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创是“全国青年创新商业人才培养工程”的简称 ,此工程是由全国工商联人才交流中心主办、首个面向初创业者的服务平台,独家提供“能力培训、项目、教练指导”一站式服务,着重解决创业者在创业初期遇到的问题,旨在帮助初创业者渡过初创难关,快速夯实市场根基!“青创”对提高我国青年创新创业能力,我国商业创新人才的培养具有十分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青创青创于2016年05月06日在中国商标网成立,品牌隶属于衡水恒创建工材料有限公司旗下,商品/服务接头用密封物; 非文具、非医用、非家用自粘胶带;塑料板; 建筑防潮材料; 封泥; 管道用非金属加固材料; 密封物; 合成橡胶; 防水圈; 填缝材料;[1]品牌介绍青创成立于2016年05月06日,是衡水恒创建工材料有限公司旗下的一个基础建材品牌,自品牌创立之日起,青创坚持以“优越品质,优越服务”的作风,不断改良产品,满足消费者的愿望,创造一流产品。产品系列品牌产品以PVC止水带、PVC塑料止水带、EVA止水带、橡胶止水带、外贴式止水带、中埋式橡胶止水带、钢板止水带等系列产品为导向。
青创基础建材产品图青创基础建材产品图青创基础建材产品图7张青创基础建材产品图品牌文化品牌源于品质 信赖源于保障品牌理念以用户需求为中心,致力于发展环保、实用的基础建材用品,以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满足目标消费群的需求。不断探寻、发展新的设计理念。
本平台主要做以下工作: 1、以党建带团建。以平台为依托,建立党支部,成立团组织,吸引大周产业集聚区有志创业的青年加入党组织和群团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大周广大青年成为社会主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青年;2、组织有志青年参加培训、教育及其他公益活动,以提升其生存、发展、创业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为有志青年提供扶助,开展国际、国内合作交流,对接、交流互动科研院校、行业协会、其他公益平台等相关机构,共同推动创业创新和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3、鼓励青年发展创业创新项目,为青年提供创业创新资金扶持,寻求政策支持,聘请优秀企业家和社会知名人士担任导师,跟踪扶持创业创新项目;对于优秀青年研发、引进、规划建设等对本地经济发展有重大贡献的创业项目,捐赠设备,无偿对其进行广告舆论宣传,助其快速做强做大项目,早日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4、组织开展青年联谊交流活动,包括创业创新竞赛、创业创新评奖、成果展示和对接、创业创新沙龙、创业创新俱乐部、创业创新大讲坛等;5、设立并支持创业创新培训基地、创业创新实践基地、创业创新企业等创业公益服务机构,维护创业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并为其提供咨询与顾问服务;6、营造大周浓厚的创业创新氛围,宣传优秀青年创业的先进事迹,弘扬青年创业精神;7、广泛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开展帮贫、扶困,救助贫困学生,资助其他公益机构等慈善事业;8、承接党委、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委托事务; 9、承办其他社会事务。
请加入青创平台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本平台的章程;2、有加入本平台的意愿;3、在本平台的业务及创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4、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5、无刑事犯罪记录;6、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7、具有志愿精神;8、个人品质高尚,社会声誉良好;9、为本平台提供资金、政策、智力支持或其他支持;10、年龄在18-45岁(包含)之间。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十项措施的通知 榕政综〔2009〕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9〕3号)精神,切实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将我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项措施通知如下: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
企业吸纳和储备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三年内,凡聘用和储备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且与新聘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企业适当补贴;聘用和储备高校毕业生且与新聘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市高成长性高新技术示范企业,由市政府一次性给予企业每人2000元的上岗培训和社会保险补贴。
在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高校毕业生,今后录(聘)用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可合并计算为工龄。对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方面,与国有企业员工一视同仁。
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并按照省、市、县(市)区级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承担的原则,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
符合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项目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获得为期三年的3—5万元的免息免担保创业启动资金贷款。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人事代理的,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提供三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毕业后两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登记注册之日起三年内,按照规定免交各项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经政府人事部门认定的留学回国人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进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企业并占35%以上股份的,给予5—10万元的创业资助;进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入孵项目,经审核认定后给予10万元的创业资助;其他入孵项目,经审核认定后给予一定的创业资助。
三、推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由政府人事部门牵头,依托企事业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或提供见习岗位,组织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开展岗位见习活动。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基本生活补助,并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加强市、县(市)区两级就业见习基地建设,一年内新建市级见习基地20家、县(市)区级见习基地80家,组织20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
四、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服务社区”和选聘生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重点落实好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生活补贴、工龄计算、户口迁移、档案接转、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益保障、创业扶持以及为参加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的毕业生加分等政策。
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考时,安排专门职位招收到基层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根据省里统一安排,招聘临床医学类专业高校毕业生经学习和培训后充实到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学习和培训期间按照规定可享受一定的生活补助。
到乡以下(含乡)卫生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到乡以下(含乡)中小学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直接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均高定一级。鼓励毕业生为国防建设做贡献,对应征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
五、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要在办公场所设立专门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窗口,组建专门就业推荐队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和后续人事代理服务。
政府人事部门要积极为高校与用人单位牵线搭桥,支持高校根据社会需求调整专业设置,实施“订单”教育、定向培训,打造就业“直通车”。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要定期、不定期地举办各类人才交流会,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构建双向选择平台。
政府人事部门及其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举办的各类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全部实行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免费入场,并为毕业后两年内待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档案保管和转递服务。各级财政对为待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公共服务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给予专项补贴。
