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对企业应进行职业卫生评价。
一是经过职业卫生评价,对已投产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落后的生产及工艺应予以淘汰,或进行技术革新与改造。二是通过评价应重点加强对泄漏源的安全管理。
泄漏是化工企业中常见的事故,不仅会引发职业中毒,而且可能会引发火灾与爆炸。如化工企业中常见的泄漏源有储罐与管道上的孔洞及裂纹、阀门与泵体的裂纹等。
要建立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测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泄漏源,防止因密闭性能不好、设备管理不善、检测检修不到位,而造成“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有毒有害气体大量逸出,而酿成急性职业中毒等伤亡事故。②对进入高毒物品作业场所人员要加强劳动保护措施。
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应事先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要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未采取以上规定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安排作业人员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
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护、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③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与自动报警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对少数高毒物质,必须采取严格密闭,隔离式操作,以避免或减少直接接触等。
④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信报警设备。
⑥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作业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其正确使用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伴随着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中国的化工产品价格也在节节攀升。
一位内部人士说,当年有的化工产品价格甚至能达到原材料成本的5至6倍。所以说,一个地区的化工产业可以极好地带动该地区的经济发展。
化工厂多依水而建,往往充足的水源可以吸引更多的化工企业。但是,中国的化工产业因此存在很多问题。
很多企业一般不愿意购买处理污染的设备。这导致了严重的空气污染和水污染。
政府对此屡禁不止,所有的化工产业也成为了污染的代名词。例如吉林的一次化工厂爆炸,污染了松花江的水质,致使哈尔滨停水一周多。
化工是“化学工艺”、“化学工业”、“化学工程”等的简称。凡运用化学方法改变物质组成、结构或合成新物质的技术,都属于化学生产技术,也就是化学工艺,所得产品被称为化学品或化工产品。
起初,生产这类产品的是手工作坊,后来演变为工厂,并逐渐形成了一个特定的生产行业即化学工业。化学工程是研究化工产品生产过程共性规律的一门科学。
人类与化工的关系十分密切,有些化工产品在人类发展历史中,起着划时代的重要作用,它们的生产和应用,甚至代表着人类文明的一定历史阶段。
(2)从源头抓好预防职业病危害。
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对存在高毒作业的化工企业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3)抓好作业场所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措施。 ①对企业应进行职业卫生评价。
一是经过职业卫生评价,对已投产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落后的生产及工艺应予以淘汰,或进行技术革新与改造。二是通过评价应重点加强对泄漏源的安全管理。
泄漏是化工企业中常见的事故,不仅会引发职业中毒,而且可能会引发火灾与爆炸。如化工企业中常见的泄漏源有储罐与管道上的孔洞及裂纹、阀门与泵体的裂纹等。
要建立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测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泄漏源,防止因密闭性能不好、设备管理不善、检测检修不到位,而造成“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有毒有害气体大量逸出,而酿成急性职业中毒等伤亡事故。 ②对进入高毒物品作业场所人员要加强劳动保护措施。
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应事先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要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未采取以上规定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安排作业人员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
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护、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③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与自动报警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应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对少数高毒物质,必须采取严格密闭,隔离式操作,以避免或减少直接接触等。
④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并设置通信报警设备。
⑥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督促作业人员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其正确使用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
1 化工分析工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2 分析药品要分类存放,强氧化剂、低沸点易燃物,能相互发生激烈作用的药品要按最小包装量储存。药品库中不得超量,不得混放。严禁将危险品大量存放在分析室内。试剂与分析所用的药品均需标明标签。
3 分析工取样要遵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并注意遵守现场生产车间的有关安全规定。
4 压缩气体钢瓶要妥善保管,分别存放,对氢气应限量储存,化验室不得超过两瓶,不得泄漏。氢、氧钢瓶不得混放。液氧不得在室内倾倒,要在室外处理;并遵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5 液化石油气要妥善保管,供玻璃工专人使用。
6 加强通风,防止空气中有害气体超标。
7 化验室严禁吸烟,明火作业要经过批准,不准私自动火。
8 油浴不能过量,电加热器固定地点使用,不准随便移动。
9 剧毒产品专人专台分析,按规程操作,分析过程如有有毒气体产生,应在毒气橱中进行分析。
10 剧毒样品要及时送回车间,严防流失。
11 剧毒试剂操作者必须了解制剂的化学性质,操作时必须戴好防护用品,操作中严防不慎扩散沾污。
12 凡使用剧毒试剂的地方,必须有通风设备,操作前先打开通风设备,然后进行工作。工作后继续通风,过一段时间再关闭通风设备。通风设备失效时不准工作。
13 剧毒试剂由专人保管,使用时必须严格控制,工作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14 试验完毕,操作者对使用剧毒试剂的器皿和工作场所要进行彻底洗刷和打扫。未完成的剧毒试剂,必须放置妥当,并贴有明显标志,严禁将试剂带出室外。
15 毒品必须实行双人双重责任制。保管、领用时必须按毒品管理规程进行,使用剧毒品必须有两人进行操作。
16 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新设备的科研、试验分析,必须首先报请厂及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备案后方可分析。
17 试验产品分析时要了解试验所需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副产品的毒性及有关安全的、物理的、化学的性质。
18 试验产品分析必须提高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安防护措施和“三废”处理设想,且试验分析后的剧毒品及爆炸性物品必须集中收回,以防发生事故。
19 扩大试验产品,生产分析工作须经过安全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准进行。
20 对易燃易爆化工产品原料进行分析采样时,要严格按有关防火防爆规定操作。
①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适当的防护用品;
②工作结束后,饭前、饮水前、吸烟前,要充分洗净身体的暴露部位;
③定期检查身体;
④皮肤受伤时,要完好地包扎;
⑤时刻注意防止自我污染,尤其在清洗或更换服时要注意;
⑥在衣服口袋里不装被污染的东西,如抹布、工具等;
⑦防护用品要分放、分洗;
⑧勤剪指甲,保持指甲洁净;
⑨不直接接触能引起过敏的化学品;
⑩下班后,换下工作服,洗头洗澡。只要保持好个人卫生,就可不用担心化学品会对人体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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