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第三批公车拍卖,而是第二批。
自5月20日起,黄山市政府委托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安徽省通正拍卖有限公司决定对第二批共37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消车辆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网络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
本次将处置的车辆包含别克、江淮、奇瑞、大众、五菱、广本、长安、中华、现代、起亚等多个品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报名和竞价均通过网上进行。
参与公车拍卖的程序包括环节如下: 1、查看咨询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能参加拍卖会,可通过多渠道了解拍卖信息(报纸、网站等渠道,一般拍卖公司会提前7天在媒体上刊登拍卖广告)。
随后,可去展示地看车,并对心仪车辆现场咨询。 2、获得资格 在拍卖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多为每辆车1万元),领取拍卖会资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即可参与竞拍。
3、竞拍 准时到达竞拍地点进行竞拍。若竞买未成交,将由拍卖公司退还竞买保证金;若竞买成交,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价款、佣金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4、过户 竞买人可前往拍卖公司提取车辆并办理相关手续,然后进行过户,竞买人可选择自行过户和拍卖公司代理过户两种过户方式。
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文件指出公车拍卖条件,人员范围:在编在岗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车辆范围: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
处置程序:1、单位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公务用车处置申请和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意见材料,填写国有资产处置审批表。2、提供资产原始价值的相关材料及车辆有关证件,并将车辆存放指定地点。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车辆进行评估,并在规定时间内核准确认评估结果。4、委托产权交易机构,按规定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公开竞价处置;车辆处置公告期应不少于7天,车辆展示期应不少于2天,当处置竞价低于评估核准价90%时应重新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5、将处置款项全额缴入县财政专户;车辆处置评估费、公告费、交易费等费用在车辆处置价款中支付,车辆处置净收入按规定缴入县金库。6、如属报废车辆,处置单位需提供技术部门鉴定资料和非正常损失责任的处理文件,报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将报废车辆交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并由回收公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将报废收入缴入县财政专户。
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执行。
公车拍卖流程:
1、公开招标评估机构。评估机构会对拍卖公车做出估值。
2、公开招标拍卖机构。拍卖机构签订委托合同确定拍卖时间、拍卖方式、保留价等拍卖细节。
3、拍卖公告。至少提前七天发布拍卖公告,保证竞买者提前知道消息。
4、现场展示。布置不少于两天的现场展示。本次枣庄公车拍卖,拍卖公司安排了6天的展示时间。
5、竞拍、现场竞拍或网上竞拍皆可。
6、政府监督。政府全程监督,专门协调交警部门办理过户、选号、挂牌等一系列手续。
7、上缴国库。按照相关规定,在拍卖公司所举行的拍卖活动结束后,公务用车的处置收入在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如何参加公车竞拍:
1、查看咨询。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能参加拍卖会,可通过多渠道了解拍卖信息(报纸、网站等渠道,一般拍卖公司会提前7天在媒体上刊登拍卖广告)。随后,可去展示地看车,并对心仪车辆现场咨询。
2、获得资格。在拍卖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多为每辆车1万元),领取拍卖会资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件),即可参与竞拍。
3、竞拍。准时到达竞拍地点进行竞拍。若竞买未成交,将由拍卖公司退还竞买保证金;若竞买成交,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价款、佣金并领取成交确认书。
4、过户。竞买人可前往拍卖公司提取车辆并办理相关手续,然后进行过户,竞买人可选择自行过户和拍卖公司代理过户两种过户方式。
3月8日,在即将进行重庆公车拍卖活动的耀程二手车市场了解到,本月12日,重庆市渝中区的171辆公车将在此进行拍卖,最低2200元起拍。
据悉,本场拍卖的公车全部来自该市渝中区党政机关,共有171辆,涉及车型包括别克、迈腾、帕萨特、蒙迪欧、桑塔纳、捷达、猎豹、现代、雅阁、金杯、长安、金顺、依维柯等类别。
