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体广电旅游局。景区的行政主管部门为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生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的原则,景区安全生产监管单位为文体广电旅游局。但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景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督促景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首先景区保安需要做好景区内部的安全防范工作,通过不断地巡逻执勤,配合一些现代化的监控设备,认真的做好景区内部的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等工作,在检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需要及时上报并且协助有关管理者做好应急处理工作。通过保安提供的景区保卫工作,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游客的安全。
景区保安还需要协助公安机关对景区内发生的案件、违法事件等进行现场秩序的维护,并且保护案发现场,遇到此类事件需要立刻向上级以及公安机关部门进行报告,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侦破案件。
如果景区内发生了突发事件,保安需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维持好景区内的现场秩序,有效的疏导游客。在紧急情况中有游客受伤,景区保安一定要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救死扶伤,为伤者开辟救援通道,并且在救援人员到达之前,需要对伤者做一定的急救措施。当发生意外情况,一定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准确汇报情况。必要的时候,应当及时实施封园措施。保安还需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景区内的善后处理工作。
如果景区内需要进行大型活动,景区保安应当听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活动现场的秩序维护、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认真服从上级交代的任务,坚守自己的保卫岗位,严守保安纪律。
在巡逻中发现游客有不文明或者有损害景区公共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保安需要进行劝阻和制止,以做到早发现、早解决,让问题处置在萌芽状态。
1、安全管理员负责每天上班后,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劳动纪律,对事故苗头和违章作业的现象及时纠正、制止和教育,并提出防范措施。同时,检查游玩设施、安全通道、防护栏杆等设施是否完好。
2、景区安全管理人员应结合日常情况,对重点部位,每天要巡回检查,作好记录,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景区安全。
3、景区领导每年2—4次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景区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4、安全管理员要不定期地联合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专项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和方案,及时向上级汇报,并落实按期实施。
5、安全检查实行“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代”,并且及时地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文体广电旅游局。景区的行政主管部门为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生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生产,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生产的原则,景区安全生产监管单位为文体广电旅游局。但按照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景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督促景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不需要,绿码就可以了
龙头山位于陕川交界处汉中市南郑区小南海镇国有碑坝林场营林区,为中山山地地貌,系米仓山山系,属于山地中温带过湿气候区,最高海拔2336米,最低海拔949米,年平均气温7.4℃,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4.3℃,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19℃,气候温润,动植物资源丰富
森林公安是公安机关派驻林业部门的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林业建设和改革顺利进行的重任。
森林公安是一支专业公安队伍,实行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主要负责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包括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查处违法毁林案件和违法猎捕、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案件。受林业主管部门的委托,行使林业行政处罚权;根据公安机关的授权,行使治安管理处罚权和刑事侦察权。
安全检查工作根据检查类型不同和检查时间不同可以分为 日常检查、月度检查、季度检查、年度检查、特殊时期检查、专项检查、上级抽查等。不同的检查有不同的侧重点。例如专项检查是对某一个方面(如电气安全、煤气安全等)做专门的检查。
不论是哪种检查都要根据确定的检查类型预先做好检查准备,包括检查内容、检查部位、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标准等,然后根据上述内容进行针对性、全面性、系统性的检查。
对于检查到的问题,进行分类,如果是能够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该汇报上级,确定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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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检查情况汇报3篇
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县水上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
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面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及县政府
“11.27”全县安全生产紧急工作会议部署和要求,我局迅速行动,周密部署,制定了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方案,及时组织开展全县交
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此次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11月30日-12月15日期间,县交通运输局全面组织开展了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着重检查了辖区内所有客运企业、危货运输企业、全县渡口渡船及管养的县乡公路等,局属各单位也分别组织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12月10-13日,县交通运输局会同县海事处、县交警大队、县公路分局等单位组织人员开展了一次水上及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检查组分别检查了长运公司及其两个所属客运站场,抽查了8部客车;检查了县运输公司、化工运输公司、联谊运输公司三家危货企业;检查了全县渡口渡船及县乡公路等。
3、组织开展了全县机动车维修安全隐患大检查,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和目标,对全县辖区内的机动车维修厂维修安全隐患进行了初步的排查摸底。
4、开展了全县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全县1家客运企业和3家危货运输企业监控平台建设、使用、联网及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使用情况。
二、安全生产落实比较好的方面
(一)道路运输安全方面:
1、县运管所对全县客运车辆和危货企业的“一车一档”建档和车辆从业人员网络信息表建档情况,GPS系统平台使用和工作日志记录情况,安全例会制度、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两个客运站场源头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情况:两个站场“三品”检查人员、安全例检人员、出站登记人员均在职在位、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日志填写清楚;各企业GPS系统平台使用正常,值班人员在职在位、工作日志记录完善。
2、县长运公司对公司所有营运客车、从业人员资质进行了全面审查,均符合要求;对车辆消防设施进行了安全排查并建档,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建档完善。
(二)农村公路桥梁安全方面:
1、县公路分局、县农村公路管理所加大了全县公路安全巡查力度,突出抓好了等重点路段和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除路障,并对危险路面、桥涵、易塌方路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和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全县公路安全畅通。
