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退役军人网整理如下:就业方面,为促进退役士兵通过市场就业,各级人社部门定期举办招聘专场、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向未就业退役士兵提供岗位信息。针对部分企业人为设置岗位“门槛”拒绝接收的情况,人社部门明确禁止提报岗位的企业在学位、技能、工作经历等方面设置条件。五年来,全市累计开发安置岗位16570个,退役士兵可选择岗位数与选岗人数之比超过3:1。其中,国有企业开发的岗位占总量的90%以上,成为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主力军。此外,黄岛区等区市在人力资源市场开辟专门服务窗口和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绿色通道”,对求职退役士兵及部队官兵家属免费进行登记和职业指导,优先推荐介绍就业,需要技能培训的组织安排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
为帮助退役士兵自主创业,青岛将失业退役士兵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对办理失业登记的退役士兵,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高3万元创业补贴;对有创业贷款需求的,给予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贴息。
社会保险方面,为维护士兵退役后的社保权益,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及军队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青岛积极组织专人研究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青岛市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经办规程》,在2012年4月初就顺利开展了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目前,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展顺畅。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凭当地安置部门发放的《退役士兵自主就业证》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首次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退役士兵自主创业采用其他市场主体形式的,在有关政策规定时间范围内免收工商登记注册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 2、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资金不足时,可持自主就业证明,向安置地商业银行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给予贷款支持。
各商业银行应制定灵活多样的信贷政策,为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增加小额贷款担保基金规模,提高贷款额度,降低反担保门槛。 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申请发放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一般为5万元,规模较大的可提高到10万元。
3、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为每户每年9600元。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企业,3年内按企业实际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
创业初期企业如果发展顺利,会对整个企业发展奠定较好的基础。因此创业之初应格外关注以下问题:(1)经验退役军人从部队踏人社会,经验不足,缺乏从职业角度整合资源、实行管理的能力,这也往往成为退役军人创业失败的一个主要原因。
由于对社会缺乏了解,特别是在市场开拓、企业运营上很容易陷人眼高手低、纸上谈兵的误区。因此,退役军人创业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一方面,去企业积累相关的管理和营销经验;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创业培训,积累创业知识,接受专业指导,提高创业成功率。(2)资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资金,再好的创新技术也难以化为现实的生产力。
“钱不是万能的,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对于退役军人,这同样是一个适用的规律。创意是花朵,但资金是水分,吸引不到资金的创意终将老去。
所以创业之初,一定要注意保持充足的资金。(3)心态创业需要理智而不是冲动,创业需要冷静而不是狂热。
对行业缺乏深度审视,对社会和大众消费缺乏深刻了解,有些退役军人盲目创业,已经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而且这几乎成为退役军人创业的“通病”。
有创业热情是好事,但由于视野狭窄、理论性太强,不接地气,导致不少原创缺乏可行性,最终经不起考验。退役军人不可过于自负,应当有良好的心态接受一切事物。
(4)技术退役军人从军队到地方,面临很大的挑战就是缺乏相应的技术。 尽管很多退役军人在选择创业时会选择一些在部队曾经接触学习过的技术作为创业技术支点,但由于军队与地方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所以有些退役军人在创业之初也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问题。
而技术水平过于初级,也遏制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所以退役军人要通过参加培训、引进相关技术专长等方式来弥补这个缺口。
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和驻青高校在校生,以及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初次创办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按每招用一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1~10月份,发放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9.1万元。在鼓励建立创业孵化基地中,对各类单位或个人利用闲置厂房、场地、市场等适合小企业聚集创业的场所,对达到市级认定标准的,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
目前,全市已认定市级创业孵化基地67个,为5000多名创业者提供场地、资金、服务等一体化帮扶。
中国退役军人网整理如下:就业方面,为促进退役士兵通过市场就业,各级人社部门定期举办招聘专场、民营企业招聘周等,向未就业退役士兵提供岗位信息。
针对部分企业人为设置岗位“门槛”拒绝接收的情况,人社部门明确禁止提报岗位的企业在学位、技能、工作经历等方面设置条件。五年来,全市累计开发安置岗位16570个,退役士兵可选择岗位数与选岗人数之比超过3:1。
其中,国有企业开发的岗位占总量的90%以上,成为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主力军。此外,黄岛区等区市在人力资源市场开辟专门服务窗口和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绿色通道”,对求职退役士兵及部队官兵家属免费进行登记和职业指导,优先推荐介绍就业,需要技能培训的组织安排相应的专业技能培训。
为帮助退役士兵自主创业,青岛将失业退役士兵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对办理失业登记的退役士兵,免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企业的,给予最高3万元创业补贴;对有创业贷款需求的,给予最高4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贴息。社会保险方面,为维护士兵退役后的社保权益,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及军队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青岛积极组织专人研究政策并结合实际,制定了《青岛市军人退役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经办规程》,在2012年4月初就顺利开展了退役士兵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目前,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进展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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