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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披麻戴孝的典故)

分类:经典故事 日期:2022-11-02 22:47 浏览:1 次

1."披麻戴孝"的典故

披麻戴孝的由来: 在我国实行火葬以前,许多地方的老人去世后,安葬的时候总要最亲的人(如儿子)拜路,三步一跪,五步一拜。

送葬的人穿一身黑衣服,再用一只麻袋弄成披风样式,从头顶披戴到腰间。据民间说,这种特别的打扮还有来历呢。

很久很久以前,一位老婆婆有两个儿子,他们成家以后都不孝敬老娘,还总是在娘面前夸口:“等娘过了,要好好热闹一番,让娘睡楠木棺材,要穿红戴绿,为娘唱七七四十九天道场……”老婆婆知道他们说的是假话,想教训他们一顿,尽到做娘的责任。老婆婆一夜没合眼,终于想出个办法。

第二天,老婆婆把两个儿子叫到床前说:“我死了也不要你们花一文钱,用破草席把我一卷扔在阴水洞里就行了。不过你们要从今日开始,天天看着屋后面槐树上的乌鸦和山树林里的猫头鹰是怎样过日子的——一直到我闭了眼为止。”

不花一文钱,这正中了两个不孝之子的心意,他们马上答应了。 兄弟俩本来无心看什么乌鸦与猫头鹰过日子,但经老娘一提醒,出工收工时便不由自主地注意了起来。

原来,乌鸦与猫头鹰都是细心地喂养自己的孩子的,这些小家伙不管妈妈飞来飞去衔吃的有多快,还是张大嘴巴,嗷嗷待哺。可是,小家伙长大以后又怎样对待生养自己的妈妈呢?小乌鸦还不错,妈妈老了飞不动,觅不到食,就让她待在家,衔来吃的填在她嘴里,等到小乌鸦老了,又有自己的孩子喂养她。

这样反哺之情,代代相传。而小猫头鹰却截然相反,妈妈老得不中用了,就把妈妈吃掉。

令人伤心的是,小猫头鹰后来也被自己的孩子吃掉。这样反咬一口,一代吃一代。

兄弟俩越看越看不下去,如今这样对待老娘,将来孩子也这样对待我们怎么办?他们不敢往下想,渐渐地改变了对老娘的态度。可是,天不作美,兄弟俩刚刚开始孝敬赡养老娘,她老人家却偏偏过世了,兄弟俩后悔莫及。

为了表示孝心,安葬那天,他们不是穿红戴绿,而是模仿乌鸦羽毛的颜色,穿一身黑色衣服,模仿猫头鹰毛色,披一件麻衣,并下跪拜路。 打那以后,这个风俗就逐渐流传开来。

有的地方百姓比较穷,穿一身黑衣服买不起黑布,于是就裁一条黑布戴在胳膊上。都是为了表示要永远记取乌鸦与猫头鹰善恶孝逆的教训。

2.古代关于孝子的故事具体有哪些

1、卧冰求鲤

王祥,琅琊人,生母早丧,继母朱氏多次在他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使他失去父爱。父母患病,他衣不解带侍候,继母想吃活鲤鱼,适值天寒地冻,他解开衣服卧在冰上,冰忽然自行融化,跃出两条鲤鱼。

继母食后,果然病愈。王祥隐居二十余年,后从温县县令做到大司农、司空、太尉。

2、闻雷泣墓

王裒,魏晋时期营陵(今山东昌乐东南)人,博学多能。父亲王仪被司马昭杀害,他隐居以教书为业,终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晋臣。其母在世时怕雷,死后埋葬在山林中。

每当风雨天气,听到雷声,他就跑到母亲坟前,跪拜安慰母亲说:“裒儿在这里,母亲不要害怕。”他教书时,每当读到《蓼莪》篇,就常常泪流满面,思念父母。

3、扇枕温衾

黄香,东汉江夏安陆人,九岁丧母,事父极孝。酷夏时为父亲扇凉枕席;寒冬时用身体为父亲温暖被褥。少年时即博通经典,文采飞扬,京师广泛流传“天下无双,江夏黄香”。

安帝(107-125年)时任魏郡(今属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灾,黄香尽其所有赈济灾民。著有《九宫赋》、《天子冠颂》等。

4、涌泉跃鲤

姜诗,东汉四川广汉人,娶庞氏为妻。夫妻孝顺,其家距长江六七里之遥,庞氏常到江边取婆婆喜喝的长江水。

婆婆爱吃鱼,夫妻就常做鱼给她吃,婆婆不愿意独自吃,他们又请来邻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风大,庞氏取水晚归,姜诗怀疑她怠慢母亲,将她逐出家门。

