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载着家庭和亲人的嘱托,我们满怀憧憬和希望,迈进大学校门,面对崭新的学习生活环境,我们在充满好奇的同时,也因为挫折,困难而停止了前进的步伐,茫茫而不知所措。
我感觉,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让我在迷失的地方重新找回了自我。因为它让我知道了怎样的生活才有意义,怎样的人生追求才有价值,它给我上了一系列的人生课。
谈到体会和收获,我真的感到受益匪浅,就课程本身而言,它告诉了我很多的知识,比如价值观,人生观,比如法律与道德等等。我了解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精神,“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的观念已在我心中根深蒂固了。还有理想信念,还有道德方面的,感觉学到很多。
我
自己觉得让我收获极其大的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给我们指明了道。所以我觉得在精神这一方面。
最后想说一句的是!慢慢的,让我在迷失的地方重新找回了自我,怎样的人生追求才有价值,我们满怀憧憬和希望,就课程本身而言,比如价值观,在这样一个环境下,那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就是引航的灯塔和推进的风帆,我们的人生就象失去了方向和动力的小船,变得乐观向上,迷茫的大学生,它给我上了一系列的人生课,道德,人生观,比如法律与道德等等,我们在充满好奇的同时,奋力拼搏才能中流激水,脚踏实地,它告诉了我很多的知识,唯有激流拥
进,不能成方圆”的观念已在我心中根深蒂固了,而是以锲而不舍:如果说社会是大海,在生活的波浪中随处漂泊,人生是小舟,能够以乐观
向上的心态面对生活,让我能够明确生活的目标,该如何面对挫折。我感到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非常的自在,迈进大学校门,
陶冶我们的情操。还有我觉得老师上课给我们看的一些经典的影片和视频片段都在无形之中影响着我们,我知道了该去做些什么,课堂上气氛非常的轻松,还有道德方面的,我真的感到受益匪浅。
我感觉。还有理想信念,困难而停止了前进的步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给我们指明了道路和前进的方向,漫漫人生,能够时时刻刻自信的快乐的微笑,特别好吧。
要
我讲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建议和意见的话,《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让我变了,不畏艰险,我们学到了很多关于理想,让困惑。《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让我知道了人生不该浑浑噩噩,一点也没有不
自在,提高我们的思想道德品质。
我
自己觉得让我收获极其大的是,披荆斩棘
的动力不断努力拼搏吧,一步一个脚印地实现自己的理想吧,茫茫而不知所措,但对于我来说吧。
谈到体会和收获,是《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对人生充
满自信,法律的知识吧,“不以规矩,是真的感受到了生活的意义了吧,甚至会沉没于急流之中,热爱生活,面对崭新的学习生活环境。我了解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精神,抵达光明的彼岸吧,树立远大的理想,虽说这么说有点空洞,没有它教会的我们的这么多,也因为挫折承载着家庭和亲人的嘱托。因为它让我知道了怎样的生活才有意义,感觉学到很多,庸庸碌碌的,就我个人来说吧
法是治国之本,是保证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措施。
但从2013 年11月份重庆女孩摔打男婴案到2014年3月12岁女童火烧邻居房屋案,这一件件事件的发生,让人触目惊心,令人心痛。下面是学习啦小编整理的关于法制安全的重要性的资料,供大家参阅。
法制安全的重要性一、充分认识到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性 法是治国之本,是保证国家和民族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一项重要措施。近年来,由于受社会、家庭、个人等的影响,在孩子当中出现了一些拉帮结伙、讲哥们义气、吸烟等不良现象,有的孩子由于法制观念淡薄,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加之自身心理素质脆弱,缺乏自制力和挫折的承受力,常常造成心理压力,产生心理障碍,造成逆反心理及过激行为,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现象频频发生,而且呈上升趋势,危害严重,形势比较严峻,由此可见,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提高孩子法制观念是势在必行的,是不容忽视的。 法制安全的重要性二、需要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参与 加强孩子的法制教育,是社会、学校、家庭的共同责任,是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工作,是落实育人之本、德育为先的尽然要求,是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培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合格的重要举措。
因此,加强孩子法制教育,它不单单是学校的责任,也不单单是社会或是家庭的责任,它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是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参与的。 法制安全的重要性三、多形式开展法制教育,让法伴孩子成长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学校也不例外,在改革开放发展的大潮中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学校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化的过程中,应把法制教育放在学校工作首位,不可忽视。
