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违反党纪党规,旅:行时要以党的要求,遵章守法,做个模范带头人与一切不法行为,坚决制止纠正,做一个真正的标准的共产党员!?
《旅游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旅游法的最大亮点。旅游法既在总则中设置了旅游者权利的相关原则规定,又单独设立旅游者专章,明确规定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这些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保护旅游者权益的措施,使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能够从纸上落到地上。
旅游者有自主选择权、拒绝强制交易权、知情权、产品与服务享用权、受尊重权、特定人群特惠权、救护权、受偿权;旅游者义务有“三尊两护”(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义务、“三不得”(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义务、告知安全健康、配合应急、承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责任,出入境游中不得随意分团、脱团的义务。
(一)、根据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合同或约定,按照接待计划安排和组织游客参观、游览。
(二)、负责为游客导游、讲解,介绍中国(地方)文化和旅游资源。
(三)、配合和督促有关单位安排游客的交通、食宿等,保护游客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四)、耐心解答游客的问询,协助处理旅途中遇到的问题。
(五)、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时,其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导游人员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者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旅游法》颁布后,并未禁止旅行社安排旅游购物,法律所禁止的是旅行社强迫购物或单方指定具体的购物场所。
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只要满足两个条件,旅行社可以安排购物:第一,旅行社和旅游者双方就购物事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主动提出购物要求。第二,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并作出妥善安排。
2、旅行社安排购物应注意哪些事项?
1、旅行社安排购物,必须和旅游者协商,并且以旅游合同补充协议的形式与旅游者签署购物协议,严格按照购物协议的内容执行。
2、旅行社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商场或商铺,商品明码标价,保证商品质量达到相关标准,不出售假冒伪劣商品。
3、妥善安排不参加购物行程的旅游者。
4、安排境外购物,应提示旅游者关税政策问题。
3、为什么旅行社安排购物一定要与旅游者签订购物协议?
第一,根据《旅游法》的规定,旅行社安排购物必须和旅游者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即代表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又因有些旅游者选择不参加购物,故实践中,较多是签署购物协议形式约定,而不是在统一版本的旅游合同中约定。
第二,旅游者如果主张旅行社擅自指定购物场所,应由旅游者初步举证旅行社有安排购物场所的事实,然后才由旅行社举证证明系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旅行社承担举证责任,比如双方签署的购物协议,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双方协商一致或应旅游者要求安排购物的材料、视频、音频等,否则,旅行社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
4、旅游者购物后因商品价格高等原因反悔的,如何处理?退换货费用如何承担?
旅行社与旅游者协商一致后安排购物,事后旅游者以商品价格高于其他商家同类商品、与实际价值不符、珠宝商品佩戴后身体不舒服等各种原因反悔,要求退货的,商品若无质量问题的,旅行社没有责任,也没有义务配合旅游者退换货。
是否购买商品出于旅游者的自我判断,旅游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要为自己的购物行为负责任。且,商品是否属于同类、旅游者的比较是否科学、不同商家的经营成本是否相同等问题,不能简单类比。只要旅行社没有单方指定购物场所、没有强迫旅游者购物、安排的购物场所经营资质齐全、商品明码标价,旅游者和商家的买卖合同关系与旅行社无关。
但在无购物协议或其他证据证明系双方协商一致或应旅游者要求安排购物的情况下,旅行社即涉嫌指定购物,应为旅游者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并承担相关行政责任。强迫购物的情况下,旅行社可能还要承担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5、旅游者在购物店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如何处理?
旅游者主张在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根据《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第十条的规定,旅行社应当负责挽回或者赔偿旅游者直接经济损失。旅游者应提供正规的购买凭证,证明买卖合同关系;提供国家认可的权威鉴定部门的鉴定意见,证明商品是否属于假冒伪劣;旅游者举证不能的,应承担不利于自己的后果。
6、旅游者在行程中购物发生问题,是否都应由旅行社负责?
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是否购物、购物多少,都是旅游者的自由,是旅游者个人判断和选择的结果。在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中,如果旅行社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旅行社应承担相应的民事和行政责任。但旅游者在自由活动或者游览过程中的购物活动,并非是旅行社安排的,旅行社没有责任。因此,不能因为是随团旅游,就要求旅行社承担有关购物的所有责任。
1.文明旅游义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
2.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不得损害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他人的旅游活动,不得损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个人健康信息告知义务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审慎选择参加旅游行程或旅游项目。
4.安全配合义务旅游者应当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不得携带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旅游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以及有关部门、机构或者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应当予以配合;违反安全警示规定,或者对国家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暂时限制旅游活动的措施、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不予配合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接受相关组织或者机构的救助后,应当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5.遵守出入境管理义务出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外非法滞留,入境旅游者不得在境内非法滞留;随团出、入境的旅游者不得擅自分团、脱团。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工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撤换或者罢免不称职的工会工作人员。(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生活救助、法律服务、就业服务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工会会员履行以下义务:(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5)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旅游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旅游法的最大亮点。旅游法既在总则中设置了旅游者权利的相关原则规定,又单独设立旅游者专章,明确规定旅游者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旅游者在人身、财产受到侵害时,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这些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保护旅游者权益的措施,使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能够从纸上落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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