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调研报告
随着个人的文明素养不断提升,我们使用报告的情况越来越多,通常情况下,报告的内容含量大、篇幅较长。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救助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一)社会救助对象致贫原因多样
一是长期患病或突患疾病和重病致贫。救助对象因患病不能通过劳动获得收入,而且医疗费用偏高等问题加重了负担。二是缺乏劳动力,家庭成员年老或残疾致贫。部分贫困户因年老或残疾没有劳动力,无经济收入,生活贫困。三是文化水平低、收入少。由于多种原因,许多人因贫困而失学,文化水平低。在发展家庭经济时缺计划、缺技术、缺管理能力,外出打工收入少,缺乏脱贫致富能力。四是交通闭塞,生存环境恶劣的外界因素等造成的贫困。五是自然灾害大量存在。我州因地理位置的特殊性,雪灾、雨灾、冰雹灾害时常发生。
(二)救助水平比较低
从总体上看,我州社会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在逐年扩大和提高,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保障水平还处于较低层次阶段。一是生存保障能力有限。城乡低保补助水平不高,只能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不能缓解根本问题。二是家庭发展需求得不到保障。城乡困难家庭对子女在教育方面的投入极为有限,子女辍学多;因文化、年龄、身体等多方面原因,困难群众创业、就业难度大,收入来源十分有限,家庭贫困状况得不到根本解决。三是救助范围还比较窄。截止到xx年底,我州农村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还有136.6万人,其中,绝对贫困人口51.97万人,低收入贫困人口84.58万人,而目前全州纳入农村低保的只有20万人。
(三)地方财政对社会救助的资金保障机制支撑作用不强
**州是一
个集“老、少、边、山、穷、库”于一体贫困地区,所属的8个县市财政均为国定贫困县。县市地方财政力量薄弱,可用于社会救助的经费十分有限,主要依赖于上级拨付的资金予以保障。且因为多方原因,社会救助的工作经费也较少。
(四)社会救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够健全
一是收入评价体系不够完善,家庭收入核算比较困难。二是各项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不够。当前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包括了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住房就业援助等多项制度,但诸多救助制度还没有专门的条例,存在管理多头,条块分割的问题。三是基层救助网络平台薄弱。我州救助机构和队伍不健全、经费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直接影响了社会救助政策在基层的落实。目前,全州仅有低保工作人员22名,88个乡镇办低保工作人员159人,其中75人为兼职。农村福利院管理人员少、待遇偏低,部分县市没有核定编制,没有将工作经费纳入预算。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其他社会主体对于遭受自然灾害、失去劳动能力或者其他低收入公民给予物质帮助或精神救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各种措施。社会救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障方式,在矫正“市场失灵”,调整资源配置,实现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经过多年努力,我市已经建立起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临时救助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我市被评为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单位,全省第一批城市低保AA级管理单位,农村低保工作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城乡低保工作经验多次在全省交流推广。
1、城乡低保制度。我市城市低保制度是1998年建立的,先后8次调整保障标准,保障标准从最初的人月100元提高到现在的360元,占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6。04%。现有在册城市低保对象6179户12525人,占城镇人口的10。7%,月发低保金243。3万元,加上“两节”慰问,人月均235。3元。我市农村低保制度是20xx年建立的,并先后3次修订、5次调整保障标准,从最初的人年980元提高到现在的人年2760元,占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43%。现有在册农村低保对象7816户12975人,占农村人口的4。6%,月发低保金107。7万元,加上“两节”慰问,人月均106。6元。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上学难问题,我市探索建立了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高中生低保生活费补助制度。今年,将全市在校704名低保户大学生和444名低保户高中生纳入补助对象,按照大学生每人每月200元,高中生每人每月100元,发放生活补助费152。1万元。
2、特困群体供养制度。一是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全市现有农村五保对象1674人,其中集中供养840人。供养标准为人年6240元,市财政按集中供养人年3500元、分散供养人年2300元拨付基本生活费。二是城镇三无供养制度。全市现有城镇三无人员144人,其中集中供养87人。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人月640元,分散供养人月540元。三是孤儿供养制度。全市现有孤儿34人,其中集中供养20人。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人月1000元,分散供养人月700元。
