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员工工资,借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贷方通过货币资金相关科目核算,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若为现金支付则贷方为库存现金)
一般情况下,在支付前会做一笔计提分录,并把员工薪酬分配至相关成本费用,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若为车间生产员工则分配至制造费用科目,销售人员则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扩展资料
若支付临时工工资,可以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而是其他应付款,分录为:
1、计提应付临时工工资: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2、支付工资: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除支付工资外,应付职工薪酬还能核算职工的五险一金、教育经费、福利费等。具体计提比例:
医疗保险费:10%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12%)
养老保险费:1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2%)
失业费: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
工伤保险:1%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0.5%)
生育保险:见工伤保险即可。
住房公积金:10.5%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7%)
工会经费:2%
职工教育经费:2.5%
参考资料:应付职工薪酬-百度百科
资属于负债类科目,“应付工资”核算应付职工的工资总额。支付工资时,借记“应付工资”,贷记“现金”,月终将本月应发的工资进行分配,借有关科目,贷记:“应付工资”,月末一般无余额。
工资应在“应付工资”科目中核算。属于负债类科目。
但计算工资,要在相关的费用中归集和分配。属于费用科目
计提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工人工资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员工资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
贷:应付工资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正规的做法是:计提时借:相关费用或者成本科目,例如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实际支付时: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我也不能解释为什么你看到会如上处理,也许是做的简化处理,实际发放的工资最后都计入相关费用或者成本类的科目中了,如果当月工资当月发放,那么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当月是没有余额的,那么直接计入相关费用或者成本科目,就是简化了步骤。
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2 制造费用10 在建工程0.8 销售费用1.2 管理费用1 贷:应付职工薪酬15发放工资借:应付职工薪酬15 贷:现金/银行存款15注:研发部的工人,看是做研究还是开发阶段 如果是研究阶段的工人和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工人工资应当计入管理费用具体分录如下:发生时: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发生当期期末:借:管理费用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如果是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开发阶段工人工资,则分录为: 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达到预定用途时: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另:如果那些工人无法区分研究和开发阶段,则他们的工资期末计入当期损益,也就是管理费用。
《企业会计制度》用"应付工资"科目,《企业会计准则》用"应付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工资 (总经理办公室人员、财务部人员、供应部人员)
借:销售费用—工资 (销售部人员)
借:制造费用—工资 (制造部经理人员、技术部人员)
借:生产成本—工资 (工人)
借:在建工程(在建工程的相关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计提工资时:
借:生产成本(工人工资)
制造费用(车间管理人与和辅助人员工资)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扩展资料:
(一)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 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二)计提比例:
医疗保险费:10%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12%)
养老保险费:1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2%)
失业费:2%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2%)
工伤保险:1%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0.5%)
生育保险:见工伤保险即可。
住房公积金:10.5% (注意:各地的缴纳比率是有差别的,如上海是:7%)
工会经费:2%
职工教育经费:2.5%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拓展资料:
1,会计分录在实际工作中,是通过填制记账凭证来实现的,它是保证会计记录正确可靠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帐户对应关系的正确、清晰、便于了解经济业务的内容,会计分录必须严格掌握一借多贷或一贷多借的基本原则,不允许多借多贷。
2,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
3,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的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项目的职工薪酬的数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职工薪酬的数额。
支付工资的分录,是和计提工资的分录紧密相连的,关于工资、社会保险的全部会计分录如下:
首先说明一下,五险一金,是指企业按国家规定为单位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缴纳方式为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部分。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同理,对于个人承担的住房公积金应计入“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科目。注意:社会保险没办理之前不能计提。
1. 本月计提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借: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生产成本
研发支出
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生育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2. 计提本月工资(应发工资总额)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 发上月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实发工资部分)
2. 缴纳社保、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生育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工伤保险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个人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3. 缴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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