庞氏寄居在邻居家中,昼夜辛勤纺纱织布,将积蓄所得托邻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后,婆婆知道了庞氏被逐之事,令姜诗将其请回。

庞氏回家这天,院中忽然喷涌出泉水,口味与长江水相同,每天还有两条鲤鱼跃出。从此,庞氏便用这些供奉婆婆,不必远走江边了。

5、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博兴县)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

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3.红白喜事典故成语

红白喜事

hóng bái xǐ shì

[释义] 红事:吉利的婚嫁喜事用红色;又叫喜丧。白:丧葬事用白色。泛称婚丧之事。

[语出] 清·钱泳《履园丛话·杂话·红白盛事》:“苏杭之间;每乎婚丧喜庆为红白事;其来久矣。”

[正音] 事;不能读作“sì”。

[近义] 婚丧喜事

[用法] 多用在日常口语里。一般作主语、宾语、定语。

[结构] 偏正式。

[例句]

①我可能也还要为~奔走。

②只要是和人民大众有关的~;也就是我的事。

4.关于孝子的故事

你好。

收集了二十四孝里的部分故事,希望对你有帮助。 01孝感动天 虞舜,瞽瞍之子。

性至孝。父顽,母嚣[页换为臣,音yin],弟象傲。

舜耕于历山,有象为之耕,鸟为之耘。其孝感如此。

帝尧闻之,事以九男,妻以二女,遂以天下让焉。 队队春耕象,纷纷耘草禽。

嗣尧登宝位,孝感动天心。 补充说明:舜,传说中的远古帝王,五帝之一,姓姚,名重华,号有虞氏,史称虞舜。

相传他的父亲瞽叟及继母、异母弟象,多次想害死他:让舜修补谷仓仓顶时,从谷仓下纵火,舜手持两个斗笠跳下逃脱;让舜掘井时,瞽叟与象却下土填井,舜掘地道逃脱。事后舜毫不嫉恨,仍对父亲恭顺,对弟弟慈爱。

他的孝行感动了天帝。舜在厉山耕种,大象替他耕地,鸟代他锄草。

帝尧听说舜非常孝顺,有处理政事的才干,把两个女儿娥皇和女英嫁给他;经过多年观察和考验,选定舜做他的继承人。舜登天子位后,去看望父亲,仍然恭恭敬敬,并封象为诸侯。

02亲尝汤药 前汉文帝,名恒,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

母常病,三年,帝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天下。

仁孝临天下,巍巍冠百王。 莫庭事贤母,汤药必亲尝。

补充说明:汉文帝刘恒,汉高祖第三子,为薄太后所生。高后八年(前180)即帝位。

他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侍奉母亲从不懈怠。母亲卧病三年,他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母亲所服的汤药,他亲口尝过后才放心让母亲服用。

他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注意发展农业,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他与汉景帝的统治时期被誉为“文景之治”。 03啮指痛心 周曾参,字子舆,事母至孝。

参尝采薪山中,家有客至。母无措,望参不还,乃啮其指。

参忽心痛,负薪而归,跪问其故。母曰:“有急客至,吾啮指以悟汝尔。”

母指才方啮,儿心痛不禁。 负薪归未晚,骨肉至情深。

补充说明:曾参,字子舆,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世称“曾子”,以孝著称。少年时家贫,常入山打柴。

一天,家里来了客人,母亲不知所措,就用牙咬自己的手指。曾参忽然觉得心疼,知道母亲在呼唤自己,便背着柴迅速返回家中,跪问缘故。

母亲说:“有客人忽然到来,我咬手指盼你回来。”曾参于是接见客人,以礼相待。

曾参学识渊博,曾提出“吾日三省吾身”(《论语·学而》)的修养方法,相传他著述有《大学》、《孝经》等儒家经典,后世儒家尊他为“宗圣”。 04 百里负米 仲由,字子路、季路,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得意弟子,性格直率勇敢,十分孝顺。

