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利弊
首先,我们明确几个概念. 教育部规定在校大学生:在高等院校存有学籍的学生.创业,即创立事业.和其他活动一样,创业始终是部分人的行为,并不是每个人都必须选择的发长道路. 因此,我方认为此辩题应以正在从事创业活动的在校大学生为对象.通过证明其创业活动利大于弊,向广大在校大学生提供一条可行的发展道路,但要注意的是利大于弊.并不代表着利益最大化.例如苹果好吃,但并不说明苹果一定是最好吃的水果. 其次,我们来看看在校大学生的特性.一,在校大学生已经接受过12年的基础教育,有相对完善的基础知识和人格.二,他们是最具创新精神的人群之一.三,,大学校园内资源整合的优势是完全走入社会的人可望而不可及的. 由此特性,我将从个人,国家,民族三个层面来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 从个人角度.首先:专业知识学习与课外实践相互结合,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大学生充实自我的必由之路.将所有用于实践,通过实践意识不到不足之后的有的放矢的学习.二者结合起来恰 是练就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修行!其次,在校大学生充分利用大学校园资源整合的优势.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将学习各门专业的人有机地聚在一起就是一组黄金搭档 ,更何况知识渊博的教授近在眼前,对于他们的创业我们翘首以待! 即使创业失败了,丧失了金钱,花费了精力,受到了创伤!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他们从创业过程,创业失败中所学的,将是他们受用终生啊! 第二,从国家层面上说,创业成功当然好,促进经济发展.即使失败了,也能给其它企业提供经验教训,不致重蹈覆辙,提高创业质量,这对国家经济不也是一种促进吗? 第三,最有竞争力的民族是最具有创新精神的民族!我们不应在别人的民族大力创新进取的时候,悠然地坐在红木椅上闻着茶香.中华民族需要我们的创新.我们的努力,将推动了中华民族 创新精神的发扬! 综上所述: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
反方立论陈词 首先声明我方观点:在校大学生创业弊大于利。何谓在校大学生? 根据国际惯例,就是在大学上课继续学业的学生,否则一个离开学校十几年而保留学籍的人是否仍是在校大学生呢? 什么是创业?创业具有怎样的特性呢?创业,创办事业,既具有一定目标、规模和系统而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经常活动。 他的特性包括:1创新性 2目的性 3系统性 4风险性 5延续性、经常性——需要较长时间和经常活动 6规模性——包括事业规模和投入的时间精力的规模。由此可见,创业必须投入的时间精力非常大,绝非对方辩友所说的一小部分,鱼与熊掌可以兼得;同时对创业者的性格、人格、心智、人文素养、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在校大学生这一群体又具有怎样特性呢? 首先,在校大学生的根本任务是促进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成长和完善,包括人格的完善、心智的成熟以及人文素养的积累,而不仅是为了毕业后有出路; 其次,大学为实现这种成长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大学生有必要在这最合适的时间,做与之相适应的事,否则就是资源的浪费了; 再次,多数大学生的性格、心智、人文素养、创业的知识和能力都没有达到创业相应的标准; 第四,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尤其对于正在为自身素质提高而努力的大学生而言,学习本身就需要极大时间和精力,如果再加上创业,那绝大多数大学生会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 综合在校大学生和创业这两者的特性,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弊皆有,但是弊大于利。 诚然,创业机遇难得,合适的机会降临时确实不该放弃;创业活动可以提高创业能力;也有利于提升社会创新力,是为利。 但是这些利都是创业之利,如果放在大学阶段可就不同了。 其一,大学生不能很好地完成个人的成长这一根本任务,因为学习和创业都要倾注极大的时间和精力,而这很难做到兼顾。 其二,大学生在没有全面成长,心智、品格不成熟,人文素养不深厚,只是不完备,能力有欠缺的情况下贸然创业,那不仅注定了失败,还会给未来人生带来阴影。 其三,这样一批素质不高的创业者会导致创业的低水准,影响未来商业发展的规模和水平。 所以我方认为评判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弊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在校大学生的全面成长,是否有利于创业成功,是否有利于未来商业的高水平发展。 创业本身没有错,一个在校大学生如果同时具备了知识、经验、心态、创新这四个条件,在遇上一个合适的机会,那么他当然也应该去创业。但是,对于广大普普通通的在校大学生而言,他们还不具备上述条件。所以,对于广大在校大学生,创业弊大于利。
创业一般是指开创一种实业,创新则是指创造一种新的理念或新的技术等。
依我看来,创业最好引用创新的成果,而创新又最好融合到创业的实践中,这样才能有利于发展。创新实不易,胜败乃平常。
因此,对于致力创新者,我们应该多一些理解和宽容,努力营造一种有利于创新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对于成功者,应该献上美丽的鲜花、给予真诚的赞美;对于失败者,也应该表达充分的体谅、提供必要的帮助。
只有这样,才能使创新的活力竞相迸发,创新的成果不断涌现。
(1)优势:①党和国家高受重视科学技术发辰。②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 ③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取得成就,为科技创新提供了物质保障:④中华民族形成的伟大的民族精神是战胜困难取得成功的巨大精神力量;⑤经过广大科拔人员顽强拼搏,已在航天等领域,取得了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积累了一定的创新经验。
(2)劣势: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科技的总体水平同世界先进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关键技术自给率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优秀拔尖人才比较匮乏;科技投入不足,体制机制还存在不少弊端.
