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进货物的折扣入账如下:
现金折扣是企业为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
1、销货方实际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会记分录: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2、购货方实际获得的现金折扣,冲减取得当期的财务费用,会记分录:
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
贷: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现金折扣)。
会计分录书写格式:
先借后贷,借贷分行,借方在上,贷方在下。
一借一贷:
借科目A金额1
贷科目B金额1
多借一贷:
借科目A金额1
借科目B金额2
贷科目C金额1+2
一借多贷:
借科目A金额1
贷科目B金额2
贷科目C金额1-2
会计分录的种类包括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其中简单分录即一借一贷的分录;复合分录则是一借多贷分录、多借一贷以及多借多贷分录。
需要指出的是,为了保持账户对应关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经济业务合并在一起,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为了反映经济业务的全貌,也可以编制多借多贷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亦称"记账公式"。简称"分录"。它根据复式记账原理的要求,对每笔经济业务列出相对应的双方账户及其金额的一种记录。在登记账户前,通过记账凭证编制会计分录,能够清楚地反映经济业务的归类情况,有利于保证账户记录的正确和便于事后检查。每项会计分录主要包括记账符号,有关账户名称、摘要和金额。会计分录分为简单分录和复合分录两种。简单分录也称"单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和另一个账户的贷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复合分录亦称"多项分录"。是指以一个账户的借方与几个账户的贷方,或者以一个账户的贷方与几个账户的借方相对应的会计分录。
拓展资料:
初学者在编制会计分录时,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涉及的账户,分析经济业务涉及到哪些账户发生变化;
第二:账户的性质,分析涉及的这些账户的性质,即它们各属于什么会计要素,位于会计等式的左边还是右边;
第三:增减变化情况,分析确定这些账户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增减金额是多少;
第四:记账方向,根据账户的性质及其增减变化情况,确定分别记入账户的借方或贷方;
第五:根据会计分录的格式要求,编制完整的会计分录。
此外要勤快,多学多问多练。
问:供应商按全额发票开具,实际只需要客户支付折扣的价额。
请问客户方如何入账,如果是费用可以按实际金额入账?那么如果是货物或固定资产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六条规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第七条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八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若为现金折扣,不影响之前确认的资产或费用入账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贷方。
若为商业折扣,企业应直接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取得发票并按此金额确认资产或费用入账金额;若为销售折让,企业应重新取得折让后发票或提供有效证明后要求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资产或费用入账金额。
一、销货折扣又称“商业折扣”,商业折扣又划分为:价格折扣(西方会计称之价格折让)和现金折扣;
1、价格折扣:是指销货公司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对购货者给予一定的价格优惠,在购货给予价格上的折让,按折让之后实际收款金额进行会计核算(记账)。
如:对购货者给予10%的价格优惠,发票按折让后的金额收款,折让部分不另作会计处理。
2、现金折扣:是指为了鼓励购货者,提前付款,给予的现金折让。现金折扣---作“财务费用”处理;
如:ABC公司向MO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发票:商品价格10000元,销货增值税(按17%计算)1700元,付款条件(2/10、1/20、N/30)。
问:供应商按全额发票开具,实际只需要客户支付折扣的价额。
请问客户方如何入账,如果是费用可以按实际金额入账?那么如果是货物或固定资产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六条规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第七条规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第八条规定,企业已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上述规定,若为现金折扣,不影响之前确认的资产或费用入账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贷方。
若为商业折扣,企业应直接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取得发票并按此金额确认资产或费用入账金额;若为销售折让,企业应重新取得折让后发票或提供有效证明后要求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资产或费用入账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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