3、大病医疗救助制度。我市于20xx年建立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几年来,数次对《实施办法》进行修订,目前,主要实施以下几方面的救助:一是为民政定救对象代缴参加“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基金个人部分。二是对特困群体进行门诊定额救助和大病住院治疗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全额救助。三是对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患大病住院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按55%的比例予以救助;对低收入家庭重大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按40%的比例予以救助。全年救助封顶线均为6000元。四是对城乡低保对象患重大慢性疾病未住院治疗的,根据病种给予一年1000元至4000元的定额门诊救助。今年已对4872名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实施大病救助,救助金额717。6万元。在医保定点医院建立了即时结算平台,民政定救对象实行即时结算。
4、临时救助制度。我市于20xx年建立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城乡居民因病、因灾、子女上学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的可申请享受临时救助,全年救助标准从过去的500元提高到现在的20xx元。凡临时救助标准在600元及以下的,由乡(镇)处及时审批发放,600元以上的报市民政局审批发放。今年已对3347户困难群众实施临时救助,救助金额255。66万元。
5、流浪乞讨救助制度。对外来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基本生活和返乡交通救助,对未成年人、老年人、重病人主动实施基本生活、医疗和护送返乡救助,对查找不到流出地的予以妥善安置。我市每年救助在1000人次左右。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救助力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低保家庭收入核定难。低保补助金额主要是依据低保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状况确定的,由于居民就业的多样性和收入来源的复杂性,很难准确把握和核定居民家庭收入状况。有少数居民收入申报不实,特别是临时收入和隐性收入未予申报,有的单位提供虚假收入证明,导致申报材料失真。
2、社会救助资金不能满足需求。一是农村低保资金不足。农村低保规模不断加大,连续几年扩面、提标,资金支出增长快,出现较大缺口。二是医疗救助资金不足。“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极大缓解了广大人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但对于低保对象和低收入群体来讲,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较高,希望得到政府救助,但目前的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渠道和额度非常有限,与需求相比缺口大。三是临时救助资金不足。从实践情况来看,对困难群众面临的一些突发性、暂时性困难,采取临时救助的方式解决,效果会更好一些,目前上级没有建立专项补助资金,仅规定了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城乡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5%从地方财政预算低保资金中提取。资金来源有限,不能满足需要。
3、部分特殊群体生活仍然困难。尽管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但保障水平相对较低。部分特殊困难人员(重病重残,无劳动能力,无收入)即便是将现有的救助政策用完用足,仍不能解决其困难或者保障其基本生活。一些收入较高的家庭,因家庭成员中存在生病、致残、年老、上学等情形,其实际支出较大而造成贫困,他们因家庭收入超过救助标准又不能享受救助。
4、低保优惠政策过多。最低生活保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保障群众的基本生活作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在救助群众方面发挥着兜底的功能。不同的部门或者单位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实施社会救助时,把享受低保作为必备条件,如低保对象享受学生入学廉租房、灾害救助、大病救助、合作医疗参保、春冬荒救济、春节慰问、房屋保险等一系列照顾措施,使低保救助的外延不断扩大,出现低保家庭的实际收入远远高于低收入家庭,出现新的社会不公,低保吸引力越来越大,导致“千军万马”齐争低保的现象。
1、制定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成立了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研究制定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办法,建立人口基本信息库。将辖区内居民的户籍、住房、车辆、工商注册、工资收入、养老金、失业金、公积金、纳税、银行存款、有价证卷、农民政策性补贴、征地拆迁补偿等基本信息录入人口基本信息库。居民家庭收入核对中心依法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保障性住房、教育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的居民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进行核对,出具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报告。
2、加大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同步提高。一是建立救助资金长效保障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能力相匹配、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相协调、与物价指数变动相衔接的社会救助资金投入和运行机制。二是健全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标准和补助水平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物价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建立操作性强的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由民政、财政、物价、统计等部门综合居民消费水平、物价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困难群众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确定保障标准,使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自然增长。
