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是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1日,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对于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充当“保护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将坚决依法依纪查处,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二、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
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黑恶势力犯罪人员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并经查证属实,以及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并经查证属实,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黑恶势力犯罪人员积极配合侦查、起诉、审判工作,在查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者、领导者的地位作用,组织实施的重大犯罪事实,追缴、没收赃款赃物,打击“保护伞”等方面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经查证属实的,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全国政法战线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推动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从严惩治,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重拳出击,侦办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案件,整治一批涉黑涉恶重点地区,惩治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在春节前后取得积极成效,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坚实基础,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必须依靠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犯罪和“村霸”等突出问题,对在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予以奖励。
政法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扩展资料: 1,取得成果。
全国截至2018年7月底,全国公安机关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打掉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 截止2018年8月11日,全国公安纪检监察机构共掌握民警涉黑涉恶问题线索503件,涉及557人。
2018年1至7月,全国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组织514个,恶势力犯罪集团2993个,破获刑事犯罪案件3.4万起,全国刑事治安警情同比下降6.1%。 2,工作动态。
2018年8月,9个督导组分赴山西、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9省(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督导工作。 参考资料: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一,干扰教育系统正常秩序,敲诈勒索的村霸地痞,滋事的社会黑恶2113势力
二,勾结黑恶势力的教育工作人员,教师
三,干扰校园周边环境,危害5261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长期无理缠访的社会不法分子
四,教育系统内部4102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幕后组织策划煽动师生聚众闹事的1653
五,干扰教育项目建设,强揽工程,强装强卸,强买强卖的黑恶势力
六,诬陷造谣,散布虚假信息的教育工作人员,教师及社专会闲散人员
七,幕后支持非法属办学,非法办班的保护伞
八,与教育有关联的其他黑恶势力
1、广大教职工及学生家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要提高。
要求要敢于同侵犯学校财产和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作斗争,积极向公安部门举报侵犯教育安全的案件线索,共同维护教育安全。2、结合普法活动,制作专题宣传橱窗、宣传栏、电子屏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的意义及开展情况,通过法治讲座、主题班会、展览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教育,帮助学生认识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危害,远离黑恶现象。
扩展资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对中小学生的意义:给孩子们创造一个干净、安全的学习环境,每个未成年人都有受教育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并非绝对,如果受教育权的行使受到他人严重干扰,那么暂停干扰者到校学习的举措也值得考虑。总而言之,打造一个更加安全、使学生免于恐惧的校园,需要从多方入手,保障更多人的受教育权。
涉世未深的他们,规则的意识尚未充分建立,对于个体之间的善意、尊重与和谐也还知晓不多。而当事件演变成为成人介入的大事件时,调查与处理的方式,也都将对孩子产生巨大的影响。
扫黑除恶是指清除黑恶势力。
黑社会作为和谐社会的一个巨大毒瘤,不仅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而且也影响到了整个社会的繁荣稳定,人们无不对它咬牙切齿、恨之入骨。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社会安宁。
2019年5月28日,全国扫黑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截至2019年1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2421个,打掉涉恶犯罪团伙29773个,敦促35474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
全国尚有涉黑涉恶逃犯4713人。其中,涉黑案件逃犯127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逃犯1436人,恶势力犯罪团伙逃犯1999人。
全国扫黑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 向社会公开发布升级后的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截至2020年4月底,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3120个,涉恶犯罪集团9888个,刑拘犯罪嫌疑人388442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7190人,促进了社会生态和政治生态、经济生态的改善,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 。
2021年3月29日,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大会为受表彰、受嘉奖代表颁奖。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受嘉奖干部代表分别在大会上发言。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 扫黑除恶。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出重拳,下重手,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除霸,无霸治乱,无乱强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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