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评标方法有 1单项评议法 2综合评标法 3合理单价评标法 常用的评标方法介绍 1单项评议法 单项评议法,又称单因素评议法、低标价法,是一种只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议从而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主要适用于小型工程。
单项评议法的主要特点是仅对价格因素进行评议,不考虑其他因素,报价低的投标人中标。当然,这里未考虑的其他因素,实际上在资格审查时已获通过,只不过不作为评标定标时的考虑因素,因而也不是投标人竞争成败的决定性因素。
采用单项评议法评标定标,决定成败的唯一因素是标价的高低。但不能简单的认为,标价越低越能中标。
一般的做法是,通过对投标书进行分析、比较,经初审后,筛选出低标价,通过进一步的澄清和答辩,经终审证明该低标价确实是切实可行、措施得当的合理低标价的,则确定该合理低标价中标。合理低标价不一定是最低投标价。
所以,单项评议法可以是最低投标价中标,但并不保证最低投标价必然中标。 采用单项评议法对投标报价进行评议的方法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三类具有代表性的模式: (1)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相比较的评议方法 这种方法是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直接与经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定后的标底价相比较,以标底价为基础来判断投标报价的优劣,经评标被确认为合理低标价的投标报价即能中标。
(2)将各投标报价相互进行比较的评议方法 从纯粹择优的角度看,可以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做任何限制、不附加任何条件,只将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互进行比较,而不与标底相比,经评标确认投标报价属最低价或次低价的(即为合理低标价的),即可中标。 这种对投标报价的评议方法,优点是给了投标人充分自主报价的自由,标底的保密性不成问题,评标工作也比较简单。
不足之处是,招标人无需编制标底,或虽有标底但形同虚设,不起什么作用,因而导致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的预期和认同心中无数,事实上处于一种盲目状态,很难说清楚是否科学、合理。而投标人为了中标常常会进行竟相压价的恶性竞争,也极易形成串通投标。
(3)将投标报价与标底价结合投标人报价因素进行比较的评议方法 这种方法的特点,是要借助于一个可以作为评标定标参照物的价格。这个在评标定标中作为参照物的价格,是指投标报价最接近于该价时便能中标的价格,我们称之为“最佳评标价”。
2综合评标法 综合评议法,是对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项目经理的资历和业绩、质量、工期、信誉和业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从而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定标方法。它是适用最广泛的评标定标方法,各地通常都采用这种方法。
综合评议法按具体分析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定性综合评议法和定量综合评议法。 (1)定性综合评议法(评议法) 定性综合评议法,又称评议法。
通常的做法是,由评标组织对工程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材料消耗、安全保障措施、业绩、信誉等评审指标,分项进行定性比较分析,综合考虑,经评议后,选出其中被大多数评标组织成员认为各项条件都比较优良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也可用记名或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定性评议法的特点是不量化各项评审指标。
它是一种定性的优选法。采用定性综合评议法,一般要按从优到劣的顺序,对各投标人排列名次,排序第一名的既为中标人。
但当投标人超过一定数量(如在5家以上)时,可以选择排序第二名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采用定性综合评议法,有利于评标组织成员之间的直接对话和交流,能充分反映不同意见,在广泛深入地开展讨论、分析的基础上,集中大多数人的意见,一般也比较简单易行。
但这种方法,评议标准弹性较大,衡量的尺度不具体,各人的理解可能会相去甚远,造成评标意见悬殊过大,会使评标决策左右为难,不能让人信服。 (2)定量综合评议法(打分法、百分法) 定量综合评议法,又称打分法、百分制计分评议法(百分法)。
通常的做法是,事先在招标文件或评标定标办法中将评标的内容进行分类,形成若干评价因素,并确定各项评价因素在百分之内所占的比例和评分标准,开标后由评标组织中的每位成员按照评分规则,采用无记名方式打分,最后统计投标人的得分,得分最高者(排序第一名)或次高者(排序第二名)为中标人。 采用定量综合评议法,原则上实行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但当招标工程在一定限额(如1000万元)以上,最高得分者和次高得分者的总得分差距不大(如差距仅在2分之内),且次高得分者的报价比最高得分者的报价低到一定数额(如低2%以上)的,可以选择次高得分者为中标人。对此,在制定评标定标办法时,应作出详尽说明。
定量综合评议法的主要特点是要量化各评审因素。对各评审因素的量化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
从理论上讲,评标因素指标的设置和评分标准分值的分配,应充分体现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实力,准确反映公开、公平、公正的竟标法则,使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技术强、方案优的企业能中标。 3合理单价评标法 “合理低价评标法”应该是“最低价中标”评标法的一次扬弃,存其优化竞争的一面,弃。
1、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中水利部令第12号)》规定:
“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
2、根据上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两大类。实际应用的各种评标方法多种多样,基本属于以上两类。其中最低投标价法定义简单、明确。而综合评估法设定方法多种多样,内容繁多,体现形式也各有不同。
3、抽签法等不能体现竞争、择优评标方法,不属于法律认可范围。