3、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在现行的临时救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上限。一是将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户、收支严重失衡的困难户、遭遇突发性事件和意外事故的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二是合理确定救助标准。根据救助对象困难原因、程度、种类等因素,结合临时救助资金状况,合理确定救助档次和标准,实施分级分类救助。最高救助额由原来20xx元提高到10000元,市级审批权限由600元以上提高到1000元以上至10000元,乡镇、街道救助金额的审批权限由600元以下提高到1000元以下。
4、降低低保的“含金量”。一是合理确定低保保障标准。物价、财政、统计、民政等部门根据当地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来合理确定城乡低保保障标准,不宜定得太高,确定一个合理的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二是扩大享受困难群众优惠政策范围。将困难群众享受就业救助、就学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水电救助、春冬荒救济、重大节日生活救助、突发性灾害救助等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低收入家庭。
按照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深化改革的安排部署,我单位组织专人对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改革进行深入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从20xx年5月1日起,我县集中在21个乡镇对低保对象家庭状况、财产情况、经济收入进行全面彻底的核查与评估。通过对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财产情况、经济收入的核查与评估,全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中城乡低保退出8210户9432人,占全县城乡低保总人数的96.88%,全县城市低保共计退出1257户2132人,清退人数比例占原2198人的97%。农村低保共计清退6953户7300人,清退比例占原7556人的96.6%。清退后全县城乡低保共260户,其中城市低保64户,农村低保196户。城乡低保共322人,其中城市低保66人,农村低保255人。58个县级部门和21个乡镇干部职工主动上报了直系亲属享受低保自查表,上报率100%,县级部门和乡镇干部、基层干部直系亲属享受低保人数641人全部主动退出,退出率100%。
二、主要问题
**县从1998年城市开始执行低保政策,城乡低保政策从1998年开始执行到20xx年共xx年,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生活问题,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低保面不断扩大化,城乡低保执行中出现“只进不退”,“人情保”、“错保”、“关系保”、“特殊保”、“死人保”、“搭车保”、“优先保”、“优亲厚友”与低保政策不符的情形;在基层干部思想中表现出“为群众争取低保而不受群众理解”的错误认识,在农村与征地拆迁,老党员待遇落实、群众上(信)访捆在一起解决问题,将社会保障与社会福利各项保障福利统一打捆到“低保”这个包中,导致城乡低保执行不到位,沉积问题越来越多,群众对低保执行意见越来越大,出现了“小牛拉大车,老牛拉破车”不勘重负的现象。据统计20xx年全县关于涉及社会救助信访件338件,反映农村基层干部涉及社会救助信访件96件。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干群关系,在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群众对党风廉建设满意测评不高。
三、主要举措
(一)高度重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把整治作为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惠民工程来做
一是县委政府和各乡镇高度重视。为全面开展**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县委政府精心策划和布置,于今年5月初制定了《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实施方案》(*政府发[20xx]2号),明确社会救助专项整治目标,并先后成立**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整治工作督导组。各乡镇也结合“走基层、化矛盾、办实事”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和本乡镇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方案,在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方案中明确了专项整治目标、要求、方法、程序和整治内容。成立乡、村(居)两级社会救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明确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将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惠民工程内容,确保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有领导、有步骤、有方法有序展开。
二是召开社会救助宣传动员大会,深入村组(居)调查摸索底。在全县召开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动员大会后,县民政局在县城主要区域滚动播出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标语,在县电视台宣传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各乡镇采取集中动员、深入村(居)组,分层次召开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基层干部对社会救助专项工作的认识,对干部群众宣传面达100%。深入村(居)组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了低保家庭人员、财产收入及困难程度。
