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事业单位应缴哪些税
行政事业单位在日常业务活动中,按照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或上级机关收到的各项拨款,是其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开展各项业务活动的保障,应在取得各类收款凭证时,记入“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财政补助收入”等科目,这些收入不需要纳税。此外,行政事业单位有些业务为应税收入,需要申报纳税,并做出会计处理。如:门面房出租收入;培训收入;转让不动产收入;学校超标准的收费收入以及以各种名义收取的赞助费、择校费等收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从对外承包的医疗美容项目取得的出包收入;电视台的广告收入、点歌收入;将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出售变卖或抵偿债务等等。对于这些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往往采取“往来账抵销”、“以物抵款”、“混淆会计科目和收支分类”等方法进行处理,从而忽视了应缴的税款。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入涉及的税费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现将其归纳如下:
二、常见涉税业务会计处理
1、取得出租收入的会计处理
房屋对外出租是行政事业单位弥补经费不足、改善职工福利的重要途径。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地处沿街或闹市,将一楼门面房对外出租;一些单位添置新的办公用房,将原有的办公场所对外出租。收取租金时,均应开具税务发票,缴纳营业税、房产税等相关税费。
2、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对于工资表内的发放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基本能够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做到代扣代缴,但是其他另行发放的各种形式的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实物等应纳税所得,并未与工资表收入合并计算纳税,造成少缴税款。不少由财政发放工资的事业单位如学校,他们认为财政在发工资的时候已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而对他们自己以加班费、奖金等名义发放的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就忽视了,没有并入工资计交个人所得税。另一方面,支付外聘人员劳务报酬时没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一些事业单位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高薪外聘一些社会知名人士,如专家学者、主持人等,在支付其劳务报酬时,没有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处置不动产的会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因各种原因对不需用的不动产进行处置时,除按规定缴纳销售不动产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外,还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通过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的数量和比重判断纳税人的行业特点。
不同行业的纳税人其资产形式构成有所不同:生产制造企业由于生产过程需要大量的生产设备,其固定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重较大;商品流通企业的主营业务是商品批发与零售,故其全部资产中流动资产所占比重较大;大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则往往资产构成单一,有的几乎全部为流动资产;一部分具有建筑施工能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资产表现形式和工业企业有些相似;第三产业及其他行业的资产构成也都有自己的特点。如果纳税人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所表现的资产形式特征与纳税人的行业特征不符,说明纳税人提供的资产负债表违反常规,该企业可能存在问题。
进项税抵扣的涉税核算会计科目: 1.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增设“应抵扣固定资产增值税”明细科目,并在该明细科目下增设“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等专栏。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购入固定资产或应税劳务等而支付的、准予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因某些原因而不能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已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企业已抵扣的固定资产增值税进项税额。 2.实行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企业,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新增增值税额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专栏,该专栏用于记录企业以当年新增的增值税额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
将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公告如下: 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二、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三、本公告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建议你购买财务软件,上面都设好的一级科目,一般来说,应缴税费一级科目,二级有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这个根据业务需要)城建税及附加等等。
实际工作中,有些评估人员对往来账的审计重视不够。
主要原因是往来账项的许多经济业务并不直接地表现为收入、成本、利润等敏感指标,而且往来账内容多、项目杂、发生频繁,取证困难,如何在保证评估质量的前提下,提高对往来账项评估的效率,是完成评估工作的重要一环。 1、从各往来账的各个二级科目名称上判断往来账科目核算的正确性,推断对往来账审计的重点领域。
根据往来账会计科目核算的性质,所有往来账的明细科目都有明确的核算对象,也就是说,会计科目反映的内容与其名称应该是一一对应的关系。核算对象应该有确指,否则就属于审计的重点领域。
如:往来科目的明细科目中出现“其它”、“暂挂款”、“暂收(付)款”、“其它科目转来”、“欠款”、“特定款”等没有明确特指的对象;一级往来科目的明细科目中出现若干同一单位或个人挂账;明细账的挂账科目性质与一级往来账的核算内容极不相符等。 2、特别注意长期不发生增减借贷变化的呆滞往来账项和偶发性大额往来账项。
不同的往来账明细科目都有明确且唯一的经济对象,内容上反映与此对象之间经常性的、相对固定的经济活动。只发生了一笔或很少几笔业务后就长期挂账的客户,就可能存在信用危机,其在往来明细科目中的反映自然就应成为审计重点。
值得重点关注的是它的形成、变化有可能带有违规、违法性质,也有可能带来一定的经营风险。 如隐瞒收入、少摊成本费用、出租出借银行账户、私分侵吞公款、巨额坏账、账外资金体外循环等。
3、对于有些往来账的明细科目可以采取适当的简化程序,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通常,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中的住房公积金、社会统筹养老金、社会统筹补充养老金、社会统筹医疗保险金及有些不在“应交税金”科目中核算的税款、国家行政部门的罚没款等,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的税款保证金、税票押金、法院的质押款物及向土地部门的土地出让金等,这些款项都有其特定的用途,而且受有关权威部门的检查和认定。
因此,对这类明细科目可适当简化评估内容;挂在“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中的明细科目,大多是企业的主要供销对象。若企业与这些主要对象的往来账项,发生均匀、经常、大量,账面记录清晰,且持续时间较长、余额滚存结转,则也可以适当简化评估程序。
因为这类交易属良性往来,信用有保证,不过,关联交易除外。 4、关注内容不太正常的往来明细科目。
往来账的会计核算,一般都有一些固定的规律性内容。如:(1)主要商品和劳务的交易通常在应收应付账款和预收预付账款中进行核算,反映的内容具有金额大、发生频繁、手续多、外部单位提供原始单据的特点;(2)零星的暂收暂付款通常在其他应收应付款中进行核算,反映的内容具有金额小、内容单一、孤立发生情况多、手续少、内部单位提供原始单据的特点;(3)应收应付账款和预收预付账款科目的业务性质对原始凭证的要求极为严格,即涉及到企业内部的有关规定,又要符合外部各个部门的硬性要求,如增值税发票、运输发票等,而其他应收应付款科目的内容主要与内部的管理制度有关;(4)通常债权性质的往来账科目余额在借方而债务性质的往来账科目余额在贷方。
各往来科目的有关账面内容若出现与上述常规作法相悖的情况,在对其评估时应适当予以关注。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3月,胜利电器有限公司出售100台空调给大新商场(该商场为一般纳税人),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40万元,增值税6.8万元,取得支票一张,金额46.8万元,
借:银行存款 46.8w
贷:主营业务收入 40w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6.8w
另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空调10台,取得销售额4.68万元(含税)。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4.68w
贷:主营业务收入 4w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0.68w(4.68/1.17*0.17=0.68)
当月, 该厂从另一厂购入1000台发动机(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0万元,增值税为3.4万元,
借:原材料——发动机 20w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3.4w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3.4w
又从一个体户处购入滤网(原材料)支付1.2万元。(从个体户购入原材料,不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进项税不能扣除。)
借:原材料——滤网 1.2w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1.2w
当月应交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6.8+0.68-3.4=4.08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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