乒乓球单打比赛的计分规则:
1、一分。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一分:
(1)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
(2)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还击;
(3)运动员在发球或还击后,对方运动员在击球前,球触及了除球网装置以外的任何东西;
(4)对方击球后,该球越过本方端线而没有触及本方台区;
(5)对方阻挡;
(6)对方连击;
(7)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两使球台移动;
(8)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西触及球网装置;
(9)对方运动员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
(10)双打时,对方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
(11)执行轮换发球法时,接发球运动员或其双打同伴,包括接发球一击,完成了13次合法还击;
2、一局比赛。
在一局比赛中,先得21分的一方为胜方,2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3、一场比赛。
(1)奥运会乒乓球比赛采用五局三胜制,但双打预选赛采用三局两胜制;
(2)一场比赛应连续进行.但在局与局之间,任何一名运动员都有权要求不超过两分钟的休息时间。
乒乓球比赛的计分方法及规则一、选择方位和发球权 每场比赛开始前,由双方运动员用抽签的方法选择方位和发球、接发球。
中签者有选择方位和发球、接发球权,也可要求对方先作选择。如中签者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对方则选择方位;如中签者选择方位,对方则选择先发球或接发球。
二、合法发球 1、发球时,球应放在不持拍手掌上,手掌应静止、张开、伸平、四指并拢,拇指自然张开。 2、球停留在静止的不持拍手掌上的最后一刻,直到发球时击球,不持拍手和球以及整个球拍,应始终高于球台水平面。
3、在双打中,球应首先触及发球员的右半区,然后直接越过或绕过球网,触及接球员的右半区。 四、胜负评定 预赛采取3局2胜制,决赛采取5局3胜制。
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单打或双打运动员为胜方,但打到10平以后,必须先得2分者为胜方。
乒 乓 球 竞 赛 规 则 ( 2006 ) (注①) 第一章 章程(略) 第二章 乒乓球比赛规则 2.1. 球台 2.1.1 球台的上层表面叫作比塞赛台面,应为与水 平面平行的长方形,长2.74米,宽1.525米, 离地面高76厘米。
2.1.2 比赛台面不包括球台台面的垂直侧面。 2.1.3 比赛台面可用任和材料制成,应具有一致的 弹性,即当标准球从离台面30厘米高处落至 台面时,弹起高度应约为23厘米。
2.1.4 比赛台面应呈均匀的暗色,无光泽。沿每个 2.74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一条2厘米宽的白 色边线,沿每个1.525米的比赛台面边缘各有 一条2厘米宽的白色端线。
2.1.5 比赛台面由一个与端线平行的垂直的球网划分 为两个相等的台区,各台区的整个面积应是一 个整体。 2.1.6 双打时,各台区应由一条3毫米宽的白色中线 分为两个相等的“半区”。
中线与边线平行,并 应视为右半区的一部分。 2.2 球网装置 2.2.1. 球网装置包括球网、悬网绳、网柱及将它们固定 在球台上的夹钳部分。
2.2.2. 球网应悬挂在一根绳子上,绳子两端系在高15.25 厘米的直立网柱上,网柱外缘离开边线外沿的距 离为15.25厘米。 2.2.3. 整个球网的顶端距离比赛台面15.25厘米。
2.2.4. 整个球网的底边应尽量贴近比赛台面,其两端应 尽量贴近网柱。 2.3 球 2.3.1. 球应为圆球体,直径为40毫米。
2.3.2. 球重2.7克 2.3.3. 球应用赛璐珞或类似的塑料制成,呈白色或橙色, 且无光泽。 2.4 球拍 2.4.1. 球拍的大小、形状和重量不限,但底板应平整、坚硬。
2.4.2. 底板厚度至少应有85%的天然木料。加强底板的 粘合层可用诸如碳纤维、玻璃纤维或压缩纸等纤 维材料,每一黏合层不超过底板总厚度的7.5%或 0.35毫米。
