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学分是什么?二、那些渠道可以获得创新学分:具体创新学分的内容每所大学有所不同 。
创新学分主要包括:“学科竞赛学分”、“科研学分” 和“实践学分”等三类。“学科竞赛学分”是指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性竞赛,获校级或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根据竞赛的层次特点,分为A、B、C三类:A类指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B类指省级以上专业协会组织的专业竞赛。
C类指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类科技活动获奖,学生在校期间主持或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在国家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作品,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参加学术讲座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详细来说: “实践学分”是指考取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参加社会科技文化实践活动、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取得优秀成绩,并受到校级或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1、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指经学校相关单位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活动时间要求在一学期及以上,提供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及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可申请学分。2、A2个人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指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一个学期及以上或完整参加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一篇科研报告,可以申请学分。
3、A3—A5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了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相应的学分。获得优秀项目的审核以学校发文为准。
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一个最高分数,不得累加。 对于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
如确有实际原因需中止项目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批准同意,学院汇总名单后在中期检查及结题审核时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4、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实践:主要指个人自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 “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
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主办单位的证明、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受助单位及个人证明、实践报告和总结。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位学生实践时间应连续两周或累计四周及以上。
学生凭活动主办单位证明、实践报告、调查报告等申请学分。5、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指参加被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机构)举办的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
必须参加一个月及以上培训课程学习及至少一项实践活动。以培训证书、实践报告及主办单位证明申请相应学分。
6、B3社会实践成果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社会实践成果。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进行审核及认定。
7、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各项目活动时间累计四周及以上,以作品、方案、实施效果证明(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形式申请相应学分。8、D1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各种2+2、1+3、1+2+1)及交换生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9、D2海外研修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暑期夏令营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10、E参加学术报告会(含海外文化讲座):是指主要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本科生参加的学术报告会。累计次数达5次及以上者,并递交至少一篇心得体会,在一个学期内,可申请0.5个学分。
同一学期只能申请一次。累计可申请2次,累计学分最多1个学分。
11、F专业性学科竞赛:主要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认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由教务处负责执行,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同一学生参加各类型学科竞赛所获奖项可以分别申报创新学分,但参加不同级别的同类型学科竞赛,只能申报获得最高级别奖项学分,不得累计。
12、G其他竞赛:主要指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实践操作技能竞赛、演讲赛和辩论赛、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等,必须是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或其他部门主办或组织参加并由教务处认可的竞赛,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非体育专业学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按此标准执行;体育专业学生或体育特长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降低一级计算学分(如国际获奖按国家级获奖标准计算)。
13、H获得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H5、H7、H8外语证书的“优良”对应的是各类项目满分的85%及以上。
14、I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和国际认证考试证书,以各级证书(文件)审核与认定学分。15、J获得科技成果奖或成果转化,以证书和转化合同审核认定学分。
16、K获得科技发明专利: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17、L发表科研论文:科研论文、报纸发表以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发表文章审核和认定学分。
[1-2] 三、那些渠道是可以最。
联盟将在教育部的指导下,联合各成员单位共同研讨创新创业教育的理念、方法和体制机制,旨在打造一个共同平台,凝聚高校和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高校的人才和智力优势,为全社会提供优质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教育生态,培养更多创新创业人才,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贡献。
清华大学发出成立“中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联盟”的倡议书后,得到了国内众多高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的积极响应。在成立大会上,作为共同发起单位的代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高校的领导分别发言。
序号 认定学校 1 北京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 2 清华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 3 北京工业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 4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 5 北京邮电大学(分数线,专业设置) 6 天津大学 7 河北大学 8 河北农业大学 9 河北师范大学 10 燕山大学 11 山西大学 12 太原理工大学 13 山西农业大学 14 内蒙古大学 15 大连理工大学 16 沈阳工业大学 17 东北大学 18 辽宁工程技术大学 19 大连东软信息学院 20 吉林大学 21 吉林建筑大学 22 吉林农业大学 23 黑龙江大学 24 哈尔滨工业大学 25 哈尔滨工程大学 26 复旦大学 27 同济大学 28 上海交通大学 29 南京大学 30 东南大学 31 南京理工大学 32 南京工业大学 33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34 扬州大学 35 浙江大学 36 杭州师范大学 37 温州大学 38 中国美术学院 39 宁波大学 40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41 合肥工业大学 42 安徽工业大学 43 安徽理工大学 44 厦门大学 45 福州大学 46 厦门理工学院 47 南昌大学 48 江西师范大学 49 江西财经大学 50 山东大学 51 济南大学 52 青岛理工大学 53 山东师范大学 54 山东协和学院 55 郑州大学 56 河南大学 57 黄淮学院 58 黄河科技学院 59 武汉大学 60 华中科技大学 61 武汉理工大学 62 湖北工业大学 63 湖北大学 64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 65 湘潭大学 66 湖南大学 67 中南大学 68 湖南商学院 69 暨南大学 70 华南理工大学 71 华南师范大学 72 深圳大学 73 广东工业大学 74 广西大学 75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76 广西财经学院 77 海南大学 78 重庆大学 79 重庆邮电大学 80 四川大学 81 西南交通大学 82 电子科技大学 83 西南石油大学 84 贵州师范大学 85 贵州理工学院 86 云南大学 87 昆明理工大学 88 云南财经大学 89 西藏大学 90 西北大学 91 西安交通大学 92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93 西北工业大学 94 兰州大学 95 兰州理工大学 96 青海大学 97 北方民族大学 98 石河子大学 99 新疆财经大学。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是北京大学直属学院,学院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探索多途径合作办学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与国内外企业合作,拉动社会资金投入,实行运作企业化,办学专业化和后勤社会化,实现培养高层次、实用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的目标。 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秉承北京大学“民主科学、兼容并蓄”的传统,坚持北大“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以坚持创新创业、坚持面向需求、坚持质量第一为建院宗旨。
2003年12月,在教育部组织的对全国35所示范性软件学院中期评估中,北京大学软件学院综合评比排名第一,被誉为“示范中的示范”;2004年11月9日,学院荣获“北京大学教学成果一等奖”;2004年12月9日,荣获“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2005年9月,荣获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 ”。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初步形成了一个学院(北京大学软件与微电子学院)、两个学科(软件工程学科、集成电路设计与工程学科)、三个基地(国家软件人才国际(北京)培训基地、国家集成电路设计人才培养基地、软件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北京工程化基地)的综合性软件与微电子人才培养实体。
学院现有十个系:软件技术系、网络与通信技术系、嵌入式系统系、电子服务系、集成电路设计与工程系、管理与技术系、数字艺术系、金融工程、语言信息工程、信息安全系;
27个培养方向:软件开发、软件质量工程与测试、软件项目管理、信息监理、嵌入式系统工程、移动通信服务终端、数字家电、网络与通信工程、信息安全、电信运营支撑、电子政务、电子交易、电子金融、电子通信、IT企业创业与创新管理、IT市场营销、IT项目管理、专用集成电路(ASIC)设计、系统芯片(SOC)设计、集成电路设计方法学、电脑动画、数字艺术技术、电脑游戏设计、电脑游戏编程、影视制作、语言信息处理、计算机辅助翻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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