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0企业就是指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的企业 无锡市人民政府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 创业人才(“530” 计划)报名公告 (2009年1月12日) 根据《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6〕144号)、《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补充意见》(锡政发〔2007〕326 号)、《市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530”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356 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530”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发布2009年“530”计划报名公告。
一、申报条件 (一)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工作五年(博士学位的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在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的领军人才。 (二)在国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的领军人才。
(三)在引领我市环保、新能源、生物三大先导产业,以及服务外包、动漫设计、文化创意、新材料等产业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创业领军人才。 二、申报对象 (一)目前在海外工作的领军型科技创业留学人员; (二)目前已在国内其他地区工作(创业),有意来锡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2008年4月15日后,到无锡投资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我市“7+1”政产学研合作联盟成员单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毕业,并在2008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从事研发工作满2年以上的人员。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无锡“530”计划,同年没有申报其他城市的引才计划。申报时必须明确一个创业意向区(县); (二)申报人个人出资不得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三)申报人原则上必须与注册企业的法人代表相一致; (四)申报人申报成功后所获得的创业启动资金须用于与企业科研经营等相关的活动; (五)已在无锡地区注册落户的“530”计划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六)到锡创业后,每年在锡实际工作时间须在半年以上。
四、扶持政策 (一)推荐(A类)项目 1、创业投资企业(公司)注册后1个月内,市给予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每个创业投资项目)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市(县)、区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2、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市和市(县)、区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不低于300万元的创业投资。
3、对具有市场需求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低于300万元的资金担保。 4、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30%作价入股。
5、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二)推荐(B类)项目 1、创业投资企业(公司)注册后1个月内,市给予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每个创业投资项目)6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市(县)、区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2、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市(县)、区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不低于150万元的创业投资。 3、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30%作价入股。
4、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三)推荐(C类)项目 1、创业投资企业(公司)注册后1个月内,市给予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每个创业投资项目)4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市(县)、区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2、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市(县)、区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不低于150万元的创业投资。 3、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30%作价入股。
4、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五、其他优惠政策 (一)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如申报成功,另可获江苏省政府100-150万元的创业资助。
(二)安家费。对落户我市的“530”领军型创业人才可不受国籍限制,在享受不少于100平方米住宅公寓(3年免收租金)的同时,凡在无锡购房的可享受30—50万元的安家费补助。
(三)子女入学。提供市、区两级公办优质教育资源(省重点实验示范园、校)。
(四)人才招聘。对注册落户无锡的“530”计划企业,在创业孵化阶段由市人事局下属的人才中心、人才市场免费提供人才招聘服务。
(五)来锡参加项目洽谈会的申报人员,由市政府提供来锡往返交通费用(限经济舱)和在锡洽谈期间食宿费用。
530式下跌是指股票像2007年5月30,A股跳空暴跌一样。
2007年5月30日,A股上证指数暴跌281.81,跌幅6.5%;深成指跌829.45,跌幅6.16。其中上证指数在短短的5个交易日里最大跌幅达到21.49%。股市这样快速下跌的主要原因就是在2007年5月29日深夜,财政部将股票交易费用中的印花税率由1‰提高到了3‰,而这一决策直接成为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2007年5月,A股市场盛传上调印花税,财政部出面澄清,然后就在30日凌晨,财政部凌晨突然宣布上调印花税从千分之一上调至千分之三,导致股市在短短一周内从4300点一路狂泄至3400点,众多股票连续遭遇3个跌停板,广大投资者因猝不及防而损失惨重,史称“530”事件,也有股民戏称财政部“半夜鸡叫”。
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城市产业的不断创新与升级,金融产品的研发呈现多元化的趋势,江苏担保南京金融行业对人才需求旺盛,金融行业人才招聘呈现出需求高端化的特点,尤其是从事金融服务的企业,由于其业务的快速扩张使得金融类人才紧缺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对高端专业人才和经管类人才需求明显增加,金融企业较大的缺口在于金融研究型创新人才,江苏担保,如金融产业延伸研究、新业务研发、金融产品设计等。
