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突出巡查重点,细化排查,巡查中做到“细”、“密”结合,重点加大穿村集镇路段以及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力度,提高桥梁、弯道、平面交叉道口等重点路段的巡查频率,对所辖路段沿线设置的非公路标志,进行安全排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广告牌及时要求责任人进行整改。
二.密切部门配合,加强协作。转变管理思路,积极与交警、公安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及时互通掌握路段信息,加强在事故多发路段、国省道重要路口处的交通疏导及各类恶劣天气下保安保畅方面的协作;加强与沿线乡镇联系,动员沿线群众积极举报涉路违法行为。
三.完善应急举措,强化值班。【博安网-安全生产知识云】提示你: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结合往年经验进一步完善冬季恶劣天气路政工作应急预案,配齐路政执法应急装备,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保障冬季公路安全畅通。
一. 突出巡查重点,细化排查,巡查中做到“细”、“密”结合,重点加大穿村集镇路段以及事故多发路段的巡查力度,提高桥梁、弯道、平面交叉道口等重点路段的巡查频率,对所辖路段沿线设置的非公路标志,进行安全排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广告牌及时要求责任人进行整改。
二.密切部门配合,加强协作。转变管理思路,积极与交警、公安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及时互通掌握路段信息,加强在事故多发路段、国省道重要路口处的交通疏导及各类恶劣天气下保安保畅方面的协作;加强与沿线乡镇联系,动员沿线群众积极举报涉路违法行为。
三.完善应急举措,强化值班。【博安网-安全生产知识云】提示你:必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结合往年经验进一步完善冬季恶劣天气路政工作应急预案,配齐路政执法应急装备,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对可能引发的突发事件及时采取措施,有效保障冬季公路安全畅通。
路政执法文明管理工作规范里有明确要求。第四十条 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确需拦车的,应当以确保安全为原则,并遵守下列程序:
(一)上路拦车前应当明确执法的任务、方法、要求和安全防护规定,检查安全防护装备;
(二)根据公路条件和交通状况,选择安全和不妨碍通行的地点进行拦车,避免引发交通堵塞;
(三)在距检查地点至少200米处开始摆放发光或者反光的警示标志,间隔设置减速提示标牌、反光锥筒等安全防护设备;
(四)拦车时使用停车示意牌和规范的指挥手势,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规定,注意自身安全;
(五)指挥车辆停放在安全地点,再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有关记录。
第四十一条 拦车安全防护规定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不得在同一地点双向同时拦截车辆;
(二)不得在行车道上拦截、检查车辆或者处罚当事人;
(三)遇有拒绝停车接受处理的,不得站在车辆前面强行拦截,或者采取脚踏车辆踏板、强行攀扒车辆等方式,强行责令驾驶人停车;
(四)遇有驾车逃跑的,除可能对公路设施安全有严重威胁以外,不得驾驶机动车追缉,可以采取通知前方收费站、超限检测站点或者执法人员进行截查,或者记下车牌号以便事后追究法律责任等方式予以处理。
一、安全工作管理情况
1、完善了各类安全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紧急预案、安全考核制度,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及工作要求,责任夯实到每名管理人员身上,进一步增强了每个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在二月份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教育周”活动,进行了安全规程、安全知识培训、各类事故案例、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学习,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将安全生产意识深入人心。
二、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促进自我保护
要确保安全,根本在于提高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护自救能力,抓好安全宣传教育,是大队安全工作的基础。2016年一季度,大队以安全宣传教育为重点,以做好事前预防为目的,经常性地对队员和沿公路线两侧的群众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特别是抓好法制安全宣传等大型活动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相关文章阅读: )
⒈认真做好法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大队组织所有职工学习安全工作的各类文件与法规,对单位内易发事故类型、重点部位保护、工作薄弱环节、各类人员安全意识与安全技能等方面,开展深入全面的大检查,消除隐患,有针对地扎实地开展教育和防范工作。此外,大队也利用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的机会,提升人民群众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与交通安全关系的认知,帮助教育广大的群众树立爱路护路的意识,并积极配合路政执法人员搞好保护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工作。
⒉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大队利用大队的安全会、组织活动等途径,通过讲解、学习,在单位内部开展安全预防教育,使职工接受比较系统的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病、防运动伤害、防火、防盗、防震等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大队每月还小结上月安全工作,强调安全事项。通过这些活动增强职工们的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安全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检查,及时整改
大队在安全工作中经常开展常规安全检查。一是把安全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二是对重点路段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同时,积极配合支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
四、下步的打算