三是把握时间节点安排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日程,依规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为有序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根据《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活动实施方案》和《**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办法》,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各时间段需要完成的工作进行排序,列出工作时间表,保证本乡镇社会救助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各乡镇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提前安排,提前布署,提前落实,严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核算与评估程序,保证社会救助专项整治程序合规,工作规范,整治到位。
四是突出社会救助专项整治重点,有序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为有效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明确了专项整治从乡、村(居)、组基层干部亲属进行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县级各部门乡镇和基层干部极主动配合工作,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照社会救助“双十五条”主动提出退直系亲属享受低保职641人,其中主动退出乡镇和部门干部亲属135人,基层村(居)社506人。对近亲属享受低保人员主动申请备案,申请对家庭状况、财产情况、经济收入核查与评估。
五是县级部门上下联动互动互推,共同推动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县上建立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定期联系会制度,每周五召开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分析会,对前一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为下周工作进行安排督查,对重点问题进行分析解决。联系乡(镇)、村的县级部门坚持参加联系乡镇动员会、分析会,参与联系乡(镇)深入基层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宣传与调查摸底工作。县督导组巡回到各乡镇进行帮助指导,共同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整治。
(二)走群众路线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将政策交给群众群众全过程参与社会救助专项整治
一是深入基层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宣传,确保干部职工、群众、低保户宣传面100%。为了确保推动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全县召开了县级部门、乡镇动员大会,统一了全县科局乡干部思想,同时召开了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业务培训大会,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相关政策交给基层,21个乡镇相继召开了乡(镇)党委会、村五职干部会、低保人员大会。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召开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会议325次,与会人员到12000人次,下发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宣传资料10000份,乡村组张贴社会救助专项整治资料3200份,下发《社会救助政策文件选编》280本,在主要城区滚动播出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标语8条,县电视台宣传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22天。在县城主要区域滚动播出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标语,在县电视台宣传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各乡镇采取集中动员、深入村(居)组,分层次召开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动员大会,下发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宣传单,确保低保户一户一册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材料,进一步统一了基层干部群众对社会救助专项工作的认识,对干部职工、群众、低保户宣传面达100%。
二是部门乡镇联动、全过程参与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为了确保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建立了县级干部、县级联乡帮村部门联动机制,明确提出了社会救助工作与“走基层、化矛盾、办实事”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相结合,开展访基层群众,谈心里话,建立矛盾纠纷台帐,明确解决办法,分类归类处置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让群众明白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人员和村(社区)干部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情况,着力于解决好低保政策公正性问题。实行“阳光低保”,建立低保长期公示制,实施动态管理,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解决好低保政策公开化问题。
