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例如: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
福建出台政策鼓励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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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间:2009-02-24 来源:
福建省日前针对该省高校毕业生总量继续攀升,用人单位吸纳毕业生能力下降等严峻的就业形势,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福建省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制定了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等扶持政策;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对于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中介机构3年内免费办理人事代理,提供落户服务。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最高5万元,由财政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同时依托团省委,设立大学生自主创业担保基金,为需要担保的异地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担保服务。
福建省还将实施大学生“十百千万”创业助力计划。在全省建立1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扶持10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1000名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组织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建设完善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和创业孵化基地,为高校毕业生创业提供“一条龙”服务。
据福建省人事厅有关负责人介绍,2009年,这个省的大中专毕业生总量将超过20万人,比去年增长15%左右。福建省通过加大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力度,力争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与去年基本持平。
两会:代表委员谈创业 大学生自主创业需各方扶持
2008年03月13日 来源:中国教育信息网
人大代表、南通大学校长顾晓松: 设立国家大学生创业基金
人大代表顾晓松
“大学生创业体现的是对国家建设的一种责任感,并非单纯为了规避就业压力,国家也应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政策、资金和平台的支持。”全国人大代表、南通大学校长顾晓松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构建国家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鼓励大学毕业生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为其创办中小型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
顾晓松代表说,大学生创业在世界范围内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国际职业教育大会提出,21世纪将有50%的大学生要走自主创业之路,而目前这个比例在我国还相当低。而从世界经济增长模式看,20世纪80年代以后,美国超过90%的财富都是大变革中的中小企业创造的,新兴中小企业越来越多的成为工作岗位的提供者、财富的创造者和创新的发起者。
“大学生创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高校、社会和千万个家庭,而成功创业则需要资金、人才、管理技术等多方面的储备和支撑。”顾晓松代表建议,国家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地方政府、高校给予匹配,企业与个人自愿出资,设立银行商业贷款和小额信贷,资助创业项目;国家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大学生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孵化器创业园等基础设施,综合利用已建成的大学科技园、经济开发区研发中心等;高校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指导教师和技术支持,高校院所的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重点学科可为大学生创业与研发服务;政府提供系列配套政策,在人事劳动、工商管理、金融信贷等方面提供优惠服务;在高校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教育、培养与训练,加强专业建设,根据社会需求设置专业结构。
“大学生不仅是求职者,还应是工作岗位的创造者,大学生创业精神培养应该成为高等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顾晓松代表呼吁,从多方着手,努力形成政府、社会、高校相结合,良性互动的国家大学生创业支持体系。
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节录)
1、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免交的收费项目包括: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鉴证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税务部门收取的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卫生部门收取的行政执法卫生监测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体检费、卫生许可证工本费;民政部门收取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费(含证书费);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职业资格证书工本费。
其实大学生,只要是 自主创业,国家都是有相关的政策扶持的,比如在税收上有优惠甚至减免,而且有些还可以申请创业基金!下面是相关资料,你可以了解一下!