2、县农村公路管理所组织人员对管养的公路桥梁及养护维修现场进行了一次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情况:此次共排查县道133公里、桥涵30余座,覆盖所管养的全部县道,坚持做到排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从排查情况来看,各路段路况较好,无
严重占道堆放现象,桥涵结构物基本良好,沿线安全设施、标志标牌完好。相比与往检查有较大改观的是,通过今年养护示范路的建设和农村公路安保工程的推进,
城塘线麦斜至庙前段的中曾砖厂和庙前锯板厂占道堆放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潭丘桥和横路岗桥的缺损栏杆得到了全面修复;对无栏杆的小涵洞均已设置安全警示
桩,提醒过往司机和行人。
(三)水上渡运安全方面:
1、县交通运输局花费14.7万元对汽渡和汽渡码头进行了翻修。
2、县渡口站加强了渡口渡船管理,对全县渡口渡船冬季渡运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全县渡口渡船均配齐配足救生、灭火设施,人员上下渡口有序,不存在违规、违章渡运现象,确保渡运安全。
3、县轮渡站组织干部职工对县城渡口3艘渡船进行了除锈打漆,县城渡口界埠码头风雨亭建设基本竣工。
4、渡口赣渡026船跳板进行了整修,费用近1万元。
5、汽车渡口赣拖7518、赣车7001船和汽车渡口赣拖7516、赣车7003船到樟树船厂上坡维修,费用各近15万元。
三、存在的安全隐患
1、公司所属赣D23216车后轮胎损坏严重;运输公司所属赣D22010车辆反光标志不全;联谊运输公司赣D23220后轮胎磨损严重。建议县运管所加强对3家危货运输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做好车辆安全性能检测,确保危货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和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2、目前县乡道经常出现超大吨位大货车通行,对桥梁涵洞安全造成重大隐患,近期发现时有从乐安戴坊装运瓷土的超大吨位货车运往高安,途经我县潭丘、
七琴、桃溪、力江等乡镇路段,造成一座地处七琴路段X785K6+652处的唐古前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此桥已经市公路局批准拆旧建新,另有2座桥梁也出
现不同程度的损伤,这些装运瓷土的车辆货物总重量都达百吨以上,而沿线桥梁仅限载30吨,超负荷严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建议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开展
联合检查,重点加强对该类车辆的管理,杜绝车毁桥断的事故发生。
3、105国道村路段弯道急、新三线穿越村庄路段行人车辆较多易发生交通事故。建议管养单位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沿线村民出行安全。
4、渡口存在驾驶与轮机混岗现象。建议县渡口站加强对渡口的安全管理,按照要求分别配备好随船驾驶员和轮机员,杜绝混岗现象发生,确保渡运安全。
第二篇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全县水上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
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于11月14日会同县海事处、县交警大队、县公路分局等单位组织人员开
展了一次水上及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检查组分别检查了长运公司及其两个所属客运站场,抽查了5部客车;检查了县运输公司、化工运输公司、联谊运输公司三家危货企业;检查了全县渡口渡船及县乡公路等。检查共发现2条一般安全隐患。
二、安全生产落实比较好的方面
1、县运管所对全县客运车辆和危货企业的“一车一档”建档和车辆从业人员网络信息表建档情况,GPS系统平台使用和工作日志记录情况,安全例会制度、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落实情况以及两个客运站场源头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情况:两个站场“三品”检查人员、安全例检人员、出站登记人员均在职在位、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日志填写清楚;各企业GPS系统平台使用正常,值班人员在职在位、工作日志记录完善。
2、县长运公司对公司所有营运客车、从业人员资质进行了全面审查,均符合要求;对车辆消防设施进行了安全排查并建档,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建档完善。
3、县公路分局、县公路所加大了全县公路安全巡查力度,突出抓好了等重点路段和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清除路障,并对危险路面、桥涵、易塌方路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和设置警示标志,确保全县公路安全畅通。
4、县渡口站加强了渡口渡船管理,对全县渡口安全进行配齐配足救生、灭火设施,确保渡船适航。
三、存在的安全隐患
1、县长运公司长途车站、城东车站车辆进站口拐的较多,严重阻塞进站通道。建议县运管所加强客运站场管理力度,及时制止并杜绝拐的占道现象发生,确保客运安全,尤其是驻站运管员要全面负起监管责任。
2、大部分乡镇将本墟镇“美丽乡村”建设广告宣传牌设置在沿线公路路肩范围内,对过往车辆和行人造成安全隐患。按照《公路法》规定,非交通安全类标牌必须按规定设置在公路路肩和边沟以外,建议沿线乡镇尽快将此类广告宣传牌移至公路路肩和边沟以外的安全区域,以免发生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第三篇
今年以来,我局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
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指导,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主线,以构
建和谐交通为目标,先后开展了节日安全稳定整治、
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回头看”、“平安交通”创建、“道路客运安全年”、“安全生产月”、“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安
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动车维修安全隐患大检查”“重点营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监管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等活动,进一步
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双基”建设和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通过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我
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态势平稳,全县交通运输安全无事故。现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如下:
一、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周密部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我局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年初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安排,明确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的目标管理体制。坚持实行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例会,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及各类事故典型案例。局属各单位也每月组织召
开了一次安全会议,做到了安全工作常抓不懈,警钟长鸣。二是严格落实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觉遵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安全
管理“一岗双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安全工作中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已落实渡口县、乡村、渡工四
级安全责任状,并签订县局与下属单位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把安全管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抓生产必须抓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
交通运输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验收,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责任人,有力地促进了交通运输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突出重点,通力协作,强化水上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监管。
一是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三关一监督”,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道路危货运输的
市场监管。加强对班线客车乱线、乱班经营及途中倒客、无证经营等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驾驶人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人货混装和普货危货混装非法违法
经营等违章行为,严格落实执行卧铺客车凌晨2点至5点强制落地休息制度的规定,各运输企业GPS和3G视频监控平台使用规范、正常。强化驾驶人员、管理人
员、押运人员的安全教
育,企业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各项会议记录完善。二是加强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船舶超载、非客运船舶载客及非法渡运现象,全县渡船适航、渡工适任,
