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影剧院、体育场馆、休闲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机场、车站、码头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公众聚集场所,应当遵守下列安全规定:(一)重点安全防范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配置安全设施并保障正常使用;(二)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三)配备应急广播、指挥系统和应急照明设施、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障正常使用;(四)经营场所实际容纳的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的容纳人数;(五)法律法规的其他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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