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字体:小 大】 为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预防和防止犯罪活动、打击犯罪,维护正当合法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一、必须报请公安机关备案,方可经营。
二、必须保证合法经营,不从事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经营活动。 三、不超范围经营,不从事卖淫嫖娼活动,禁毒、禁赌 四、严禁各类管制刀具带入场所。
五、搞好安全巡查工作,做好每日经营情况登记。 六、安装场所电视监控系统,保证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监控设备的录像资料必须留存30日备查,不得删改或挪作他用。
七、发现可疑情况,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不得隐瞒。 八、严禁消费者将易然,易爆,剧毒,腐蚀性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场所。
九、业主必须主动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和违规经营活动。
《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2 条第2款规定:"本规定所称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包 括依法设立的电影放映单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经营单位、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文 化娱乐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开放、消费者自 娱自乐的场所。 根据上述规定,《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规定》的适用对象是:(1)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2)文 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包括电影放映单位、互联网上 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 所经营单位;(3)文化娱乐场所应当是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场所。
《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是在 《北京市娱乐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北京市营业性演出场 所安全管理规范》、《北京市电影放映单位安全管理规范》 和《北京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安全管理规范》四 个安全管理规范基础上制定的,亦即《北京市文化娱乐 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调整对象是上述四个规 范的调整对象之和。 "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一词是对 《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调整对象 的集中体现。
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系统应这样设置,才符合防火要求:(1)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观众厅、舞厅的安全疏散出口,应 当按照人流情况合理设置,数目不应少于两个,并且每个安全出口 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纳人数超过2000人时,其超 过部分按每个出口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400人计算。
(2) 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观众厅的人场门、太平门不应设置门 槛,其宽度不应小于1。4m。
紧靠于门口 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 步。
同时,太平门不准采用卷帘门、转门、吊门及侧拉门形式,门 口不得设置门帘、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在 营业时,必须保证安全出口和走道畅通无阻,严禁将安全出口上 锁、堵塞。
(3) 为确保安全疏散,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室外疏散通道的宽度 不应小于3m。为了确保灭火时的需要,超过2000个座位的礼堂、影院等超大空间建筑四周,应设环形消防车道。
(4) 在布置公共文化娱乐场所观众厅内的疏散走道时,横走道 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20排。 而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每排不宜超过 22个,当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
9m时,可以增加1倍,但是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其座位数应减半。
(1)是否擅自经营文化娱乐场所; (2)歌舞娱乐场所歌曲点播系统是否与境外曲库连接; (3)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 (4)游艺娱乐场所设置的电子游戏机是否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向未成年人提供; (5)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是否超过核定人数; (6)娱乐场所是否在法规禁止营业的时间内营业; (7)变更有关项目,是否按规定申请重新核发娱乐经营许可证; (8)娱乐场所是否建立营业日志、从业人员名簿等; (9)娱乐场所是否悬挂警示标志; (10)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是否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标志; (11)屏幕画面或游戏项目是否含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禁止的内容等。
娱乐场所安全经营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我市娱乐场所平稳、健康的发展,为了保障娱乐场所财产安全,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为了兼管各部门的利益、调动经营积极性,实现责、权、利有机统一;制定本安全工作方案。
一、总体责任指标
1、深入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经营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安全经营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政令畅通。
2、将安全经营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经营第一责任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经营形势,研究制定防范措施,积极支持安全经营所需资金,并鼓励和支持安全经营科学研究和开发。
3、建立和完善安全经营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将安全经营工作指标和事故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并逐级签订责任书。
4、严格落实我公司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制定和完善公司重特大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并定期演练。
5、加强安全经营管理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健全公司安全经营管理机构并按要求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6、突出“以人为本”,做好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规章、制度等法规的宣贯;并结合实际,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安全氛围。 7、依规加强培训。加大对从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8、加强行政审批。涉及安全经营的事项必须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及安全经营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批;重视劳动保护和设备安全工作。
9、定期开展安全经营检查和专项整治。建立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档案,建立和完善检查责任制和隐患整改责任制,明确整改期限,消除事故隐患。深入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完善方案,细化措施,强化组织,达到验收条件。
10、完善企业安全经营保障条件,严厉查处违规事件和各类事故;及时上报各类安全事故;严格组织调查处理,批复、处理率达到100%。
11、推进安全经营工作的创新。重点在监管方法、监管方式、监管手段、事故防范和救援机制、科技创新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使安全经营、综合监管与社会和公司发展相适应。
二、责任指标
1、总经理、副总经理、安全员必须执行“三不放过”(即:发生事故未查出原因不放过,本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措施不放过)。
2、新进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各岗位要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规程及各种安全制度。
4、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5、各岗位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
6、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学习安全规程,总结前一阶段安全要作,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
7、安全员必须按规定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不安全隐患,安全活动记录。
8、部门主管在每次布置工作的同时,要根据公司的工作情况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
9、各岗位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上报。
三、奖惩措施
1、通过考核为优秀等次的部门,总公司给予表彰奖励。
2、凡因领导忽视安全、责任不到位、失职失察发生重、特大事故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公共文化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设施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 求设置。
否则,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安全疏散设施 包括安全出口、疏散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应急照明及疏散指 7K标志。
(1) 安全出口。安全出口或者疏散出口的数量应按相关规范规 定计算确定。
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安全出口的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安全出口或者疏散出口应分散合理设置,相邻两个安全出口或疏散 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2) 疏散门。疏散门的数量应当依据计算合理设置,数量不应 少于两个,影剧院的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人,当容 纳人数大于2000人时,其超过的部分按每扇疏散门平均疏散人数 不超过400人计算。
(3) 疏散楼梯和走道。多层建筑的室内疏散楼梯宜设置楼梯 间。
大于两层的建筑应采用封闭楼梯间。当娱乐场所设置在一类高 层建筑或者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中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
(4)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公共娱乐场所内应按照相关规 范条文配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场所内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 散路线的地面或者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以便 引导观众沿着标志顺利疏散。
疏散用的应急照明其最低光照度不应 低于0。51x,设置的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其连续 供电的时间不应少于20~30min。
这里所说的文化、娱乐场所主要有影剧院、卡拉0K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俱乐部及体育场馆,公园内临时搭建的用 于产品广告宣传、促销活动的场所。
文化、娱乐场所人员流动量大,人员来往集中。因为文化、娱乐场所任何人都可以出人,是全开放的复杂的社会场所,所 以,社会治安情况复杂,不法分子也常常混迹其中^保安员要认识到在文化、娱乐场所从事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 复杂性,要做到熟悉有关规定和安全防范设施、设备,注意观察 各类进出人员的衣着、携带物品、表情、言行等,做到心中有 数。
特别要根据文化、娱乐场所的特点,注意发现吸毒、贩毒人 员,卖淫、嫖娼人员,以及流氓滋事等问题,并及时报告公安 机关。C化、娱乐场所有应用一些易燃、可燃材料装饰,再加上人员滞留时间长,容易发生火灾。
在发生意外事件时极易发生踩踏等群死群伤事件。保安员要加强各重点部位和设备的巡查,应着重检查电线闸盒、舞台灯光设备等是否安全,防火疏散门、通道不能锁闭,防火器材应齐全、完好有效。
发现隐患要及时告之客人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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