继续按照安全性评价标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制度,达到安全性评价标准要求。最后,安全生产是大队的头等大事,要求广大职工把安全作为工作、生活中的“第一需求”,实现安全工作“要我安全→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高度重视,克服麻痹心理,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第一章 一般规定第一条 为维护高速公路交通警察上路从事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时的工作秩序,规范高速公路交通警察的执勤执法行为,保障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及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规定,结合支队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包括高等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下同)上从事秩序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时应当遵守本规定,并督促参与交通事故伤员抢救、车辆施救、现场清理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交通参与者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交通警察在道路上执勤执法应当按下列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器材:(一)执行勤务的警车应当安装车载发光警示屏、车载电台,配备发光指挥棒2根、反光锥筒10只、停车示意牌2个、折叠式发光警示标志牌1块、警戒带2条、拦车破胎器1个、灭火器2个、急救箱1个、牵引绳1条、手电筒2个、手铐2副,警绳2根,电警棍2根。
(二)每个大队配备2辆事故现场勘查车,车上应当安装车载发光警示屏、车载电台,配备发光指挥棒2根、便携式发光锥桶20只、停车示意牌2个、折叠式发光警示标志牌1块、发光导向标志牌1块、现场勘查灯2个、防爆强光灯1个、手持扩音设备一个、警戒带4条、拦车破胎器1个、简易破拆工具1套、灭火器2个、急救箱1个、医用橡胶手套4副、牵引绳1条、手铐2副,警绳2根,电警棍2根。(三)执行勤务的民警每人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发)光背心、对讲机、发光警示器1个。
事故处理的民警每人应当配备多功能反光腰带、反(发)光背心、对讲机、发光警示器2个。(四) 每个大队应当配备防化服2套,防弹衣、防弹头盔各20件,备用反光锥桶20个,枪支按需配备。
第四条 大队要加强对安全防护装备、器材的管理,建立严格的领用、管理、使用、维护、移交等制度。民警每次上路执勤执法完成任务后,要自行检查、清点自己领用的安全防护器材、装备,使用单位每月对安全防护装备、器材进行一次集中检查、清点,发生损坏或者故障的,及时安排修理、更换、补充。
民警上路执勤执法前,带班领导应对出警的人员提出自身安全防护要求,根据任务要求检查民警是否带齐必需的安全防护装备,未带齐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安排出警;完成任务后,对安全防护工作作简短的总结,纠正不规范的做法,明确改进措施,要求民警进行整改。第五条 执勤执法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执勤执法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保证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处理事故现场快速、有序、安全、顺利地进行。
发生适用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辖区勤务中队领导、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辖区大队领导必须到交通事故现场开展安全防护工作。执勤执法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负责人不明确时,按下列情况依次确定:(一)直接分管对应业务的支、大队领导在现场的。
(二)方案、预案中规定的负责人在现场的。(三)其他领导现场指定、预先指定的。
(四)现场民警中职务高的。(五)现场民警中警衔高的。
第六条 支队、大队要建立和完善安全防护工作的检查、监督制度,建立采购领用发放登记记录、检查监督记录、维修维护保养记录。支队每半年、大队每季度对下级的安全防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责令限期整改,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 支队负责对机关全体民警和各大队、中队领导及业务骨干进行安全防护理论知识及技能的培训。大队负责对本大队全体民警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防护理论知识及技能的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安全防护实战演练,重点加强勘查交通事故现场以及夜间、雨雪雾天巡逻执勤时的安全防护技能研究和实战演练。
培训要以实战操作为主,理论知识为辅,凡是未经过执勤执法安全防护知识专门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的民警,不得上路执勤执法。第八条 高速公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对下级监督的长效安全防护机制和意外伤害情况下的应急救助机制。
第二章 交通秩序管理的安全防护第九条 交通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执勤执法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执勤警车应当开启警灯,交通警察应当穿着反光背心,按规定使用停车示意牌。执行具有危险的任务时,按规定穿着防弹衣,戴防弹头盔。
(二)驾驶警车正常巡逻执勤时,应当在最右侧行车道行驶,时速控制在60至80公里,按规定保持车距,保证安全。遇有紧急情况,可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车速,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20公里。
(三)执勤时不得少于2人,现场执法应当在路肩、港湾式停车带、收费站和服务区进行,设点执勤应当在收费站和服务区进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路段设置执勤点的,应当在距执勤点500m、200m、150m、100m、50m处连续摆放提示引导标牌、反光锥筒,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警戒。(四)夜间、雾天、雨天、雪天等能见度低和道路通行条件恶劣的条件下在高速公路设点执勤,不得少于3人,应当将执勤点设在收费站和服务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路段设置执勤点的,应当在距执勤点2Km、1Km、。
2010年交通运输路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试题(一) 一、填空题(每题2分,共40分) 1、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和 。