三是深入村组(居)调查摸底,准确摸清基础性资料,有效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坚持深入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调查摸底,深入村组开展调查摸底,县级部门与乡镇干部分片包村包组,进村、进组、入户,召开坝坝会,进行调查摸底,21个乡镇共完成了8087户9319人入户调查摸底,切实掌握了低保家庭人员、财产收入及困难程度。同步在群众中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将社会救助政策交给群众,由群众“对号入座”自我对照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中不符合低保条件和需核查材料双xx条,让群众明白社会救助基本原则、程序、条件,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全社会满意,干部群众支持,形成了不符合条件低保人员主动退出良好格局。
四是政策性保证、程序化操作,整体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为程序化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县政府制定了《**县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各乡镇根据县上实施方案制定了乡镇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实施细则,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细化,排出专项整治时间节点和整治内容,从宣传、发放资料,各村召开村、组干部、现有低保户会议(发放复核申请书、授权书、诚信承诺书和通知),交复核申请书、授权书、诚信承诺书和相关材料,复核收入、财产、资料,发放经复核仍符合条件人员和不符合条件人员的通知,各村对复核后仍然符合的进行民主评议,各村公示评议结果,乡公示审核结果,报县民政局相关资料等九个工作节点一一进行落实。坚持“一把尺”标准量身,属地申请复核、以户保障、三榜公示“四原则”,采取由村(社区)组织的低保对象集中开会,个人陈述理由,全体低保人员参与,召开村民代表民主评议,乡(镇)集体研究、公示等程序进行处置,并作好记录和保留好影像资料,乡镇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好解释工作并通知到本人。对残疾人无法到场、无能力提供资料、无陈述表达能力由村(社区)在低保对象会上代为说明,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建立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信访下查到基层制度,做到有访必接有报必查件件落实
为切实做好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信访工作,**县民政局建立社会救助信访下查到信访者制度,依法依规处置每一件社会救助信访件。坚持信访专人负责制,由社会救助股负责受理社会救助信访件,将信访件处理作为依法推进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保稳定中心工作之一。依法依规处置社会救助信访件,落实信访倒查到基层到群众到信访者,件件与信访者见面,件件当面解释信访诉求。全面落实社会救助“公示——复议——公示”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回避,推行“阳光救助”,公开、公平、公正处理社会救助信访诉求,确保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顺利进行。实行县乡两级信访调查处理共同答复程序,由信访所在的乡镇进行第一次信访调查,县民政局复查调查结果,然后由县民政局形成调查意见,县民政局和乡镇分管领导与当事人见面解答信访诉求。
据统计在社会救助专项整治过程中,全县接到涉及社会救助信访咨询共计1000多件;信访求助21件(向民政部信访求助的1人,到市县民政部门信访求助的20人);信访反映112件(到省委的1人,市委的2人,向县委信访的5人,向县政府信访3人,到县民政局上访或咨询的100人次,到县残联信访的1人),信访举报2件。由于建立了社会救助下查到基层制度,通过信访下查到基层,所有信访件得到了全面落实和处理,做到了有访必接、有报必查、件件落实,在社会救助专项整治中没有出现群体性上访。
(四)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机制。
一是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统筹各类资源,充分发挥村(社区)委会、驻村干部、社区网格员、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者等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特点,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信息报送、公示监督等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从“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到“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二是协同解决群众突出困难。依托已经建立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群团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召开联席会议或办公室会议,落实服务救助项目,及时与县卫生、规建住保、人社、孝育、工会、残联、团委、红会、妇联、等相关部门沟通交流工作情况,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基层和群众普遍反映的问题,以及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个案共同研究解决措施,全面实现社会救助成果共享。
(五)严肃社会救助纪律要求,确保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证透明化
开展“人情保”“错保”“关系保”“特殊保”“抽丁保”专项整治,是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必要措施,县委、县政府、县纪委高度重视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在全县召开了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提升党风廉政建设满意度动员大会,明确要求县级各部门、乡镇工作人员要统一思想认识,主动积极作为,加强对本单位职工教育宣传,明确提出凡是单位职工直系亲属有享受低保要主动退出,同时做好亲属低保人员思想工作,形成上下统筹联动,以上带下,以下促上的工作合力,不折不扣地落实县委、政府确定的本次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目标。
