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方法
1.进项税额的核算
(1)企业购进材料等:
借:材料采购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委托加工物资等
贷:银行存款等
(3)企业购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2.销项税额的核算
(1)企业向外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其他业务收入等
(2)企业生产的水泥预制件等用于本企业工程,按规定应视同销售计算应交增值税。
则会计分录为:
借:工程施工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库存产成品等
3.进项税额转出的核算
企业购进的库存材料等改变用途,直接用于建筑安装工程等,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
借:工程施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发现的库存材料、产成品等盘亏,按规定应转作“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其进项税额也应相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科目,其会计分录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流动资产损失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库存产成品等
二、小规模纳税人账务处理方法
1.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
借:材料采购等
贷:银行存款等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三、缴纳增值税税额的核算
企业按规定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次月初结算时需要补缴税款的,按补缴税款作同样分录;需要退回多缴的税款的,在收到退回的税款时,作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建筑行业营改增后会计科目的设置,除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他是一样的。
二、会计科目的设置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设置的基本科目:
1、二级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三级专栏:
借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三、财政部制定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
一、收入核算
1、收到预付工程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
2、工程完工结算时
借:预收账款/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收入
3、结转收入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等等
借或贷:本年利润
二、成本的核算
1.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发生的材料费用
借:管理费用/原材料
3.支付人工费
借:工程施工--人工费
贷:现金(或应付工资等)
4.发生的机械费用
借: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指的租赁)
贷:银行存款(或累计折旧等)
5.发生的其他直接费
借: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费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等)
6.月末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按当期确认的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倒挤)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当期确认的工程结算收入)
7.工程完工决算后,应将“工程结算”科目与“工程施工”科目冲抵,冲抵后“工程施工”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均为零。
施工企业合同完工并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
借:工程结算(按账面累计余额)
贷:工程施工
三、税金核算
1.月末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按 2%预缴)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2.下月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一般计税)
3.某项目同时缴纳印花税
先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也可以做到明细某某税)
贷:应交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税
应交税费——教育附加税
然后再做支付分录:
借:应交税费——城市建设维护税
1.购进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销售: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如果销项大于进项,做如下分录 3..1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城建税等 3.2如果进项大于销项(有些观点是不用做,但《注册会计师。
会计2011》标准做法是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4.下月交上月增值税(如有):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 贷:银行存款 5、解释:无论是进项大于销项,还是销项大于进项,月末经会计处理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余额为0,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二级科目中。
营改增会计处理:
1)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
2)'根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借:
3)应收账款贷:
4)主营业务收入;
5)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列示的进项税额借:
7)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
(1)取得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代开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用价税合计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2)除交通运输业外,其他行业取得的税务代开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作进项税额(3%);
(3)未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8)'根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列示的进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1)根据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列示的进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成本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2)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不能抵扣';
(3)取得非试点地区借:主营业务成本;
(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货运发票开票额/1.11*11%,货代行业开票额/1.06*6%)贷:应付账款;
(5)取得是试点地区增值税发票进项已抵,则不能再抵差额'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开票金额/1.03*3%)'。
借:应收账款(现金),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小规模不可抵扣进项税。
纳税人通过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同时,将建筑业劳务分包或转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对其销售的货物和提供的增值税应税劳务征收增值税;同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的单位和个人,应扣缴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建筑业劳务收入的营业税。
文件中关于自产货物范围问题作了如下规定,本通知所称自产货物是指:
(一)金属结构件:包括活动板房、钢结构房、钢结构产品、金属网架等产品;
(二)铝合金门窗;
(三)玻璃幕墙;
(四)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自产货物。
这次的对纳税人销售自产建筑防水材料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调整只是第二阶段自产货物范围的一个补充。
为了保证这一政策在执行中不至形成新的漏洞。执行这一政策的程序性要求比较严,前提条件比较多,这是纳税人在执行这一政策时必须要引起注意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必需是生产企业,如果是商业企业销售并负责安装则不能享受此政策。前题是要有生产企业所在地主管国家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人属于从事货物生产的单位或个人的证明。
二、要签定总包或分包合同。而且要在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上注明的建筑业劳务从价款。
三、同时要求生产企业中从事安装的部门符合下列要求才能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一)必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
(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或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如果承包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又不具备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在全面权衡的基础上可以考虑出包建筑业劳务部分。因为3%的营业税与17%的增值税的差距是不能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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