2.4.3. 用来击球的拍面应用一层颗粒向外的普通颗粒胶覆 盖,连同黏合剂,厚度不超过2毫米;或用颗粒向 内或向外的海棉胶覆盖,连同粘合剂,厚度不超过 4毫米。 2.4.3.1. “普通颗粒胶”是一层无泡沫的天然橡胶或合成橡 胶,其颗粒必须以每平方厘米不少于10颗、不多 于30颗的平均密度分部整个表面。
2.4.3.2 “海棉胶”即在一层泡沫橡胶上覆盖一层普通颗粒 胶,普通颗粒胶的厚度不超过2毫米。 2.4.4. 覆盖物应覆盖整个拍面,但不得超过其边缘。
靠近 拍柄部分以及手指执握部分可不予以覆盖,也可用 任何材料覆盖。 2.4.5. 底板、底板中的任何夹层以及用来击球一面的覆盖 物及粘合层均应为厚度均匀的一个整体。
2.4.6. 球拍两面不论是否有覆盖物,必须无光泽,且一面 为鲜红色,另一面为黑色。 2.4.7. 由于意外的损坏或磨损或褪色,造成拍面的整体性 和颜色上的一致性出现轻微的差异,只要未明显改 变拍面的性能,可以允许使用。
2.4.8. 比赛开始时及比赛过程中运动员需要更换球拍时, 必须向对方和裁判员展示他将要使用的球拍,并允 许他们检查。 2.5 定义 2.5.1. “回合”:球处于比赛状态的一段时间。
2.5.2. “球处于比赛状态”:从发球时被有意向上抛起前静 止在不执拍手掌上的最后一瞬间开始,直到该回合 被判得分或重发球。 2.5.3. “重发球”:不予判分的回合。
2.5.4. “1分”:判分的回合。 2.5.5. “执拍手”:正握着球拍的手。
2.5.6. “不执拍手”:未握着球拍的手。“不执拍手臂”:不 执拍手的手臂。
2.5.7. “击球”:用握在手中的球拍或执拍手手腕以下部分 击球。 2.5.8. “阻挡”:对方击球后,在比赛台面上方或向比赛台 面方向运动的球,尚未触及本方台区,即触及本方 运动员或其穿戴(带)的任何物品,即为阻挡。
2.5.9. “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首先击球的运动员。 2.5.10 “接发球员”:在一个回合中第二个击球的运动员。
2.5.11 “裁判员”:被指定管理一场比赛的人。 2.5.12 “副裁判员”:被指定在某些判决方面协助裁判员工 作的人。
2.5.13 运动员“穿或戴(代)”的任何物品,包括他在一 个回合时穿或戴(代)的任何物品,但不包括比赛 用球。 2.5.14 “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除从球网和比赛台面之 间通过以及从球网和网架之间通国的情况外,球均 应视做已“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2.5.15 球台的“端线”,包括端线两端的无限延长线。 2.6 发球 2.6.1. 发球开始时,球自然地置于不持拍手的手掌上,手 掌张开,包持静止。
2.6.2. 发球员须用手将球几乎垂直地向上抛起,不得使球 旋转,并使球在离开不执拍手的手掌之后上升不少 于16厘米,球下降到被击出前不能碰到任何物体。 2.6.3. 当球从抛起的最高点下降时,发球员方可击球,使 球首先触及本方台区,然后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 再触及接发球员的台区。
在双打中,球应先后触及 发球员和接发球员的右半区。(注②) 2.6.4. 从发球开始,到球被击出,球要始终在比赛台面的 水平面以上和发球员的端线以外;而且从接发球方 看,球不能被发球员或其双打同伴的身体或他们所 穿戴(带)的任何物品挡住接发球员的视线。
2.6.5 球一旦被抛起,发球员的不执拍手臂应立即从球和 球网之间的空间离开。球和球网之间的空间由球和 球网及其向上的延伸来界定。
2.6.6 运动员发球时,应让裁判员或副裁判员看清他是否 按照合法发球的规定发球。 2.6.6.1. 如果裁判员对运动员发球合法性有怀疑,在一场比 赛中第一次出现时,判重发球。
2.8比赛次序2.8.1在单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两者交替合法还击。
2.8.2在双打中,首先由发球员合法发球,再由接发球员合法还击,然后由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再由接发球员的同伴合法还击,此后,运动员按此次序轮流合法还击。 2.9重发球2.9.1回合出现下列情况应判重发球:2.9.1.1如果发球员发出的球,在越过或绕过球网装置时,触及球网装置,此后成为合法发球或被接发球员或其同伴阻挡。
