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 2008-3-10 11:29:26 | 来 源:中国交通部 | 作 者:中国交通部 | 点 击:11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等级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按照本规范,制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业务操作规程和监督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 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弹对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监督,督促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履行好安全生产源头管理职责。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五条 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目标是把住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源头关,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汽车客运站源头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六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第七条 汽车客运站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工作。
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对安全生产负直接的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汽车客运站领导和工作人员应当实行“一岗双责”制,既对分管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八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保障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吝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规范各岗位的工作程序。 第九条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对进出汽车客运站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三不进站”和“五不出站”。
“三不进站”是指: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发车区)、无关车辆不进站。 “五不出站”是指: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资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审核签字不出站。
第十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与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者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依法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 发生安全事故和险情时,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二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安全检查、事故处理、责任追究等工作,对有关部门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应当严格落实。 第三章 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岗位,组织落实汽车客运站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督促相关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十四条 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三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四级以下汽车客运站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应当适应工作需要。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熟悉各岗位的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对各岗位工作人员有关安全生产的活动予以规范。 第十六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制定对所属工作人员特别是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度及长期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和年度培训时间,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人每年应当接受20 小时以上培训。 第十七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查找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缺陷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
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及时召开安全生产分析通报会,对事故当事人的聘用、培训、考核、上岗以及汽车客运站运营管理等情况进行倒查,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指标进行细化和分解,制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并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定期公告考核和奖惩情况。
第十九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登记台账和档案,妥善保管备查。 第二十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保障安全生产经费投入。
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应当不低于上年度汽车客运站客运代理费总额的0.5 % ,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支出,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价、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演练、事故的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工作等。 安全生产经费年度结余可以转入下年度使用,当年安全生产经费不足的,超出部分按照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二十一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推行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十二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为客运驾驶员和乘务员提供必要的服务设施和临时休息场所。
