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生管与住宿总问题,各行其职,积极配合,作好学校的住宿生防火,防震等意外的安全工作。
2、政治教处负责各小分队日常开展的安全活动;负责全面安全的宣传工作;监督学校的住宿生安全工作的实施。
3、总务处检查学校的住宿房间各个安全隐患,负责购置、悬挂、使用消防器材,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务
为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我校住宿生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各应急小分队具体任务如下:
1、住宿第四层生管员各负其责,楼门通道凡住宿学生在校期间,楼门必须敞开。
2、住宿四层、五层、六层,东、西楼梯口,学生住宿期间,各层通道门不闭锁,如有不测,方可从东楼梯、西楼梯下。
3、配备2具火灾事故应急灯和2具4公斤干粉灭火器。同时,在紧急情况下,由各政教处协助分队长组织师生进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四、几项要求
1、各级人员必须切实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任务。
2、严禁在学生住宿期间关闭楼梯防盗门以及各楼层前后门锁,严禁在楼梯通道内堆放杂物,阻塞通道。
3、加强用火用电管理,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4、消防器材,严禁挪用。
5、加强对外出租门面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6、加强对教职工以及学生的防火、防震安全常识教育。
五、事故报告制度
如发生3人以上死亡,在一小时半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发生3人以下死亡,在两小时半报告上级部门;
重伤3人,在三小时半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师生生命高于天,每个人决不能马虎大意,学校决心细查、勤查,努力排除安全隐患,做好学生安全教育,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人民财产不受损失。
⒈寄宿生要服从生管老师安排,不得随意调换房间及床位。
⒉遵守社会公德及学校纪律,宿舍内公物不得随意损坏。 ⒊要安全防火,不准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煤油炉、蜡烛,擅自烧废物等。
不得私自接电拉灯、灯具破损要请电工维修。 ⒋宿舍内严禁抽烟、喝酒、赌博。
不得邀请社会青年进入宿舍。 ⒌未经生管老师同意,不准留校外人员在宿舍内过夜。
⒍寄宿生不得在校外留宿,晚自习下课后,不得私自离校,否则,发生意外后果自负,并接受学校行政处理。 ⒎一般生活用品,自己应妥善保管,预防被盗。
如果有较多的钱,要寄班主任或生管老师。 ⒏各室应安排安全值日生。
值日生应做好本室当日安全工作。室长要天天点名,发现有人未准时回寝,要立即向生管或班主任报告。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及寄宿生卫生保健须知1、学生宿舍须保持整洁、安宁的舒适环境,严禁在宿舍区喧哗、打闹。 2、宿舍内床、桌、椅应按规定摆放合理、整齐,室内设备、物品也应统一、规范摆放。
3、宿舍区(包括走道、室外附近)每周大扫除一次,每天应清扫(擦抹)地面、桌、椅、台等。 4、宿舍要经常开窗透气,保持新鲜的室内空气。
5、寄宿生的毛巾、牙具每天放消毒柜中消毒,遇到阳光明媚的天气,要将寄宿生的衣物、被褥等拿到太阳下暴晒。 6、学生床上物品应统一、规范摆放,床上无零乱现象,床下也应注意摆放整洁。
7、寄宿生应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每天按规定作息就餐,杜绝睡懒觉现象。 8、注意个人卫生,勤洗头、洗澡,勤换衣裤,不留长指甲,男生不留长发。
9、生活管理老师要加强对女学生个人卫生的指导,应逐步指导学生自己清洗内衣、内裤。 10、注意防、灭老鼠、蚊、蝇等,注意关纱窗和进出关纱门。
寄宿生预防突发事件发生及应对方案 一、全体人员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时时、处处、事事均以安全为前提,从“万一会出现……”来考虑,才不会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毫无思想准备。 二、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各种操作均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宿舍区24小时不离人。
三、楼道、走廊不得堆放任何物品,楼口不要停放自行车等,以保持通道畅通,通道照明要保持完好使用。 四、大风校区宿舍铁门钥匙除门卫有一把外,生活老师要有两把,其中一把钥匙挂到固定位置备用,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开铁门锁并保证东边小铁门开锁畅通。
五、遇突发事件发生要立即报警和向学校领导汇报。 六、事件发生时,现场任何人员均要以高度的责任心积极投入救治、防范、疏导等工作,凡临危退缩、遇事不管者,将视情节轻重处理。
七、加强对学生的防火、防盗、防毒等消防教育,努力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高年级学生要学习一些自救常识和简单救护知识。 八、预先作好突发事件的疏散安排,保证师生遇事不惊、疏散有序。
寄宿生宿舍管理条例 1、管理人员须以高度责任心管理好寄宿学生,以全勤上岗,尽职尽责,严格遵守作息时间。 2、管理人员对待寄宿生,既是老师,又象家长,努力使学生在校感到在家里一样。
3、严格寄宿生登记制度,除特殊情况经批准外,寄宿生不得任意离校外宿。 4、管理好、使用好、保管好宿舍区一切设施、物品,并注意节约,注意安全。