一、评标方法及分析 我国目前评标普通采用两种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是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或评标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则先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的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商务标评审,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的投标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因此,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是招标评审的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评审通常评审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设备的配置情况,以及投标人制定的施工方案中的关键工序、技术方案是否严密、可靠、有效,从而评价投标人的技术能力;评审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与进度要求的符合程度,从而评价投标人的管理水平。
技术标分为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工程质量以及项目经理及班子的配备四项,分别对各项内容评定并打分。技术标评审规定每项内容经评定合格才能进行下项评定,或者评审总分必须达到满分的60%,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对技术标应进行以下各项分析: (一)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及平面布置合理性; 2、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3、质量、安全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 4、文明施工措施。 (二)施工工期 1、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对工期有承诺及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对质量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 (四)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的配备 1、有与承担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 2、近年来获各级优质工程奖、工程安全奖、优秀项目经理的情况; 3、项目施工班子配备情况。
商务标评审 商务标评审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采用直线内插法计算投标报价得分。目前评标过程中普遍采用两种计算方法:一种是以标底(或业主的期望值)为基准,以所有投标单位报价的平均值(或剔除不合理报价后的平均值)为依据,计算两者的中间价,作为投报标价得分的最高价;另一种是以经过评审、剔除不合理价格后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投标报价得分的最高价。
对投标报价进行以下各项分析: (一)投标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 1、报价的范围和内容是否有遗漏或修改; 2、报价中每一单项价格计算是否正确等。 (二)报价构成的合理性 1、通过分析投标报价中有关前期费用、管理费用、主体工程和各专业工程项目价格,判断投标报价是否合理; 2、对没有名义工程量,只填单价的机械台班费和人工费,进行合理性分析; 3、分析投标书中所附的各阶段的资金需求计划是否与施工进度计划相一致。
(三)对建议方案的商务评审 1、分析投标书中提出的财务或付款方面的建议; 2、估计接受这些建议的利弊及可能导致的风险。 (四)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它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作出合理说明或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二、评标方法的讨论和建议 不合理价格 在评标过程中剔除不合理价,不应简单的剔除报价最高价和最低价,而应剔除低于个别成本的低价和超过标底的高价。
招标人和投标人都会发现一个现象,即开标时标底价格普遍偏高。如果在标底编制过程中,定位在投标企业平均水平,标底的准确性肯定会好些,但是编制标底的咨询单位,对施工企业内部的财务状况、管理水平以及投标策略等是知之不多的,对工程的现场施工定额测定工作则(下转第42页)(上接第30页)需要漫长的时间。
因此,招标的标底一般套用全国统一概预算定额和地区单位估价表,参照概预算取费标准,反映的是本行业本地区企业的平均水平,所以标底价格自然偏高。 然而,招标就是择优,如果投标单位的报价高于标底,则说明该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达不到本地区的平均水平,则该企业不能算优秀,不能成为中标企业。
因此,标底可以用来作为限制报价最高价的依据,而不应作为确定评分标准的依据。另外,建立在标底基础上的业主的期望值也是不可靠的。
如果以标底价为评标的依据,只会偏向于投标报价高的投标企业。 如果某企业的报价最低,我们也不能简单认为其是不合理价格。
按照《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投标价不能低于其成本。但这里所指的成本,应该理解为投标人自己的个别成本,而不是社会平均成本。
由于投标人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其个别成本有可能低于社会平均成本,投标人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但不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投标,是应该受到保护和鼓励的。如果投标人的价格低于自己的个别成本,则意味着投标人取得合同后,可能为了节省开支而想方设法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给招标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如果投标人以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为目的,而以低于其个别成本的价格,则构成低价倾销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我国《价格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1.最低评标价法(以价格为主要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法(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