第二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全消防设备和消防器材,并。
一、首先要明确安全检查的目的
安全检查是建立良好的安全作业环境和秩序,是保障经济建设持续、协调、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安全检查是手段,其目的在于发现不安全因素的存在状况,这是检查者首先要解决的思想认识问题。
每次检查,要检查什么,通过检查要达到什么目的,产生什么样的效果,作为检查人员,应该先做到心中有数。
二、其次要明确检查的内容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主要是“三关一监督”(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
对道路运输企业来说,检查项目大致可分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与落实情况;安全保障与监督情况;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开展情况;驾驶员管理情况;营运车辆管理情况等。
三、要突出重点
一般情况下,安全检查的时间和过程都比较短,如果泛泛而检,势必走马观花,以至漏检和误检。因此,对安全检查应当点面结合,突出重点。
检查中应结合工作实际,主要应当突出人的行为,物的状态和安全工作的“软件”、“硬件”两个基本基础点。
具体地说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和贯彻情况;对领导、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认真开展全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培训,重点组织干部、职工对安全业务知识的学习、讨论、运用和推广情况;认真加强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情况;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防范和治理、整顿情况;加强各类设备设施的养护、管理和使用情况;认真做好安全工作的“软件”建设,对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执行情况,等等。
四、要讲究方法
安全检查关键是要克服形式主义,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有多种表现,有的满足于一般化要求,一般化号召,以文件来贯彻文件,以会议来落实会议,安全检查工作没有针对性;有的习惯于口号不断,花样不少,表面看声势很大,但不解决实际问题;有的甚至弄虚作假,为赢得上级满意,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说假话,报喜不报忧。
好文章转载,仅供参考:客运企业加强安全管理 建设强势安全文化 多年来的管理实践,让我们普遍感到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切实有效的安全文化氛围难以形成,“三违”现象屡禁不止、重复事故不能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不能实行有效控制。
诸如此类问题也一直是客运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探索的主攻方向。笔者认为,要有效杜绝违章,减少隐患、控制事故,必须要以安全发展观为指导,苦练“内功”,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建设强势安全文化,实现企业长治久安。
这是客运企业实现安全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提升全员综合素质——夯实强势安全文化建设根基 安全文化建设离不开“人”这个因素,这里的人既包括“管理人员”安全文化的倡导者,也包括“从业者”安全文化的感受者。
由于两者是属于不同范畴以及工作性质的差异。笔者认为要分两个层次来论述应该提升那些素质和如何提升综合素质的方法和形式。
(风险管理世界网-安全员之家) 首先我们谈谈如何提升管理者的素质。管理者的综合素质最终体现在安全工作的绩效上。
因此,管理者除了不断学习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来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外,笔者认为还应该努力提高如下能力:一是提高做思想工作的能力。根本上说,安全工作管理的对象是驾驶员,而驾驶员的操作行为容易被思想行为所诱导。
作为安全管理者就要尽可能多的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并要化解其矛盾。也就是通过做思想工作,让驾驶员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二是要提高解惑释疑能力。
安全管理者一项比较重要任务就是将安全知识和理念传授给驾驶员,传授的途径就是通过平时的培训、教育以及谈话、帮教。驾驶员受培训的效果与管理者的授课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
我们可以通过授课比赛、模拟考核、问卷调查的形式对管理者的授课能力进行评估,并指出改正方法;三是提高分析总结的能力。作为安全管理者就是要会从事物的外表和表现分析出内在的原因,从而总结出规律来。
比如通过分析安全隐患,找出隐患产生的根源,提出消除隐患的方法。再比如说通过历史事故或者周边典型事故的分析,分析出该事故发生的原因以及改进措施,避免悲剧再次发生;四是提高理性处事的能力。
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和“感情”,因此要加强培养管理人员工作原则性和理性思维,提高工作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对于驾驶员主要就是要提高安全意识、风险认知意识和安全道德观和价值观。
对驾驶员安全意识可以通过平时的教育培训来提高。不论是公司还是各分公司、车队都有大量的培训,这里不再说了。
笔者想谈谈对培训采取的方式和方法,比如说可以采取“培训收费制”,先预收培训费,考试合格后,再发给驾驶员,并对考试成绩好的驾驶员进行奖励,提高驾驶员的积极性。还可以实行“辅导员”教育制。
比如说聘请交通警察为“辅导员”,让他们给驾驶员讲课,用活生生的案例来教育驾驶员,提高教育的效果。在加强驾驶员安全道德观和安全价值观的培养和教育上,除了专项的教育外,管理人员要在平时的言谈举止中表现出来,让驾驶员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感染。
在增强驾驶员风险识别能力方面,可以开展群众性的风险“预知预想”活动,通过大家共同分析,排查可能存在的风险,共同提出解决办法。 二、完善安全文化制度——构勒强势安全文化建设架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安全文化氛围形成之初,需要制度与体制的强力推行,在驾驶员安全综合技能与素质还没有达到自律的习惯之前,就需要依靠教育培训、制度管理来规范和约束。制度、纪律是管理的基础,制度不生根,纪律不严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安全文化就不能产生应有的作用力。
客运企业不仅要贯彻执行好上级部门有关安全法规、会议精神,而且要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建章立制,严明纪律,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保证,这是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任务。 多年来,公司逐步建立并完善了驾驶员招聘、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三违”人员离岗培训等一系列制度,并且形成了安全管理新机制。
