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人为本,紧紧围绕规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安全行为,在8至9月份开展的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国务院、住建部及省、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检查重点(一)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二)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别是农民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三类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情况;(三)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开展定期安全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四)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及有关物资、设备配置和维护情况;(五)施工现场安生管理、施工现场脚手架、“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等部位的安全防护、桩基施工时对桩孔洞口的安全防护,施工作业人员人体安全防护、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六)危险性较大工程特别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以及脚手架工程等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专家论证和实施情况;(七)施工现场封闭施工及门卫值班管理情况;(八)监理单位安全监理情况;(九)农民工工资支付矛盾纠纷排查情况。三、实施步骤本次专项检查从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个阶段为自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10日)。各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结合本工程实际,认真开展自查,并填写《相城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自查表》,于11月10日前将《相城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自查表》报相城区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
联系人:胡佳妍,电话:85181215。第二个阶段为督查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
区住建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区内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镇(街道)、开发区建管所、度假区规划建设办负责各自辖区内的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督查。
第三个阶段为整改完善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各参建单位要落实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五、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相城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江兴发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质量安全监督站、建筑业管理处等相关科室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量安全监督站。
领导小组将从各相关科室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全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六、工作要求(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参建各方责任。施工单位要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单位要依法履行安全责任,不得压缩工程项目的合理工期、合理造价,及时支付安全生产费用。
监理单位要熟练掌握建筑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二)强化施工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
施工、监理单位要加强工程项目施工过程的日常安全管理。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工程项目要有施工企业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监理企业负责人或项目监理负责人在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
对无负责人带班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负责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而没有负责人现场带班的,对企业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并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认真排查治理施工安全隐患。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要对在建工程项目涉及的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并及时消除隐患。对重大隐患,企业负责人要现场监督整改,确保隐患消除后再继续施工。
区住建局将加强督查力度。对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不认真进行隐患整改以及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重追究企业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按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工程项目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要加强对施工现场一线操作人员尤其是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安全操作基本技能和安全防护救护知识。
对新入场和进入新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没有经过培训的不得上岗。
近几年来,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建筑领域事故频频发生,分析建筑施工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探索预防对策和措施,对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有重大意义。
安全事故主要集中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人和触电。造成建筑业事故的原因,除了与建筑业是高空、露天、劳动密集型作业有关,还与近年来市场的扩大,法制不健全,安全意识差,安全教育滞后,人员素质低,安全投入少有关。
以下谈谈发生事故原因几种情况。 一、施工人员素质低 目前我国建筑从业人员大多是民工,这些民工普遍来经过基本培训和教育,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从而导致自己或他人发生安全事故。
二、建筑市场不规范 时常出现一个项目有几个分包商,这些分包商的社会信誉,施工技术和管理水平普遍较差,在工程施工过程下,偷工减料,安全意识淡薄,根本谈不上对安全进行统一管理。 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野蛮施工 非机械动力工擅自操作机械,造成机毁人亡。
非电工乱拉扯电线,不通过漏电开关,发生漏电事故时,漏电开关不起作用,造成触电身亡。民工在绑脚手架和支外墙模板加固时,不系安全带,加上临边防护不严,时有坠落死亡事故的发生。
为抢工程进度,造成民工疲劳过度,操作时注意力不集中,头昏眼花不慎坠楼而亡。 四、材料机具质量不合格 塔机吊钩失灵,吊斗失控落下,砸伤地面施工人员,塔臂组装螺栓强度不够,以小代大,抗剪能力削弱,螺栓被剪切断,造成塔臂失控,扯断钢索落下,砸伤地面工作人员。
安全网质量差,不能有效拦截高空坠物,造成地面人员伤亡。 五、防护设施不全 临边不搭设防护栏杆,安全网搭设低于施工作业层面高度,作业面没有实行全封闭。
有的电梯井口无护栏,电梯井内不隔层设置防护。预留洞口,采光井,通风口不设防护盖,造成坠落事故发生。
