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创新学分是什么?二、那些渠道可以获得创新学分:具体创新学分的内容每所大学有所不同 。
创新学分主要包括:“学科竞赛学分”、“科研学分” 和“实践学分”等三类。“学科竞赛学分”是指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性竞赛,获校级或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根据竞赛的层次特点,分为A、B、C三类:A类指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B类指省级以上专业协会组织的专业竞赛。
C类指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类科技活动获奖,学生在校期间主持或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在国家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作品,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参加学术讲座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
详细来说: “实践学分”是指考取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参加社会科技文化实践活动、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取得优秀成绩,并受到校级或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1、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指经学校相关单位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
活动时间要求在一学期及以上,提供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及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可申请学分。2、A2个人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指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一个学期及以上或完整参加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一篇科研报告,可以申请学分。
3、A3—A5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了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相应的学分。获得优秀项目的审核以学校发文为准。
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一个最高分数,不得累加。 对于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
如确有实际原因需中止项目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批准同意,学院汇总名单后在中期检查及结题审核时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4、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实践:主要指个人自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 “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
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主办单位的证明、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受助单位及个人证明、实践报告和总结。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位学生实践时间应连续两周或累计四周及以上。
学生凭活动主办单位证明、实践报告、调查报告等申请学分。5、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指参加被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机构)举办的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
必须参加一个月及以上培训课程学习及至少一项实践活动。以培训证书、实践报告及主办单位证明申请相应学分。
6、B3社会实践成果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社会实践成果。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进行审核及认定。
7、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各项目活动时间累计四周及以上,以作品、方案、实施效果证明(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形式申请相应学分。8、D1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各种2+2、1+3、1+2+1)及交换生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9、D2海外研修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暑期夏令营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
10、E参加学术报告会(含海外文化讲座):是指主要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本科生参加的学术报告会。累计次数达5次及以上者,并递交至少一篇心得体会,在一个学期内,可申请0.5个学分。
同一学期只能申请一次。累计可申请2次,累计学分最多1个学分。
11、F专业性学科竞赛:主要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认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由教务处负责执行,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同一学生参加各类型学科竞赛所获奖项可以分别申报创新学分,但参加不同级别的同类型学科竞赛,只能申报获得最高级别奖项学分,不得累计。
12、G其他竞赛:主要指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实践操作技能竞赛、演讲赛和辩论赛、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等,必须是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或其他部门主办或组织参加并由教务处认可的竞赛,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非体育专业学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按此标准执行;体育专业学生或体育特长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降低一级计算学分(如国际获奖按国家级获奖标准计算)。
13、H获得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H5、H7、H8外语证书的“优良”对应的是各类项目满分的85%及以上。
14、I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和国际认证考试证书,以各级证书(文件)审核与认定学分。15、J获得科技成果奖或成果转化,以证书和转化合同审核认定学分。
16、K获得科技发明专利: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17、L发表科研论文:科研论文、报纸发表以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发表文章审核和认定学分。
[1-2] 三、那些渠道是可以最。

学校推行创新学分制度,旨在加强对学生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培养,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课外科技和科研活动、创造发明活动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
具体创新学分的内容每所大学有所不同。创新学分主要包括:“学科竞赛学分”、“科研学分” 和“实践学分”等三类。
“学科竞赛学分”是指参加学校认定的大学生学科性竞赛,获校级或以上奖励所获得的相应学分。根据竞赛的层次特点,分为A、B、C三类:A类指政府部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
B类指省级以上专业协会组织的专业竞赛。C类指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
“科研学分”是指参加经学校认可的各类科技活动获奖,学生在校期间主持或参加教师的科研项目,公开发表学术论著、在国家正式出版学术刊物上发表的科研学术论文作品,研究成果获奖,获国家专利,参加学术讲座等所获得的相应学分。“实践学分”是指考取各类专业资格证书、参加社会科技文化实践活动、文艺表演和体育竞赛等取得优秀成绩,并受到校级或以上表彰而获得的相应学分。
1、A1参加经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指经学校相关单位认定的各种学术性社团和兴趣小组活动。活动时间要求在一学期及以上,提供相关活动证明材料及总结报告或调查报告,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核,可申请学分。
2、A2个人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指自主参加教师科研项目一个学期及以上或完整参加一个科研项目,完成一篇科研报告,可以申请学分。3、A3—A5大学生创新创业、科学探索、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本科生必须在参加和完成了项目的全过程后,方可获取相应的学分。
获得优秀项目的审核以学校发文为准。同一学年参加多个项目研究,只计取一个最高分数,不得累加。