为了解决南京市金融服务专业人才培养计划与企业对人才的实际需求之间的有效衔接问题,鑫信集团与工业大学成立实践基地与研究生工作站。作为企业,是有责任与义务和学校一起担负培养学生的职责。对鑫信集团来说,就是要发挥金融服务机构的作用,配合与支持高校把智力成果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把金融人才潜力变为强大的经济实力。鑫信是一个从事金融服务的行业,现在集团内部很多中层领导都是公司培养的年轻大学生,她能锻炼人,也能培养人,鑫信集团将会不断提供平台把工大的学生培养好。目前公司的内部治理和外部开拓都需要经管类人才,教学实践基地和研究生工作站的成立,是公司进行人才培养、人才储备的重要渠道之一,能够把公司的培训计划延伸到高校,更加有效地培训人才,调动学生成材的积极性、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同时为社会发展与进步选拔、培养优秀的金融服务人才搭建平台,从而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无锡市人民政府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 创业人才(“530” 计划)报名公告 (2009年1月12日) 根据《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锡政发〔2006〕144号)、《市政府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补充意见》(锡政发〔2007〕326 号)、《市政府关于印发2009年“530”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锡政办发〔2008〕356 号)精神,为做好2009年“530”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特发布2009年“530”计划报名公告。
一、申报条件 (一)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学位,学成后在海外工作五年(博士学位的在海外工作三年)以上,在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市场开发前景广阔、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的领军人才。 (二)在国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的领军人才。
(三)在引领我市环保、新能源、生物三大先导产业,以及服务外包、动漫设计、文化创意、新材料等产业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的创业领军人才。 二、申报对象 (一)目前在海外工作的领军型科技创业留学人员; (二)目前已在国内其他地区工作(创业),有意来锡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2008年4月15日后,到无锡投资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我市“7+1”政产学研合作联盟成员单位(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毕业,并在2008年《财富》世界500强企业从事研发工作满2年以上的人员。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无锡“530”计划,同年没有申报其他城市的引才计划。申报时必须明确一个创业意向区(县); (二)申报人个人出资不得低于政府扶持资金; (三)申报人原则上必须与注册企业的法人代表相一致; (四)申报人申报成功后所获得的创业启动资金须用于与企业科研经营等相关的活动; (五)已在无锡地区注册落户的“530”计划企业,不得重复申报; (六)到锡创业后,每年在锡实际工作时间须在半年以上。
四、扶持政策 (一)推荐(A类)项目 1、创业投资企业(公司)注册后1个月内,市给予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每个创业投资项目)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市(县)、区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2、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市和市(县)、区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不低于300万元的创业投资。
3、对具有市场需求高新技术产品产业化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不足的,可给予不低于300万元的资金担保。 4、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30%作价入股。
5、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二)推荐(B类)项目 1、创业投资企业(公司)注册后1个月内,市给予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每个创业投资项目)6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市(县)、区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2、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市(县)、区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不低于150万元的创业投资。 3、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30%作价入股。
4、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三)推荐(C类)项目 1、创业投资企业(公司)注册后1个月内,市给予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每个创业投资项目)4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创业投资企业注册地所在的市(县)、区负责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工作场所和不少于100平方米住房公寓,三年内免收租金。
2、从事科技开发项目的,经论证、审批,根据其项目的投资需求,市(县)、区科技风险投资资金给予不低于150万元的创业投资。 3、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评估,其技术成果可按注册资本不少于30%作价入股。
4、市政府制定的有关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入托、家属安置等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五、其他优惠政策 (一)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如申报成功,另可获江苏省政府100-150万元的创业资助。
(二)安家费。对落户我市的“530”领军型创业人才可不受国籍限制,在享受不少于100平方米住宅公寓(3年免收租金)的同时,凡在无锡购房的可享受30—50万元的安家费补助。
(三)子女入学。提供市、区两级公办优质教育资源(省重点实验示范园、校)。
(四)人才招聘。对注册落户无锡的“530”计划企业,在创业孵化阶段由市人事局下属的人才中心、人才市场免费提供人才招聘服务。
(五)来锡参加项目洽谈会的申报人员,由市政府提供来锡往返交通费用(限经济舱)和在锡洽谈期间食宿费用。 六、承接载体 无锡市现有和建设中的重点创新创业创意。
南通理工学院是民办高收费院校。每年学费1.2万元-1.4万元。
分够的话,当然是读公办的好。
南通理工学院是国家级汽车检测与维修实训基地、机械工业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江苏省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江苏省科技创业园、江苏省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江苏省新能源应用技术实训基地、江苏省中小型风力发电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江苏省汽车运用技术实训基地、江苏省机动车维修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点、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南通市现代制造技术公共服务平台。
2013年12月10日,国内单体面积最大、功能最完备的科技综合体—紫金(江宁)悠谷孵化器正式开园,一批未来网络项目以及高层次人才与科技创新合作集体签约。江苏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省科技厅常务副厅长、党组副书记王秦出席开园仪式,并共同为江苏省创业中心江宁孵化基地揭牌。
悠谷孵化器位于南京江宁秣周路U湖湖畔,目前已建成25万平方米载体,11万平方米裙楼。当天揭牌的江苏省创业中心江宁孵化基地和3D打印研究院首批入驻该园进行孵化。未来这里将引进一批高端创业人才、创新研发中心、股权融资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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