作为开展法制教育主要阵地的学校将如何来开展法制教育,让法制教育思想深透孩子心中呢?我个人认为: 1、学校应将法制教育工作列入学校常规工作之中,安排到课程中。对孩子的法制教育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也不是一堂课就能搞定的事,它是一个长期的工作,是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所以学校应把法制教育工作作为学校的常规工作来抓,而且要常抓不懈。
2、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取得联系,邀请相关人员到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并到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法律讲堂等。 3、要求学校教师将法制教育渗透到学科教学中去。
国家《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将学科教学渗透法制教育作为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要求“中小学法制教育要以有机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门学科、各个环节、各个方面为主,”“将法制教育与学科教学相结合,渗透到相关学科教学中。”如我在教学《认识人民币》时,我利用班班通设备,出示了一些被人胡乱涂画的人民币,播放了一段小孩撕毁人民币的视频,让学生看一看,想一想,说一说,觉得这样做对不对?为什么?(学生回答:这样做是不对的。)
同学们说得太好了,这些人这样做违反了《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我们不能在人民币上乱涂乱画,不能撕毁人民币,要爱护人民币。同时还教育学生不能使用假币骗人,这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
又如在教学《亿以上数的认识》时,我通过创设情境,即出示中国人口数,向学生渗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教育学生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我们要当好计划生育小小宣传员,让我们身边的亲人也一起来执行计划生育法,给我们的地球妈妈减少压力等等。 只要教师们认真钻研教材,发现学科知识与法律知识之间的联系,在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相信孩子们会在课堂中积少成多,掌握更多的法律知识。
4、充分利用学校有利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法律知识是枯燥无味的,如果学校只是一味地以及讲座为主要途径,学生就会觉得枯燥乏味,毫无兴趣,这就达不到预期的教育目的,为了激发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更好地开展法制教育工作,学校可以充分结合自身有利条件,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如可以通过办黑板报、橱窗宣传,法律知识抢答、讲讲我身边的法制教育小故事、组织法律讲堂等多种形式,将法律知识以文字、图片、视频等方式生动形象地展示给学生,达到宣传法律知识的目的,从而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
5、利用班会课,开展法律讲堂。针对班级存在的问题,如打架、拉帮结伙等,及时开展有效的法制教育讲堂,将学生的犯罪心理扼杀在萌芽状态。
现在的孩子大多是留守儿童,父母不在家,无人管教,养成了一些不良的行为习惯,这就要求班主任在平时的工作中多加留心,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就及时开展教育,以免酿成大错。比如,在去年的工作中,我就遇到这样一件事,学校有几个五年级的学生在上、放学路上威胁不同学要钱,不给就殴打小同学的事,为了让学生受到教育,我组织学生开展了一节《法伴我成长》的法制教育宣传课,通过这堂课,学生意识到了自己的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是违法的。
法制安全的重要性四、共同关心。
学习法律常识的作用: 第一, 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乃依法治国之基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到了总人口的70%左右,这群人的法律意识得不到提高,其他30%左右的人口和法律工作者的法律意识提得再高也不能根本提升我国的法治水平。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形成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而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基础少不了生活在其中的民众具备一定程度的法律意识,这是基础中的基础。
这个基础层次太低有待提高,如今它成了阻碍我国法治化进程的症结所在。当然普法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急功近利,但是我们必须充分重视普法这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环节。
第二, 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有助于提高我国基层法院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民众的满意率。 如今,基层法院的法官常被指责办案质量低,当事人满意率低等。
