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会计差错的方法从技术角度看包括划线更正法、红字注销法、蓝字反方向更正法(蓝字更正法)、红蓝字更正法(综合调整法)等。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如果账簿记录发生错误,则应按照规定采用划copy线更正法进行更正;已经登记入账的记账凭证,在当年内发现填写错误时,可以用红字填写一张与原内容相同的记账凭证,在摘要栏注明“注销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同时再用蓝字重新填制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注明“订正某月某日某号凭证”字样;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也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账凭证,调增金额用蓝字,调减金额用红字;发现以前年度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是直接在这个月做“调整XX年XX月XX号凭证”的摘要在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之间进行数额的调整,还是要用蓝字分别根据错误的凭证号更正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那?——都可以。
调整了上年度的凭证后,在年报和季报的资产负债表上的银行存款和库存现金数额也会变化,需要改正么?——调整的记账凭证在记账后,自然就对资产负债表里的金额进行修正了,不用单独处理资产负债表
建议你使用红字更正法,取消掉错误分录,再重新做正确的分录。
对记账后发现记账凭证错误的,具体更正方法有以下3种:
1、对于科目错误而金额并未错的记账凭证,首先用红字填写一张记账凭证,用于冲销原来错误记账凭证,其摘要为“注销**年*月*日*号凭证”,其次再用蓝字编写一张正确的记账凭证,其摘要为“订正**年*月*日*号凭证”。
2、金额错误而会计科目及借、贷方向未错的记账凭证,则可分为两种情况:对于实计金额小于应计金额的记账凭证,按照其差额用蓝字填写一张记账凭证,摘要为“补充**年*月*日*号凭证少记金额”;对于实计金额大于应计金额的记账凭证则根据其差额用红字填制一张记账凭证,摘要为“冲销**年*月*日*号凭证多计金额”。
3、对于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错误,主要指科目或金额方面的错误,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摘要为“更正**年*月*日*号凭证”。例如,发现一张2013年12月28日第168号付款凭证标明管理费用金额应是3600元,记账时误记为6300元,则用红字编制一张记账凭证,其摘要应为“更正2013年12月28日168号付款凭证多计金额”。
1、涉及的会计科目和调账方法 如果税务稽查查出的是上年或以前年度的错误账务处理问题,那么纳税人就必须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会计科目进行调整,应选择“综合调整法”进行调账。
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上年度财务决算已经编报,成本费用账户已经结平,没有余额,纳税人不可能再去调整原来的损益类科目,只有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账。 2、“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3)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要特别提醒的是:对以前年度损益这个科目的使用,只适用于损益类科目,比如说,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的非损益类科目,如固定资产、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不变。
###我公司向厂家购买其他用品一批,已付款。但厂家有各种原因最后没有做好,最后把款全部退回来。
原来付款的时候已入账,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现在钱已经退回来了,又是跨年度,我应该怎么调整呢?请高手指教###涉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调整数额对当期利润影响不大的,直接计入当期。
数额大,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过渡到”利润分配-年初未分配利润“A退款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B更正错帐 借:应付账款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期末结转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年初未分配利润另外注意 :1、AB两分录就相当是补记上年会计分录,所以,会计报表期初数要相应调整。 2、数额大,影响上年所得税申报,所以公司需向税务提出重新申报上年所得税,补缴相应税款。
###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类科目,比较繁琐,年底分配相关的科目都可能需调整,如果金额不大,在本期的管理费用科目不会出现大幅波动甚至是负数,建议你不调整,直接冲管理费用。 外部审计时口头解释下一般是允许的。
###金额不大直接冲管理费用###借库存现金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上一年度会计凭证的会计科目错误,分两种情况更正:
第一种,对上年度税收发生影响的:
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前发现的,可直接调整上年度账项,对于影响利润的错账须一并调整“本年利润”科目核算的内容。
在上一年度决算报表编制之后发现的:
①对于不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可以直接进行调整。
②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调整。
第二种,不影响上一年度的税收,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 可以根据上一年度账项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税收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账项。
上年度错误科目的调账
涉及损益类科目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账务处理。例如,在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补缴和退回的所得税都属于报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由于该所得税费用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或以前就已存在,在日后得到证实,对资产负债表的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因此它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借记或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或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对于不影响上年损益的错账,可直接调整。对于上一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损益,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纳税有关的,可以根据上一年度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纳税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的账项。
1、对涉及损益类科目的,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特别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规定,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事项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进行账务处理。例如,在企业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补缴和退回的所得税都属于报告年度的所得税费用,由于该所得税费用在报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或以前就已存在,日后得到证实的事项,另外对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因此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补缴或退回的所得税,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应借记或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贷记或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并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2、对于不影响上年损益的错账,可直接调整。
3、对于上一度错账且不影响上一年度损益,但与本年度核算和税收有关的,可以根据上一年度的错漏金额影响本年度税项情况,相应调整本年度有关的账项。例如某企业会计报表结账后,经税务机关汇算清缴检查,发现2007年12月多账材料成本差异30000元(借方超支),而耗用该材料的产品已完工入库,该产品2008年已售出。
这一错项虚增了2007年12月产品的生产成本,由于产品未售出,不需结转成本,未对2007年损益产生影响,但该产品于2008年售出,此时虚增的生产成本会转化为销售成本,从而影响2008年度的利润。由于该检查在报表编制后发现的,上年账已结平,
调账分录如下:
借:材料成本差异 30 000
贷:产成品 30 000
4、对不能直接按审查出的错误金额调整损益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分摊。在实际工作中,最常见的是“按比例分摊法”,分摊率:审查出的错误金额/(期末材料结存成本+期末在产品结存成本+期末产成品结存成本+期末产品成本结存成本)。例如,税务机关2006年审查某企业2005年汇算清缴情况时,发现其将基建用原材料3万元记入生产成本,经核实,期末在产品15万元、产成品15万元、销售成本30万元。则按比例计算确定各部分相应的错误额,并调整各有关账户。
分摊率=3/(15+15+30)=0.05
在产品应分摊=15*0.05=0.75(万元)
产成品应分摊=15*0.05=0.75(万元)
销售成本应分摊=30*0.05=1.5(万元)
借:在建工程 35 100
贷:生产成本 7 500
产成品 7 500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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