一、“救急难”试点工作初步成效
1、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区“救急难”工作实行区、镇(街道办)两级负责制。依托区、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由民政部门牵头,在原民政窗口上,设立统一的社会救助窗口,搭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明确部门职责及分办、转办流程和办理时限,建立化解急难问题的“绿色通道”。民政、教体、人社、住建、卫生、计生等部门除办理社会救助窗口转介救助外,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直接受理群众的急难救助申请。建立社会救助网络信息平台,实行市、区、镇(街道)、三级联网,做到救助信息三级共享,并借助信息化手段,科学确定救助对象,避免重复救助、多头救助和救助遗漏,形成横向互联、纵向互通的社会救助网络平台。
20xx年对遭遇突发性、意外灾害、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群体进行了临时救助,1—10月共为630人次,救助105。59万元。
2、设立“**市**区‘救急难’备用金”。区财政每年预算安排50万元,并吸收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市**区‘救急难’备用金”,实行专账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用于救助我区在遭遇突发性、意外灾害、伤害、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它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仍有困难的家庭。今年以来我区共救助丁佳馨等11名患白血病、肾病的重病患者,各救助1万元,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
3、建立急难对象发现报告机制。村(居)民委员会是主动发现急难救助对象的责任主体。发挥辖区城乡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驻村(社区)干部、城乡社区服务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意外事故、家庭成员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提出救助申请。在每一个部门、镇(街道办)、村(社区)确立1名专职信息员,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救助。确保困难家庭第一时间得到救助,实现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4、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建立“救急难”专项基金。通过社会捐赠、赞助方式,在民政部门设立“救急难”专项基金,拓宽急难救助资金筹集渠道,保证急难救助工作有效开展。发挥慈善协会等组织作用。引导、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爱心人士等针对急难个案开展救助。我区爱心人士、干部职工等为患白血病、肾病等重病的儿童捐助50余万元,极大地缓解了患者家庭的经济压力。
二、“救急难”试点工作的困难和不足
1、临时救助标准较低,发挥救急难效能有限。一些困难群众因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导致生活陷入困境,临时救助标准较低,救助效果有限。比如,我区现行临时救助制度规定救助标准最高为3000元,但由于灾难发生的突然性和救助需求的高费用特点,使现行的临时性救助制度,难以解决实质性问题,要彻底解决这类特殊人群的急难问题,需要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标准。
2、社会救助协调机制不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参与、基层落实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不够健全,我区虽然建立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但是联席会议运转还处于试行阶段,因此,仅凭一个部门唱独角戏,部门协调落实救急难实效低,救助资源整合欠缺,救急难最大化发挥其效应方面还比较欠缺。
3、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薄弱。全区辖11个镇、街道办26万人。每个镇、街道办只有1—2名民政工作人员,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任务繁重,大多难以承担日益增多的社会救助工作,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和任务量负荷过重的矛盾在**区较为突出,就民政局而言,低保入户调查人员也难以落实。因此,对急难对象的实际家庭收入情况的跟踪调查、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三、对策及建议
1、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一是要深刻理解救急难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社会救助机制创制。首先要明确救急难是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受人员救助、住房、就业等8种社会救助制度框架内开展工作,“救急难”是机制创制,而不是政策创制;其次要明确“救急难”是社会救助范畴的“救急难”,立足于“托底线”,是对因遭遇各种急难情形致使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居民给予的困难救助和帮扶。二是健全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依据国家和省临时救助制度,抓紧修订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突出“救急难”作用,进一步用制度规范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程序、救助资金等事项,避免救助工作的随意性,确保临时救助资金真正用到急难问题上,避免