-------------------------------------------------------------------------------- 针对以上分析,为有效减少安全事故,应采取以下措施。 一、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 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组织机构,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参与各方对安全管理的具体分工,安全岗位责任与经济利益挂钩,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不同,采用不同的安全管理模式。
对大型项目必须安排专门的安全总负责人,并配以合理的班子共同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料档案。实行单位领导对全施工现场负责,专职安全员对部位负责,班组长,班组安全和施工技术员对各自的施工区域负责,操作者对自己的工作范围负责的“四负责”制度。
二、规范建筑业分包及完善安全法 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一个项目,严禁业主方肢解分包,严禁多次转包,加强总承包商对分包的管理。
加强安全法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施工企业在目前已有的法规制度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加强适合本企业生产管理工作实际的法律,标准和制度的补充完善,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尽快步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加强安全教育 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实现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1、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2、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3、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必须定期进行体验;4、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5、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 四、加强安全技术管理与协调 工程中标后,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前要有施工技术员编写的书面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向工人交代,特别是高空、有毒作业,必须有相应的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和急救处理方法。
每日有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对当天工作操作工序提出的安全要求。定期召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会议定期检查安全工作。
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加强条条、条块、块块之间的协调配合。 五、加强现场安全监督 企业应加大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对违章指挥、操作,冒险作业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工整顿,规范项目的施工安全行为。
安全人员要加强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的检查,杜绝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对人员的伤害,加大对安全工作的投人,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在施工作业面上设固定的安全管理员,对危险性大的脚手架,起重机搭设和拆除,机械设备吊装,用电设备工作,基础土方开挖等进行监督和控制。
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动态管理进程,它包括安全组织和安全意识,企业只有综合利用这些手段,才能取得有效的结果。加强安全管理,首先必须建立科学的安全规章制度,而且这些制度要随着施工技术的发展而不断变化,使之与新的施工技术相配套。
同时企业要加大对安全管理的投入,使之与生产能力相吻合,使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落实到每个工作岗位和每个人头上。并经常性的开展和利用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法规知识宣。
一. 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方针、政策和法令、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增强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二. 遵守公司三级安全教育规定:凡新到现场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入岗操作; 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起吊工、驾驶员)需参加主管部门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 项目经理或安全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下述内容的安全教育,员工应自觉接受培训: 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的法令、法规; 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机电设备操作及各种安全技术规定; 安全事故的经验教训及预防措施; 三级(入公司、到现场、上岗位)安全教育内容。
每年(季)进行一次安全知识理论考核,并建立安全考核成绩档案; 四. 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每个员工或工作岗位都应自觉接受检查,查处不安全因素和故障隐患;并立即采取预防和纠正措施。 五.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劳保用品,头戴安全帽,系好帽带,身着工作服,脚穿劳保鞋。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向上或向下扔工具、器材,高空作业、危险施工必须双人操作; 六. 施工现场必须配置安全保护设施,设置安全标记,严禁随意挪动和拆除; 七. 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纪律,严禁: 盲目冒险施工,违章作业; 施工现场打斗、戏闹、酒后上岗; 私拉临时用电线路,私自动用机电设备;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操作; 超负荷使用电源设备、电缆、导线。 八. 每日工作结束,收拾好施工工具、设备、材料,对已完的安装工程,库房中的设备、器具、材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被盗; 九. 库房应干燥、无腐蚀性气体存在,防止库房设备、器材变质、霉烂、损坏,性能指标下降,库房应配置灭火消防设备; 十. 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已发生或未遂事故,查明原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杜绝事故出现; 十一. 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必须马上抢救,保护现场,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单、上报; 十二. 实行安全奖罚制,对安全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对不遵守安全守则屡教不改者,给予批评、警告、经济处罚,直至开除。
建筑安全很简单,全国上下一个令,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呵呵,
不过工伤保险条例新政出台,死亡赔付率高了,增大了违法成本,估计安全工作能好开展了。
另外,大多数人不重视安全的原因是因为安全有个时效性,工程结束后,安全投入得不到即时回报,不像质量进度等。这些还需要社会各方的关注和建设相关方的管理意识了。
单说安全工作的话,还是很有前景的。毕竟现在国家都在提倡以人为本嘛,
说的如果不到点子就HI我
原发布者:龙源期刊网