船舶证书齐全有效,消防、救生设备均按要求配备,确保了全县渡运安全。三是加强农村公路桥梁的安全监管。加大农村公路桥梁隐患排查力度,对危险路面、桥
涵、易塌方路段进行了全面排查,及时设置警示标志,同时加大公路巡查,及时清理农村公路沿线路障,确保了全县农村公路桥梁安全畅通。四是狠抓了重点时段的
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认真贯彻市、县安全生产会议和市交通运输局、县委县政府安
全生产指示精神,狠抓了春运、“两会”、清明、“五一”、端午、汛期、“中秋、国庆”双节等重点时段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及高考期间考生的安全接送。在这些
重点时段,我局都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安保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在节假日及特殊时段由我局牵头会同海事、交警、公路分局等部门和单位组
织开展全县水上及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今年以来共开展交通运输安全检查22次,确保了交通运输系统重点时段无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大巡查,及时整治,全力排查交通运输安全隐患。
一是认真安排部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
动。我局加强了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局属各单位也成立相应的
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紧密结合本行业的实际,周密安排部署,把交通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扎实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结合“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开展,于今年6月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了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各单位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了全面彻底的自查。各单位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
领域进行重点检查。据统计,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局组织检查组3个,检查20人次,检查交通运输企业12家,查处一般安全隐患4处,现已全部整改到位。三
是及时排查整改水上及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根据我县农村公路线长面广和渡口多的特点,我局在节假日或重要时段会同海事、交警、公路等部门并适时组织局属有关
单位对危险路面、桥涵、易塌方路段、客运站场和渡口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共查出安全隐患6条,对排查出来能整改的隐患要求相关单位和企业立即进行整改,目前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有效遏制和防范了交通运输重特大事故发生,维护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四)抓住载体,稳步推进,应急“双基”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进展顺利。
1、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和应急“双基”建设活动。一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任务,按照方案要求统筹安排、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适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每年都组织局属各单位进行相互交流学习和检查,并对开展“双基”建设的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二是对公路、水路、城市客运和交通运输建设等领域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文件进行梳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法规体系。三是加强应急预案体
系建设,对现有预案进行了全面评估,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相继编制了《县交通运输局交通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局处置出租汽车
和道路班线车客运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局大量旅客滞留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县交通运输局公路桥梁交通
中断突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和上级水利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按照“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深入开展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不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提高监管常态化、精准化和科学化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保持全区水利安全生产态势持续稳定向好。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
1.持续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宣贯教育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指示批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历史担当、责任担当,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责任,狠抓整改落实,强化风险管控。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教育培训内容,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保民平安的政治责任。(规基股、办公室牵头,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2.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整治行动。深刻吸取有关水利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深入推进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适时组织专项督导。组织开展安全督导,重点是新安江示范段治理工程、横江徐村段工程、屯溪区(朱村河)水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和面上项目,对水利安全风险隐患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现场检查。深入分析督导、巡查、检查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认真研判、提出措施,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规基股牵头,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3.推动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重点任务。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办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改革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做好2021年各项工作,确保改革举措落实到位。(规基股牵头,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4.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及时跟进省水利厅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积极配合区安委办制定水利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明确我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尽职免责,失职追责。落实区水利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规则,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严格落实监管职责,有效化解水利重大安全风险。(规基股会同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5.加大安全生产督导问责力度。针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大安全生产约谈、警示教育、事故通报的力度。加强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发生事故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力的局属单位的督导和问责,督促责任追究到位和整改措施落实。(规基股会同有关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6.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积极推进水利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完善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继续开展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开展建设工程安全隐患及非法违法建设改造行为治理。