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异常情况的紧急处理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5、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
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扩展资料: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企业单位必须认真地对待新工人进行安全生产的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并且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其进入操作岗位;
2、对于从事特种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训练,经过考试合格后,才能准许他们持证上岗;
3、企业单位都必须建立安全活动日和在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安全生产情况等制度,对职工进行经常的安全教育,并且注意结合职工文化生活,进行各种安全生产的宣传活动;
4、在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添设新的技术设备、制造新的产品或调换工人工作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形式很多,"三级"安全教育是安全教育的一种形式,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对新员工的饿教育制度.那么,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新员工通过"三级"按教育培训能学到哪些东西?一,什么是"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制度是企业安全教育的基本教育制度.教育的对象是新进厂的人员,包括新进入的员工,临时工,季节工,代培人员和实习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教育.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1.厂(矿)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2.车间(工段,区,队)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窜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3.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主要内容岗位按操作规程.生产设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距)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
1、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1.1、培训对象
1.1.1、新职工(调入、合同工、临时工)不少于两天,其中公司教育一天,车间一天。
1.1.2、新提拔的领导在到职前由公司进行安全教育。
1.1.3、工种变化和岗位变动,普工由车间培训,特殊工种由技术设备和安全部门培训。
1.1.4、对复工人员教育,离岗六个月以上按照三级教育实施。
1.1.5、对违章违纪造成事故的人员,一般事故由车间教育,严重的由公司进行。
1.1.6、特殊工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证,根据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的安排办理,公司领导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创造条件分批完成培训任务。
1.1.7、对从事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或新设备的职工。
1.1.8、各级领导、安全专职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实施。
1.2、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
1.2.1、国家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规程,如《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1.2.2、公司制订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3、安全生产思想意识教育,加强安全生产方面的各类活动及宣传。
1.2.4、通过现场安全检查,针对性地进行识别事故隐患和排除事故隐患能力的教育。
1.2.5、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技术知识教育。
1.3、安全教育的要求
1.3.1、干部安全教育每年至少一次,公司组织,教育面达到95%以上,重点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不少于两天。
1.3.2、全员安全教育每年至少一次,以车间为单位教育面要达到95%以上,重点是各岗位的操作人员,不少于一天。
2、车间安全培训教育
2.1、培训对象
2.1.1、普工工种变化
2.1.2、一般违章违纪造成事故的人员
2.1.3、复工人员已经公司培训安排到车间
2.1.4、新职工已经公司培训安排到车间
2.2、培训内容
2.2.1、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本岗位操作规程
2.2.2、劳动防护、工业卫生
2.3、培训要求
每年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八小时
3、班组安全培训教育
3.1、培训对象
已经过公司、车间两级安全教育培训安排到岗位上班的普工、违章违纪人员、复工人员、新职工等。
3.2、培训内容
本岗位作业指导书操作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劳动防护,职业卫生防护等。
一、管理人员培训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标准;
(2)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职责;
(3)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2、从业人员培训
(1)学习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2)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
其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需要注意:
(1)必须参加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
(2)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按规定参加复审。
3、新从业人员培训
(1)厂级
①有关的法律、法规;②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④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⑤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⑥有关事故案例等。
(2)车间级
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④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⑤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⑥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注意的安全事项;⑧有关事故案例⑨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
①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②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③岗位的事故预防、有关事故案例等。
4、其他人员培训
其他人员培训包括: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脱离岗位6个月以上者、外来参观人员、学习人员、外来施工单位的培训。
5、日常安全教育
(1)学习国家和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案例,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异常情况的紧急处理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5)开展岗位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反习惯性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像;
(8)熟悉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风险、防范控制措施;
(9)其他安全活动。
6、培训教育管理
培训教育管理包括: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验证、整理培训档案、保存变更记录等。
安全管理是企业发展过程中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为了提高员工安全能力、保障安全生产顺利进行,安全培训必不可少。
答: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当按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不同岗位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培训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的识别与防范;(四)、安全设施、设备、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五)、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六)、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七)、其它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安全意识和能力的重要措施。什么样的安全培训会更有效果呢,这是我们更加值得研究的问题。
那么,怎样才能做好企业安全培训工作呢?
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必须强化公司领导安全生产法制化教育和安全意识。
领导(班子)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极其重要,确保国家对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政策、法律法规、要求的贯彻落实,首先必须强化领导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得安全教育培训投入,教育培训内容、方法、时间以及培训效果得以有效实施。
2、企业必须要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机制。企业要针对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广泛性和长期性的特点,针对自身的不同情况制定一套长期的、系统的培训计划,培训计划既要有总体目标又要有阶段性目标,而在具体操作中,各阶段的培训工作要做到有机地结合。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易实施、能考核。
3、必须更加科学地加强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班组是企业最基层的生产组织和管理组织,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整个安全指标,只有班组的安全水平有了提高,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才能提升。
总之,安全教育培训是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只要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就能实现从“要我安全、我要安全、到怎样才能安全”的思维转变,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形成安全文化,就能实现安全生产,推进企业安全和谐发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第三条 企业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制度。
第四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全国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安全教育工作实施综合管理,并行使监察职责。
第二章 生产岗位职工安全教育 第五条 企业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四十学时。
第六条 厂级安全教育由企业主管厂长负责,企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厂级安全教育应包括劳动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第七条 车间级安全教育由车间负责人组织实施。 车间级安全教育应包括本车间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第八条 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 班组级安全教育应包括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第九条 企业新职工应按规定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上岗工作。
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企业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级安全教育。
企业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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