笔者认为,为了使安全管理的目标更明确,安全管理的抓手更强劲。在我们安全管理新机制的基础上,要结合公司推行的“三精管理”,创新推出安全精细化管理制度体系。
该制度体系以实现安全管理的点、线、面有效促进与结合,以个人安全的“点”促进班组安全的“线”,从而达到车队安全管理的“面”的稳定。该制度体系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责任落实为关键,以签字生效为抓手,以保障安全为目的,进一步细化安全管理的责任落实、岗位落实、现场落实,使各项流程更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该制度体系应从“防”字入手,形成安全精细化链式管理体系,将每个操作流程延伸到每个作业环节,环环相扣、相互制约,规避安全隐患。 三、培养正确安全理念——塑造强势安全文化建设灵魂 “理念”在辞海中的解释:实际上就是我们对某种事物的观点、看法和信念。
依此类推,“安全理念”就是我们对安全工作的观点、看法和信念。这样我们就找到了我们安全工作的思路:培养员工正确的安全理念,让正确的理念指导驾驶。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客运行车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要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客运公司、汽车运输公司和出租汽车公司。
公司将本制度落实到所有从业人员和车辆。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 安全生产实行总公司依法监督、分公司全面负责、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格局。
公司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专(兼)职安全员,公司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与安全员一起对所辖部门安全生产负总责。第五条 公司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积极支持、检查、督促本部门或个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组织安全生产活动,杜绝事故隐患。
第六条 公司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规范、规程及劳动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维护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第七条 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具备与本单位从事的运输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安全管理人员和驾驶员每年参加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小时。第八条 各分公司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建立安全生产台帐,负责组织对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报告,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及时纠正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第九条 公司员工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技术操作规程,实施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严禁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第十条 公司挂靠车辆及承包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章,配合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和车辆维修作业。
发生安全事故者,车主及驾驶员承担直接责任,公司承担管理责任。第三章 驾驶员、乘务员管理第十一条 驾驶员必须具有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营运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同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应聘大型客车驾驶员还必须具备安全行车3年以上客车驾驶经历。第十二条 公司车辆驾驶员由公司考核录用;公司班车客运建立行车日志制度,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始发站、中途停靠站、终点站、停车时间以及行车中发生的车辆技术故障、隐患、事故、道路状况等。
司机和乘务员有科学的作息要求。第十三条 公司建立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制度,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速驾驶或带病上岗。
第十四条 公司对驾驶员实行动态考核,对违反交通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发生行车事故的驾驶员,要及时认真进行处理。经考核不合格的驾驶员,及时解聘或调任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乘务员应具有安全乘车及识别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基本业务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懂得基本的医疗抢救和事故逃生常识。第四章 客运车辆管理第十六条 客运车辆必须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97)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第十七条 公司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客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管理。第十八条 公司建立车辆各级维护制度并组织实施。
日常维护在每日发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进行,由驾驶员负责实施。公司车辆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2001)要求进行一级、二级维护。
各级维护必须由具备资质条件的汽车维修厂负责实施,并按规定的维护项目进行维护,不得拖期和漏项。第五章 车辆运行管理第十九条 客运班车应严格按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擅自变更。
发车前的报班安全例检按有关规定执行。每日收车按指定站点停放。
