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被长江和汉江一分为三,即武昌、汉口、汉阳。过去他们是单独的行政区,没有隶属关系。后来合并为武汉市,原三镇范围内又划分为若干城区,现有行政区名称依然有“武昌”和“汉阳”区,但是并没有“汉口”区,汉口是长江和汉江以北这片区域的泛称,也是对旧“汉口市”的遗称。
结婚登记,须在男女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民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武汉市江夏区户籍人员,仅能在江夏区民政局和武汉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若双方户籍无一人在洪山区,则无法在武汉市洪山区办理结婚登记。
2003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781.19万人,比上年末增长1.7%。男性人口402.99万人,占51.6%,比上年末增长1.7%。;女性人口378.20万人,占48.4%,比上年末增长1.7%。农业人口306。21万人, 比上年降低0.8%; 非农业人口474.98万人,比上年3.4%。 2003年人口出生率7.16‰,人口死亡率5.01‰,自然增长率2.15‰;净迁移率 15.99‰。计划生育率98.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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