对于被批准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和参加者无故和没有正当理由不完成项目研究或随意放弃研究项目者,不能取得相应学分,并取消其再次申报资格。如确有实际原因需中止项目的学生,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院批准同意,学院汇总名单后在中期检查及结题审核时统一报教务处实践科备案。
4、B1个人自主参加社会实践:主要指个人自主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如 “三下乡”活动、社会调查、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要求有详细材料记录、主办单位的证明、校内相关组织推荐证明、受助单位及个人证明、实践报告和总结。
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原则上每位学生实践时间应连续两周或累计四周及以上。学生凭活动主办单位证明、实践报告、调查报告等申请学分。
5、B2参加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指参加被国家认定的培训基地(机构)举办的创业就业培训或实践。必须参加一个月及以上培训课程学习及至少一项实践活动。
以培训证书、实践报告及主办单位证明申请相应学分。6、B3社会实践成果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社会实践成果。
以获奖证书或文件为准进行审核及认定。7、C参加课外实验活动:各项目活动时间累计四周及以上,以作品、方案、实施效果证明(书)、培训合格证书等形式申请相应学分。
8、D1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联合培养(各种2+2、1+3、1+2+1)及交换生项目,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9、D2海外研修计划:主要包括本科生赴国(境)外高校等单位进行短期学习或暑期夏令营项目。
可以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教务处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提出书面申请,可获得相应学分。10、E参加学术报告会(含海外文化讲座):是指主要由学校或学院组织的面向全校本科生参加的学术报告会。
累计次数达5次及以上者,并递交至少一篇心得体会,在一个学期内,可申请0.5个学分。同一学期只能申请一次。
累计可申请2次,累计学分最多1个学分。11、F专业性学科竞赛:主要指各级组织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学科竞赛,竞赛项目认定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由教务处负责执行,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
同一学生参加各类型学科竞赛所获奖项可以分别申报创新学分,但参加不同级别的同类型学科竞赛,只能申报获得最高级别奖项学分,不得累计。12、G其他竞赛:主要指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实践操作技能竞赛、演讲赛和辩论赛、体育竞赛和艺术类竞赛等,必须是学生工作部(处)、校团委或其他部门主办或组织参加并由教务处认可的竞赛,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
非体育专业学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非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按此标准执行;体育专业学生或体育特长生获得的体育竞赛和艺术类专业学生获得的艺术类竞赛降低一级计算学分(如国际获奖按国家级获奖标准计算)。13、H获得计算机证书与外语证书,以各级证书审核和认定学分。
H5、H7、H8外语证书的“优良”对应的是各类项目满分的85%及以上。14、I国家级注册(资格)证书、专业技能(水平)证书和国际认证考试证书,以各级证书(文件)审核与认定学分。
15、J获得科技成果奖或成果转化,以证书和转化合同审核认定学分。16、K获得科技发明专利: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通知书或正式。

自主创新能力就是拥有自主创新的能力
什么是自主创新?简单地讲,自主创新有这样几个关键的要素:一是属于自己的;二是创造出来的;三是新的东西。怎么样才能算属于自己,只有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根据什么创造,根据市场需求;为什么能获取利益,因为是新的,是别人没有的,同时又是市场需要的,是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
在英文中,这个创新Innovation,它这个词起源于拉丁语。它原意有三层含义,一个,更新。第二,创造新的东西。第三,改变。那创新作为一种理论,它的形成是在20世纪的事情。由一个学经济学、学管理学,大家比较熟悉的一个人,美国哈佛大学教授熊彼特,他在1912年,第一次把创新引入了经济领域。换句话说,从经济的角度他提出了创新,他认为创新就是要建立一种生产函数,实现生产要素的从未有过的组合。他从企业的角度提出了创新的五个方面。
一个产品创新,就是生产一种新的产品,要采取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工艺创新,要开辟市场,市场开辟,市场开拓创新。要采用新的生产要素,要素创新。第五,制度、管理体制、管理机制,制度的创新,他提出了五个方面。美国另外还有个管理大师,学经济 学管理的,大家非常熟悉,这个人叫德鲁克。他第一次在20世纪50年代,上一个世纪的50年代,把创新引进管理领域,有了管理创新。他认为创新就是赋予资源以新的创造财富能力的行为。现在“创新”两个字扩展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比如我们讲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经营创新、技术创新、教育创新、分配创新。
《建议》指出,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这是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作出的重要判断,是对未来五年乃至今后较长时间我国科技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作出的根本性战略部署。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科技发展水平和产业结构的技术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劳动力素质也有了相当提高。但总的来看,面对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变革,面对日益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面对以创新和技术升级为主要特征的激烈国际竞争,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薄弱的问题已经日益成为发展的瓶颈制约。加快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是“十一五”时期引导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这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迫切需要,是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迫切需要,是增强我国综合国力和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从根本上保障国家经济安全的迫切需要。
“十一五”时期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客观条件已经具备,主要体现在:一是国外技术储备急于获得新市场,这为我们发挥后发优势,进行必要的技术引进和主动选择创造了条件,使我国的自主创新有可能站在较高的起点上,并支付较低的成本;二是国内人才和科技储备已有相当基础,企业的研发能力有了明显增强,这得益于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三是巨大的内需市场将提供创新的广阔空间;四是我国公共财政实力大大增强;五是激励创新的体制和机制逐步建立,对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加大,按要素参与分配已成为重要的分配原则,国家在税收、折旧、财政和投资等方面支持自主创新的政策体系正在形成。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坚持正确的方向和路径。要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形成创新的重要基础和科技竞争力的主要源泉。要大力加强集成创新能力,形成单项相关技术的集成创新优势,努力实现关键领域的整体突破。要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充分利用全球科技存量,形成后发优势加快发展。为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必须确立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作用,加快建设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努力实现新技术的产业化。要发挥政府的战略导向、综合协调和服务功能,创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强有力的创新激励体系是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根本性制度保障,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立以保护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激励体制框架,建立和完善创业风险投资,增强税收制度对创新的激励作用,努力吸引集聚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强大的动力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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