15、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 的,行政处罚无效。 2、行政执法单位应当建立以 为责任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
16、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 相结合,教育公 3、《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是:合法行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
17、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4、行政执法单位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事实清楚、、适用依据正确、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 的权利。 、内容适当。
18、行政执法必须遵循有法可依、、、、的原则。 5、《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经 19、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 申请,也可以 申请。
过十 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20、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当 、、、。
6、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 ,应当提供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7、新的路政执法理念是 、、、1、俗话说“路是路,桥是桥”,因此《公路法》中的“公路”不包括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 ) 法定职责的,可以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
2、高速公路都是重要的公路,因此高速公路都是国道。 ( ) 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享有 3、国道、省道、乡道的建设和养护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由交通主管部门或者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 ) ;有权依法申请 或者提出 ;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公路两侧边沟(截水沟、坡脚护 坡道,下同)外缘起不少于二十米的公路用地。 ( ) 关违法实施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5、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二百米、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一百米范围内,以及在公路两侧一定距离内,因抢险、防汛需要修筑堤坝、压缩或者拓宽河床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的批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有关的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公路渡口安全的措施。 ( ) 9、行政诉讼中, 负主要举证责任。
6、《公路法》实施后已经经过三次修改。 ( ) 10、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 11、交通运输行政处罚文书共有 ,交通行运输行政许可文书 。
个 7、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不得转让。( ) 8、行政执法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行 政机关授权和依法委托的组织。
( ) 12、行政处罚程序有一般程序和 程序两种。 9、行政执法监督能有效地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 ) 13、违法 不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10、行政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14、行政行为的分类有 、、、、、、、、。 ( ) 三、单选题(每题1分,共10分) A、个人意志 B、行政机关意志 C、国家意志 1、张某对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乙区分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不服,可以 多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向( )申请行政复议。
1、下列机关中哪些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 A、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乙区人民政府 A、全国人大 B、省级人大 C、市级人大 D、县人大 B、只能向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 2、下列能够作为行政诉讼证据的是( ) C、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甲市人民政府 A、律师结案陈词 B、鉴定结论 C、视听资料 D、勘验笔录 D、甲市人民政府和乙区人民政府 3、确定行政处罚应当适应,具体应当考虑的内容是:( ) 2、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 A、行政违法行为的事实 B、行政违法行为的性质 数额的( )加处罚款 C、行政违法行为的情节 D、行政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程度 A、2% B、3% C、4% D、5% 4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 ),判决维持该行为。 3、下列那一项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 ) A、证据确凿 B、事实清楚 C、适用法律正确 D、程序合法 A、警告B、罚金C、责令停产停业D、行政拘留 5、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含义包括( ) 4、层级监督包括( )对行政机关执法工作的监督。
