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溺水安全“六不准”的内容是:
1、不私自下水游泳;
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为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教育部结合热天发生的溺水事故,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做到“六不”,坚决预防学生溺水。
防溺水“六不准”是:一、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二、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三、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四、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五、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六、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溺水是急诊科常见的急症之一。溺水是由于水吸入肺内或喉挛所导致的窒息。如为海水淹溺,高渗海水可通过肺泡将水吸出,引起血液浓缩及血容量减少,电解质扩散到肺毛细血管内导致血钾及钠增高,肺水肿。如为淡水淹溺,低渗水可从肺泡渗入血管中引起血液稀释,血容量增加和溶血,血钾增高,使钠、氮化物及血浆蛋白下降,可使心搏骤停。常见原因有失足落水、游泳技术不佳、冒险潜水等。溺水主要表现为面部肿胀、结膜充血、口鼻腔充满血性泡沫、皮肤黏膜青紫、肢体湿冷、烦躁不安或神志不清、呼吸不规则、上腹胀满等。溺水的治疗方法有急救治疗、药物治疗等,治疗后病人可缓解症状。溺水会对病人的日常生活、工作、学习造成严重影响,还可引起脑水肿、肺部感染、急性肾功能衰竭等并发症。溺水病人的预后主要与是否及时住院治疗,是否有并发症等有关。总体而言,早期、规范治疗,有利于取得满意的治疗效果。
参考资料来自于头条百科:%E6%BA%BA%E6%B0%B4?search_id=56iysa9736c000&prd=search_sug&view_id=5fypmtx5xuw000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2.364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