3.性价比法(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投标投标人除价格因素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包括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政府采购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性价比法;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工程招标: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价法(即打分法)。
(1)综合评分法
政府采购招标: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30%,不得高于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30%;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称为综合评估法;折算为货币的方法、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称为综合评价法;经商务部批准方可使用综合评价法。
(2)最低评标价法
政府采购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商务、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对投标报价及投标资料表中选定的评标因素(内陆运保费和伴随服务费;交货期;付款条件偏差;零部件、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运营费和维护费;性能和生产率;备选方案及其它等内容),按规定的量化方法,计算得出的价格为最终评标价。
(3)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中央投资:以投标报价以及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工程: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
(1)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在采购简单的商品、半成品、原材料以及其他性能质量相同或容易进行比较的货物时,把价格作为评标考虑的惟一因素,并且这个"价格"是考虑了所采购的货物之来源后的报价。
(2)综合评标法综合评标法是指评标时通常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例如:价格、内陆运费和保险费、交货期、付款条件、备件价格及售后服务、设备性能质量和生产能力、技术服务和培训等,然后按这些因素的重要性确定其在评标时所占的比例,逐一对每项因素打分。
(3)寿命周期成本法寿命周期成本法是在采购整套厂房、生产线或设备、车辆等在运行期内的各项后续费用很高的设备时采用的一种方法。该方法根据实际情况,评标时在标书报价的基础上加上一定运行期年限的各项费用,再减去一定年限后设备的残值,即扣除这几年折旧费后的设备剩余值。
我国目前评标普通采用两种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和最低价中标评标法。
综合评标法是按照招标文件设定的不同分值权重分别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评分,按照得分或评标价高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最低价中标评标法则先进行第一阶段技术标的评审,确定符合招标文件的投标,再进行第二阶段的商务标评审,选择符合条件的最低报价的投标的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因此,技术标评审和商务标评审是招标评审的两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技术标评审
技术标评审通常评审投标人承诺的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人员、设备的配置情况,以及投标人制定的施工方案中的关键工序、技术方案是否严密、可靠、有效,从而评价投标人的技术能力;评审投标人主要管理人员素质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与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与进度要求的符合程度,从而评价投标人的管理水平。
技术标分为施工方案、施工工期、工程质量以及项目经理及班子的配备四项,分别对各项内容评定并打分。技术标评审规定每项内容经评定合格才能进行下项评定,或者评审总分必须达到满分的60%,才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对技术标应进行以下各项分析:
(一)施工方案
1、施工方案及平面布置合理性;
2、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3、质量、安全措施及质量保证体系;
4、文明施工措施。
(二)施工工期
1、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对工期有承诺及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对质量有承诺,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
(四)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的配备
1、有与承担本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
2、近年来获各级优质工程奖、工程安全奖、优秀项目经理的情况;
3、项目施工班子配备情况。
是运用评标标准评审、比较投标的具体方法。一般有以下三种方法:
(1)最低评标的价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确定的每一投标不同方面的货币数额,然后将那些数额与投标价格放在一起来比较。估值后价格(即“评标价”)最低的投标可作为中选投标。
(2)打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标准确定的每一投标即为最佳的投标标准确定的每一投标不同方面的相对权重(即“得分”),得分最高的投标即为最佳的投标,可作为中选投标。
(3)合理最低投标价法。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即可作为中选投标。在这三种评标方法中,前两种可统称为“综合评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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