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钢筋工程是混凝土结构工程中的核心之一,在当前的框架结构施工中,钢筋的原材、锚固、接头、箍筋、代换等项目工程的做法往往因疏忽或不规范而引起一些质量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留下工程隐患。
本人根据近几年的施工经验,总结出框架结构钢筋工程施工中一直存在着如下几个问题,提出来共大家探讨,希望能引起同行的足够重视。s 一、原材错用的问题 现在建筑规模越来越大,建筑功能也多样化,一个几万甚至几十万平方米的小区,集住宅、商场、办公楼、公寓,且是同期施工。
设计单位根据使用功能及结构形式要求,在同一个工程中同规格的钢筋设计有Ⅱ级钢与Ⅲ级钢。但在施工过程中,因为同是螺纹钢,很难区别,特别是有的钢厂Ⅱ级钢原材上标有3字,故施工人员容易把Ⅱ级钢当Ⅲ级钢使用;还有翻样人员把C看错或写错为Φ,同样出现用错的现象。
Ⅱ级钢筋标准抗拉强度为335Mpa,Ⅲ级钢筋标准抗拉强度为400Mpa,钢筋强度值不同,配筋率就不同,一旦用错,将严重影响结构的承截能力,留下质量隐患。 控制措施:首先翻样、工长、质检员看图必须认真仔细,技术人员对料单审核后才能进行加工。
钢筋进场后,材料员与试验员要将标牌与质量证明书进行核对,经监理见证后抽样复试,无标牌或复试不合格的钢筋应作退场处理,不得用在工程上。复试合格的钢筋应分类堆放并作好标识。
二、钢筋锚固的问题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一些施工人员由于没有完全熟悉图纸,对规范与图集亦不甚了解,对人防顶板与屋面框架梁筋的锚固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在捣制顶层柱砼前没有在柱中预埋梁筋,导致部分框架梁筋的锚固长度不足。同样,柱筋加工时没有考虑钢筋焊接时烧化量,累结到顶层时,主筋不能达到梁顶,缩短了钢筋的锚固长度,有时留的烧化量太多,主筋到顶层时就高出梁顶,施工人员往往就把锚固割掉,没有按规定锚入梁板;抗震KZ边柱和角柱的顶层锚固按中间柱及非抗震KZ锚固也是较常出现的问题。
这些问题都削弱了结构的整体性和抗震能力。 控制措施: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应在充分熟悉图纸的基础上,结合施工规范及相关图集,对钢筋班组做班前的技术交底,柱钢筋配置时留足烧化量,施工到顶层时,对出楼面主筋按≥Hn(层柱净高)/6、≥hc(截面长边)、≥500,取最大值进行一次性割平,再按实际高度及锚固要求进行加工。
钢筋隐蔽前要严格进行自查、互查及专项检查。 三、钢筋连接的问题 1、电渣压力焊连接:目前大多数工程的框架柱主筋都采用电渣压力焊,但直径28、32的钢筋焊接质量合格率低。
虽然《钢筋焊接与验收规程》(JGJ18-2003)规定电渣压力焊的适用范围为直径14~32,但由于电渣压力焊受操作人员素质、电流、电压等外界因素影响较大,大直径钢筋往往容易产生咬边、夹渣、气孔、焊不透等质量问题。再加上管理人员不认真对钢筋的焊接接头逐个检查,就留下重大质量隐患。
解决办法:针对当前的施工现状,建议直径25以上的钢筋采用机械套筒连接。质量较有保证。
2、直螺纹钢筋连接:近几年来,直螺纹钢筋连接施工工艺已比较成熟,质量也比较有保证,目前易出现问题的主要是钢筋套筒的质量得不到保证,见到许多厂家供给的套筒长度不够,内径偏大,造成连接处长度及紧密度达不到要求。施工过程中,工人攻丝时不用量具与卡尺,钢筋攻丝部位长短不一,造成钢筋连接时套筒内的钢筋不能相互顶紧,或外露丝扣较多。
这些都削弱了钢筋连接处的抗拉及抗弯强度。 控制措施:钢筋套筒进场时,材料员要会同质检员按型式检验报告要求对套筒进行逐个检查,达不到要求的必须退场。
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操作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正确运用量具与卡尺,经常性地进行督促与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丝头切除重做。 四、箍筋的问题 1、箍筋的外加工:目前大多施工单位都把箍筋委托外加工,外加工单位不收取加工费,完全靠钢筋的延申率赚取利润。
所以现在外加工的箍筋大都达不到规范要求, HPB235级的钢筋的冷拉率都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大于1%。 2、箍筋的加密:抗震KZ有加密区的要求,除具体工程设计注有全高加密箍筋的柱之外,一至四级抗震等级的柱按底层柱根加密≥Hn(层柱净高)/3,中间层在楼板上下按≥柱长边尺寸(圆柱直径)、≥Hn/6、≥500,取其最大值,包括梁柱节点处进行加密,但实际施工过程中出现加密高度不够,特别是梁柱节点处,由于钢筋较密,施工人员操作困难,箍筋不加密甚至不放箍筋。
3、箍筋尺寸不够:一些施工人员由于对钢筋保护层的认识不足,错误地认为保护层厚度是由箍筋的边缘开始计算(应是从钢筋的主筋边缘始计),以致箍筋的实际下料尺寸减小,导致构件的有效截面变小。 以上3点箍筋问题,不能满足箍筋一方面抗剪,另一方面对构件截面核心区混凝土起约束作用,提高构件整体承载能力的要求。
控制措施:2007年南京市发布的《关于加强建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 宁建工字〔2007〕32号文件规定:“盘圆钢筋加工不得冷拔、冷挤压,并不得外加工。因场地确有困难,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场外钢筋加工,进场。
一、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基本方法
修补处理、加固处理、返工处理、限制使用、报废处理以及不作处理。
一般可不做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后道工序可弥补的质量缺陷;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的;出现的质量缺陷,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二、概念
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测、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及危害的事件。
三、质量事故处理的依据
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有关、合同及合同文件、有关的技术文件和档案、相关的建设法规。
四、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为
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制定事故处理方案、事故处理、事故处理的鉴定验收。