5、做好寄宿生的思想、身体、纪律等方面的纪录,以适时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6、热情接待来探视寄宿生的家长,争取家长对学生寄宿的支持和协助。
小学寄宿生管理规定 为培养寄宿生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品质,保证寄宿生有一个安全、健康的学习生活秩序,特制定有关规定如下: 1、寄宿生应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服从生活管理老师的安排和管理,不得无理取闹和提过分要求,要爱护宿舍区内一切公物,节约水电。凡故意损坏公物者,以原价2倍赔偿。
2、寄宿生在住宿期间不得任意离校在外住宿(也不得容留非寄宿人员在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生活管理老师请假,经批准后方能外住。 3、寄宿生不得带钱到学校消费,如学校集体活动需要交款时,可从代管费中支付,平时遇有急需(学习必须品或医病)用款,可从家长预交的该生零用款中支付,若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除没收钱款充当活动费外,还要进行批评教育。
4、寄宿生不得带任何零食到学校,需要补充营养的,由家长统一将营养补品交给生活老师保管,由生活老师按时按量供给。营养品以水果和奶制品为主,不允许将小食品带进学校,若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没收所带零食,食品分发全体同学共享。
5、寄宿生不得在学习生活期间到校园外的商店购买任何物品,坚决杜绝寄宿生向其他同学借钱消费和在商店赊帐消费的现象。若发生违反规定的行为,没收所购买的物品,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6、寄宿生不得将与学习无关的玩具、用品带进校园。发现有游戏机、不健康的卡通读物、书籍,一经发现一律没收,并进行批评教育。
7、寄宿生不得违反接送规定。需要提前将学生接出校园的,必须到班主任老师处履行请假签批手续,如果学生在周末自己往返的,需要家长书面字条,按时到达目的地后,要电话告知校方,否则如果出现任何安全。
中学生春季安全教育一、确保学生交通安全1、学校各班级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和班主任要利用每周学校集会和班队会,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中小学生在就学往返途中,要在安全地带行走,低年级学生(三年级以下学生)上学要由家长或其他成年人接送。二、确保运动安全学校和班级在进行各种体育运动时,务必做到运动前安全教育。
谁举办,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运动安全。三、确保劳动安全1、学校和班级组织师生参加劳动技能训练、学校劳动、班会公益劳动时,要加强劳动安全教育。
教师要做好组织工作,讲明注意事项,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野外劳动要防止虫兽袭击等。2、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容易造成学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它危险性劳动。
四、确保活动安全1、学校、班、团、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校内和校外两种,如游泳、活动课、社会实践、旅游、夏令营等),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小型校内活动经校长批准,政教处备案;大型乡镇内活动由总校部批准;大型乡镇外活动由县文教局批准方可进行。
2、各种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做好周密的组织工作,精心制定活动纪律,事先对活动路线、地点进行勘察,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明确各环节职责。3、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如商业庆典、婚丧礼仪等。
中小学不得组织超越年龄、生理特点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五、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防疫法》、《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从事饮食卫生工作人员的管理。2、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且定期卫生防疫部门体检。
六、确保教学实验安全学校教务处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品的保管。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实验教师要确保学生按要求从事各种实验。
实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规范操作思想,遵循安全守则,严肃认真地完成每一次实验。七、确保消防安全1、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常识和自护自救常识,并有必要的学习内容、时间、场所和辅导人员。
2、学校要在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微机室要配备1211型专用来灭火器,实验室要配备一定的灭火设备。八、重视管理失当安全1、学校教职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爱和关心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了解他们的心理、尊重他们的人格,科学施教。
