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是广大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
然而,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
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
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同学,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
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游泳安全要点
1.下水时切勿太饿、太饱。饭后一小时才能下水,以免抽筋;
2.下水前试试水温,若水太冷,就不要下水;
3.若在江、河、湖、海游泳,则必须有伴相陪,不可单独游泳;
4.下水前观察游泳处的环境,若有危险警告,则不能在此游泳;
5.不要在地理环境不清楚的峡谷游泳。这些地方的水深浅不一,而且凉,水中可能有伤人的障碍物,很不安全;
6.跳水前一定要确保此处水深至少有3米,并且水下没有杂草、岩石或其他障碍物。以脚先入水较为安全;
7.在海中游泳,要沿着海岸线平行方向而游,游泳技术不精良或体力不充沛者,不要涉水至深处。在海岸做 一标记,留意自己是否被冲出太远,及时调整方向,确保安全。巡查值守,供少年儿童游泳。(二、如何预防游泳时下肢抽筋
游泳前一定要做好暖身运动。
游泳前应考虑身体状况,如果太饱、太饿或过度疲劳时,不要游泳。
游泳前先在四肢撩些水,然后再跳入水中。不要立刻跳入水中。
游泳时如胸痛,可用力压胸口,等到稍好时再上岸,
腹部疼痛时,应上岸,最好喝一些热的饮料或热汤,以保持身体温暖。
急救方法
1、将伤员抬出水面后,应立即清除其口、鼻腔内的水、泥及污物,用纱布(手帕)裹着手指将伤员舌头拉出口外,解开衣扣、领口,以保持呼吸道通畅,然后抱起伤员的腰腹部,使其背朝上、头下垂进行倒水。或者抱起伤员双腿,将其腹部放在急救者肩上,快步奔跑使积水倒出。或急救者取半跪位,将伤员的腹部放在急救者腿上,使其头部下垂,并用手平压背部进行倒水。
2、呼吸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一般以口对口吹气为最佳。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托起伤员下颌,捏住伤员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伤员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并用一手压其胸部以助呼气。反复并有节律地(每分钟吹16~20次)进行,直至恢复呼吸为止。
3、心跳停止者应先进行胸外心脏按摩。让伤员仰卧,背部垫一块硬板,头低稍后仰,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面对伤员,右手掌平放在其胸骨下段,左手放在右手背上,借急救者身体重量缓缓用力,不能用力太猛,以防骨折,将胸骨压下4厘米左右,然后松手腕(手不离开胸骨)使胸骨复原,反复有节律地(每分钟60~80次)进行,直到心跳恢复为止。
中新浙江网8月18日电 今年入夏以来,杭州溺水死亡事件已发生十几起,全省溺水事件达50多起。
杭州市教育局人事处统计,去年杭州市共有126名中小学生意外死亡,其中溺水59人中有49人是在暑假里出的事。 溺水者大部分是少年儿童,鲜活生命过早消逝。
怎样预防溺水事故?
不到有“禁止游泳”、“水深危险”等警告标识的水域游泳;不到不明地形的水域、溪流、河汊、湖泊和水草丛生地游泳;不到桥墩、趸船、行进船舶和暗流漩涡多的水域游泳;不在水中相互打压、嬉闹,以免因呛水而窒息;不在疲倦、饱食、饥饿、生病、情绪不佳时及酗酒后游泳;已感有寒意或间有抽筋现象时,应登岸休息;小腿抽筋时应用抽筋腿对侧的手握住抽筋腿的脚趾用力反复上拉,帮助小腿伸直,使抽筋缓解;不慎呛水时应保持冷静,设法调整呼吸至正常。
原发布者:李鹏亚
溺水案例分析
【篇一:溺水案例分析】
2013年3月9日18时许,5名小学生在山西省河津市僧楼镇北王堡村农田一蓄水池涉水时,发生意外溺水身亡。经全力打捞搜寻,截至当日20时20分,5名小学生尸体被全部打捞出水。经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是,这几名学生周六节假日结伴到蓄水池边玩耍,意外溺水。
2013年4月28日下午,湘乡市育塅乡发生一起四名小学生意外溺亡事故。据通报,28日下午,湘乡市育塅乡大桥学校三名五年级女生和一名四年级女生参加完期中考试放学回家后,一起外出游玩。在下午三点半左右,四名女生私自到湘乡市石狮江流域育塅乡松岳村地段下河游泳,不幸意外溺水身亡。