六、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重点扶持。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对农村低保家庭、城镇特困职工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在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方面提。
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发展定位为探索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试的示范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
发展近中期目标(2010年~2015年)和中长期目标(2016年~2020年)确立。围绕发展目标,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将积极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支撑体系。
通过积极承接台湾产业转移,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发展电子信息、海洋生物、清洁能源等现代产业体系,打造低碳经济岛。以构建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高效率的经济发展方式,建设现代化的生态海岛城市。
福州(平潭)综合实验区近期将重点推进六大区域建设:产业发展区、国际旅游发展区、商贸合作区、现代物流港区、科技文化产业区、城市发展区。功能分区国际旅游发展区以海坛岛东南部海湾为主体(含山岐澳、坛南湾、海坛湾三大湾国家级风景区),串连环岛国家级旅游景点,景区陆域面积49平方公里,规划和整合全岛旅游资源,加快景点和配套设施建设,布置度假酒店、免税店、海上丝绸之路水下文物博物馆和海上运动基地等旅游功能区,建设成为两岸合作面向世界的海岛旅游城市。
两岸商贸合作区位于海坛岛东部澳前区域,设立两岸水产品加工区和商品贸易自由区,带动岛内商务办公、信息服务、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港口物流区初步规划选择海坛岛东部流水湾、苏澳北部区域建设深水码头和两岸客货滚装码头,完善现代仓储、配送、运输等功能,促进加工贸易和转口贸易发展。
滨海新城区以西部海坛海峡临岸为主轴带,衔接中部新城区,形成沿西海岸布局的滨海城市发展区(滨海新城Ⅰ、Ⅱ、Ⅲ区),为岛内人员提供具有国际一流水准的优质生活环境。科技文化创意园区位于海坛岛南部北厝区域,创办两岸文化产业园和两岸教育合作园区,发展服务外包、教育、医疗、文化、创意、影视、出版等产业,建设海西重要的文化产业基地。
新兴产业区位于海坛岛中部中楼、芦洋、平原区域,主要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和特色海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在推进步骤上,拟优先发展旅游、商贸和物流业,加快建设面向国内、台湾及国际游客等不同层次的旅游基础设施,加快两岸贸易合作区建设,规划推进新城区建设,以此带动高新技术及文化产业项目落地。
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积极探索采取两岸共建等灵活多样的合作方式,实现合作规划、合作开发、共同受益,推进两岸经贸紧密合作、融合发展,构建两岸直接往来的重要快捷通道,推进两岸教育文化交流合作先行先试,打造两岸合作的国际旅游岛和两岸贸易特别区。
海峡西岸经济区科学发展的先行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大力推进通关制度、科学技术、管理体制和发展模式创新,为台湾人士在平潭就业、居住和自由往来提供便利,为海西“科学发展、先行先试”创造经验。
省会中心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产业做强、规模做大、功能做优、环境做美”的要求,发展优势产业,提升人口和经济聚集度,使之成为拓展海西沿海城市化格局的新增长点。
近中期目标(2009—2012年),两岸综合通道不断完善,前沿平台功能更加凸显;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城乡居民人均收入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新兴城市框架初步形成。中长期目标(2013—2020年),两岸经济融合不断深化,探索两岸合作新模式的示范效应充分显现,两岸合作的国际旅游岛和两岸贸易特别区基本建成;率先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构建两岸合作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创新通关制度和查验监管模式,实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税收政策、外汇管理政策,推进两岸投资贸易和人员往来便利化;构建两岸区域合作前沿平台。
加快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政策在平潭先行先试,开展两岸区域合作综合试验,实行更加开放的产业政策,推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和多种形式的民间交流合作,实现合作开发、共同受益;构建两岸直接往来新的便捷通道。开辟两岸海上客货滚装航线,开展海峡两岸桥隧通道前期研究,发展中转贸易和国际航运,成为台湾连结周边地区、中西部省份的物流综合通道;构建以旅游商贸等现代服务业为重点的产业结构。
着力打造服务业发展新优势,积极承接台湾物流、商贸、中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转移,建设以高端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体系;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建设开放型的区域创新体系,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建设优质共享的社会服务体系,创造适宜自主创新、自主创业的综合城市环境;构建生态园林城市。
强化森林景观配置,加强海洋和海岸带环境保护,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海岛城市。
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11个部委《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行动”,实施“创业引领计划”。
在此基础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的政策,主要包括: 一是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高校毕业生初创的企业,允许按行业特点合理放宽资金、人员准入条件,以及注册资金分期到位。
高校毕业生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可以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注册地点及创业经营场所。 二是出台收费减免的政策。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时,自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是提供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今年,教育部领导亲自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等部门协调政策,突破了高校毕业生必须经失业登记才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限制。以前,高校毕业生必须先进行失业登记,才能够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六部门下发文件明确,高校毕业生只要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进行求职登记,就可以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规模可适当扩大。 四是做好劳动保障服务。
对申报灵活就业和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劳动保障和人事代理服务,做好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并落实好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五是进行创业培训。
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对其开展不少于10天的创业培训。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具体在实施方面可能会有一定的差异,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 一、什么是大学生创业贷款? 1.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
2.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 3.对创业有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
4.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 二、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5万元左右。 4.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5.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6.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
7.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 三、大学生创业贷款条件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四、大学生创业贷款利率、大学生创业贷款利息? 1.为了支持大学生创业,创业贷款利率可以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 2.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创业贷款还可以享受60%的政府贴息。
3.北京、天津、广州、上海大学生创业贷款。 五、大学生创业贷款银行、银行对贷款申请者的要求 1.年满18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持有工商行政。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2.657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