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中增强教育效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入耳入脑,禁止教师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如哄、撵、滞留等)解决学生事务,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2、大力普及法律常识,使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九、确保学校治安安全1、学校要成立治安领导小组,与村治保委员会或乡镇派出所建立协作关系,建立治保委员会,民警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制度。2、学校和班级要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学生之间因打架斗殴致伤、致死事件的发生。
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十、确保住校生安全学校应定期召开住校生安全教育会议,对住校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住校生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救助被伤害学生。
十一、建立安全与治安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和有关负责人对师生伤亡事故必须于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总校部和教育局,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交通、火灾、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急需抢救的,除立即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外,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决不允许对安全与治安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损失。
十二、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要依法查处。十三、违反上述制度,造成学生伤亡,构成严重、重大、特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省学生安全教育周”。
学校和班级应把安全与治安教育作为教育管理的一次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教育列为经常性教育内容。十五、建立安全与治安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等项制度,对维护学校安全与治安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班级,要予以表彰奖励。
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安全与治安事故的班级,按照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三年内的评先评优资格。
(一).不良的交通习惯 1. 不走人行横道,不靠路右边走。
2. 不走人行横道、天桥,随意横穿马路。 3. 不注意道路和车辆信号,不服从交通管理。
4. 在车行道、桥梁、隧道上追逐、玩耍、打闹。 5. 穿越、攀登、跨越道路隔离栏。
6. 在铁路道轨上行走,玩耍。 7. 横穿铁路和钻火车。
8. 不听从铁道口管理和信号管理。 (二)中学生骑自行车的问题 1.未满12岁的儿童独自骑车。
2.在人行道、机动车道骑车,逆行骑车。 3.骑车横冲直闯、争道强行,与机动车抢道。
4.转弯不减速,不打手势。 5.在路口闯信号。
6.骑车双手离把。 7.追逐打闹,三五并行。
8.手攀机动车行驶,紧跟机动车行驶。 (三)中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 1.缺乏交通安全意识。
2.缺乏交通安全知识。 3.缺乏交通安全责任感。
4.存在麻痹思想。 5.存在侥幸心理。
(四)正常的行路常识 1.走人行道,靠路右边走。 2.横过车行道,要走斑马线,或走天桥。
3.要注意各种信号灯的指示(红绿灯、人行横道信号灯) 4.上下汽车要避让过往车辆。 5.不在马路上逗留、玩耍、打闹。
(五)正常的骑自行车常识 1.不要骑有故障的车。 2.不在人行道上骑车,非机动车靠右行驶。
3.横穿马路最好推车行驶。 4.转弯时减速慢行,观察并打手势。
5.不要双手离把,不并肩行驶。 6.骑车不打闹,追逐。
中学生春季安全教育一、确保学生交通安全1、学校各班级要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学校和班主任要利用每周学校集会和班队会,定期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普及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2、中小学生在就学往返途中,要在安全地带行走,低年级学生(三年级以下学生)上学要由家长或其他成年人接送。二、确保运动安全学校和班级在进行各种体育运动时,务必做到运动前安全教育。
谁举办,谁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运动安全。三、确保劳动安全1、学校和班级组织师生参加劳动技能训练、学校劳动、班会公益劳动时,要加强劳动安全教育。
教师要做好组织工作,讲明注意事项,确保学生人身安全,野外劳动要防止虫兽袭击等。2、严禁以任何形式、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劳动和容易造成学生被砸、落水、跌落等其它危险性劳动。