早年家中贫穷,自己常常采野菜做饭食,却从百里之外负米回家侍奉双亲。父母死后,他做了大官,奉命到楚国去,随从的车马有百乘之众,所积的粮食有万钟之多。

坐在垒叠的锦褥上,吃着丰盛的筵席,他常常怀念双亲,慨叹说:“即使我想吃野菜,为父母亲去负米,哪里能够再得呢?”孔子赞扬说:“你侍奉父母,可以说是生时尽力,死后思念哪!”(《孔子家语·致思》) 05 芦衣顺母 闵损,字子骞,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的弟子,在孔门中以德行与颜渊并称。孔子曾赞扬他说:“孝哉,闵子骞!”(《论语·先进》)。

他生母早死,父亲娶了后妻,又生了两个儿子。继母经常虐待他,冬天,两个弟弟穿着用棉花做的冬衣,却给他穿用芦花做的“棉衣”。

一天,父亲出门,闵损牵车时因寒冷打颤,将绳子掉落地上,遭到父亲的斥责和鞭打,芦花随着打破的衣缝飞了出来,父亲方知闵损受到虐待。父亲返回家,要休逐后妻。

闵损跪求父亲饶恕继母,说:“留下母亲只是我一个人受冷,休了母亲三个孩子都要挨冻。”父亲十分感动,就依了他。

继母听说,悔恨知错,从此对待他如亲子 06 鹿乳奉亲 郯子,春秋时期人。父母年老,患眼疾,需饮鹿乳疗治。

他便披鹿皮进入深山,钻进鹿群中,挤取鹿乳,供奉双亲。一次取乳时,看见猎人正要射杀一只麂鹿,郯子急忙掀起鹿皮现身走出,将挤取鹿乳为双亲医病的实情告知猎人,猎人敬他孝顺,以鹿乳相赠,护送他出山。

07 戏彩娱亲 老莱子,春秋时期楚国隐士,为躲避世乱,自耕于蒙山南麓。他孝顺父母,尽拣美味供奉双亲,70岁尚不言老,常穿着五色彩衣,手持拨浪鼓如小孩子般戏耍,以博父母开怀。

一次为双亲送水,进屋时跌了一跤,他怕父母伤心,索性躺在地上学小孩子哭,二老大笑 08 卖身葬父 董永,相传为东汉时期千乘(今山东高青县北)人,少年丧母,因避兵乱迁居安陆(今属湖北)。其后父亲亡故,董永卖身至一富家为奴,换取丧葬费用。

上工路上,于槐荫下遇一女子,自言无家可归,二人结为夫妇。女子以一月时间织成三百匹锦缎,为董永抵债赎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荫,女子告诉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帮助董永还债。

言毕凌空而去。因此,槐荫改名为孝感。

5.民俗给去世的亲人烧七是什么典故

做七,亦称“斋七”、“理七”、“烧七”、“作七”、“做一日”、“七七”等。旧时汉族丧葬风俗,流行于全国各地。即人死后(或出殡后),于“头七”起即设立灵座,供木主,每日哭拜,早晚供祭,每隔七日作一次佛事,设斋祭奠,依次至“七七”四十九日除灵止。

源于佛教说

根据上述记载和其他若干资料,学者多认为做七习俗来源于生缘说,大约在佛教传至东汉后到南北朝这段时期内形成,从唐初起突破信众范围,走向世俗化。为何要规定“七”为忌日?谓人生有六道流转,在一个人死此生彼之间,有一个“中阴身”阶段,如童子形,在阴间寻求生缘,以七日为一期;若七日终,仍未寻到生缘,则可以更续七日,到第七个七日终,必生一处(见《瑜珈论》)。所以在这七七四十九天中,必须逢七举行超度、祭奠。这种由佛教“生缘说”催生的做七习俗之所以在南北朝时形成,自然应视作当时佛教盛行的产物。唐人李翱曾撰《去佛斋说》,对做七习俗及其理论依据予以驳斥,其根据之一便是“伤礼”,不合儒家对人情哀戚的讲求,这也能反证做七本是佛家的事。

源于道教说

相反,也有人认为做七习俗本于道教。从该俗的实践看,做七既请僧众诵经,也请道士诵经,而民间关于做七由来的种种解释,多与道教的地狱结构及功能的宣传相吻合。清赵翼在《陔余丛考》卷三十二还结合做七习俗起于元魏、北齐的历史背景来对此论证:“按元魏时,道士寇谦之教盛行,而道家炼丹拜斗,率以七七四十九日为断,遂推其法于送终,而有此七七之制耳。”他还引证《韩琦君臣相遇传》:宋仁宗驾崩,英宗初即位。光献太后对宰臣韩琦说:“当初立他(指英宗)为皇太子时,臣僚多有言不当立者。恐他见后心里不好,昨因斋七,并焚于钱炉矣。”这个引证别有深意——众所周知,宋朝自太宗以后,道教一直备受尊崇,到真宗时更受到无与伦比的偏爱,还出现一个所谓“圣祖上灵高道九天司命保生天尊大帝”赵玄朗,成为赵宋皇家的祖宗,从而使道教跃居“国教”地位。如果做七是佛教所创,很难想像会替已故皇帝行此奠仪的。