“网底”编织不牢。
2、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形成合力。按照“党委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力量参与、基层落实”的原则,形成上下贯通、左右协调、整体联动的联席会议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急难救助问题。明确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职责,形成统一领导下的各司其责、分工协作、运转协调、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3、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立政府为主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并不意味着由政府包揽一切社会救助急难事务。帮扶困难群众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只要引导得当,社会力量可以发挥重大作用。一是要以慈善机构、社会服务组织等为载体,鼓励社会力量和个人,捐赠、赞助和参与救急难工作,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二是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等方式,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作用,为社会急难救助对象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
4、完善急难对象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共享机制。在民政部门建立的信息核对中心的基础上,加快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为主动发现急难对象和准确判断急难情形提供依据。加强与卫生计生、教育、住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社会救助管理部门以及慈善组织的信息共享,及时了解掌握专项救助和慈善救助开展情况,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的救助资源、慈善组织的救助项目,社会各界的爱心捐赠、志愿服务等资源有效对接。
5、充实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急难救助工作的重心在基层,能否为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困难群众解决急难问题,基层是关键。一是要强化基层社会救助力量。配齐、配强、配好社会救助工作队伍,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救急难工作有地方开展、有人员落实、有经费保障、有设备作后盾;二是要按照“分级实施、各负其责、上下配合、相互协调”的要求,加强工作配合,注重工作联动,努力形成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强大合力。
农村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农村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它秉承着生存、发展和社会和谐等理念,蕴涵着公平与安全价值,对保护农村社会弱势群体、缩小贫富差距、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及其重要的意义。
一、新时期的社会救助工作愈显重要
日益加剧的老龄化。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全国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8%。1980年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的供养比是13:1,现在已经降低到3:1,老龄化速度明显快于经济发展速度,呈现了“未富先老”的特征,而社会保障制度却明显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村,老人的数量与占总人口的比重快速上升,全市农村老人65岁以上21万人,70岁以上达14万人,80岁以上也达5.6万人。农村负担老人的压力不断加大,由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还未建立,加上农民收入本身偏低,子女教育、看病就医负担重,老人赡养矛盾呈明显上升趋势,越来越多的老人将成为社会救助的对象。
较宽的贫困面。我市有炎陵、茶陵两个省级贫困县,176个贫困村,其中炎陵72个,茶陵72个,其他面上贫困村32个,最新标准的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低于1196元人口)总量达10.4万人。特别炎陵下村、平乐、茶陵桃坑、江口、醴陵官庄等一些偏远山区,贫困人口占相当比重,个别地方“光棍汉”比例高的惊人。20__年,全市农民人均纯入达5837元(增幅15.7%),醴陵、攸县等地人均纯收入超过6000元,但炎陵、茶陵仅分别2808元、2997元,不及富裕地区的一半,不及的城市居民收入五分之一。全市较多的贫困从人口,由于承受能力低,家庭一旦遭受自然灾害和疾病,就成为社会救助的对象。
众多的弱势群体。全市残疾人总数为24.5万,占全市人口的6%,其中视力残疾3.8万、听力残疾5.6万、言语残疾0.3万、肢体残疾7.5万、智力残疾1.7万、精神残疾1.6万、多重残疾3.5万。在全市24.5万残疾人中,困难残疾人有14万之多,其中特困残疾人6.8万,基本上是生活不能自理,生产生活极为困难,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关注,更需要政府和社会的救助。
多发的自然灾害。我市属于典型的山丘区,是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山洪地质灾害发生频率较高。降雨季节不均,夏季受台风影响造成局部暴雨成灾,特别是南部的炎陵、茶陵等地,几乎年年都有山洪发生,山洪地质灾害占全市的70%以上。近几年的“碧利斯”、“格美”等台风就曾给我市造成重大损失。去年初的冰冻灾害更是造成全市倒塌房屋2781间,农作物受灾108.3万亩,死亡各类牲畜24.1万头,林木蓄积损失325.02万立方米,楠竹受损1.67亿株,一些山区以林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林农因灾而返贫。每次受灾的倒房户是往往是住房条件极差的困难户,造成无家可归,成为亟待救助救济人群。