第二十条 公司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事故处理记录,并与挂靠车主或承包经营者签订安全运输合同。第二十一条 严禁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第六章 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处理第二十二条 车主应足额办理车辆安全保险。一旦发生行车事故,驾驶员、乘务员应以最快方式将发生事故的车号、班次、时间、地点、受损情况、救助要求、事故原因等向当地公安交警、投保公司和企业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排除险情,尽力抢救受伤人员,认真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同时,公司相关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第二十三条 重大、特大事故处理完结后,公司应在事故调解赔偿完毕或法院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写出事故处理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报当地交管部门。
第二十四条 公司要如实做好事故统计及事故报告,并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人员、重点线路进行重点检查,及时纠正不安全因素,限期整改事故隐患。第七章 基础资料管理第二十五条 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各类基础档案,诸如:安全会议记录、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安全监督检查记录、驾乘人员档案、事故登。
以下内容请参考。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汽车客运站是道路客运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做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工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对维护广大旅客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客运经营者合法权益,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级道路运管机构和道路客运经营者要充分认识汽车客运站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规定,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工作。
汽车客运站经营者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汽车客运站从业人员实行全面的“一岗双责”制,既对本岗位的业务工作负责,又对本岗位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要按照《规范》要求,强化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机构、人员、经费、设施设备和岗位责任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切实做到“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即危险品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超载客车不出站、安全例检不合格客车不出站、驾驶员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车证照不齐全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经签字审核不出站的工作要求。 二、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强化安全管理措施 (一)“三品”检查 1、“三品”检查员工作程序: (1)着装整洁,佩带证章; (2)打开“三品”检查仪,检查“三品”检查仪运转是否正常,并做好其它各项服务准备工作; (3)指挥旅客携带及托运行包放入“三品”检查仪检查或进行开包检查; (4)密切注视“三品”检查仪中图象,仔细查看行包中是否携带“三品”; (5)对查获的“三品”进行登记,并按规定处理; (6)对符合规定的行包加贴“三品已检”标签,准许其进站候车或办理托运手续。
2、“三品”检查工作要求: (1)汽车客运站应在候车室入口处等关键部位设置“三品”检查岗,查堵“三品”。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应配备“三品”检查仪,并配备不少于3名当班专职安检员负责“三品”检查和引导旅客受检;三级以下客运站应根据需要配备不少于2名当班专职或兼职的安检员;所有未配备“三品”检查仪的客运站,均应当对旅客行包实行人工开包检查,严格查堵“三品”,严禁“三品”进站上车。
(2)“三品”检查员对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包裹及托运的行包都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对经安检设备检测发现有可疑物品的箱(包),应当进行开箱(包)检查。
开箱(包)检查时,可疑物品的托运人或者携带者应当在场。对旅客申明所携物品不宜接受公开检查的,可根据情况在适当场所进行检查。
对不接受“三品”安全检查的旅客,检查员应禁止其进入客运站。 (3)“三品”检查员对旅客随身携带的行包和托运的行包,经安全检查符合规定后,应在其行包上加贴“三品已检”标签,准许其进站候车和及时办理托运手续。
对查获的“三品”要填写《湖南省汽车客运站“三品”安全检查登记表》(见附件一)并对“三品”进行妥善保管或者按规定处理。 (4)“三品”检查员应认真遵守岗位责任制度,熟悉和了解常见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的特性,掌握应急处理办法。
一、二级汽车客运站检查员应熟悉“三品”检查仪工作原理和使用性能,并能够按照设备操作规程熟练使用检查仪进行“三品”检查,对已检行包图象应当储存备查。汽车客运站必须落实专人定期检查维护“三品” 检查仪器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5)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交由公安机关处理: A、逃避安全检查,妨碍检查人员执行公务的; B、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违禁品又无任何证明的; C、扰乱“三品”检查现场工作秩序的。 (6)汽车客运站经营者应加强对旅客及乘车安全的宣传教育,以广播、标语、宣传牌、宣传光碟等各种方式,向旅客宣传法律、法规中有关“三品”管理及处罚规定,切实做好“三品”检查工作。
(二)车辆、人员进站检查 1、进站管理员工作程序: (1)着装整洁,佩带证章; (2)对进站车辆和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是进站营运车辆后准予进入,做好登记; (3)指挥进站营运车辆进入候班区摆放; (4)对非参运车辆必须凭准入证方可进站,并指挥停放在规定停车区。 2、车辆、人员进站检查工作要求: (1)汽车客运站应对车辆进站口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车辆进站检查岗,并配备不少于2名当班专职进站管理员,负责车辆和人员进站的检查和指挥进站车辆的停放。
(2)应严格执行“三不进站”的管理规定,严禁无准入证的非参营车辆、出租车、摩托车、闲杂人员及危险品进入站内,确保车站安全和正常的站场秩序。 (3)进站管理员应指挥进站车辆按规定摆放,阻止进站车辆在站场内乱行、乱停,维护站场通道及确保进站口的畅通。
(4)进站管理员应做好每日进站车辆的登记记录和统计汇总工作,整理保管好有关资料备查。 (三)车辆日常安全例检 1、车辆安检员工作程序: (1)着装整洁,佩带证章,带好安全帽; (2)准备好检测工具和检查登记表;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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