2013年5月5日中午,(北京市)吉利大学一名大二学生在十三陵水库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接到报警后,消防人员和红箭救援队立即组织搜救。经过搜救人员近七个小时的打捞终于找到了溺水的学生。
2013年5月11日上午11时,广东惠州市博罗县罗阳一中8名初二学生相约一起到东江边烧烤。期间,一名男同学疑误踩江边沙石滑入江中,其4位同学发现后手牵着手去施救,结果不幸一齐落入江中失踪。其余3位同学见此情况立刻报警求助。公安、消防及民间捜救队立即组织搜救。至当晚22时许,5名失踪学生遗体被打捞上岸。
【篇二:溺水案例分析】【案例分析】这几起案例都是学生违规骑行摩托车所造成的惨剧。前溺水事故
一、如何防溺水:
1.不要私自在海边、河边、湖边、江边、水库边、水沟边、池塘边玩耍、追赶,以防滑入水中;
有句俗语:有事无事江边走,难免有打湿脚的时候。
2.严禁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特别是中小学生必须有大人的陪同并带好救生圈;
3.严禁中小学生私自外出钓鱼,因为钓鱼蹲在水边,水边的泥土、沙石长期被水浸泡,而变很松散,有些水边长年累月被水浸泡还长了一层苔藓,一踩上去就滑入水中,即使不滑入水中都有被摔伤的危险;
4.到公园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乱跑,或在船舷边洗手、洗脚,尤其是乘坐小船时不要摇晃,也不要超重,以免小船掀翻或下沉;
5.在坐船时,一旦遇到特殊情况,一定要保持镇静,听从船上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能轻率跳水。如果出现有人溺水,更不要冒然下水营救;
6.遇到大风大雨、大浪或雾太大的天气,最好不要坐船,也不要在船上玩;8.不要在水中长时间憋气,容易7.如果不慎滑落水中,应吸足气,拍打着水,大声地呼救;憋气死亡;
9.如果不幸溺水,当有人来救助的时候应该身体放松、让救助的人托住腰部;
10.当自己特别心爱的东西,掉入水中时不要急着去捞,而应找大人来帮忙;
当然,游泳是广大青少年喜爱的体育锻炼项目之一。然而,不做好准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遇到意外时慌张、不能沉着自救,极易发生溺水伤亡事故。
二、为了确保游泳安全,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独自一人外出游泳,更不要到不摸底和不知水情或比较危险且宜发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地方去游泳。选择好的游泳场所,对场所的环境,如该水库、浴场是否卫生,水下是否平坦,有无暗礁、暗流、杂草,水域的深浅等情况要了解清楚;
2、必须要有组织并在老师或熟悉水性的人的带领下去游泳。以便互相照顾。如果集体组织外出游泳,下水前后都要清点人数、并指定救生员做安全保护;
3、要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平时四肢就容易抽筋者不宜参加游泳或不要到深水区游泳。要做好下水前的准备,先活动活动身体,如水温太低应先在浅水处用水淋洗身体,待适应水温后再下水游泳;镶有假牙的人士,应将假牙取下,以防呛水时假牙落入食管或气管;
4、对自己的水性要有自知之明,下水后不能逞能,不要贸然跳水和潜泳,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喝水和溺水。不要在急流和漩涡处游泳,更不要酒后游泳;
5、在游泳中如果突然觉得身体不舒服,如眩晕、恶心、心慌、气短等,要立即上岸休息或呼救;
6、在游泳中,若小腿或脚部抽筋,千万不要惊慌,可用力蹬腿或做跳跃动作,或用力按摩、拉扯抽筋部位,同时呼叫同伴救助;
7、在游泳中遇到溺水事故时,现场急救刻不容缓,心肺复苏最为重要。将溺水者救上岸后,要立即清除口腔、鼻咽腔的呕吐物和泥沙等杂物,保持呼吸通畅;应将其舌头拉出,以免后翻堵塞呼吸道;将溺水者的腹部垫高,使胸及头部下垂,或抱其双腿将腹部放在急救者肩部,做走动或跳动"倒水"动作。恢复溺水者呼吸是急救成败的关键,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可采取口对口或口对鼻的人工呼吸方式,在急救的同时应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二、预防溺水的措施:
1.小学生应在成年人的带领下游泳;
2.小学生不能独自在水塘边、小河边等玩耍;特别要注意的是那种没有人去的水塘要避免去。还有水草较多的地方;
3.不能去竖有禁止游泳牌子的地方游泳,特别是在暑假,不能在没有成年人的看护下邀请好友去水塘边游泳;
