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然而,我国科研人员大多数“高大上”的研究成果仍“待字闺中”,无法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教授拿不到股权,学校搞不成科技成果转化,政府得不到科技型企业。”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副总经理康凯宁用“三输”来概括之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不畅局面。
今年1月,西南交通大学印发了《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在我国首次明确了职务发明人对职务科技成果的所有权,将奖励权前置简化为知识产权奖励,使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由发明人和学校共同所有,其中前者具有70%的所有权。
新政在颁布的三天内就有了明显的成效:有好几项成果的核心专利办理了知识产权的校内分隔手续,并办理了专利权人变更事项。
一直以来,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处置权和收益权管理上的局限,科技人员成果转化的积极性、创造性难以发挥,是科技成果转化受阻的重要原因之一。
以西南交通大学为代表,一大批高校、科研院所相继出台了成果转化奖励和激励政策。今年3月颁布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要从加强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创新人才激励力度、鼓励和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等三个方面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
新办法新机制的制定出台,激发了科研人员的热情,给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带来了活力。作为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中科院上海药物研究所2014年以来实施了50%的转化收益归团队、个人,20%作为团队研究经费的新规。新政使成果转化收益与科研人员的利益紧密结合,也直接促使成果转化走上“快车道”。2015年,该所有15项新药研发成果成功转让,合同总额达8亿元,是前5年转化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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