创业(enterprise)是指创立基业或创办事业,也就是自主地开拓和创造业绩与成就。
创新是一个从新思想的产生到产品设计、试制、生产、营销和市场化的一系列行动。创新表现为不同参与者和机构(包括企业、政府、学校、科研机构等)之间交互作用的网络。在这个网络中,任何一个节点都可能成为创新行为实现的特定空间。
创业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创业是指创业者的各项创业实践活动,其功能指向国家、集体和群体的大业。狭义的创业是指创业者的生产经营活动,主要是开办企业、开创个体和家庭的小实业体。
创新是创业的基础;
创新的成效,只有通过未来的创业实践来检验;
创业是创新的载体和表现形式,创业的成败根本依仗创新教育的根基扎实程度;
创新是对人的发展总体的把握,创业着重的是对人的价值具体的体现;
二者相互促进又相互制约,是密不可分的辩证统一体。
创新与创业内容的相似,并不说明二者可以相互替代.
因为,仅仅具备创新精神是不够的,它只是为创业成功提供了可能性和必要的准备,如果脱离创业实践,缺乏一定的创业能力,创新精神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创新精神所具有的意义,只有作用于创业实践活动才 能有所体现,才有可能最终产生创业的成功。
创业与创新二者目标同向、内容同质、功能同效、殊途同归。围绕创业实践,通过多种途径,创业与创新要有机融入。 创新与创业内容结构相互融合,相辅相成。
首先,我们明确几个概念.教育部规定在校大学生:在高等院校存有学籍的学生.创业,即创立事业.和其他活动一样,创业始终是部分人的行为,并不是每个人都必须选择的发长道路. 因此,我方认为此辩题应以正在从事创业活动的在校大学生为对象.通过证明其创业活动利大于弊,向广大在校大学生提供一条可行的发展道路,但要注意的是利大于弊.并不代表着利益最大化.例如苹果好吃,但并不说明苹果一定是最好吃的水果. 其次,我们来看看在校大学生的特性.一,在校大学生已经接受过12年的基础教育,有相对完善的基础知识和人格.二,他们是最具创新精神的人群之一.三,,大学校园内资源整合的优势是完全走入社会的人可望而不可及的. 由此特性,我将从个人,国家,民族三个层面来论证我方观点. 第一, 从个人角度.首先:专业知识学习与课外实践相互结合,是知识经济时代的大学生充实自我的必由之路.将所有用于实践,通过实践意识不到不足之后的有的放矢的学习.二者结合起来恰 是练就一个人的综合素质的修行!其次,在校大学生充分利用大学校园资源整合的优势.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将学习各门专业的人有机地聚在一起就是一组黄金搭档 ,更何况知识渊博的教授近在眼前,对于他们的创业我们翘首以待! 即使创业失败了,丧失了金钱,花费了精力,受到了创伤!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他们从创业过程,创业失败中所学的,将是他们受用终生啊! 第二,从国家层面上说,创业成功当然好,促进经济发展.即使失败了,也能给其它企业提供经验教训,不致重蹈覆辙,提高创业质量,这对国家经济不也是一种促进吗? 第三,最有竞争力的民族是最具有创新精神的民族!我们不应在别人的民族大力创新进取的时候,悠然地坐在红木椅上闻着茶香.中华民族需要我们的创新.我们的努力,将推动了中华民族 创新精神的发扬! 综上所述: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大于弊。
反方立论陈词 首先声明我方观点:在校大学生创业弊大于利。何谓在校大学生?根据国际惯例,就是在大学上课继续学业的学生,否则一个离开学校十几年而保留学籍的人是否仍是在校大学生呢? 什么是创业?创业具有怎样的特性呢?创业,创办事业,既具有一定目标、规模和系统而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经常活动。
他的特性包括:1创新性 2目的性 3系统性 4风险性 5延续性、经常性——需要较长时间和经常活动 6规模性——包括事业规模和投入的时间精力的规模。由此可见,创业必须投入的时间精力非常大,绝非对方辩友所说的一小部分,鱼与熊掌可以兼得;同时对创业 者的性格、人格、心智、人文素养、专业知识和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在校大学生这一群体又具有怎样特性呢? 首先,在校大学生的根本任务是促进自己作为一个“人”的成长和完善,包括人格的完善、心智的成熟以及人文素养的积累,而不仅是为了毕业后有出路; 其次,大学为实现这种成长提供了最好的土壤,大学生有必要在这最合适的时间,做与之相适应的事,否则就是资源的浪费了; 再次,多数大学生的性格、心智、人文素养、创业的知识和能力都没有达到创业相应的标准; 第四,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尤其对于正在为自身素质提高而努力的大学生而言,学习本身就需要极大时间和精力,如果再加上创业,那绝大多数大学生会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 综合在校大学生和创业这两者的特性,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弊皆有,但是弊大于利。