4.不会游泳者,不能去水较深的区域,谨防溺水事件发生。不会游泳者,身边要有成年人,游泳圈对于一个不会游泳的来说是没用的;
5.在游泳前要做好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在水里时抽筋;
事实上,学生溺水事件数量远远不止这四起,伤亡人数也远远超过人们的想像。为了减少类似悲剧的发生,毫无疑问,最简单直接的方法就是,家长和学校要告诫孩子不要去水边玩耍,更不能去野外游泳。除此以外,还需要对孩子进行溺水后如何自救和救人的防溺水安全知识教育。
溺水后如何自救
1.溺水后要保持镇定,尽量将头后仰,口向上,口鼻露出水面后进行呼吸呼救。
2.不可以把手上举胡乱打水,以免身体下沉;双手划动,观察施救者扔过来的救生物品,迅速靠上去。
3.当施救者游到自己身边时,应配合施救者,仰卧水面,由施救者将自己拖拽到安全地带。
4.溺水后保存体力,等待救援是最重要的。会游泳的人如肌肉疲劳、抽筋也应采取上述自救办法;及时甩掉鞋子和口袋里的重物,但不要脱掉衣服,因为衣服能产生一定的浮力。
有人溺水应该如何施救
1.发现有人溺水要马上拿出手机拨打120电话,打完电话迅速投入抢救中去,但要注意方法。
2.施救者下水后不要从溺水者的正面靠近,应该从后面或侧面包抄施救,以仰泳的方法把溺水者带到安全处。
3.救援时最好将溺水者向上托出水面的同时自己主动下沉,溺水者一旦呼吸到空气就不会拼命抓紧,此时施救者再伺机解脱完成救助。
4.在救助过程中一定要使溺水者的头面部露出水面,保证其顺利呼吸,减轻溺水者的危机感和恐惧感,减少挣扎,使施救者节省体力,顺利地脱离险境。
5.特别强调的是,如果救人者不熟悉水性和水域情况,千万不可冒然下水,否则不但救不了人,反而徒增伤亡。像湖南韶山学生溺水事件中救人的女生,以及河北邯郸大学生溺水事件中救人的几名男生,都是因为不熟悉水性或水域情况,不仅没有救人成功,反而白白牺牲了自己的生命,令人痛惜不已。
一、预防孩子溺水的措施:1、从网络,书籍、图片、光碟等收集“溺水”事件的案例,震撼孩子的心灵,增强孩子的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 2、教育孩子不独自一人外出,更不能到池塘、水库、水沟边等地方嬉戏,不独自去河边游泳,当同伴发生溺水险情时,及时向附近的大人求救,不得自行救助。 3、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加强对孩子的监管,不随意离开孩子,教育孩子在大人的视线范围内活动。 4、孩子游泳时,要有家长或成人陪同,否则禁止外出游泳。 5、教育孩子在游泳时不要贸然跳水,更不能互相打闹,以免发生呛水或溺水事件;不带孩子在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嬉戏、游玩。
二、教孩子学会溺水时的自救方法: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2、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4、如果在水中抽筋又无法靠岸,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三、现场抢救溺水者的方法:1、迅速清除口鼻中的污泥、杂草及分泌物,保持呼吸道通畅,并拉出舌头,以避免堵塞呼吸道;2、将溺水者举起,使其俯卧在救护者肩上,腹部紧贴救护者肩部,头角下垂,以使呼吸道内积水自然流出。3、如果溺水者呼吸心跳停止,应该立即心肺复苏,不要因为控水而耽误了进行心肺复苏的时间;4、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及心脏按摩;尽快联系急救中心或送溺水者去医院;5、在施救时预防脊柱、眼外伤。
原发布者:李鹏亚
幼儿园防溺水安全教案【篇一:防溺水安全教案幼儿】篇一:幼儿园安全教案防溺水大班安全教案防溺水大二班活动目标:1、提高安全意识,学习溺水安全的有关知识。2、了解溺水安全的有关内容,要求小朋友都要提高安全意识。3、自己能改变生活中不遵守溺水安全的不良习惯,提高对生活中违反安全原则的行为的辨别能力。活动准备:ppt:各种溺水事故图片、视频等。活动过程一、谈话引入。1、小朋友知道现在是什么季节吗?对,现在是春末夏初,天气渐渐变得热了,你们热了怎么办?2、去年有好几个小朋友因为天气热就去河里、池塘里洗澡,你们想知道他们去洗澡发生了什么事吗?(有好几个小朋友下河洗澡被淹死了,他们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爸爸妈妈了。)二、防溺水教育。1、小朋友们,我们怎样才不会发生溺水事故呢?2、教育幼儿周末、节假日、寒暑假严禁到池塘、无盖的水井边等处戏水、游泳。不能独自或结伴到池塘边钓鱼、游泳、玩水。3、教育幼儿在来园、离园的途中千万勿去玩水,下河游泳。4、我们还小,很多小朋友都不会游泳,如果发现有人不慎掉进河里、池塘、水井里等,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大声呼唤成年人前来相助或拨打“110”。5、前段时间,瑞金的一个乡镇小学的学生,结伴到河里去钓鱼玩,有两名学生不慎掉进河里溺水死亡,这个悲惨的事实告诉我们了什么?这几个同学违反了哪些安全规则?我们应该如何遵守安全规则?6、观看溺水事件图片,请幼儿讨论说说应该怎么做?并引导幼儿说
