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观室工作制度1、凡病情变化、疗效难以估计,诊断不明而不愿住院的患者均需在留观室留院观察。
2、留观的患者白天及前半夜由120医生及护士负责,下半夜由当班医生及护士负责观察及处理。并及时做好病历书写,交接班,书写交班记录。
3、医护人员必须不定期巡视病房,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及时修改诊断,调整治疗方案。4、遇病情变化及诊断不明等情况,120医生及留观室护士应及时向主班医生或科主任提出会诊。
急诊室工作制度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护士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
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
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4.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5.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
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6.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
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7.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急诊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1、急诊科医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排班表值班,遇特殊情况需要调班的,必须经科主任批准。2、值班人员应提早5~10分钟到岗,接受交班,并作好交班记录,做到每班职责分明,有据可查。
3、值班医师接班后须全面巡视病房,了解病人的病情,尤其对危重病人更应做到心中有数,并检查各种抢救器械是否完好,处于使用状态。4、认真观察班内病员的病情变化,正确作出处理并做好记录。
5、根据病情需要,可直接申请会诊,也可通过科主任、总值班或医教科组织会诊抢救。6、及时向科主任、总值班报告班内将要发生或已发生的重大事情。
当人身安全受到威吓时,应做好防备并报告保卫科或者110。7、值班医师不得擅自离岗,不准干与本科业务无关的私活。
确需离开的,应有人顶岗并说明去向。保证通讯畅通,接到呼叫后5分钟内到岗。
绿色通道管理制度1、为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迅速、及时、有效地抢救急危重病,凡进入急诊科的病员,应无条件进行生命支持抢救。2、对绿色通道病员,实行优先抢救、检查和治疗,一切手续由护理员负责办理。
如需要会诊,应及时通知会诊科室,会诊医生应在5分钟内到场。3、绿色通道病员经急诊抢救后,病情相对稳定,需要住院者,由护理员协助办理住院手续,并由医务人员护送入住,同时做好交接班手续。
4、凡110或120送入我院的急危重病员,因无家属在场或费用困难,先由110或120经办人员填写绿卡,报医务处或总值班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医护人员应及时做好费用催交。
急诊观察室制度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
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床一次,重病随时。
主治医师每日查床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门诊工作制度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各科(特别是内、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
人员调换时,应与医务科或门诊部共同商量。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提前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
留观室管理要求如下: (1)需收入观察室的患者,由接诊医师通知观察室护士和医 师。
对于危重患者,接诊医师应当面向观察室护士和医师详细交 代病情。 (2)留观患者必须建立病历,负责观察室的医师应及时查看 患者病情变化,下达医嘱,及时记录病情变化及处理经过。
(3)值班护士应经常巡视病房,按医嘱进行治疗和护理,并及时记录,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时,随时向值班医生报告。 (4)急诊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需住院者应在24h内收 入院。
(5)值班医师或负责观察室的医师应及时向危重患者的家属 交代病情,取得家属的理解和配合,必要时需请家属签字。 (6)值班医师或负责观察室的医师、护士下班前应巡视一遍 患者,与接班人员进行床头交接班,并写好交班记录。
(7)对可以离院的患者,各级医护人员应及时动员其离院, 并开具诊断证明、处方,详细交代注意事项。
就诊急诊的行为异常患者可能存在器质性疾病,可能是酒精或其他精神活性物质滥用,也可能是急性中毒,以上原因都可能导致患者出现生命危险,因此需要进行仔细评估。
一些病情稳定的患者可以暂时离院,以后去门诊进一步诊治;而一些存在潜在医疗风险的患者,则需要在急诊留院观察一段时间,病情稳定后再离院。 急诊行为异常患者的留观指征为: (1)生命体征不平稳者生命体征不平稳往往提示为严重器质性疾病,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这样的患者必须尽快完成采集病史、体格检查以及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同时密切监测生命体征,生命体征稳定后,及时完善必要的影像学(如头部CT)、有创检查(如腰穿)等,以协助寻找原发病因,以便尽快能针对原发病治疗。