其它传说

还有人认为做七习俗源自先秦时代的“魂魄聚散说”:人之初生,以七日为腊,一腊而一魄成,故人生四十九日而七魄全;死以七日为忌,一忌而一魄散,故人死四十九日而七魄散,做七的意义就是祭送死者。此外如天以阴阳二气及金、木、水、火、土五行演生万物,谓“七政”,人得阴阳、五常而有“七情”,故天之道惟七,人之气亦惟七;以及《易·系·复》曰“七日来复”,《礼记·檀弓上》日“水浆不入口者七日”,都是本此道理而来,也都是后世做七习俗的信仰内涵所在。不过这些观念和旧礼又是怎么具体变成做七习俗的呢?仍是一个迄今无人作出说明的疑问。 还有人推测,做七习俗的原型是“虞祭”,即周代时“国人”于父母葬后迎其魂灵于殡宫的祭祀仪式,“虞”就是“安”的意思,即使亡者之灵得到安息。按礼制规定,举行虞祭的时间和次数因死者地位的不同而有区别,士之丧三虞,大夫之丧五虞,诸侯之丧七虞,每次虞祭皆以七日为期。到了“礼崩乐坏”的春秋晚期,大夫都僭用诸侯的七虞之礼。再往后,秦并六国,改朝换代,只要有条件谁举办七虞都行,最终流变成了通行民间的做七习俗。

6.弟子规 丧尽礼 祭尽诚 事死者 如事生的相关故事

翻译为:办理丧事要尽到礼节,祭拜要真心诚意;对待死去的父母,要像活着的时候一样。

小故事:

湖北有一个城市叫孝感。这个城市的名字来历还有一段故事呢!古时候,有个叫董永的人,他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母亲去世后和父亲相依为命。后来父亲也不幸去世了,由于家里穷,董永连埋葬父亲的费用也凑不出来。为了埋葬父亲,他只好把自己典押给有钱人家当佣工。董永的孝行感动了天上的九天仙女,她偷偷来到人间,帮助董永还清了债务,还做了他的妻子。后来人们便把仙女下凡的地方称作了“孝感”。

7.穆斯林的葬礼10个故事情节100字左右

一个穆斯林家族,六十年间的兴衰,三代人命运的沉浮,两个发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内容却又交错扭结的爱情悲剧。

古都京华老字号玉器行"奇珍斋"的主人梁亦清,原是回族低层的琢玉艺人,他家有两个女儿,长女君壁长于心计,次女冰玉娇小任性。一天有位长者带名少年去麦加朝圣路过梁家,少年被精美玉器所吸引,决定留下当学徒,这就是本书主人公韩子奇。

师徒两人正为一件订货劳作,这是专做洋人卖买的"汇远斋"定做的"郑和航海船"。郑和是回族的英雄,他们决心做好这件光耀民族精神的作品,三年的精雕细刻将在中秋佳节完成。

不料梁亦清突然晕倒在转动着的玉坨上,宝船被毁,人也丧命。为了抵债,韩子奇到"汇远斋"当了学徒,苦熬三年终成行家。

他回到奇珍斋娶了长女君壁,决心重振家业,十年之后名冠京华,又得贵子取名天星,幸福度日。可是日寇侵华战争爆发,韩子奇担心玉器珍品被毁,随英商亨特来到伦敦。

妻妹冰玉不顾姐姐反对,偷出家门执意随姐夫远行。在伦敦冰玉与亨特之子奥立佛相恋,可是奥立佛在伦敦大轰炸中却不幸丧生。

韩子奇与梁冰玉在海外相依为命十年,旷男怨女终于结合并生下女儿新月。战后一同回国,姐姐收留新月为自己女儿,冰玉远走他乡。

新月逐渐长大成人,以优异成绩考上北大西语系。上学后与班主任楚雁潮发生爱情,因楚系汉族,为梁家反对,他们的爱情却在阻挠中愈加炽热。

可是红颜薄命,新月因严重心脏病不幸逝世,楚雁潮悲痛欲绝。

丧葬的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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