防溺水安全知识 1、小学生应在成人带领下游泳,学会游泳 2、不要独自在河边、山塘边玩耍; 3、不去非游泳区游泳; 4、不会游泳者,不要游到深水区,即使带着救生圈也不安全; 5、游泳前要做适当的准备活动,以防抽筋。
溺水时的自救方法: 1、不要慌张,发现周围有人时立即呼救; 2、放松全身,让身体飘浮在水面上,将头部浮出水面,用脚踢水,防止体力丧失,等待救援; 3、身体下沉时,可将手掌向下压; 4、如果在水中突然抽筋,又无法靠岸时,立即求救。如周围无人,可深吸一口气潜入水中,伸直抽筋的那条腿,用手将脚趾向上扳,以解除抽筋。
死亡案例 2004年7月14日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万宝水库,七煤集团高级中学一年五班的部分同学自发组织到万宝水库游玩, 16岁的女生李晴独自一人到没有护栏的水库去洗手,突然,她滑了下去,而且速度很快。不会游泳的李晴一下慌了神,她一边挣扎,一边呼救。
正在附近玩耍的李全瑞和徐忠宝同学,听到呼救后疾步赶了过来。他们手拉着手下水去救人,就在快接触到李晴的手时,不习水性的李全瑞和徐忠宝脚下一滑,湖水立刻淹没了他们的头顶。
就在这时,16岁的女生张治宇从山上跑过来,冲到大坝边上。她跳下水,游向8、9米远处正在挣扎的李晴。
李晴就像抓住了救命草似的紧紧抓住了张治宇的手臂。慌乱中同学们哭泣着向路人求救,几位会游泳的民工,二话没说就跳进水里,搜救落水少年。
与此同时,同学们赶紧给120急救中心打电话。落水的5名同学由于溺水时间过长,5名同学全部死亡。
溺水致死的原因: (1)大量水藻、草类、泥沙进入口鼻、气管和肺,阻塞呼吸道而窒息。 (2)惊恐、寒冷使喉头痉挛,呼吸道梗阻而窒息。
(3)淡水淹溺,大量水分入血,血被稀释,出现溶血,血钾升高导致心室颤动―――心跳停止;海水淹溺,高钠引起血渗透压升高,造成严重肺水肿,导致心力衰竭而死亡。
1 外出旅游溺水身亡 旅行社判赔42万元 儿子到外地旅游,不想竟踏上黄泉路。
痛失爱子的一对夫妇将旅行社等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63万余元。近日,上海黄浦区法院一审判令两被告赔偿死者家属42万元。
去年7月15日,某研究所团委与上海大通之旅旅行社签定旅游合同,约定由后者组团前往浙江桐庐旅游。7月17日17时许,旅游团乘竹筏经天目溪漂流至珍珠滩浴场。
旅行社导游事先征得旅游团的同意后,安排团员在该浴场游泳,并明确游泳票由导游统一向浴场购买。22岁的团员张晨(化名)兴致勃勃下水游泳,不料很快溺水。
工作人员将他救上岸,可终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张晨父母悲痛万分,认为儿子死亡与旅游社疏忽管理有关。
协商无果后,张晨父母将大通之旅旅行社和经营开发珍珠滩浴场的浙江富春江旅游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3万余元。法院审理后认为,旅游公司、游乐场地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游客安全。
珍珠滩浴场属天然水域,在此处游泳的危险性比人造游泳池大。两被告作为旅游公司和浴场经营管理者,有义务具体明示浴场区域和下水地点,对游客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据此,法院认为被告存在过错,遂做出判决。 2 2004年12月11日早上,兰考黄河标准化堤防建设151标段临河淤区内,发现一辆黑色皇冠牌轿车,上午10点多现场打捞后,发现车内有一名二十多岁的年青人,已溺水死亡。
经现场和其亲属辨认,死者:刘全,男,24岁,开封县杜良乡人,死者生前是兰考黄河152标段联合施工人员(152标段施工单位属开封第二黄河河务局)。 在打捞刘全及车辆期间,兰考县公安局110指派有关人员出现场,要求解剖尸体,以便进一步查明死亡原因,其亲属不同意,公安机关未做解剖化验,其亲属将尸体运走后火化。
诉讼过程: 事隔半个月后,死者刘全的亲属以其子、妻、父、母四人的名誉一纸将该段(151)施工单位兰考黄河河务局告上法庭。其理由是:因该段施工人??兰考黄河河务局,在施工标段未设置明显标志,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是导致刘全死亡的主要原因。
