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只设置“销售费用”科目,不设置“营业费用”、“经营费用”等可包含进货费用的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规定:商业企业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存销情况进行分摊。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的存货成本。
因此,单独设立销售机构的,销售人员的工资及销售产品所需要燃油应该入“销售费用”科目;不单独设立销售机构的,销售人员的工资及销售产品所需要燃油应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应用指南》规定处理。
至于二级科目没有硬性规定,请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设置二级科目。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的成本。
工业企业产品生产成本(也称制造成本)的构成主要包括:
1.直接材料
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直接用于产品的生产,构成产品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
2.直接工资
直接工资包括企业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其他直接支出
其他直接支出包括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职工福利费等。
4.制造费用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成本构成项目进行适当调整。 简单说就是,买这个东西是多少钱就计多少钱。有历史成本和重置成本。历史成本是指以前买的时候花了多少,重置成本是现在买个一样的东西要多少钱。。 营业成本是指企业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的成本。营业成本应当与所销售商品或者所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收入进行配比。营业成本又分为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它们是与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相对应的一组概念。
营业费用是核算企业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工资、类似工资性质的费用、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经营费用:一般是指流通企业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除经营成本以外的所有费用,如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
销售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
与销售有关的差旅费应计入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 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 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 管理费用包括公司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办费摊销、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计费、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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