加大新安江示范段治理工程、横江徐村段工程等重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监督力度。强化对水利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高边坡、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起重吊装、围堰、复杂地质条件下的洞室工程以及油库等)的管控,深入开展建设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设 备防倾覆问题整治,按规定维护保养、检修检测、正确使用,严厉打击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和使用过程的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水利建设市场。全面排查整治中小河流治理、农村供水工程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强化水库大坝、灌排泵站、水闸、河道堤防等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生产工作。(规基股、水利管理股负责,其他局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7.深入开展小型水库安全综合治理。切实落实以地方政府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逐库明确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产权所有者)责任人。以小型水库为重点,严格落实水库防汛责任制,强化水库雨水情监测、调度运用方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三个重点环节”。加强水库安全运行管护、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排查治理影响水库安全运行的风险隐患。规范推进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降等报废,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安全监管。(水利管理股、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分工负责,其他局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8.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检查,抓好办公区、宿舍区、职工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防汛仓库等物资储备库的消防安全责任、措施落实,加强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放、水电气暖等各类管线管理,坚决整治消防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电器线路老化、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规基股、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等有关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9.加强局属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局属单位完善《安全风险点查找与风险研判手册》,摸清各类风险点底数建档造册并动态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局属各单位生产安全、车船交通等公共安全管理,完善制度、落实防控措施。(局属单位和有关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0.强化重要时段和重点领域水利安全风险防控。做好疫情防控期、“两会”、汛期、五一、国庆、岁末年初等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加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巡查。加强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的分析和预警,强化危险源辨识评价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关键环节。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规基股、办公室、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等有关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完善水利安全监督执法体系
11.认真落实水利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标准。积极落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运行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标准)、水利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意见等。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全民参与监督,实现群防群治。完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督办、安全生产标准化等规章制度。(规基股、水利管理股等有关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2.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优化完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三类人员”管理系统、考核系统、电子证书系统,实行全程网办,做到全程电子化、全时段在线获取、全域可查验。积极跟进水利部“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实现线上监管与线下监管相结合,定期汇总分析安全生产信息,用现场检查数据检验上报信息真实性,根据水利安全生产状况评价排名,强化安全风险分析和预警。将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推送给有关科室,督促各专业领域排查整改重大隐患。进一步推进水利安全监督执法,有效利用水利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应急资源填报系统、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等。(规基股、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其他局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五、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教培训
13.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屯溪行”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一把手”谈水利安全生产、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水安将军”趣味答题等具有行业特色的活动,利用网站、QQ群、微信和宣传栏等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规基股、办公室牵头,有关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14.狠抓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培训,进一步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水平。严格执行岗前培训,配合做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考核和变更等管理。把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考核、检查、稽察的重要内容,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规基股、水利建设管理站牵头,有关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强化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15.持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机制,协调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成果在水利行业表彰等工作中的应用。推进局属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工作,加强标准化达标的动态管理,健全达标单位退出机制,对存在非法违法、重大隐患治理不力和事故责任单位按照规定清出达标行列。(规基股、水利建设管理站负责,其他局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16.推进社会化市场化风险防控。支持各地落实水利施工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鼓励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将安全生产监管情况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联动,加大联合惩戒力度,运用制度化手段倒逼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基股、水利建设管理站、办公室负责,其他局安委会成员单位配合)
17.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等工作,提高全行业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能力。(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规基股、办公室负责,其他局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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