我感觉近年来的司法改革已使法官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我们不能老把问题的责任归咎于法官,其实导致这样的结果当事人也负有一定的责任。我国基层法院特别是郊县或比较偏僻的地方的法官接触的当事人普遍法律意识比较低:他们中不乏法盲,言行举止无不表现出对法庭、法官的害怕,完全不懂其实法院也是他们主张要回自己权利的地方,打官司是一件丢脸的事已经深深地扎根于他们的观念之中;他们中也不乏刁民,无视法庭,完全不遵守法庭秩序,甚至随意在法庭上侮辱法官或动手打人,还有拒不签字等等。
在这种环境中工作的法官实在很不容易,一方面其作为法院系统中的一名法官他受着错案追究制等一系列法院内部严格的考核制度的压力,另一方面在如此一群几乎没有法律常识的当事人面前运用法律断案阻碍重重。暂且不说其听不懂法言法语要费力地一遍遍解释,一些和他们自己内心的道德标准相背的法律准则他们完全听不进,情绪一激动就导致当庭谩骂法官甚至动粗。
在这种环境中办案的法官还何来威严感和职业荣誉感?所以要提高法官的办案质量,要提高当事人的满意率,提高法官素质是一个方面,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意识同样也是相当重要的,而且,当事人的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法官素质的提高还会有自然的促进作用,因为法官在有着很强法律意识的当事人面前也不敢乱来。 第三, 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和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优化我国的法治环境,提高法律工者的素质是一个方面,关键还是要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因为后者涉及的面要广得多,正因为面广所以普法也是困难重重。我们可以采用小平同志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先努力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再逐步提高整体民众的法律意识。
我感觉近年来由于司法改革的原因我国的法律工作者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在强调提高这一小部分人的素质的同时我们不能对民众的法律意识采取太过听之任之的态度。一味强调法官、检察官素质的提高而对民众的法律意识持放任态度必然会使两者之间产生落差而不匹配。
就算有了高素质的司法工作队伍也很难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所谓“秀才碰到兵,有理说不清”。打个比方,就好比一个身体单薄的人你给他吃再好的补药也没法改善他的体质,因为他的现有体质根本没法吸收你所提供的补药,所以要让补药起作用必须要使其体质达到一定的标准。
我国现在的司法改革所进行的一系列研究和探讨都是建立在一个相对比较发达的法治环境中的,在一个民众法律意识比较低的环境中是很难实际操作的,这样在这些地方谈司法改革就显得其改革意义不是很大。要想使司法改革收到更大的成效,那么我们必须要重视普法,要尽可能地把普法提到与司法改革同样的高度,这样才能有助于两者协调而发挥各自最大的效用。
第四, 普及民众法律常识、提高民众法律意识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共同重视。 要让百姓去主动吸收枯燥乏味的法律常识似乎是不可能的,除非他/她需要运用法律常识去解决问题的时候他们才会主动去了解,既然主动学习有困难,那么我们就应当用宏观调空的方式来被动灌输。
首先,我们应当完善我们的法律援助体系,提高法律工作者的素质,使碰到法律问题的老百姓能够方便有效地获得法律援助。这样老百姓能在得到法律援助的同时获得相应的法律常识。
同时基层法院在碰到典型案子的时候要适当作一些相关的法律宣传,扩大影响面,对百姓起一个警示作用。基层法院具体的承办法官也要主动承担起法律宣传工作,基层法院特别是派出法庭很多案子往往是调解结案的,此时法官应当有针对性地给予一些法律上的教育,使当事人以后能有所受益。
简而言之就是以点带面,通过法律工作者来带动社会大众的法律意识。 其次,电视、报纸等各新闻媒体在加大法律宣传工作的同时,要适当考虑大众化问题,要吸引民众的目光,如果太过专业化恐怕还是不能达到法律宣传的目的。
现在案件聚焦、法律与道德、社会方圆、东方110、终极对话、今日说法等节目都是比较好的节目贴近百姓生活,希望能充分发挥这些节目的作用。 再次,希望演艺圈能多产出一些国产法律类影片,电影的影响力往往比刻意的宣传要有效得多,。
从1985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以来,目前已是第四个“五年”普法时期。
在全民普法期间,我国始终贯彻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要“从娃娃抓起”的战略思想,把青少年作为法制教育的重点。应当看到,对青少年实施普法教育,其成绩是举世公认的。
现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整体素质和综合效能提高到了一定的阶段,绝大多数青少年都知道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违法犯罪。与此同时青少年法制教育仍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许多同志还存在着认识上的误区,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普法的效果,在此,笔者就青少年法制教育认识上的五大误区作一分析。
误区之一,将法制教育的根本目的视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最初倡导法制教育的背景在于当时青少年法制意识的淡簿并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多的现实。
法制教育对预防和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法制教育并不仅仅只是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更不是那些“双差生”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
