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口信息系统中曾登记过户口信息,因各种原因被派出所注销户口的。
由社区民警凭当事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网上注销轨迹信息、派出所写出注销户口情况说明(因派出所工作原因被错误注销户口的),及相关证明(件),填报《注销户口人员恢复户口审批表》,整理成卷宗,派出所分管领导签字,报分(县、市)局审批。
同时通过派出所户籍室内勤业务权限中审批业务模块的“注销户口人员恢复”由派出所网上申报,分(县、市)局审批。
二、无户籍人员申报户口。
1、因迁出、注销人员恢复户口,网上无注销轨迹,但能查询到相关原始依据的;
由社区民警凭当事人申请、户口簿、身份证、迁移证原件、迁移证存根,及相关证明(件),社区民警调查报告,填报《恢复户口申报审批表》整理卷宗,派出所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
同时通过派出所户籍室内勤业务权限中审批业务模块的“无户籍人员申报”中“恢复户口”模块由派出所网上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
2、漏登、漏录或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的无户口,网上查询无注销轨迹信息的人员,又无法提供原始户籍登记资料的;
对这类情况,公安都是十分慎重的,需要详细调查核实,严格把关。必须凭本人申请详细说明生活工作轨迹,居(村)委会证明、单位证明、生活工作地证明、以及其他所需证明(件),社区民警对当事人做询问笔录,对其活动轨迹进行详细调查,走访亲属、知情人作询问笔录,社区民警出具调查报告,网上进行查询比对,填报《无户口人员申报户口审批表》整理卷宗,派出所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
同时通过派出所户籍室内勤业务权限中审批业务模块 “无户籍人员申报” “漏登人员”业务模块由派出所网上申报、分(县、市)局审核,市公安局批准。
注销双户口,需要户主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想注销掉的那个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手续。注销步骤:
1、一般个人主动申请注销户口,先提出申请
2、将两个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交给派出所核查,他们会让你选择注销其中的一个,然后收回你要注销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户口注销以后派出所会给你出具注销证明
3、拿着注销证明和未注销户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登记更改、到银行提取帐户资金,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更改婚姻信息等等。
扩展资料:
一、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二、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参考资料:
户口登记条例-百度百科
户口注销的法律情形有:
一:死亡。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二:迁出常住地。《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三:参军入伍。《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四:被捕入狱。《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没有变通的方法,只能注销当事人后办理的户口:
1、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都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不允许双重户口;
2、当事人应带上本人后办理的户口本、对应的身份证,去该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户口迁移、双重户口等情况下才给予办理户口注销,对于公民不满足以上条件或本人身份证有相关犯罪记录的是不给予办理户口注销。
一、法律上户口注销的基本情形
根据国家公布的《遇到哪些情形需要办理户口注销手续?》(1)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十、十一、十二条(2)可以了解到,对于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等情形的,应当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一)公民死亡,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二)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三) 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件。
(四)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机关在通知人犯家属的同时,通知人犯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二、根据个人经验,现阶段对于户口注销办理是很严格的。公民满足法律对于户口注销的情形以及双重户口等情况下才可以由本人或者户主(死亡可以由亲属代为办理)带上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提出户口注销;对于不满足户口注销情形,或者户籍部门查询到个人户口上面具有犯罪记录的是不给予办理户口注销的。
对于户口注销是要求有相关机构出具证明才可以办理的,例如户口重复注销需要出具公安部门出具的双重户口证明才可以办理,办理户口迁移注销需要提相关迁移证件才可以进行办理。
户口注销很多人错误认为是容易的,所以对自己行为不负责认为户口可以注销重新办理就好了,但现在户籍系统都录入指纹信息以及户籍信息,户籍人员只要查询到双重户口都会出具通知要求注销,出现犯罪记录就不给予办理户口注销。
因此,对于满足公民死亡、服现役、定居国(境)外、户口迁移、双重户口等情况且本人没有犯罪记录可以带上相关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对应资料到户籍部门办理户口注销。
引用资料
1. 《遇到哪些情形需要办理户口注销手续?》.中国政府网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十、十一、十二条.中国政府网
派出所注销户口的依据
1.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一)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它的死亡证明材料;(二)本人《居民户口簿》。 2.工作要求:公民在常住地死亡,一个月内由其亲属、抚养人、邻居或所在单位、居(村)委会向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一个月后未办理死亡注销手续的,责任区民警应通过户口调查、与同民政、卫生等部门及时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情况,督促责任区内有关人员或单位及时为死者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规定予以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一)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公安派出所应根据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和《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经过核实,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二)公民在迁移途中死亡,单身迁移的,由死亡地户口登记机关在其迁移证上注明途中死亡情况,将其迁移证寄给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入和注销手续;全户迁移的,应在迁移证上注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点,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入和注销手续。
(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前死亡的,要同时申报出生和死亡两项登记,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则不进行出生和死亡登记。(四)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决书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判决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五)对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告知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未主动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或找不到死亡公民亲属的,应由社区、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公安派出所凭社区或村(居)委会证明、调查核实材料、下发的书面通知存根直接注销户口。 办事程序: 申请人凭相关证明材料到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派出所应当场审核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办事依据: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承诺时间: 即办 经办人员: 假如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和启发。能否采纳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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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注销户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监护人、邻居持如下证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1)卫生部门、街道、乡镇保健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书或公安部门签发的非正常死亡证明;
(2)死者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需注销户口的,应持相应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注销,请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并按以下程序办理:
1、死亡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死亡医学证明》(农村可凭乡村证明);
2、应征入伍公民户口注销,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入伍通知书》;
3、出国出境定居户口注销,凭出国出境证件和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如果你爸爸是户主只能迁走他的户口,然后你家再另立户主,但不能注销全家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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