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管理的方法包括以下方式:(1)法制管理方法。
包括:制定计量法律、法规;制定具体要的实施细则、办法、规章、规程、规范、制度等;以政府名义发布通告、公告;依法实施管理;依法执行处罚、仲裁、协调等。(2)技术管理方法。
包括: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组织量值传送;根据经济、科技和国防建设的需要,组织建立计量基准、计量标准;编制计量检定计划,研究计量检定标准的方法、理论和实践;正确应用误差理论、研究测试方法和证书、封印、标志等管理。 (3)行政管理方法。
包括:统筹规划、合理布局;调查研究,掌握情况;执行政策,督促检查;组织协调,请示汇报等。(4)经济管理方法。
包括:根据预测,拟定具体措施;提高计量投资的经济效益;扩展计量测试业务,增收节支,提高经济发展能力,责任制与奖惩制等。 (5)思想教育方法。
包括:宣传计量工作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加强计量法制教育,提高全民计量意识,以计量工作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普及计量科学知识;开展计量活动,开展计量日、计量知识竞赛,评选计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等。(6)计量现代化管理。
计量现代化管理就是指将现代化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方面取得的成就和理论运用到计量管理中去,在计量管理的理论、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等方面实现科学化管理。在计量管理中运用基础数学、概率论、规划论、图论、网络技术、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排队论、对策论、投人产出法、价值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决策论以及计算机的应用等新知识,实现计量管理的现代化。
第六条 进行计量标准考核,应当考核以下内容:
(一)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设备齐全,计量标准器必须经法定或者计量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没有计量检定规程的,应当通过校准、比对等方式,将量值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或者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配套的计量设备经检定合格或者校准;
(二)具备开展量值传递的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和完整的技术资料;
(三)具备符合计量检定规程或者技术规范并确保计量标准正常工作所需要的温度、湿度、防尘、防震、防腐蚀、抗干扰等环境条件和工作场地;
(四)具备与所开展量值传递工作相适应的技术人员,开展计量检定工作,应当配备2名以上获相应项目检定资质的计量检定人员,开展其他方式量值传递工作,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
(五)具有完善的运行、维护制度,包括实验室岗位责任制度,计量标准的保存、使用、维护制度,周期检定制度,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事故报告制度,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等;
(六)计量标准的测量重复性和稳定性符合技术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1985)
(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
(3)《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条文解释》(1987)
(4)《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1984)
(5)《全国推行我国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1984)
(6)《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1987)
(7)《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1987)
(8)《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1987)
(9)《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检定的有关规定(试行)》(1991)
(10)《计量基准管理办法》(2007)
(11)《计量标准考核办法》(2005)
(12)《标准物质管理办法》(1987)
(13)《计量检定人员管理办法》(2008)
(14)《计量监督员管理办法》(1987)
(15)《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1987)
(16)《计量授权管理办法》(1989)
(17)《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1991)
(18)《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办法》(1987)
(19)《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01)
(20)《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2005)
(21)《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2008)
(22)《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2005)
(2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1989)
(2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996)
(25)《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型式审查目录》(2006)
(26)《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1990)
(27)《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4)
(28)《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
(29)《商品量计量违法行为处罚规定》(1999)
(30)《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管理办法》(1987)
(31)《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2006)
(32)《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06)
(33)JJF1001-1998《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
(34)JJF1069-2007《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
(35)JJF1112-2003《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规范》
(36)JJF1033-2008《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37)JJF1059-1999《测量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
(38)JJF1094-2002《测量仪器特性评定》
(39)GB/T19000-2008idtIS0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
(40)GB/T19001-2008idt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41)GB/T19022-2003idtIS0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
(42)GB/T27025-2008idtISO/IEC17025:200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43)GB/T3100-19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44)GB/T3101-1993《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45)GB/T3102-1993《量和单位》
(46)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计量标准
1.计量标准的定义
计量标准是指准确度低于计量基准,按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规定的准确度等级,用于检定较低等级计量器具(含工作计量器具)的计量器具.
2.什么是质量标准化
GB 3935. 1对标准化的定义是"在经济.技术.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定和实施标准,达到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1)标准化是一项活动过程,这个过程是由3个关联的环节组成,即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第三条规定:"标准化工作的任务是制定标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
(2)标准化的目的是"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可以体现多方面,如在生产技术管理和各项管理工作中,按照GB/T 19000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可保证和提高产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简化设计,完善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扩大通用化程序,方便使用维修;消除贸易壁垒,扩大国际贸易和交流等.
3.什么是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
首先要明白计量标准的分类
⑴按标准发生作用的范围和审批标准级别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四级。
⑵按标准的约束性,分为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它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⑶按在标准系统中的地位和作用,分为基础标准和一般标准。基础标准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作为其它标准的基础并普遍使用,具有广泛指导意义的标准。GB/T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特别强调每项标准的文本应和现有基础性国家标准条文协调一致,并列出现有我国基础性国家标准16项名称,如:
GB 3100—3102 量和单位
GB 4458.5 尺寸的公差与配合的注法
GB 2822 标准尺寸
为了突出基础标准的地位,相对于基础标准的其它各类标准称为一般标准.