A、依据合法 B、主体合法 C、程序合法 D、处罚公正 A、上级政府 B、上级法院 C、上级检察院 D、上级党委 6、行政许可法的立法宗旨是( ) 5、下列哪部法律规定了信赖保护原则,并为推动诚信政府建设提供了法 A、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 B、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律保障。( ) C、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D、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A、行政复议法 B、行政许可法C、道路交通安全法 D、行政处罚法 7 、行政机关作出( )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 6、下列行政许可中有数量限制的是( ) 的权利。
A、出租车经营许可 B、律师资格许可 C、商业银行设立许可D、社团登记 A、责令停产停业 B、暂扣许可证。
第一条 为规范路政执法管理行为,提高文明执法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交通行政执法风纪》、《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从事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执法活动,适用本规范。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路政执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路政执法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第四条 公路管理机构及其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思想,不断提高规范执法和文明服务的能力与水平,坚决杜绝粗暴执法和随意执法行为。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举办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积极开展文明执法创建活动。路政执法人员从事执法活动,应当遵纪守法,遵守《交通行政执法职业道德基本规范》,增进服务意识,塑造文明形象。
第五条 路政执法人员须具备行政执法资格,持有交通运输部统一制式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严禁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从事路政执法。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的资格、证件和执法风纪管理。第六条 经营性收费公路的路政管理职责由公路管理机构的派出机构、人员行使。
第七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路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办事和网上监督,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共信息服务,构建路政执法电子政务平台。 第八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着装整齐,保持风纪严整,并遵守下列要求:(一)执法时佩戴统一规定的标志、胸卡、腰带、手套,上路必须加穿反光背心;(二)不得在执法服装上挂胸花、胸针等装饰品,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等与执法无关的物件;(三)不同季节的执法服装不得混穿;(四)严禁歪戴帽、卷袖口、敞衣扣、披衣、穿拖鞋、打赤脚、卷裤腿等有损风纪的行为;(五)非因公务需要严禁着执法服装出入酒店、娱乐场所。
第九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仪表整洁,仪容端庄,并遵守下列要求:(一)男性执法人员不得留长头发、长胡须、长鬓角,不得露光头;(二)女性执法人员执法时不得头发披肩,不得染指甲、化浓妆、佩戴首饰。第十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举止文明,保持良好形象,并遵守下列要求:(一)现场执法要保持端正、庄重,指挥车辆手势要明确、利索、规范,手势标准参照公安交通警察现行规定执行;(二)2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着执法服装徒步巡查或者外出时,应当行列整齐、有序;(三)外出时遵守社会公德、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维护路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四)遇有当事人情绪激动或者有过激言行的,要冷静处理,以理服人,不得针锋相对,激化矛盾;(五)遇有暴力抗法的,要沉着应对,及时报警,注意自身安全,防止事态失控。
第十一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做到言语热情诚恳,表述通俗易懂,并遵守下列要求:(一)使用规范的文明执法用语;(二)提倡使用普通话;(三)严格执行《交通行政执法忌语》规定,禁止使用讥讽性、歧视性、羞辱性、训斥性、威胁性语言和讲粗话、讲脏话。第十二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持较高的政治、道德、知识、能力和身体素质,并做到:(一)熟悉有关法律和基本业务知识,注重学习和实践,定期参加业务培训和军事化训练,努力提高文明执法技能;(二)准确理解和执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管理机构作出的决定、命令,维护法令、政令的畅通和路政执法的公信力;(三)忠于法律,忠于职守,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实事求是,公正执法,严格执法,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四)不徇私情,勇于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当事人利用各种社会关系进行说情;遇到与路政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十三条 路政执法人员应当尊重当事人权利和人格,维护其合法权益,并遵守下列要求:(一)查纠公路违法行为时应当先敬礼;(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接待群众来访以及与当事人谈话时,应当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及时妥善处理受理事项,不得推诿或者拖延;(三)严禁使用冷、硬、横、蛮及其他怠慢、蔑视性态度对待当事人。第十四条 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严禁下列行为:(一)未按照规定佩戴标志或者未持证上岗;(二)辱骂、殴打当事人;(三)酒后上岗执法;(四)对同一违法行为重复罚款;(五)当场收缴罚款不开具罚款收据或者不如实填写罚款数额;(六)违法扣留车辆、物品或者擅自使用扣留车辆、私分扣留物品;(七)从事与职权相关的经营活动;(八)包庇、袒护和纵容违法行为;(九)无法定依据执法或者滥用职权、超越职权执法;(十)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
第十五条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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