大学生创业完全手册政策关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审核条件
大学生创业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要有成熟的心理准备,这样更适合创业;二是不要迷信自有创意项目,或者自己持有的专利技术或成果,而是要进行充分的市场研究;三是不要想“一口吃个胖子”,要有一个平稳的创业心态;四是大学生创业最好不要单打独头,最好合伙创业。
银行对贷款申请者的要求
(1)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借款人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本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本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本行结算。
贷款申请者需提供申请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婚姻状况证明;
(2)个人或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等还款能力证明文件;
(3)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贷款用途中的相关协议、合同或其他资料;
(4)担保材料: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权属凭证和清单,有权处分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本行认可的评估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估价所告
创业扶持项目 1、扶持对象: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对象 2、扶持标准 (1)创业孵化基地 创业孵化基地经创业专家评估、市创业指导中心审核确认授牌后,达到下列基本要求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资金补助:基地内本市创业人员比例不少于30%,且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人员中本市人员不少于40%;基地内后勤管理岗位包括设备维护、值班、车辆保管、治安巡防、绿化、卫生清洁等岗位40%需安置本市就业困难人员、复退军人和农村富余劳动力。
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为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创业培训、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各项服务。上述比例每同时增加5%增加1万元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2)创业孵化对象 ①创业孵化对象属本市户籍人员且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贴息,最高限额8万元的贴息贷款;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最高限额100万元的贴息贷款; ②符合条件的初始创业人员进入创业孵化基地自主创业的给予2年房租补贴,标准为第一年补贴1元/平方米。 天、第二年补贴0。
5元/平方米。天(实际租用面积超过20平方米的,按20平方米计算)。
厦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在厦门火炬高新区投资兴业,可以享受国家级高新区及厦门经济特区的各种优惠政策,符合产业导向的重大项目,可享受“一事一议”的特殊扶持政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科技企业孵化政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企业(包括入驻东部孵化园的台湾学者企业),可获得10万元无偿资助创业资金。
(三)鼓励技术研发与创新政策
1、经认定设立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区两级给予共计75万元的科技经费资助;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区两级给予共计450万元的科技经费资助;市级、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市区两级分别给予共计45万元、300万元的资助。
2、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3、企业可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4、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适当缩短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的政策。
(四)鼓励技术转化与改造政策
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合计在500万元以下的免征收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人才引进政策
留学人员及引进人才除享受有关政策外,在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本市居民生活待遇;加入外国籍并已办理厦门市《引进海外专家证明书》的留学人员及其家属,可办理有效期1—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及相同期限的多次返回签证。
(六)知识产权保护政策
1、被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厦门市给予20万元资助;被认定为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厦门市给予40万元资助。
2、除享受市政府专利资助资金外,获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专利,高新区每件资助2000 元;获授权的国内和国际发明专利,每件分别资助3万元、4万元。
(七)科技金融政策
1、鼓励企业改制上市政策
(1)对完成改制并已进入挂牌或上市辅导期的企业、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提出上市申请并经正式受理的企业,高新区给予30万元资助;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市区两级给予60万元资助。
(2)企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IPO上市并取得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后,市区两级给予130万元的资助;正式在境内上市后高新区再给予50万元资助。
(3)在高新区注册的企业作为主体并且取得中国证监会无异议函,正式在境外上市给予150万元资助;企业异地“买壳”上市后将其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迁入高新区的,给予100万元资助。
2、鼓励企业“新三板”挂牌政策
(1)针对非上市公司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不同阶段,给予经费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参照高新区企业改制上市政策。
(2)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从挂牌当年起2年内,按其对高新区财政实际贡献较上年增长部分给予最高5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用于扶持企业发展。
(十)其他政策
1、连续三年内,对产值5亿元以上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上缴税收地方留成比上一年的增量部分给予全额返还奖励。
2、鼓励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申报“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争创“全国软件企业百强”,对入选企业厦门市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奖励。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改委、经贸委等18家部门制定的《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意见》。
其中
1. 减免创业税费
除了按照有关规定对创业人员进行税收优惠外,《意见》还提出延续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按规定在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审批期限延长至2009年底。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外的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减免创业税费
《意见》要求加大小额贷款支持力度。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城镇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和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户、二女户中,男年满40周岁以上、女年满30周岁以上人员、农村持《残疾人证》人员、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或其他形式的小额贷款贴息。设立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担保基金,为异地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贷款提供担保服务。
3. 强化创业培训
《意见》提出,建立满足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的创业培训体系,逐步将所有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政策,对参加创业培训的创业者,按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创业培训的,其按规定享受的创业培训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开支。
下一阶段,我省将推广有效的创业(培训)模式,包括中国青年创业国际计划(YBC)、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大学生“十百千万”创业助力计划、职工创业和就业帮扶行动、巾帼创业和就业服务行动、创办中小企业、闽台合作孵化创业、真情创业、1+1群创业等。
大学创业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完全手册政策关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对打算创业的大学生来说,了解这些政策,才能走好创业的第一步。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研究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批准经营日起,1年内免交个体户登记注册费、个体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等。此外,如果成立非正规企业,只需到所在区县街道进行登记,即可免税3年。
■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担保额度最高可为7万元,并享受贷款贴息。
■上海市设立了专门针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创业教育培训中心,免费为大学生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和指导,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把握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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