这个就是《安全生产知识竞赛题》的网址,不知是否是你所需要的。
下面的内容也相关: 251、施工组织措施应包括哪些安全内容? 答:(1)施工前做好图纸资料消化工作和技术交底;(2)进行脚手架、安全网架设计;(3)制定主体交叉作业隔离防护措施;(4)现场电气设计及防触电措施;(5)防雷措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措施;(6)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措施。 252、安全评价工作的目的是什么? 答:安全评价工作的目的是从防止电业生产特大、重大、恶性和频发性事故出发,对设备系统、劳动安全、作业环境和生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进行辩论,摸清安全基础的底数。
253、安全帽有哪六种基本性能? 答:(1)冲击性能;(2)耐穿透性能;(3)耐低温性能;(4)耐燃烧性能;(5)电绝缘性能;(6)侧向钢性。 254、安全工作中的四个第一是什么? 答:各行工作中安全工作第一;安全工作中人身安全第一;各项安全措施中安全思想第一;在安全思想教育中自我保护意识第一。
255、班组安全管理的一个活动、两个交底、三个坚持是什么? 答: 一个活动是:班组长在每天上班前,结合当天工作任务进行安全教育活动。 两个交底是:在检修或施工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三个坚持是:坚持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坚持每项工作都要明确安全负责人;坚持安全器具的定期试验。 256、安全工作"四个一样"的内容是什么? 答:领导在场与不在场一样;晚上和白天一样;简单工作与复杂工作一样;不是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负责人一样。
257、什么是安全六个一工程活动? 答:即在企业对每一个职工开展"查一个事故隐患、提一条安全建议、背诵一条安全规程、讲一件事故教训、当一周安全监督员、献一元安措经费"的活动。 258、对担任高处作业的人员身体状况有哪些规定? 答: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259、对工作票填写有哪些要求? 答:(1)工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2)许可进行工作的事项(包括工作编号、工作任务、许可时间和完工时间);(3)工作票不准进行任意涂改;(4)工作票必须由签发人和工作负责人亲自办理,其他人不能代签代办。 260、为什么要经常性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答:开展防火检查之所以不是一劳永逸的事,这是由于:(1)任何一个单位的生产、生活设施以及生产、经营、科研等任务,总是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采取的防火措施,也是随之而变;(2)不同的季节、气候对防火安全有着不同的要求;(3)人们对防火安全工作的认识,也往往随着工作环境、工艺设备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
所以要经常性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261、悬挂标示牌有什么作用? 答:悬挂标示牌可以提醒有关人员引起注意,向正确方面引导,不发生错误或及时纠正不正确的行为。
262、例行工作中,班前会和班后会的内容是什么? 答:班前会:接班(开工)前,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作好危险点分析,布置安全措施,交代注意事项。 班后会: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并做好记录。
263、防止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七种事故有哪些? 答:①人身死亡;②大面积停电;③大电网瓦解;④电厂垮坝;⑤主设备严重损坏;⑥严重火灾;⑦核泄漏。 264、三级安全网是指的哪些人员? 答: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
265.什么是安全生产? 答:安全生产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设备安全、产品安全和交通运输安全等。 266.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报告应包括:事故经过、基本事实、原因分析、结论意见、责任分析、处理意见、预防措施。
267.生产经营单位哪些行为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答:(1)生产、经营、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2)对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或者未进行评估、监控,或者未制定应急预案的。
(3)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未安排专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 268.从业人员面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哪些权利? 答:(1)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2)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269、安全工作反"三违"其内容是什么? 答:1)违章指挥;2)违章作业;3)违反劳动纪律 270、使用多长时间的绝缘杆须进行耐压实验,实验合格后方可再使用? 答:使用一年的绝缘杆需进行耐压实验,实验合格后方可再使用。 。
物业管理法规考试题(一)一、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20题)1、物业管理企业应该服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所作出的一切决议和决定。
( Х )2、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业主临时公约予以书面承诺。( √ )3、前期物业管理的费用,由物业建设单位或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管理企业承担。
( Х )4、业主是物业所有权人。( Х )5、业主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 √ )6、《物业管理条例》不适用建设单位自建自用,不聘请物业管理企业的情况。( √ )7、物业管理活动的内容是对房屋、场地、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管理,以及维护环境卫生和秩序。
( √ )8、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 Х )9、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
( √ )10、业主委员会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11、物业管理企业与居民委员会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关系。
( √ )12、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后,制定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 )13、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 √ )14、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享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自然是物业管理的法律渊源。( √ )15、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和变动的,其法律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而高于其他法,是法的形式体系中的二级大法。
( √ )16、行政法规是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依法制定和变动的,有关行政管理和管理行政事项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 )17、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都可以颁布物业管理的地方法规。
( Х )18、由国务院颁布的、于2003年9 月1日实施的全国《物业管理条例》是目前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第一个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行政规章。( Х )19、有行为能力的人一定有权利能力,有权利能力的人一定有行为能力。
( Χ )20、物权是指直接支配物并具有排他性的民事财产权利。( √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20题)1、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予以( A )A、书面承诺 B、承诺 C、不应承诺 D、不予书面承诺2、( D )必须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