2.9.1.2如果接发球员或接发球方未准备好时,球己发出,而且接发球员或接发球方没有企图击球。2.9.1.3由于发生了运动员无法控制的干扰,而使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合法还击或遵守规则。
2.9.1.4裁判员或副裁判员暂停比赛。2.9.2可以在下列情况下暂停比赛:2.9.2.1由于要纠正发球、接发球次序或方位错误;2.9.2.2由于要实行轮换发球法;2.9.2.3由于警告或处罚运动员;2.9.2.4由于比赛环境受到干扰,以致该回合结果有可能受到影响。
2.10 一分2.1O.1除被判重发球的回合,下列情况运动员得一分:2.10.1.1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发球;2.1O.1.2对方运动员未能合法还击;2.1O.1.3运动员在发球或还击后,对方运动员在击球前,球触及了除球网装置以外的任何东西;2.10.1.4对方击球后,该球没有触及本方台区而越过本方端线;2.10.1.5对方阻挡;2.10.1.6对方连击;2.10.1.7对方用不符合1.4.3、1.4.4和1.4.5条款的拍面击球;2.10.1.8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两使球台移动;2.10.1.9对方运动员或他穿戴的任何东西触及球网装置;2.10.1.10对方运动员不执拍手触及比赛台面;2.10.1.11双打时,对方运动员击球次序错误;2.10.1.12执行轮换发球法时,出现1.15.2条款情况。 2.11 一局比赛2.11.1在一局比赛中,先得11分的一方为胜方。
10平后,先多得2分的一方为胜方。 2.12 一场比赛2.12.1一场比赛由单数局组成。
2.12.2一场比赛应连续进行,除非是经许可的间歇。 2.13 发球、按发球和方位的选择2.13.1选择发球、接发球和这一方、那一方的权力应由抽签来决定。
中签者可以选择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先在某一方。2.13.2当一方运动员选择了先发球或先接发球,或选择先在某一方位后,另一方运动员必须有另一个选择。
2.13.3在获得每两分之后,接发球方即成为发球方,依此类推,直至该局比赛结束,或者直至双方比分都达到10分或实行轮换发球法,这时,发球和接发次序仍然不变,但每人只轮发一分球。2.13.4在双打的第一局比赛中,先发球方确定第一发球员,再由先接发球方确定第一接发球员。
在以后的各局比赛中,第一发球员确定后,第一接发球员应是前一局发球给他的运动员。2.13.5在双打中,每次换发球时,前面的接发球员应成为发球员,前面的发球员的同伴应成为接发球员。
2.13.6一局中首先发球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首先接发球。在双打决胜局中,当一方先得5分时,接发球方应交换接发球次序。
2.13.7一局中,在某一方位比赛的一方,在该场下一局应换到另一方位。在决胜局中,一方先得5分时,双方应交换方位。
2.14 发球、接发球次序和方位的错误2.14.1裁判员一旦发现发球、接发球次序错误,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上比分由应该发球或接发球的运动员发球或接发球;在双打中,则按发现错误时那一局中首先有发球权的一方所确立的次序进行纠正,继续比赛。2.14.2裁判员一旦发现运动员应交换方位而未交换时,应立即暂停比赛,并按该场比赛开始时确立的次序,按场上比分运动员应站的正确方位进行纠正,再继续比赛。
2.14.3在任何情况下,发现错误之前的所有得分均有效。 2.15 轮换发球法2.15.1如果一局比赛进行到10分钟仍未结束(双方都己获得至少9分时除外),或者在此之前任何时间应双方运动员要求,应实行轮换发球法。
2.15.1.1当时限到时,球仍处于比赛状态,裁判员应立即暂停比赛。由被暂停回合的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
2.15.1.2当时限到时,球未处于比赛状态,应由前一回合的接发球员发球,继续比赛。2.15.2此后,每个运动员都轮发一分球,直至该局结束。
如果接发球方进行了13次合法还击,则判发球方失一分。2.15.3轮换发球法一经实行,或一局比赛进行了10分钟,该场比赛的剩余的各局必须实行轮换发球法。
