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
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
二要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外资等开展创投业务。
三要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
四要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
五是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双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和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创业创新加油添力。
北科大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学校建立了多部门联动的创业教育组织管理体系,教务处从教材编纂、课程设计、教学管理等方面提供创业基础理论支持,校团委、科技园以举办创业讲坛、开展创业技能培训、组织创业竞赛及实践等方式宣传创业知识、提供实践平台、促进成果孵化,招生就业处从就业指导、政策解读等方面提供创业指导,校友会积极联系企业界校友提供创业教育支持。
学校坚持通识教育与专才教育相结合开展创业教育,既有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的创业论坛、创业主题团日活动,也有面向有强烈创业愿望的学生开设的“创业管理”、“大学生创新创业”等课程,并组织开展“创业英才试点班”等精英培养项目,为热衷创业的学生提供交流和实践平台,培养创业型专才。 在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学校将创业元素融入社会实践,鼓励学生开展创业类实践活动。
暑期组织15至20支实践团队开展创业类校友调研、创业型企业走访、创业体验等社会实践活动;举办校内创业计划大赛,积极推动创业项目实施,推出礼品店、复印店、咖啡屋等学生创业实践基地。 学校还通过“给学分、给资源、给教材、给网站、给平台”的创业教育激励保障政策,调动学生参与创业活动的积极性。
学校对学生在创业实践活动中取得的成绩,以学分形式认可;积极争取校友及企业资源,为学生创业实践提供经费和场地支持;编撰创业类教材,在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上给予指导;制作创业教育网站,搭建起学生学习创业知识、提升创业技能的网络平台;组织实施“国家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建立创业苗圃,从资金、场地、政策等方面扶持创业团队落地发展。
为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帮助本市中小科技企业依靠科技创新提高生存能力、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围绕“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主线,上海市科技党委、市科委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突出作用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调研、仔细梳理企业需求和遇到的问题,动员和组织科技系统方方面面的力量和资源,重点制定了十项措施,启动“助企业、促创新、渡难关”行动。
十项措施具体为: 1。 面向企业征集技术难题,推动产学研联合攻关,促进技术转移。
一方面征集制约企业、行业发展的重大、共性技术难题和专门技术问题,进一步了解企业的技术服务需求,将筛选后的企业技术难题作为本市科技计划立项的重要参考,涉及国家目标的及时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 对这些技术难题,通过政府的政策、资金引导,利用科研计划立项支持或搭建技术交流合作平台等多种方式,促进产学研协作,推进产业技术进步。
另一方面,通过市区联动,加快建设“创新驿站”,完善技术转移网络,深度挖掘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组织协调各类机构,为中小企业解决技术创新发展中遇到的难题。 2009年使创新驿站的总量达到10个,走访1000家中小企业,挖掘企业技术创新需求1000个,完成技术转移对接服务500项。
2。 实施“科技特派员”机制。
组织上海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选派有专业技术背景的科技人员作为“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 通过探索“科技特派员”机制,摸清企业关键技术需求,帮助企业制定技术发展战略;协助开展产学研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参与企业技术研发,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上海市科委对“科技特派员”通过相关人才计划给予支持。“科技特派员”入驻企业时间为期一年,首批派遣60人。
3。 向中小科技企业提供“创新服务礼包”和“创新服务补贴”。
帮助企业降低研发创新成本,对中小企业通过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使用各类创新资源和专业服务给予补贴。一方面,整合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现有的科技文献查询、原文传递和专家咨询等服务,以“创新服务礼包”的方式免费赠送给中小企业。
每个“创新服务礼包”价值1千-1万元不等,服务企业10000家以上。另一方面,通过市区联动,对中小企业使用加盟上海研发公共服务平台的仪器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给予补贴。
每家企业最高可获得20万元的补贴,服务企业5000家以上。 4。
提供“科技见习岗位”。 鼓励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根据自身实际,为应届大学毕业生提供半年期的科技、创业见习岗位,并对见习者实施“一对一”的带教。
科技见习岗位分专业技术类、企业管理类、市场营销类和信息管理类等四种类型,科技企业和科研院所与大学生双向选择,确定见习意向并签订协议,上海市科委以“后补贴”的方式给予部分资助。 动员1000家企业和科研机构接收见习大学生,吸纳应届大学毕业生4000人开展见习。
5。 建立并扩大“创业导师”队伍。
依托一批具有创业经验和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建立一支100人规模的“创业导师”队伍,支持他们与孵化器、区县及各类教育机构签订协议,开设创业培训,提供咨询服务,以提高科技创业企业的生存能力及大学生创业的基本技能,并促进大中型企业与中小科技企业的全面对接与有机互动。 上海市创业孵化协会、上海大学生创业基金会为企业家颁发“上海市科技创业导师”资格证书。
上海市科委对企业聘用“创业导师”的咨询和辅导费用给予补贴。 6。
多渠道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进一步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为中小企业争取10亿元贷款授信额度。
加快探索并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中小企业信用互助、统贷统还等针对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扶持,缓解中小科技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7。
实施“企业加速创新”计划。在上海国家级高新区内进行“企业加速创新”计划的试点,并在成熟的基础上逐步向全市推广。
该计划首次引入企业创新能力“五星等级”评价体系,2009年对100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企业战略规划、创新文化、创新过程管理、产品与服务、核心技术与知识能力、组织结构与伙伴网络”等方面进行评价和诊断,帮助企业提升创新能级。 8。