耀程集团总经理叶世忠称,这一场参拍车辆普遍车况较好,价格也很亲民,起拍价低于一万元的车辆占本次拍卖车辆的76%,2000元起拍的有7辆。为更好地做好拍卖相关服务,该公司将正式拍卖的前三天设定为预展期,感兴趣的市民可前往咨询了解。
预展期间,安排有工作人员对拍卖规则及车辆情况对市民进行解读,也可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对目标车辆进行现场发动测试。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是指以一定年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标的物公开举行拍卖的活动,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期限内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拍卖的方式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因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充分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排除了种种主观因素,避免了“暗箱”操作,是公开的、完善竞争的土地市场。使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已逐步成为目前城市建设用地最主要的供地方式之一。
由于时常从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自然涉猎有关招标、拍卖的书籍和资料,但笔者发现有些书籍对拍卖底价和起拍(叫)价的内涵界定不清。如:有的书刊将拍卖底价亦称为起拍(叫)价。
为了不误导初次涉及拍卖领域的同仁和读者,笔者翻阅了有关的专业书籍和法律法规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底价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出让的主体)在土地拍卖之前确定的最低控制价格,若低于该价格则不可出售。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拍卖法》第28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
《拍卖法》第50条第二款又规定:“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是指以一定年期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标的物公开举行拍卖的活动,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一定期限内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拍卖的方式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因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充分引进市场竞争机制,排除了种种主观因素,避免了“暗箱”操作,是公开的、完善竞争的土地市场。使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已逐步成为目前城市建设用地最主要的供地方式之一。
由于时常从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工作,自然涉猎有关招标、拍卖的书籍和资料,但笔者发现有些书籍对拍卖底价和起拍(叫)价的内涵界定不清。如:有的书刊将拍卖底价亦称为起拍(叫)价。
为了不误导初次涉及拍卖领域的同仁和读者,笔者翻阅了有关的专业书籍和法律法规得到: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底价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出让的主体)在土地拍卖之前确定的最低控制价格,若低于该价格则不可出售。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拍卖法》第28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拍卖国有资产,依照法律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评估的,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标的保留价。”
《拍卖法》第50条第二款又规定:“竞买人的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该应价不发生效力,拍卖师应当停止拍卖标的拍卖。”而起拍(叫)价:是拍卖前确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的起始(点)价。
“公车公营”是道路运输业界对一类经营方式约定俗成的提法。笔者将之概括为:经营单位将产权明晰、具有完全处分权利的营运车辆,在与运输生产直接关连的经营活动中,最大程度地实现自主经营。其特征有以下几方面:1)车辆产权清晰,企业有完全支配权与处置权。2)企业管理规范,收入与成本控制制度健全。3)企业用工制度规范并按劳动法规严格执行。4)车辆驾驶员营运服务规范、质量标准明确。5)企业经营管理范围涵盖人、车的管、用与车辆的修理等方面。
公车公营模式在实际运用中,归纳起来应有二大方面优势:
(一) 企业管理得以加强,企业素质得以提高,保障行业稳定与健康发展。
1、公车公营模式一个最基本特征就是企业拥有完全的产权与经营权,这种模式完全克服了“一脚踢”承包形式所带来的管理失控的弊端,企业对车辆和驾驶员调控能力加强,有利于行业和社会稳定。同时企业因承担了一定的经营风险,必然要加强安全和营运等方面的管理,并使管理真正落到实处。