诚然,创业机遇难得,合适的机会降临时确实不该放弃;创业活动可以提高创业能力;也有利于提升社会创新力,是为利。 但是这些利都是创业之利,如果放在大学阶段可就不同了。
其一,大学生不能很好地完成个人的成长这一根本任务,因为学习和创业都要倾注极大的时间和精力,而这很难做到兼顾。 其二,大学生在没有全面成长,心智、品格不成熟,人文素养不深厚,只是不完备,能力有欠缺的情况下贸然创业,那不仅注定了失败,还会给未来人生带来阴影。
其三,这样一批素质不高的创业者会导致创业的低水准,影响未来商业发展的规模和水平。 所以我方认为评判在校大学生创业利弊的标准是:是否有利于在校大学生的全面成长,是否有利于创业成功,是否有利于未来商业的高水平发展。
创业本身没有错,一个在校大学生如果同时具备了知识、经验、心态、创新这四个条件,在遇上一个合适的机会,那么他当然也应该去创业。但是,对于广大普普通通的在校大学生而言,他们还不具备上述条件。
所以,对于广大在校大学生,创业弊大于利。
创新,是指以新思维、新创作、新发明、新技术和新描述为特征的一种概念化过程。创新是人类特有的 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是人类主观能动性的高级表现形式,是推动民族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一 个民族和社会要走在时代的前列,就必须始终坚持牢固的意识创新、思维创新、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
创业,从广义的角度来说,是指个人充分运用自己所掌握的知识、技能、资源和及时所发现的信息、机 会等,克服思维定势,以创新的思维和艰苦的努力,开辟新的工作途径,开创新的工作局面,争创新的 工作业绩,促进取得新的、突破性的工作成就,从而实现某种追求或目标的过程,其实质上是一种以劳 动方式,对自己、企业、社会和国家创造价值与贡献的行为;从狭义的角度来说,是指自主创业,是创 业者个人或创业团队以某些资源所有者的身份、利用知识、技术、能力和社会资本,通过自筹资金、技 术入股、寻求合作等方式创立新的现代企业,并为社会上更多的人创造就业机会,自主创业的主体是投 资者和资产、资源及技术所有者,需要创业者拥有关键的资源或者具有整合资源的能力;大学生自主创 业是指有理想、有抱负的大学生,利用自己的知识、技术和才能,以自筹资金、技术入股、寻求合作等 各种方式,为自己在社会上求生存、谋发展开辟一条新的途径,创立新的现代企业。大学生创业不是现 有企业岗位的竞争者、填充者,而是通过创办新的现代企业,为自己、同时也为社会更多的人创造就业 机会、并直接为社会创造价值做出贡献的时代开拓者,在为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使自我价值得到不断 的充分体现与升华,代表了一个新的发展方向,开创了一个新的工作模式,引领了一个新的就业潮流。
创新创业,则是指基于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品牌创新、服务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创 新、市场创新、渠道创新等诸多方面的某一点或某几点创新而进行的现代企业创业活动。创新是创新创 业的特质,创业是创新创业的目标。创新创业是基于创新基础上的创业活动,既不同于单纯的创新,也 不同于单纯的创业。简而言之,创新强调的是开拓性、新颖性与原创性,而创业强调的是生存性、盈利 性与责任性。因而,在创新创业的概念中,创新应是创业的基础和前提,创业应是创新的体现和延伸。
顺便推荐一个创业项目。
智能电动车充电桩项目
智能电动车充电桩是在3亿电动车市场(数据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基础上建设的基础充电设施,3亿用户中仅有10%的电动车车主使用智能电动车充电桩充电,还有90%的空白市场需要建设。
智能电动车充电桩项目,小投资大回报,一次投资持续收益5年,具有云后台管理系统的智能电动车充电桩,可以远程管控设备,查看设备运行状态,无需更多人工成本,一台电脑即可在家创业,省去铺面租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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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底,公安部下发《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通告中明确要求禁止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2018年5月国务院安委办下发《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这两条《通知》《通告》的下发使电动车智能充电桩渐渐成为电动车车主的刚需设施,智能电动车充电桩项目也成为一个巨大的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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