推进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 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上海市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办法》,破解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的操作瓶颈。
尽快发布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为企业拓展市场创造机会。 9。
支持科技企业“拓内需市场、促成果推广”。组织本市各类科技企业在现代农业、特色资源开发、生物医药、信息技术等领域的300项适用技术成果与兄弟省市开展合作(在3月和10月分两批实施),组织兄弟省市1500项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内需项目与本市科技企业进行对接,在扩大内需的同时促进科技成果的大规模应用和产业化。
组织200家以上的本市科技企业参加深圳高交会、西洽会等六个科技展会,免去参展企业的展位费、特装费、展品运输费,支持企业开展国内科技合作和成果转化。 10。
支持科技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发布国外技术供需信息1000项,重点关注50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小巨人企业,。
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
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
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
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
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
发挥新型载体聚集发展的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给予综合奖励。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
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管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
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实要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
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
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
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
推动修订与商事制度改革不衔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
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
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
复制来的: 首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府环境非常重要。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去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做了一项重要的部署,同时也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当中明确主要的任务,对此国务院非常的重视,也多次表示支持。今年6月11号国务院国发30号文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府措施意见,明确推动双创政策的顶层设计,并批准成立了由国家发改委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
在9月23号国家就国发53号文印发了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转型,对推进众创众包众扶等平台做出了总体的部署。 其次,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品牌,搭建双创互动平台。
国家发改委作为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这样一个牵头部门,那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创新工作模式,搭建多元化的双创工作,重点有几个方面系统的推进双创。第一个就是要加强跟各部门协调合作,充分发挥联动的作用,那由各成员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在政策制定重大问题研究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双创周。
第二个是要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制度化的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来推动政策落实。 第三,打造品牌活动,完成政策推进多方面推进双创的工作。
其中我们今天在这参加峰会也是我们双创活动周的一个峰会,应该说双创活动周是我们下一步要继续推进的平台,对这个平台展示更多的双创成果,能够更多的宣传我们政策落实,更多的来激发各方面创新创业的热情。我们希望根据中国科协有关同志一道对双创活动周的支持,就是在这次结束之后我们还用其他的方式把活动周的内容给大家,能够在全社会掀起更大的影响,让创业创新的理念更加的深入人心。
同时在其他的方面宣传我们还要加大力度,要通过多元化的平台创新。 第四,加强贯彻落实。
今年国务院出台两个重要的文件,一是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意见,以及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重要的意见,下一步要对这个意见进行分工,加强协调。 第五,加强新兴产业创业基金支持。
目前国务院已明确做出了资金方案,我们现在跟有关部门抓紧要把这个基金成立起来,在年底运作,同时要进一步推进新兴产业双创三年行动计划,这个计划推进我们要借助今年国家正在实施的这个专项资金多种渠道来鼓励支持双创。
国务院出现的最新创业政策:
政策一:鼓励地方设立创业基金,对众创空间等的办公用房、网络等给予优惠。对小微企业、孵化机构和投向创新活动的天使投资等给予税收支持。将科技企业转增股本、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推至全国。
政策二:创新投贷联动、股权众筹等融资方式,推动特殊股权结构类创业企业在境内上市,鼓励发展相互保险。发挥国家创投引导资金的种子基金作用,支持国有资本、外资等开展创投业务。
政策三:取消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户籍、学历等限制,营造创业创新便利条件。为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成长留出空间,不得随意设卡。
政策四:盘活闲置厂房、物流设施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发展创业孵化和营销、财务等第三方服务。
政策五: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双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通过打造信息、技术等共享平台和政府采购等方式,为创业创新加油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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