要求兰考县人民法院判令兰考黄河河务局负责民事赔偿刘全死亡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25万余元。兰考黄河河务局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书后,局领导非常重视,立即组织水政科、公司领导、法律顾问等有关人员认真分析,研究案情,针对该案进行调查取证。
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刘全出事后的打捞现场照片显示该段安全警示标志完好,安全规章制度齐全,措施得力,不存在安全防范措施问题。同时在调查中还发现:在刘全出事前是喝过酒的,有同桌吃饭时喝酒情况证人证言两份;其次又查阅了《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文规定以及针对河道是否属民法通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场所范畴等资料,2005年2月份书写了答辩状。
3月10日,兰考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依法对此案开庭审理,兰考河务局代理人朱家军,律师黄显超参加庭审,开封河务局水政科领导带领开封河务局及下属单位全体水政人员参加旁听。庭审中,律师黄显超,代理人朱家军针对对方提出的兰考黄河河务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责任,从五个方面作了无责辩论:第一,就对方代理律师提出的无警示标志问题,当庭出示了打捞现场全图照片和施工项目部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板面照片,并加以详细说明。
第二,兰考河务局代理人作了黄河大堤不作为公路使用的说明,并出示了《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当庭宣读了第十八条,证明我们在黄河大堤上无责任和义务像公路管理那样设置路况警示性标志。第三,兰考河务局当庭提供了刘全事前喝酒情况的证明村料和证人到场作证。
第四,兰考河务局提供了河道概念解释,说明黄河两岸大堤以内属黄河河道,河道是行洪的地方,不是公共场所,此案不适用民法通则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第五,死者刘全出事前已在相临152标段参与施工七个多月,对现场地形路况十分熟悉,对施工安全规定也非常清楚,并负有安全施工责任等。
综上所属,兰考河务局代理人据理力争,最后做出死者刘全纯属酒后违章驾车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兰考河务局无任何过错,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两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双方进行了诉讼、答辩、举证、辩论等程序,最后法庭征询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兰考河务局代理人当场答复“不同意”。
法庭宣布休庭等后判决。目前,双方都在关注法庭的判决结果,兰考黄河河务局表示将此案诉讼到底。
说明: 1、此案,敬请水行政执法人员参与讨论,提供宝贵意见。 2、文中死者为化名。
3、相关法律法规:《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禁止履带车辆在黄河堤上通行。黄河堤顶不作公路使用,必须使用时,应按省有关规定向黄河河务部门交纳使用堤段的养护补偿费。
堤顶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和紧急军事专用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不准在堤上通行。 《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黄河河道管理范围为黄河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蓄洪区、滞洪区、行洪区、库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
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应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由当地县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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