四、确保活动安全1、学校、班、团、队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校内和校外两种,如游泳、活动课、社会实践、旅游、夏令营等),要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小型校内活动经校长批准,政教处备案;大型乡镇内活动由总校部批准;大型乡镇外活动由县文教局批准方可进行。
2、各种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做好周密的组织工作,精心制定活动纪律,事先对活动路线、地点进行勘察,并由学校领导和教师带队,明确各环节职责。3、学校和班级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各种社会活动,如商业庆典、婚丧礼仪等。
中小学不得组织超越年龄、生理特点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五、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防疫法》、《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树立安全第一、服务第一、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从事饮食卫生工作人员的管理。2、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并且定期卫生防疫部门体检。
六、确保教学实验安全学校教务处要加强教学实验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危险品的保管。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实验教师要确保学生按要求从事各种实验。
实验教师必须牢固树立安全规范操作思想,遵循安全守则,严肃认真地完成每一次实验。七、确保消防安全1、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常识和自护自救常识,并有必要的学习内容、时间、场所和辅导人员。
2、学校要在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微机室要配备1211型专用来灭火器,实验室要配备一定的灭火设备。八、重视管理失当安全1、学校教职员工要遵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热爱和关心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了解他们的心理、尊重他们的人格,科学施教。
在民主、平等和谐的气氛中增强教育效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入耳入脑,禁止教师用简单粗暴的办法(如哄、撵、滞留等)解决学生事务,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和侮辱学生人格的言行。2、大力普及法律常识,使青少年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九、确保学校治安安全1、学校要成立治安领导小组,与村治保委员会或乡镇派出所建立协作关系,建立治保委员会,民警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制度。2、学校和班级要切实加强校内治安管理,加强对学生法制教育和校规、校纪教育,严防学生之间因打架斗殴致伤、致死事件的发生。
确保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十、确保住校生安全学校应定期召开住校生安全教育会议,对住校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按照规定建立健全住校生安全制度,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当发生伤害事故时,要及时采取措施救助被伤害学生。
十一、建立安全与治安事故报告制度学校和有关负责人对师生伤亡事故必须于第一时间报告乡镇总校部和教育局,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交通、火灾、校舍倒塌、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急需抢救的,除立即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外,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公安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决不允许对安全与治安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损失。
十二、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安全事故,要依法查处。十三、违反上述制度,造成学生伤亡,构成严重、重大、特大事故的,依照有关规定,有关负责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建立安全教育制度。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省学生安全教育周”。
学校和班级应把安全与治安教育作为教育管理的一次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教育列为经常性教育内容。十五、建立安全与治安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等项制度,对维护学校安全与治安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班级,要予以表彰奖励。