摘要:建筑生产的特点是产品固定、人员流动,且多为露天、高空作业,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较差,不安全的因素随着工程形象进度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规律性差、隐患多。因此,建筑业属事故多发行业之一,我们建筑施工企业,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在促进社会进步,推动城市建设的同时,追求效益的最大化是我们施工企业的最根本的目标。但是,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我们的生命线,安全生产就是对我们的国家,我们的人民的最好的交待。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11-0108-02
文章从几个方面概述一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内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所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就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职责,它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是所有安全规章制度的核心,它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企业各级领导人员的安全职责。作为我们建筑施工企业,它包括企业法人、分管经理、总工程师、项目经理、施工队长、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二、施工现场是否有完整的安全生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方案中必须明确的主要
安全事故猛如虎,上月我市某区发生的楼体坍塌事故仍让我们心有余悸。
建筑施工事故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建筑工人施工安全意识和建筑安全知识的缺乏造成的。有时,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造成严重的事故,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
本期专刊特刊登部分建筑施工安全知识,供广大读者朋友学习、了解。 在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多。
所谓高处作业,是指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高处作业。由于高处作业活动面小,四周临空,风力大,且垂直交叉作业多,因此是一项十分复杂、危险的工作,稍有疏忽,就将造成严重事故。
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一、高处作业事故的类型和原因 1.高处作业人员缺乏应有的安全技术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健全。 3.被蹬踏物材质强度不够。
4.高处作业移动位置时,蹭空、滑倒、失稳。 5.立体垂直交叉作业时不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
6.高处作业时,由于站位不当或操作失误被物体碰撞、电击、风刮而坠落等。 二、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范操作 1.高处作业人员要身穿紧口工作服,脚穿防滑鞋,头戴安全帽,腰系安全带。
2.遇到大雾、大雨和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暂时不用的工具,装入工具袋,随用随拿。
常用的工具应系带在身上,用不着的工具和拆下的材料应采用系绳溜放到地面,不得向下抛掷,以免掉落伤人。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运送到指定的地点,防止遗留在作业现场而掉落伤人。
三、交叉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空间上下不同层次(高度)同时进行的高处作业,叫交叉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在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作业。
下层作业位置必须处于上层作业物体可能坠落范围之外;当不能满足时,上下之间应设隔离防护层。当高层建筑高处超过24m以上的交叉作业。
应设双层保护设施。 2.禁止下层作业人员在防护栏杆、平台等的下方休息。
四、攀登作业安全操作规范 在施工现场,借助于登高用具或登高设施,在攀登条件下进行的高处作业,叫攀登作业。其安全操作规范是: 1.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的通道攀登跳跃。
2.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对梯子,双手扶牢,不得手持物体攀登。 3.禁止在阳台栏杆、钢筋和管架、模板及其支撑杆上作业。
4.禁止沿屋架上弦、檩条及未固定的物件上行走和作业。 5.人员上下脚手架应走专用通道,禁止攀爬脚手架杆件上下。
在脚手架上作业或行走要注意脚下探头板。 五、高处作业的防护措施 1.高处作业平台的防护 高处作业平台四周要有1-1.2m的防护栏杆,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
底部四周铺18cm高档脚板,平台板为5cm厚木脚手板。平台设梯子,供工作人员上下,梯子要与平台骨架固定牢固,踏板间距为30cm。
2.临边作业的防护 在高处作业时,工作面边缘没有围护设施,或在虽有围护设施,但高度低于0.8m时,此高处作业为临边作业。 阳台、楼板、屋面、基坑周边等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外挂密目网封闭。
使用里脚手架砌墙时,脚手架外侧用密目网封闭;内侧与墙体之间也应将空隙封闭,防止落人落物。 3.洞口防护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孔、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应根据孔、洞口大小位置的不同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封闭牢固、严密。如要拆除,须经工地负责人批准。
六、建筑施工创伤救护知识 1.开放性创伤的处理 ①对伤口进行清洗消毒,可用生理盐水和酒精棉球,将伤口和周围皮肤上的泥沙、污物等清理干净,并用干净的纱布吸收水分及渗血,再用酒精等药物进行初步消毒。在没有消毒条件的情况下,可用清洁水冲洗伤口,最好用流动的自来水冲洗,然后用干净的布或敷料吸干伤口。
②止血,对于出血不止的伤口,能否做到及时有效地止血,对伤员的生命安危影响极大。 ③烧伤的急救应先去除烧伤源,将伤员尽快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用较干净的衣服把伤面包裹起来,防止再次污染;在现场,除了化学烧伤可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外,对创面一般不作处理,尽量不弄破水泡,保护表皮。
2.闭合性创伤的处理 ①较轻的闭合性创伤,如局部挫伤、皮下出血,可在受伤部位进行冷敷,以防止组织继续肿胀,减少皮下出血。 ②如发现人员从高处坠落或摔伤等意外时,不能对患者随意搬动。
③如怀疑有内伤,应尽早使伤员得到医疗处理;运送伤员时要采取卧位,小心搬运,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注意防止休克。 ④运送过程中如突然出现呼吸、心跳骤停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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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某建筑公司拆卸安全网时发生坠楼事故,3人死亡。该建筑公司3名作业人员在拆除安全网之前未进行仔细检查,未发现安全网东侧的固定点已被破坏。
当3人踏入平网后,。
建筑施工企业是以施工产品生产经营为主业的市场主体。
生产对象中的建筑工程,不同于一般的工业产品,有固定的车间,固定水线,固定的人员等。它具有工期长,投入资金大,空间变化频繁,人员流动大等显著特点。
生产的特点决定了组织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组织实施施工企业安全组织设计、指导、检查,也是保证生产过程处于最佳安全状态的根本环节。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场安全检查与教育、场地与设施管理和安全技术管理。 实践证明,安全工作的开展必须要有正确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在生产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同时还应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观和价值观认识以下五种关系。 一、安全与危险并存。
安全与危险在同一施工过程中相互依赖,相互对立而存在。正因为有潜在危险因素,所以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现场安全管理,使危险不发生或少发生。
随矛盾的出现和化解,总的趋势是朝有利于安全方向发展。总之,在现场管理中,不会存在绝对的安全与危险,二者相对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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