3.1规则和规程的适用范围3.1.1比赛类型3.1.1.1“国际竞赛”,即一个以上协会的运动员参加的比赛。3.1.1.2“国际比赛”,即不同协会代表队之间的一场比赛。
3.1.1.3“公开赛”,即所有协会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的比赛。3.1.1.4“限制赛”,即除年龄组外只限于特定组别的运动员参加的比赛。
3.1.1.5“邀请赛”,即限于个别邀请的、指定运动员参加的比赛。3.1.2适用范围3.1.2.1除了3.1.2.2另有规定外,规则将适用于世界、洲和奥林匹克的比赛,公开赛和国际比赛,除非参加的协会达成另外的协议。
3.1.2.2理事会可授权公开赛的组织者,采用执委会判发的实验性规则。3.1.2.3国际竞赛规程应适用于下列比赛:3.1.2.3.1世界和奥林匹克的比赛,除非理事会许可了另外的规程,并事先通知了各参赛协会;3.1.2.3.2洲的比赛,除非有关洲联合会许可了。
世界排名的计算是有一个规律的,即:
上月的世界排名分+本次参赛的基本分+奖励分(或减罚分)-去年同月参赛基本分
基本分根据所参加的比赛级别不同和所打到的成绩不同有所区别,如一般的公开赛得到冠军有220分,亚军160分,而世乒赛和奥运会冠军则有480分和330分
奖励分(罚分)的产生是根据胜利者(上月排名比失败者低)和失败者上月的分差得到的,奖励分是分差的1/5,罚分是分差的1/30
去年同月基本分,即去年同一个月份参加的比赛所获得的比赛分数,而奖励分或罚分不再追会,如果是世乒赛则分2年扣基本分,奥运会分4年扣
弃权(根据最新规则),弃权方按照输掉比赛罚分(如果其排名在对手之上),基本分将得其弃权之前一轮的分,如:在1/2决赛前弃权,则得到1/4比赛的基本分.而对手可以晋级下一轮,不得战胜他的奖励分.
双打和混双因为合作伙伴可以灵活搭配,经常出现新组合,所以,一般只记基本分和减去年同月基本分,而没有奖励分和罚分
如果连续6个月不参加有国际积分的比赛,将开始扣分,第6个月扣一次,第9个月扣一次,第12个月扣完之后第13个月就退出排名表。每次扣的分数等同于战败给一个0积分的选手的罚分
1 ★在合法发球的前提下,发球下网、出界、发球有动作,但球
没有发出去、发球错区(发球员不在自己的右半区发球或球发出去后不
管是否擦网球不是落在接球员的右半区),就视为发球失误,判接球方
得一分。
★球发出去擦网后,落在接球员的右半区为擦网球判重发球。
还有一种情况是:没有助理裁判,裁判员对运动员第一次怀疑发球合法
性时,可以警告一次不判分,判重发球。
其他如:发、接球次序错误、发球不合法……等,不算发球失误
但都有不同的处理,这里不一一列举。
【注】2002年9月1日已生效的“国际乒联公布的发球新规则”对合
法发球和判罚有明确的规定。
2 ★每一局终了或决胜局一方已得5分,双方要交换场地。
★由发球方变为接球方时,同队队员要交换位置。
3 ★由B队发球,5∶5时B队的接球员变为发球员,A队发球员的同
伴为接球员直到6∶5、6∶6或7∶5。6∶5时B队只发了一分球,还要再
发一分球。
【注】2001年9月1日已执行的“国际乒联关于11分制的新规定”中
有明确的规定。
4 ★此时双方应交换方位,继续由A队前一分的发球员发球,接发
球方要变换接发球次序(即由刚才接发球员的同伴接发球)。
【注】如果是5∶1和5∶3时,双方除要交换方位外,还要变换发、接球次序(原发球员变为接球员,原接球员变为发球员。
5 ★这种现象称连环套,要计算三者胜负局的比率,比率大的名
次列前。甲的比率为5∶4=1.25,乙的比率为4∶5=0.8,丙的比率
为5∶5=1;1.25>1>0.8,所以名次应为甲——丙——乙。
由21分记分制,改为11分记分制
在局与局之间,在21分记分制时,有2分钟的休息时间,现变为不超过1分钟休息时间。每局比赛中,每得6分后,或决胜局交换方位时,允许有短暂的擦汗时间。
由于每局只有11分,每局很快就见分晓,节奏加快。由于比赛的局数增多(由打满5局见分晓,变为打满7局见分晓),那么关键球出现的概率增大,乒乓球比赛变得更加激烈,更加刺激。
21分记分制时,在5局3胜时,如打满5局,至少要得105分,才能获胜。相应地,在11分记分制时,要用7局4胜,如打满7局,得77分,就可能获胜。比21分记分制,每场要少28分,时间缩短了近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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