对发生严重、重大、特大安全与治安事故的班级,按照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三年内的评先评优资格。
一、道路交通安全 (一)遵守交通规则。
1、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 2、不穿越、攀爬、倚坐道口护拦。 3、不在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在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闹、玩耍。 5、上学放学途经山间小路时应尽量结伴而行,不做危险活动,避免意外伤害。
横过马路(街)或通过十字街道时,要走交通部门设置的专门穿越道,如斑马线、人行过街(公路)天桥和地下通道。并注意红绿灯信号标志:红灯停,绿灯行。
6、乘坐汽车、火车时要坐好扶好,身体任何部位不要伸向车外,不高声喧哗,不向外抛投物体,不搭乘货车、拖拉机等非载人营运车辆。 (二)骑自行车须遵守以下规定 1、自行车的车型大小要合适,不要骑儿童玩具车和人小骑大型车。
骑车转弯前须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拐弯。 2、不双手离把,攀扶其它车辆或手中持物。
3、不牵引车辆或被其它车辆牵引。 4、经常性检查车铃、车闸能否正常使用。
5、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6、年满12周岁的学生确需骑自行车,须经家长同意,并不准骑车搭人和在快车道上行驶。
7、经过交叉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来往行人、车辆;不闯红灯。 (三)水上交通安全 1、不乘坐无牌无证船舶。
2、不乘坐客船、客渡船以外的船舶。 3、不乘坐超载船舶或人货混装的船舶。
4、不乘坐冒险航行的船舶。 5、集体乘船应注意:要有老师带队,指挥,上下船要排成队,不得打闹、走动;要服从船上工作人员指挥,维护好船上秩序。
二、校内校外活动安全 (一)防止触电 1、不要用湿手、湿布触摸、擦试电器外壳,更不要在电线上晾衣服或悬挂物体,或将电线直接挂在铁钉上。 2、发现绝缘层损坏的电线、灯头、开关、插座要及时报告,请专人检修,切勿乱动。
3、万一遇有电器设备引起的火灾,要迅速切断电源,然后再灭火。 4、发现有人触电时,要迅速切断电源,并立即报告老师、家长或其他人员实施抢救。
5、远离高压带电体。不要接触电杆掉下的电线,不要攀变电器平台,不要攀电讯发射塔,高压输电塔,不要在高压电线下放风筝、钓鱼等。
6、打雷下雨时不在易导电的物体下躲避。雷雨时尽量避免或减少野外活动,路遇雷雨不要往高处走,迅速寻找有防雷装置的建筑物或低洼处躲避;不要携带雨伞等金属物,应双脚并拢抱头蹲下,以防止跨步电压的伤害和有效减少被闪电击的概率。
(二)防止落物伤害 1、不进入建筑施工现场。 2、起重装卸、吊运用设备的下面严禁站立、通行和玩耍。
(三)楼道安全 1、上下楼梯时有序缓慢右行,严禁拥挤,特别是发现有人摔倒时,应立即停止上下,迅速将摔倒者扶起。 2、不在教室里打跳,翻越门窗;不在走廊上追逐嬉戏,身体不靠栏杆且使身体重心外倾或用力拉扯栏杆,不在走廊上"齐步走"造成共振,以免损坏楼板。
(四)严禁学生将棍棒、刀具等各类尖利物品带入校园,更不得带进教室;学生在使用小刀、圆规、铅笔、钢笔等学习用具时,要注意安全,以免误伤自己和他人。 (五)外出游玩 1、外出活动要有教师或家长带队,身体有病同学不要勉强参加。
2、最好是当日去,当日回,未经监护人许可,不得在外宿营。 3、外出游玩,牢记家庭住址、电话、父母工作单位电话。
4、外出游玩,若遇歹徒抢劫、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等人身侵害、伤病的情况时,应立即与公安、医院等部门联系,并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 5、严禁私自下河游泳,以免溺水事故发生。
严禁攀高探险。 6、被狗咬伤后应立即送医院处理伤口,若远离医院可迅速用清水或肥皂水对伤口流水冲洗。
7、被蛇咬伤千万不要惊慌,应迅速用手帕、皮带、绳索等物在距离伤口3-5厘米处绑扎,以减缓毒素扩散速度,每隔15分钟放松数秒,并迅速送医院治疗。 8、上学放学途中和外出游玩,学生不得去捅蜂窝,若被毒蜂蛰伤:先拨去毒刺;用肥皂水、食盐水或清水清洗伤口;可用食用醋、大蒜、生姜汁、韭菜捣成泥状涂于患处,症状比较严重的送医院救治。
9、上学放学途中和外出游玩,行至崖边、河边、水流湍急的农田灌溉渠边,应走安全的一侧,以免踩虚、脚滑,不慎发生危险事故。 10、外出游玩,若遇拥挤要主动退让,并自觉排队,不要到人多拥挤的场合去凑热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六)以礼待人,诚实交友,不与人口角、斗殴,更不要械斗、群殴。 三、实验、实作安全 1、加强校内有毒、有害及有放射性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建立台帐,严格把好物品的收发关。
2、实验操作时,学生要听从老师的指导,严格按照实验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自行其是,若不慎将酸、碱腐蚀性液体沾在手上或其他地方,应尽快用清水冲洗干净。 3、未经许可,学生不得进入实验仪器物品保管室和实验操作室,不得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4、练习焊接时,要听从教师指导,使用防护罩。 5、在接触照明和动力用电时,有触电和死亡的危险,一定要要小心谨慎,防止触电。
四、体育活动安全 1、学生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前,要主动向老师报告自己的健康状况,并说明有何种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的疾病;教师要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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