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计入"应交税费”科目
2007年新会计准则2113变化: 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科目取消,换成5261"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核算规定如下: ①、本科目核算企业4102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1653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②回、按规定计算确定的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答应交税费”科目。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
应当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下分设: 未认证进项税额 和 已认证进项税额两个明细科目。
收到进项票时,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未认证进项税额
认证进项票时,
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已认证进项税额,
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未认证进项税额。
发生购进业务,计算进项税额
借:原材料等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
前面发生销售计提时,还有个分录: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反映的是当期销项税额抵减进项税额后应纳的税额,也就是当期有应纳税额才做此分录,转入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这个科目的,没有就继续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这个科目继续留作下期抵扣。他是个中继结转的科目。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和进项税结转步骤:
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 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抵 扣的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 多交的增值税;贷方余额,反映未交的增值税。
“进项税额转出”的处理。月末,只是根据计算结果,将本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通过 “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贷方,或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通过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转入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借方。
这个过程并不涉及 “进项税转出”专栏的结转,如果没有留底税额的话, 结转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0 ;如 果有留底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月末余额应为 留底税额。
应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按企业业务顺序处理如下:
1. 购进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 销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如果销项大于进项,做如下分录
3. 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等
如果进项大于销项(有些观点是不用做,但《注册会计师,会计2011》标准做法是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4. 下月交上月增值税(如有):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
贷:银行存款
解释:无论是进项大于销项,还是销项大于进项,月末经会计处理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余额为0,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中。
朋友,你是一位很细心的人!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销售设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提供运输劳务属于营业税的应税范围,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价内税,因此,在计算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时候,其计算方法是不一样的.
具体请你看一下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
第八条 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以下简称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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