2、现行风险全额承包和有限责任承包,企业只要在一定的政策与市场条件下,“精算”出一个最大值的利润(即承包金)并收取一定的承包押金,即可获得稳定收益,而经营的风险则全部由承包者(驾驶员)承担。公车公营模式则有利于风险(营收、成本、诚信、质量)共担,有利于企业与驾驶员关系的重新整合,保证行业的稳定。
3、公车公营模式规范了企业用工制度,同时也使得企业更加关注驾驶员的整体素质,主动把握驾驶员的选聘、教育、日常管理及吸引优秀驾驶员各个方面,由此带来了驾驶员权益得到应有的保护和群体素质的逐步提升。
(二) 企业有条件发挥管理优势,增收挖潜,提高经济效益,发挥品牌效应。
1、公车公营模式,企业掌握了车辆的经营主动权,有利于也能够发挥技术、管理优势,通过应用推广新技术,发挥规模经营优势,在车辆营运成本上降耗挖潜取得一定的效益。如节油问题,通过加强对驾驶员技术培训、车辆选型、把握发动机与车辆工况及日常维护等手段,就会取得非常可观的效益;又如利用规模效应,在保险费、油价、维修材料采购等等这一些以前未被或无力关注但大有可为方面大幅度降低成本。
2、通过公车公营,企业能够及时掌握车辆状况,提示司机安全驾驶、文明服务,保证各项日常教育管理制度的落实。
3、公车公营还能够形成群体效应,企业素质与形象将会不断得以提升,有利于企业创造公众品牌,形成品牌效应。
公车公营应该完善出台的政策促进措施:
(一) 奖优罚劣政策措施。目前,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已要建立与企业经营发展相关的,如审验、运力投放、评优等各项奖优罚劣关联政策,本条的关键点是在确立一个科学、公正的质量评估结果后,应加大奖优罚劣的力度。
(二) 服务质量评估措施。如何建立一套科学、公正、效率的甄别优劣的服务质量评估体系,是一直困扰出租汽车行业乃至整个运输业的难题,应专门组织专业人员深层次地系统地加以研究。
(三) 规范企业收费行为。为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目前我市实行出租汽车运力投放总量控制与经营权费封顶收费的政策,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企业忽视企业的经营管理,仅以政府优惠政策为利益来源,利用拍卖的定向性与经营权费的封顶,擅自提高承包收费标准,甚至倒卖经营权。这种状况目前已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四) 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帮助。目前,大部分都存在着出租汽车企业起步晚,规模小的问题,企业素质急需提高。
(五) 实施有效的社会监督。引导企业逐步树立品牌意识,注重社会公众形象,塑造良好的“窗口”行业形象。
国家发改委已启动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研工作,厅局级以下官员专车或全部取消,只有公务用车。2014年7月16日,《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下发。按照新方案,中国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
在此基础上,有一部分公车会被封存,为使得资源再利用,并回收一些资金,就需要对公车进行拍卖。根据2014年7月出台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处置公务用车所得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中央国库。
2015年9月16日,央国家机关车改已全面完成,共封存车辆3868辆,并向社会公开拍卖,2000多名司勤人员得到妥善安置;各省区市已基本完成车改总体方案制定。
1)首先参阅发布在新闻媒体上的拍卖公司的拍卖公告,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标的。
2)及时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日期内实地看样(根据惯例拍卖标的均以展出时实样为准),详细了解该标的的一切情况,如质量状况、新旧程度、使用年限,标的如是房地产、汽车,还应了解其现有权证、牌照情况,向有关部门咨询办理过户的手续及费用,便于测算竞买成本,确定合适的竞拍心理价位。 3)按照拍卖公告宣布的日期、地点,提前进入拍卖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应向拍卖公司提交个人身份证明(竞买人如系法人企业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书,竞买人为有限公司法人企业的在参拍房地产及固定资产类等标的时,必须提交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交纳参加竞拍保证金,领取竞拍号牌,在拍卖会前仔细阅读拍卖公司对该次拍卖会所作的具体规定及须知,遇有疑虑可当场向拍卖公司询问了解,以免因理解有误引起纠纷,导致承担责任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拍卖会开始后,竞买人应集中精力,把握机会,参加竞买,应价、加价时保持头脑清晰,牢记自己的心理价位,举牌果断。 5)一旦竞买成功,当场与拍卖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确立自己的买受人资格。
6)按照拍卖会规定的期限,交清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 7)买受人凭已结算完毕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向拍卖公司提取成交标的。
8)涉及权证、牌照过户的标的,在提取后,按拍卖会上约定的责任、义务,办理过户手续(一般惯例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拍卖公司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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