(2)怀疑有器质性疾病或已知存在脑器质性疾病,但除行为异常暂时没有其他症状的患者脑器质性疾病是引起患者出现精神病性症状的重要原因,常见的脑器质性疾病如神经系统变性、中枢感染、脑外伤、颅内肿瘤等疾病都能引起的不同程度的精神障碍。这些脑器质性疾病可能是致命的,因此尽管患者一开始仅表现为行为异常以及其他精神障碍,但如果缺乏进一步评估和处理,随着病情进展甚至可危及患者生命。
因此,这类患者虽然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但需要留院观察,如果病情一直稳定,没有明显进展,可转至门诊或专科进一^步治疗原发病。 (3)自杀危险性高,有反复自杀企图者这类患者即使在排除有生命危险后也不能随便让患者离院,应首先去除影响患者自杀动机的诱因,如酒精或精神活动物质摄入过量,中毒等,然后需要请精神心理科医师会诊,对患者的精神状况进行详细评估。
如果综合医院不能处理,尽快联系转至精神病专科医院进行治疗。 有激惹、暴力、攻击行为者这类患者可能对他人造成伤害,因此必须采取适当的措施监控患者的行为,以免发生意外伤害。
主要措施包括隔离、制约、束缚,限制活动,必要时开始强制性治疗。采取上述措施时应注意使用间接的语言安抚;签署自愿书等相关文件;适当使用镇静药物;在使用非自愿制约时,要由一定数量的受过训练的团队人员来完成,提供隔离与制约的文件,描述主观发现、客观发现、评价以及计划,以说明对制约必要性及具体过程。
有攻击、凶杀风险的患者要及时与医院管理部门、社会治安安全部门联系以便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处理。如果综合医院无法诊治,应尽快联系转至精神病专科医院继续治疗。
每一个急诊患者都必须有相应的急诊医师负责,直到对患者做出临床安置的决策后 (如出院、住院、转院等)。
决定患者是否需要住院或留观的因素:患者的病情(病情的严 重程度、是否有传染性)、能否排除危及生命的问题、医疗机构的能力(是否有能力治疗该 患者、是否应转院、转院途中是否有危险)、患者在不住院的情况下出现异常能否及时随诊。 在做出患者住院或留观决策之前,须先明确下列两个问题:①只有通过住院才能满足 患者医疗需求吗?例如患者是否需要血流动力学监测,是否需要急诊手术,梗阻性黄疸患 者是否需要ERCP?②患者如果不住院或留观,离开急诊科后患者潜在问题/危险能否等到 密切跟踪观察?如神志清楚、一般情况良好、头颅CT正常的脑外伤患者,如离院后需要在 家里密切观察有无意识障碍、头痛、呕吐等表现,如果是单身居住患者就不适宜出院。
令人遗憾的是,在急诊科有很多患者,因为经济因素、病房床位少等原因,而不能及 时收住入院。而急诊医生则通常把这些不能立即收住入院的患者作为留观候选对象,忽视 对留观医学(Observation medicine)的研究。
病毒四项指的是优生四项,查的是弓形虫抗体、风疹病毒抗体、单纯疱疹病毒抗体和巨细胞病毒抗体。
弓形虫是一种寄生虫,不属于病毒,其他三项都属于病毒。病毒四项是妇产科产前检查的常规检查项目,孕妇如果感染了以上的任何一种病毒或者弓形虫,往往自身症状很轻,甚至没有症状,所以感觉不到,但是却可以传染给腹中的胎儿,导致胎儿宫内感染。
胎儿感染后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发育异常、畸形、流产、胎死腹中或者死产,造成严重的后果,即使有幸活着生下来也可能有严重的先天缺陷,极其难治愈。所以准备怀孕的妇女和已经怀孕的妇女检查病毒四项,发现问题及时干预,有助于优生优育。
判断哪些晕厥患者需要留观进一步检查治疗,其依据是患者的预后,即识别出哪些有可能是恶性心律失常的高危患者,有报道评估晕厥患者时有4项指标有助于我们识别高危 患者:①ECG异常(非特异性ST-T改变和窦性心动过速除外);②既往有室性心动过速; ③心力衰竭病史;④年龄大于40岁。
没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况的患者在1年内发生心律失常 或猝死的风险为5%,有一项的患者的风险为16%,三项以上的患者的风险超过60%。美 国医学家建议,以下患者应留观接受检查和治疗:有胸痛病史、有冠心病、心力衰竭或窦 性心律失常的患者,体检有心力衰竭,瓣膜病或局灶神经体征者:ECG提示。
有缺血或梗 死,心律失常或束支阻滞者,特别是有劳力诱发,频繁发作和年龄>70岁以及体格检查发 现有心动过速直立性低血压者。晕厥这种复杂的临床表现,对首诊医生而言是极大的挑战, 它有可能是猝死的前兆,需要我们做出正确的评估,一旦确诊,对高危患者应采取必要的 措施,以改善预后。
医疗垃圾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具体包括感染性、病理性、损伤性、药物性、化学性废物。
这些废物含有大量的细菌性病毒,而且有一定的空间污染、急性病毒传染和潜伏性传染的特征,如不加强管理、随意丢弃,任其混入生活垃圾、流散到人们生活环境中,就会污染大气、水源、土地以及动植物,造成疾病传播,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 在环境保护意识逐渐增强的今天,保护环境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
当今已有多种技术可用于对医疗垃圾的处置,其中高温焚烧处理就能完全保证医疗垃圾的稳定化、安全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环保要求,同时又符合当代医疗垃圾处置的发展趋势。此外,环卫部门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就开展了医疗垃圾的管理与处理工作,成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到医疗机构定时收集和集中处置医疗垃圾,逐步完善了医疗垃圾污染控制流程的管理制度,在整个处理医疗垃圾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定执行.目前,较流行的处理方法是焚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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