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要求穿戴手套、口罩、防护服等防护设备。
工作过程中设备损坏及时更换。
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记录、拍照等人员尽量不要接触任何污染物。
注意安全,包括防止动物撕咬及机械伤人,一些消毒药剂具有较强刺激性,使用时也需注意。
尽量安排专业人士操作,减少无关人员接触几率。
工作结束注意清洗消毒。
注意个人健康,发现问题及时就医。
额外建议:工作时穿的衣服不要穿回家。
以禽流感疫情处置为例:“7、人员防护 (1)适当防护措施 在疫情处置时,直接接触禽鸟的处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穿戴或佩戴防护服、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护目镜和可消毒的胶靴等。赴疫点调查采访人员的防护参照执行。 (2)洗手和消毒 每次操作完毕后,用消毒液洗手。废弃物要装入塑料袋内,置于指定地点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健康监测 所有暴露于感染禽鸟和可疑禽场的人员均属高危人群,应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监测和医学观察;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扑杀人员和禽场工人应尽快接受卫生部门检查,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也应接受医学观察;免疫功能低下、儿童、老年人和有慢性心脏和肺脏疾病的人员要避免与禽类接触。 ”
动物防疫免疫注射工作安全隐患和防护措施如下:1.安全隐患操作人员不慎将疫苗注人自身或他人体内,或在免疫接种后 出现发热、关节痛等症状。
2.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在免疫时,应戴上可起到有效防护作用的医用口 罩,手套、雨靴、防护服和医用护目镜等。禁止吸烟和饮食。
免 疫、检疫工作中,必须穿工作服和胶靴、戴手套、口罩、防护 帽;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在场地出口处脱掉防护装备,用肥 皂洗手,清水彻底冲洗,有条件的应洗浴;工作服须用70度以 上热水浸泡10分钟或用消毒剂浸泡,然后再用肥皂洗涤,于太 阳下晾晒;胶靴等要清洗消毒,其他一次性用品也应经高压或消毒液浸泡后方可废弃。
按要求穿戴手套、口罩、防护服等防护设备。
工作过程中设备损坏及时更换。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记录、拍照等人员尽量不要接触任何污染物。
注意安全,包括防止动物撕咬及机械伤人,一些消毒药剂具有较强刺激性,使用时也需注意。尽量安排专业人士操作,减少无关人员接触几率。
工作结束注意清洗消毒。注意个人健康,发现问题及时就医。
额外建议:工作时穿的衣服不要穿回家。以禽流感疫情处置为例:“7、人员防护 (1)适当防护措施 在疫情处置时,直接接触禽鸟的处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包括穿戴或佩戴防护服、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医用护目镜和可消毒的胶靴等。
赴疫点调查采访人员的防护参照执行。 (2)洗手和消毒 每次操作完毕后,用消毒液洗手。
废弃物要装入塑料袋内,置于指定地点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3)健康监测 所有暴露于感染禽鸟和可疑禽场的人员均属高危人群,应接受当地卫生部门监测和医学观察;出现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扑杀人员和禽场工人应尽快接受卫生部门检查,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也应接受医学观察;免疫功能低下、儿童、老年人和有慢性心脏和肺脏疾病的人员要避免与禽类接触。
”。
动物免疫接种的人员消毒和防护的注意事项如下:(1) 不可使用能对皮肤造成损害的消毒液洗手。
(2) 在进行气雾免疫和布鲁氏菌病免疫时应戴护目镜。(四)检查待接种动物的健康状况为了保证免疫接种动物的安全及接种效果,接种前应了解预 定接种动物的健康状况1. 检查动物的精神、食欲、体温,不正常的不接种或暂缓 接种。
2. 检查动物是否发病、是否瘦弱,发病、瘦弱的动物不接种或暂缓接种。1. 检查是否存在幼小的、年老的、'怀孕后期的动物,这些 动物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
2. 对上述动物进行登记,以便以后补免。
5。
1 后期评估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5。
2 奖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参加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5。
3 责任对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5。
4 灾害补偿按照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灾害补偿的规定,确定数额等级标准,按程序进行补偿。5。
5 抚恤和补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5。
6 恢复生产突发重大动物疫情扑灭后,取消贸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据各种重大动物疫病的特点,对疫点和疫区进行持续监测,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进动物,恢复畜牧业生产。
5。7 社会救助 发生重大动物疫情后,国务院民政部门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救灾救济捐赠管理暂行办法》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社会各界向疫区提供的救援物资及资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乡村兽医人员要严格按照动物防疫要求,进出畜禽饲养场(户)要消毒,更衣、更帽、更鞋、每次使用过的工作服都要进行有效的消毒(如用有效的消毒水浸泡);对解剖、采样要严防病原体的扩散,要及时进行消毒和无害化处理;针对某些特定的人兽共患病要接种疫苗。同时,乡村兽医人员要注意合理的休息和营养,增强自身抵抗力。
依据《动物防疫法》,国家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 定国家动物疫病预防规划,根据国内外动物疫情和保护养殖 业生产及人体健康的需要,及时规定并公布动物疫病预防办 法。
平时的预防措施主要包括: 1。经常进行动物疫病预防的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咨询 服务。
2。加强对畜禽和人工伺养的其他动物的伺养管理,做好 畜(禽)舍和环境的消毒卫生工作:灭蝇、杀虫、除鼠,粪便作无害化处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包装物、运载工具应符合防疫 卫生条件,以防止病原传播。
对畜牧场的卫生要求,国家已制 定了国家标准,应严格执行,如已于1997年实施《奶牛场卫生 及检疫规范》。 3。
实行计划免疫制度,提高动物机体特异性免疫能力。 目前国家对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均实施强制免疫。
4。严格对引入的动物、胚胎、种蛋、精液等的各环节检疫 (如口岸检疫、运输检疫、产地检疫、屠宰检验等),杜绝疫病 的传人和传播。
5。 各地区和动物饲养企事业单位应加强防疫协作,动物 防疫机构应加强防疫检疫措施和监督。
工作职责
第十二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职责:
1、负责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
2、负责动物防疫免疫注射、动物防疫标识佩戴和免疫建档管理;
3、负责动物疫情的观察和报告;
4、负责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的领购、保存、使用和管理;
5、负责畜禽存栏、出栏统计建卡等工作;
6、协助做好畜禽圈舍消毒灭源工作,督促指导农户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7、积极推广畜牧兽医新技术,指导养殖户正确使用兽药和饲料,并协助做好监管工作;
8、完成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三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不断加强学习,熟练掌握动物养殖、免疫等技术,积极为农服务。
第十四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当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坑农害农,不得瞒报、迟报、漏报重大动物疫情和阻碍他人报告重大动物疫情。
第十五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在规定的责任片区内从事动物防疫工作,不得跨区域开展防疫工作。
第十六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必须无条件服从县、乡镇、村重大动物疫病防制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第十七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不得利用履行职责的身份和机会,强迫开展饲料、兽药、诊疗等经营性服务并谋利。
第十八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必须严格遵守动物防疫工作纪律和动物疫情等保密制度。
第十九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应当严格按照免疫、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疫技术规程操作,并做好相关工作的记录记载,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考核检查。
第二十条 村级动物防疫员应负责保管好有关票证、表册和仪器设备。因保管使用不善,造成损坏或丢失的,应当照价赔偿。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031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