A、所有物业 B、住宅物业C、住宅规模较小的 D、前期管理的住宅物业3、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取得( D )A、上岗证书 B、职称证书 C、执业资格证书 D、职业资格证书4、物业管理的权利基础来源于( B )A、委托管理 B、建筑物区分所有权C、政府的分配 D、居民委员会的授权5、物业管理对公共秩序的作用是( B ),属于安全防范性质。A、保障业主的人身安全 B、提供协助性管理服务C、行使治安管理职能 D、业主自治管理6、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就是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 C )。
A、住户 B、租户 C、业主 D、物业管理企业7、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的经营性收益属于( A )所有。A、全体业主 B、物业管理企业 C、开发建设单位 D、居民委员会 E、公安派出所8、业主( A )变更通过专有部分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等维持物业正常使用的各种管线。
A、不得随意 B、允许根据自己的需要 C、可以任意 D、能擅自9、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及物业管理企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修缮和改良行为,彼此间( C )相互容忍。A、没有必要 B、根据自己的需求 C、应该有义务 D、没有义务10、物业管理企业通过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与业主的( A )关系。
A、权利与义务 B、服务与被服务C、管理与被管理 D、委托与被委托11、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物业管理重大事项最终决定权的是:( C )A、业主委员会 B、居委会 C、业主大会 D、其他组织。12、在物业管理中,房屋的所有权归业主,业主处于( A )地位。
A、主导 B、次要 C、服从 D、协助13、在房屋保修期内,竣工验收与交付业主使用前的时间差而产生的修缮责任,由( C )承担。A、施工单位 B、物业管理单位 C、建设单位 D、业主1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是:( A )A、平等的法律主体关系 B、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C、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 D、法人与法人的关系15、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投票权,按照( D )确定。
A、业主的人数 B、入住时间长短C、物业使用人数比例 D、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16、弃权或投反对票的业主( C )业主大会做出的各项决议。A、可以不服从也不执行 B、可以服从但不执行C、应当服从并执行 D、可以选择性服从和执行17、业主的更迭、业主大会以及业主委员会的改选( B )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管理规约的法律效力。
A、直接影响着 B、都不影响 C、部分影响 D、削弱了18、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批应由当地( B )负责。A、工商部门 B、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C、税务部门 D、物业管理协会19、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园林绿化的保修期为( D )。
A、2年 B、5年 C、10年 D、合同约定期间20、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以合同的格式条款侵害业主、业主大会、业。
1.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2.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楼梯间、电梯井等。3. 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雨落管、污水井、配电室、共用照明、避雷装置等。4. 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水泵房、自行车棚、垃圾楼等。5. 公共区域的绿化养护与管理,包括草地、树木、小品、雕塑等。 6.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7.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楼宇保安、物业区域内巡查、中控室管理、小区内公共秩序维护。8. 维持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地面临时车辆停放进行管理,对小区内非机动车进行管理。 9. 消防管理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包括消防水箱、消防泵、消防栓箱、消防器材、消防中控等。10. 电梯、水泵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 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12. 其他委托事项(1)社区文化娱乐设施的管理养护。(2)小区公共资源经营,包括小区公共区域广告、商业宣传活动、物业管理用房出租等。(3)小区内多种便民服务经营,包括户内特约保洁、房屋交易租赁的中介服务、其他便民服务等。
试卷A 简答题: 1、简述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以下几项:(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与管理;(2)物业共用设备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3)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服务;(4)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5)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消防、交通等协助管理事项的服务;(6)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7)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
2、简述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义务 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①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合同的约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物业管理制度。②依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③制止、处理违反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④要求委托人协助管理。
⑤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经营服务管理业务。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物业管理企业的义务:①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管理服务。②接受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及使用人的监督。
③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和物业管理服务资金收支帐目,接受质询和审计。④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3、物业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 物业服务收费的费用构成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实行物业服务收费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①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③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④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⑥办公费用;⑦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四、案例分析题(每题20分、共40分) 1、某小区70多平方米的物业管理用房 在今年1月份老物业公司撤出后,被他们锁上了一间,造成新的物业公司不但办公面积狭小,而且连生活用水、上厕所等基本问题都得不到解决。物业公司把物业管理用房上锁的理由:这套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还是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想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面对此种情况, 业委会应该如何维护广大业主的利益,解决物业管理用房问题呢? 答:根据国务院条例,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小区业主,不是属于开发商的,开发商无权处理物业管理用房。处理意见和法律依据如下: 首先,业委会可以到房产规划局查明小区物业管理用房的标注,因为建设单位在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初始登记时,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的座落、面积、室号在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报告中予以注明,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物业管理用房在小区规划中都应配置。
