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成本”属于成本类科目,“工程结算”这个科目是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在资产负债表当中没有固定的表示项目,它们分两种情况计入资产负债表。
“工程结算”科目是由于施工企业的工程工期一般都比较长,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时一般还不具备收入确认的条件。
因此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直接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而是把“工程结算”科目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过渡替代科目进行核算,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
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资产负债表(the Balance Sheet)亦称财务状况表,表示企业在一定日期(通常为各会计期末)的财务状况(即资产、负债和业主权益的状况)的主要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利用会计平衡原则,将合乎会计原则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交易科目分为“资产”和“负债及股东权益”两大区块,在经过分录、转账、分类账、试算、调整等等会计程序后,以特定日期的静态企业情况为基准,浓缩成一张报表。
其报表功用除了企业内部除错、经营方向、防止弊端外,也可让所有阅读者于最短时间了解企业经营状况。
一、工程预决算费计入开发成本么? 如果开发项目没有完工结算,可以计入“开发成本”科目;如果开发完工结算了,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二、公司开发的房子中,只有一套用于公司自用,但现将该套营业房出租,租金收入要怎么计账呢,请给出分录。公司是房地产开发,开发的房产中只有这一套用于了出租 1、如果这套房子已经转入公司的固定资产 (1)收到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租金收入 (2)房子折旧费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租成本 贷:累计折旧 2、如果这套房子没有转入固定资产,应该增加设置“出租开发产品”科目。
(1)根据出租合同、协议,按房屋的实际成本 借: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 贷:开发产品 (2)收到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租金收入 (3)出租开发产品摊销额的计算:残值率5%,摊销年限20年。 出租开发产品年摊销额=出租产品价值*(1-残值率)/摊销年限 出租开发产品月摊销额=出租开发产品年摊销额/12 (4)每月出租产品摊销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租成本 贷:出租开发产品--出租产品摊销 。
工程结算属于成本类科目。
工程结算会计处理
一、“工程结算”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二、“工程结算”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合同完工时,将“工程结算”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四、“工程结算”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工程结算时你和对方结算的时候才有的科目 本期结算的时候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在你支付那些工程项目的费用例如工人工资 材料费用等的时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应付工资 原材料 等等科目 如果工程需要跨年度才能完工的话 你就需要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没有跨年在本年开工本年就完成了 当然就不需要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来确认收入了 然后再你最后工程完工后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合同毛利财政部制定的《施工企业会计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规定施工企业确认的建造合同收入和建造合同费用分别通过“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核算,不再使用“工程结算收入”和“工程结算成本”科目。
办法中增设的“工程结算”、“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四个会计科目包括了施工企业的主要核算业务,与原有的处理相比进行了较大的变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工程结算”会计业务的处理与认识 “工程结算”科目的实施,将工程价款开单结算业务和收入确认业务区别开来,作为两个不同的会计业务,分别进行账务处理。
这是相对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来说变化最大的一项规定。 1.“工程结算”科目核算内容与目的 该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计入该科目的金额除包括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所确认的工程价款外,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款项亦应通过本科目核算,但不包括预收业主支付备料款项,该款项只能在工程开工后,随工程的进度,在每次结算工程价款时,从工程价款中扣减,并在工程竣工前全部扣减完。如此核算目的是:通过“工程结算”科目的归集,直观、全面地反映出某个建造合同从签订合同开始到合同完工交付各环节所完成工作量的本期结算情况以及累计结算情况,同时反映出施工企业全部建造合同的本期结算情况和累计结算情况,便于施工企业与合同成本对比,掌握结算进度。
2.“工程结算”业务处理依据 (1)工程价款结算单。施工企业根据建造合同已完成的工作量进行工程价款计量,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经业主签字确认后,作为“工程结算”科目记录金额的依据。
直接和该科目发生对应关系的科目有“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等,故该科目所记金额不受工程款是否支付的影响。(2)建造工程结算合同、建造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
建造合同完工后,根据“建造工程结算合同”或“建造工程竣工证明书”等资料,作为结转“工程结算” 与“工程施工”的书面证明。 二、“工程结算”与其他科目的关系 为便于对建造合同的结算、成本支出以及收入、费用确认等情况进行比较分析,“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以及“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五个科目的会计核算对象应保持一致,均应按某项建造合同以及按照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进行合并或分立后的单项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1. 与“工程施工”科目的对应关系。 “工程结算”为“工程施工”科目的抵销科目。
建造合同完工后,两科目同一核算对象的余额应自然一致(相等),两科目对转结平。至此关于该合同的工程结算与成本、毛利核算工作结束。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科目单独归集工程价款结算情况“工程施工”科目归集工程自开工以来累计发生的合同成本及确认的合同毛利。在合同完工前,两个科目的余额期末不进行结转。
通过对“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两个科目余额的对比,可以单独反映出该项工程及所有工程施工实际占用的资金或占用发包商的资金情况。合同完工并结算完毕后,两科目对比,可以单独反映出该项工程以及所有工程资金占用及已确认的毛利状况等信息,从而使会计信息在数量和有用性方面得到进一步提高。
2. 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对应关系。 “工程结算”科目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建造合同的进度情况,但侧重点有所不同。
在某项建造合同完工后,该工程的“工程结算”科目余额通常会与“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累计发生额自然相等,表明该项工程确认的收入与业主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金额一致。如果出现差额,则表明存在计算错误。
在某项建造合同的施工过程中,根据“准则”区分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确认收入,如在完工百分比法下,合同收入采取按完工进度进行确认。此时,确认收入额会与实际结算的工程价款有一定的差别。
差别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业主在确认工程结算价款时为规避风险,往往有所保留,施工期间确认的工程价款大多小于实际应确认的金额。尤其是跨年度工程,在完工前确认的收入与结算额之间存在差别将难以避免,但与《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按结算额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相比,建造合同准则的规定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要求,并遵循了谨慎性原则。
3. 对“应交税金”账户的影响。 按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对于同一年度内开工并完工的建造合同,可采取完成合。
工程施工:
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2、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结算:
1、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2、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时,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合同完工时,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5、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
扩展资料:
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
2、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工程施工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工程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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