基本方法:
1、修补处理
2、加固处理
3、返工处理
4、限制使用
5、不作处理
⑴不影响结构安全,生产工艺和使用要求的
⑵后道工序可以弥补的质量缺陷
⑶法定检测机构合格的
⑷出现质量缺陷,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
6、报废处理
扩展资料:
事故类别:
1、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2、按事故责任分类
(一)指导责任事故
指由于工程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操作责任事故
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操作者不按规程或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三)自然灾害事故
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3.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
(一)技术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
(二)管理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在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三)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事故
指由于经济因素及社会上存在的弊端和不正之风导致建设中的错误行为,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工程质量事故
原发布者:huangzzyy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的方案有哪些?处理完后如何进行验收?处理方案:1.修补处理(最常用):当工程质量虽未达到规定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过修补或更换器具,设备后还可达到要求的标准时可采用修补处理,它包括复位纠偏,结构补强,表面处理等。2.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使用和安全构成重大影响,且无法通过修补处理的情况下,可采用返工处理。3.不作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不符合规定要求构成质量事故,但若经鉴定何认可,对工程或结构使用及安全影响不大,也可不做专门处理、验收:1.检查验收2.必要的鉴定:涉及结构承载力等使用安全和使用重要性能的处理工作,常需做必要的试验和检验鉴定。3.事故结论:事故已排除,可以继续施工。隐患已消除,结构有安全保证经修补处理后,完全能够满足使用要求基本上满足使用要求,但使用时应有附加限制条件对耐久性的结论对建筑物外观影响的结论对短期内难以做出结论的,可提出进一步观测检验意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如何划分?1.单位工程的划分:按具备独立施工条件,独立使用功能等进行划分(子单位工程)2.分部工程的划分: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建筑工程分为9个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3.分项工程的划分: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4.检验批的划分: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建筑工程
a返工处理即推倒重来,重新施工或更换零部件,自检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b返修处理即经过适当的加固补强、修复缺陷,自检合格后重新进行检查验收。
c让步处理即对质量不合格的施工结果,经设计人的核验,虽没达到设计的质量标准,却尚不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经业主同意后可予验收。
d降级处理如对已完施工部位,因轴线、标高引测差错而改变设计平面尺寸,若返工损失严重,在不影响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经承发包双方协商验收。
e不作处理对于轻微的施工质量缺陷,如面积小、点数多、程度轻的混凝土蜂窝麻面、露筋等在施工规范允许范围内的缺陷,可通过后续工序进行修复。
(1)修补处理。
这是最常用的一类处理方案。通常当工程的某个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要求,存在一定缺陷,但通过修补或更换器具、设备后还可以达到要求的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外观要求,在此情况下,可以进行修补处理。
(2)返工处理。当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存在的严重质量问题,对结构的使用和安全构成重大影响,且又无法通过修补处理的情况下,可对检验批、分项或分部甚至整个工程返工处理。
(3)不做处理。某些工程质量问题虽然不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构成质量事故,但视其严重情况,经过分析、论证、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和设计等有关单位认可,对工程或结构使用及安全影响不大,也可不做专门处理。
通常不用专门处理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不影响结构安全和正常使用。比如某些隐蔽部位结构混凝土出现混凝土表面裂缝,经检查分析,属于表面养护不够的干缩裂缝,不影响使用及外观,可不做处理。
2有些质量问题,经过后续工序可以弥补。例如:混凝土墙表面轻微麻面,可通过后期的抹灰、喷涂或刷白等工序弥补,可不做专门处理。
3经法定检测单位鉴定合格。例如,某检验批混凝土试块强度值不满足规范要求,强度不足,在法定检测单位对混凝土实体采用非破损检验等方法测定其实际强度已达规范允许和设计要求值时,可不做处理。
对经检测未达要求值,但相差不多,经分析论证,只要使用前经再次检测设计强度,也可不做处理,但应严格控制施工荷载。4出现的质量问题,经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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