根据《上海市实施〈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规定: 1997 年 7 月 1 日至 2003 年 8 月 31 日竣工的居住物业管理区域,其物业管理用房应按照规划中配置的标准提供;规划中未配置的,按照物业管理区域实际使用状况予以提供。老物业公司实际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是 70 多平方米,物业公司更换后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也应是 70 多平方米。
其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全体小区业主。 业委会应尽快和开发商一起把物业管理用房的产权由开发商的大产证转到业主大会的名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老物业应将物业管理用房和下列材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1 、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 、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 、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2、2007年初业主李某所在的居住小区物业公司催交2006年度的物业管理费.李某任务,自己交纳的物业管理费中保安保安费,可是,其所居住的小区保安并没有真正做到保证自己的财产安全,自己在小区内丢失了三辆自行车,故而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则任务,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任务只负责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和安全,定时开关小区大门,巡逻时发现火警、治安、交通事故及时处理,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
而丢失的自行车属于治安刑事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处理,与物业公司无关。双方意见不一,交涉没有结果,物业公司遂将李某诉至法院。
你怎么看待“业主因在小区内丢失财务而拒交物业费”一事? 答:物业公司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在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对物业进行管理的活动。他地位是来自那份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并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安保工作也是在这份合同之内的,物业公司解释的没有错,物业保安的主要职能是:小区公共秩序的维护、小区公共安全管理,和各类突发事件的先期应急处理。
物业管理始终处在公共管理和服务的位置上,保安工作根据合同提供约定的安保服务,并不对小区业主个人财产、生命安全起保管、保全的作用。只要他们按照合同提供了相应的服务,就没有责任,而且安保工作。
1.违章指挥、违章操作
2.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
3.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条件
5. 批评 、检举和控告
6. 起升机构 、旋转机构 、变幅机构
7.(1)必需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必需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3)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4)必需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8.(1)操作失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2)造成安全装置失效;(3)使用不安全设备;(4)手代替工具操作;(5)物体存放不当;(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7)攀坐不安全位置;(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9)在机器运转时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工作;(10)有分散注意力行为;(11)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12)不安全装束;(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9.???
房子入住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斗争”就变成与物业公司之间。以后的日常生活,基本都是与物业公司之间打交道。既为了保证自己生活的便利,也为了让自己与物业公司的交往中不受蒙骗,了解一些物业知识是很有必要的。
一、物业公司何时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
答:一般可以分成两种情况和方式,一是,从购房人收房签字后,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二是,物业管理公司以住户登记入住手续时开始收取管理费。
二、开发商的空置房要缴纳物业管理费?
答:目前,没有明文规定。但按照目前的行业惯例来看,开发商的空置房都交纳物业管理费。至于交纳多少的管理费,可以按照《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规定的相应标准执行。
三、在收取物业的管理费时,计费面积以什么为准?
答:计费面积以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为准,这个建筑面积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套内建筑面积,另一部分是公用分摊面积。对于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以开发商与购房人签订的购房合同上的销售面积为准。
四、公共区域的照明费用,谁来负担?
答:公共区域的照明一般指楼房的楼梯、门厅、走廊等地方的照明,这部分能源费用应由受益人承担,一般惯例是,按单元门进行分摊费用。因此,住户除了缴纳本户所用能源费用外,还应缴纳分摊的能源费用。
五、住户装修时,是否应向物业公司交纳装修押金?
答:住户对房屋进行装修已是普通现象,为了保证住户装修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保证房屋的安全使用,住户在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物业公司批准后方可施工,而且还必须与物业公司签订装修协议,明确装修的内容、装修时间、垃圾处理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的处理等内容。对于物业公司是否应收取装修押金,应按照购房人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与物业公司双方约定为准,即按《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中的规定执行。
六、如何划分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的维修范围?
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房屋的维修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开发商自己对购房人承担的房屋保修义务委托给了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的房屋进行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这种情况是物业管理公司代开发商履行房屋保修义务;
另一种情况是:物业管理公司对业主房屋的维修不属于开发商对购房人承担的房屋保修范围,物业管理公司收取工时费,这种情况属于物业管理公司受业主的委托提供的一次独立的有偿服务。(注:本小区属第二种情况)
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维修范围与维修责任一般在双方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
一般而言,物业管理公司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包括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电梯、机电设备、共用天线、消防设施、绿地等承担维养护责任。
一般情况下,业主应对其所有的物业承担维修养护责。室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等户内管线,设施和自用阳台,由业主负责维修。业主可以自行维护其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但委托他人维修需支付相应费用。
物业知识应该在日常生活慢慢的学习和积累,虽不是大事,但是了解一些总归是好事。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1-0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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