(4)按标准化对象在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可分为原材料标准,零部件标准,工艺和工艺装备标准,设备维修标准,产品标准,检验与试验方法标准,包装标准等.
(5)按标准的性质分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化和工作标准.
而质量计量标准化管理就是围绕这五个方面去制定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的规范准则,并且监察管理执行。
计量规则和方法主要在技术规范(如《范本》)的有关内容和工程量清单的前言中明确给予规定,在进行计量时必须遵守其要求。
并且在不同的合同中,这些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会有差别(如《专用本》),因此,计量时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计量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不能按习惯方法,因为有些工作细目不直接出现在工程量清单中,而做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程隐含其中。 如借土场的清理与掘除费用包括在土方单价内,不予单独计量支付;预应力砼的模板、张拉、压浆、砼的浇筑、修饰和养生以及预制构件的吊装和联结等不予单独计量支付;涵洞及排水管道凡在图纸中已经标明的洞口建筑,包括端墙、八字墙、锥坡、跌水井、铺砌以及基础挖方、地基处理、基坑回填等均做为涵洞及排水管道的附属工程,不予单独计量;浆砌片石或砼预制块(板)铺砌的边沟、截水沟、渗水池、急流槽的基槽开挖、回填与压实以及防漏层等均不另行计量等。
作为承包人应有充分的了解,因为规范文件的有些要求并不与工程量清单相符,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图纸与实际存在明显出入,如原设计挖方路段石方数量与实地不符,多余部分不予计量;二是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对图纸中部分工程量属于承包人附属工程,不予计量,如浆砌护坡的砂砾垫层等。 这与我们平常认为清单上有的监理工程师就得认可截然不同,这些问题的出现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可能完整地完成相应的全部工程,这样有利于工程计量及工程成本核算。
会计计实务来看,任何可用作会计计量的各种标准,实际上都具有自身的计量单位。
并且往往存在多重性的计量单位。因此,会计计量根据不同计量目的和具体计量对象的要求,确定了一定的会计计量标准之后,还存在着选择不同计量单位的问题。
这是由于不同会计计量标准本身特点的不同,及其外在表现形式的多样性所决定的。根据相同的会计计量标准.运用不同的计量单位所计量的会计信息会有各不相同的意义,或起到互为补充的作用。
而使用会计计量单位不当,则会导致不恰当的会计计量信息,从而使经营决策失误。所以,会计计量单位的研究,以及在实务运用中的正确选择,是会计理论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会计计量单位的选择,要根据不同会计计量目的和具体计量对象的特点和要求来确定。从理论上讲,在会计计量的不同阶段、不同范围,或为了满足会计计量的不同目的,确有选择多种计量单位的必要,以确保会计计量能符合多种会计计量目的的要求,提供不同信息使用者特殊需要的会计信息,以使会计信息更具决策有用性。
然而,在正常的经济条件下,不同会计计量标准下的计量单位的选择不应经常发生太大的变化。因为经常变化会计计量单位,不但会使会计信息变得不可捉摸,无法比较,也会使人感到会计计量的不严肃,而对会计计量信息丧失信心。
所以只有在确有充分理由来证明原有的会计计量单位已不再适用时,才有必要改变原先选定的会计计量单位。如这种改变会引起对外报告的会计信息发生变化的,则有必要加以充分说明。
日常会计计量中在选用非货币计量单位时.应尽可能保持原先选定的计量单位.使各期所用的实物量堕位或劳动量单位保持一致,便于比较分析和考核。如要运用某些标准量单位以进行调整换算的.则一经选定也应尽可能地保持稳定,而不宜经常变动。
当然,这主要是针对对外报告的会计计量信息而言的。至于对内提供的为特殊决策所用的会计信息而选择特殊的非货币单位计量时,选择上的变化有时是必需的.只是要附加必要的说明解释。
采用货币计量单位计量时.在国家未作任何变动的情况下,一般均应以法定流通货币的名义单位进行计量,并保持长期稳定。如出现非本位币反映的经济业务.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或市场公认的换算率,将非本位币货币换算成本位币货币进行计量。
货币购买力微弱的变化.并不会对会计信息产生很大的影响.而且这种变化在一段时期内可能被相互抵销,昕以不必马上改变货币计量单位。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当物价持续单向变动时.且其变动率较大,这时,由于货币的名义计量单位已不能反映其实际的购买力,甚至会严重影响不同时期会计信息l的可靠性的情况下,才能考虑选择一般购买力货币计'量单位。
当然,这种选择对于对外报告的会计信息计量来说,还可能会明显受到国家法律和社会公认性的制约,可能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用于特殊的经济业务。但作为企业补充会计信息的披露,提供更加符合客观实际的会计信息,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对用于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为目的的会计计量信息来讲,对特定的经济业务,在客观经济环境确有重大变化时,则应该及时选择更具有相关意义的会计计量单位,对原来使用的名义货币计量单位按一定的物价水准,调整为一般购买力水平的货币计量单位进行计量,以确保能提供有助于经营管理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 要注意的是,会计计量单位的选择并不是孤立的,而是与其他会计计量特性,如会计计量标准、计量属性和计量的时间和空间观念等密切相关。
这些因素的有机组合,便能构成一个完备的会计计量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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