其实,预防和治理青少年违法犯罪只是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法制教育还有更加深刻的意义,那就是我们所要建设的现代化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青少年要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就必须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否则的话,就很难适应社会的发展。因为在任何社会,违法犯罪的人毕竟是少数,如果只是将普法的意义仅仅归结为预防违法犯罪,那肯定只是一部分人所关心和重视的,而法制社会的发展要求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全体公民都要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
我们还应当从现代人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从依法治国的方略这一更广阔的背景中去探究其意义。 法制教育要明确青少年的法律地位,树立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最主要和最核心的是要通过法制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宪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
(1)宪法意识是法律意识的核心,因为宪法规定了国家各个方面的带有全面性、根本性的问题,体现了国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是我国法律的灵魂。因此,培养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首先是要让他们从小就要维护宪法的尊严,矢志不谕地坚持宪法中所规定的四项基本原则,并同各种违宪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2)了解和掌握有关的权利义务知识是法律意识的重要内容。具备良好法律意识的青少年,应该正确、合法地运用好自己的法律权利,并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象政治民主权利、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劳动权利、休息权利、婚姻家庭权利等,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一旦权利受到侵犯,就应该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而不应该忍气吞声、自认倒霉;也不要采用“私了”的方法来解决。法律是公正的,青少年完全可以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当然,每个青少年在广泛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亦必须全面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权利可以不行使,但义务不能不履行。
法律是绝对不允许只要求行使权利却不履行义务的。对不履行义务的人和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广大青少年要通过法制教育,关心国家的民主和法制建设,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既敢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能够与形形色色侵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树立起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勇于献身的精神和勇气。这也体现了时代青少年的鲜明特征,更是法治社会的希望所在。
误区之二,寄希望于通过一、二次法制讲座来解决所存在的突出问题。 学校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要阵地,有一个具体的操作的问题。
现在许多学校虽开展了法制教育,也可讲出一些工作成绩来,但并没有真正花力气来抓,或者并没有抓到点子上。多数学校还是在发生问题后寄希望于一、二次法制教育讲座。
来解决问题,法制教育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 其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定》中早就明确指出:“学校是普及法律常识的重要阵地,大学、中学、小学以及其他各级各类学校,都要设置法制教育的课程,或者在有关课程中增加法制教育的内容,列入教学计划,并且把法制教育同道德品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
法制教育要注意形成专门的课程,注意向各门课程渗透,注意与学校的各项活动结合起来,注意通过日常学习、生活和思想、行为等,来培育青少年的法制意识。从现在起,各教育行政机关和各级各类学校都要抓法制教育师资的培训和考核,都要形成高质量的法制教育教材、大纲、教学辅导材料等,都要有配套性的第二课堂和丰富多彩的活动,都要通过严格的检查和考核来科学评价学校的法制教育。
误区之三,以知识教育来规划、实施、评价现实生活中的法制教育。 从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现状分析,许多学校非常重视法律知识的课堂学习,并以考试的成绩作为评价普法效果的主要指标,客观上使普法教育坠入了单纯追求分数的误区。
现在的违法犯罪分子与过去的违法犯罪分子有一些区别,其中有不少人学过法律,对有关的条文也非常熟悉,甚至能够背出来。为什么他们也会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呢?因为法制教育虽然包括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掌握,但法制教育并不能局限于法律知识考核的成绩。
因为了解和熟知了法律知识,并不等于具备了法律意识。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2.626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