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入生物资产,属于公益性生物资产一类。
公益性资产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地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
一、公益性生物资产初始成本、后续成本和置换成本的计量
1、“天然起源的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名义金额确定。”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公益性生物资产”,贷记“营业外收入”。
2、外购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杂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场地整理费、装卸费、栽植费、专业人员服务费等其他支出,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公益性生物资产”,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3、“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森林保护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公益性生物资产”,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4、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或企业合并取得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或企业合并后的价值计量确认,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公益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资产减值准备”等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当换入公益性生物资产与换出有形资产或换出无形资产发生的差额,应当借记或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5、因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的公益性生物资产所发生的后续支出,也应当计入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其会计分录为借记“公益性生物资产”,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 、公益性生物资产折旧、出售、毁损和减值的计量
1、公益性生物资产不存在折旧和摊销。因为公益性生物资产一定会随着公益性生物资产的生长而增值,其价值一定呈上升趋势,所以,公益性生物资产只存在累计增长,而不存在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2、公益性生物资产存在出售、盘亏、毁损和死亡现象,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会计分录为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3、公益性资产存在减值现象。因为公益性生物资产经常会遭受到火灾、旱灾、水灾、冻灾、冰雹、台风、虫害等自然灾害的侵蚀和破坏,发生实体损坏,影响公益性生物资产的进一步生长或生产,从而降低公益性生物资产的防护价值和保护价值,导致经济利益的下降,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建国以来,政府、企业、社团、个人投入了巨大的资金进行防洪、防旱、防风、防水等方面的治理。但森林火灾、大堤植被等公益性生物资产经常遭受自然灾害和人为放牧砍伐的事件屡见报端,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价值肯定会发生减值现象。为了如实地反映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必须计提公益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其会计分两步处理:计提公益性生物资产跌价准备或减值准备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贷记“公益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销公益性生物资产减值时借记“公益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贷记“公益性生物资产”科目,使公益性生物资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随公益性生物资产的减值而减值,反映其公益性生物资产的真实价值与防护、保护作用。
一、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204号科目 预收账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
2、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有关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 第205号科目 代收款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收到代收的各种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给有关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收取代办手续费等服务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未支付的代收款项。 第209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时或入住后准备进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面费用的保证金等。
2、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或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第281号科目 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企业收到代管基金时,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有偿使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用的商业用房和共同设施设备,应负担的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有偿使用费等,应按受益对象,借记“经营成本”、“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代管基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应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由本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任务的,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借记“物业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物业工程”科目。
由外单位承接大修任务的,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与承接单位进行结算,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单幢房屋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代管基金的结余。 第411号科目 物业工程 1、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接物业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
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工程完工结转成本,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
5、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增设相应的科目。 第501号科目 经营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业在物业管理(主营业务)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2、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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