二、新时期的社会救助工作要加快统筹推进
新时期社会救助要坚持以政府救助为主导,以社会互助为补充,把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险、扶贫开发和慈善事业统筹考虑,协调推进。
坚持保与救相结合。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化解市场和自然风险,保险制度要积极跟进。当前要把社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作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首要任务,重点在养老保险取得突破;其次是加强防灾救灾体系建设,提高农村防灾抗灾能力,加快水稻、生猪等大宗农产品的生产保险试点推广,减少自然灾害对广大农民造成的损失。三是要加强农民工养老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以及农村财产保险等商业险工作,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坚持扶与救相结合。救助救济只能解决当前的困难,但不能摆脱困境。对于困难对象,我们既要“输血”救助渡难关,更加注重“造血”扶持脱贫困。一是抓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贫困家庭住房改造,改善贫困对象生产生活条件;二是抓产业扶贫,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切实增加贫困农民经营收入;三是抓智力扶贫,加大对贫困家庭的培训,让贫困家庭的子女得到较好的教育,让贫困家庭的劳动掌握就业技能。特别是对于那些有劳动能力,或者是通过康复培训能劳动的对象,必须加大工作力度,让他们找到就业岗位,实现脱贫解困。近年来,残联和劳动部门积极开展文秘站:残疾人培训就业,就取得了一定成效。我部自20__年以来,积极开展贫困地区青年农民转移就业培训,通过免费学习掌握一门技术,实现8600人稳定地转移就业,可以说是转移就业一人,稳定脱贫一户。以后,对对非贫困县的农村低保家庭,如果有劳动力的,我们要纳入扶贫培训的范围,通过智力扶贫、转移劳动力就业增加低保家庭收入,使其脱离困境。
政府救与社会救相结合。在加大政府救助的基础上,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慈善事业。首先要通过慈善机构,把企业家、名流人物、退休干部组织起来,利用他们广泛的社会关系和回报社会的热情,向社会募集慈善资金,弥补政府救助资金的不足。其次,要大力宣传慈善事业,通过电视、电台公益广告等媒体和举办大型活动,大力宣传慈善事业,激发社会各界乐善好施,参与慈善事业的热情。千方百计提高公众的社会责任感与公德意识,动员企业、民众特别是富裕阶层回馈社会、帮助弱者。第三,对在慈善事业做出贡献的企业、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发扬社会互助精神,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
三、新时期的社会救助工作要体现城乡公平
社会救助是协调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基本途径,目标是实现社会起码的公平,为发展的效率创造必备的条件。社会保障是城乡之间差别是最悬殊的差别,__作为全国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全省唯一城乡统筹发展改革试点市,更应在统筹社会保障、统一社会救助上率先取得突破。
一是建立统一城乡救助体系。要根据“应救尽救、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思路,尽快建基本统一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城乡贫困群众子女就学资助制度,城乡特困群众住房、就业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等制度,构建高效率、全覆盖城乡一体化社会救助体系。把城乡救助体系建设作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纳入各级的实事考核中。通过不断的努力,努力实现广大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
二是努力提高农村社会救助水平。关键是四个字“提标扩面”。积极争取中央、省支持,加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社会救助体系的投入。首要的是加快农村养老保险试点步伐,尽快争取全市全面推开,让农村老人有一定的生活来源;其次要提高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实行普惠制,取消农民自筹部分(每人仅10元,征收成本大,不愿意交的大都是困难户,而这些人最需要保障),有效解决因病致病问题。三是逐年较大幅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像城市低保一样,确定月标准额,实行补差制,逐步减小城乡保障差别。同时,提高贫困地区农村低保人数的比例,改变地方越富裕地方低保比例越高的现状。四是加大农村医疗救助、贫困群众子女就学资助,特困群众安居房、就业和法律援助力度,加快提高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的水平,建议70岁以上五保老人全部进敬老院集中供养。
三是要更多地关注弱势群体的救助问题。社会发展与进步要体现以人为本,要更多关注弱势群众的生存生活,特别是对智障人、精神病人、爱滋病人、流浪人等特殊群体,要保障基本的生存权,要平等对待,消除歧视,要给予更多的关心爱心宽容心,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如在目前就业形势严峻,残疾人就业存在许多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对残疾人个体户缴纳基本社会养老保险费给予适当补贴的办法,扶持残疾人个体户参保这一做法,就很值得推广借鉴。既稳定现有残疾人个体就业、鼓励更多残疾人个体从业的客观需要,也是着眼未来,保障残疾人晚年生活的一个有效途径。
社会救济系统是社会保险的紧张内容之一。工作保险部分当真履行的养老保险、医保、赋闲保险等社会根本保险是社会保险的根本,而社会救济系统是建立在社会根本保险根本之上的最终一道安定网,是保险坚苦大众糊口生涯的最终一道防地。它紧张包括都会低保轨制、农村低保轨制(我区现行的是农村五保扶养和农村特困救济)、城乡医疗救济轨制、临时救济轨制、社会互助轨制等内容。加快建立社会救济系统,是党中间、国务院的一项庞大决议计划,也是落实科学成长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因为财力不限,保险面大,如今,我区社会救济系统仍处于起步阶段,保险程度低,覆盖面小,救济力度非常有限,必要连续加快美满。
1、坚苦群体根本环境:不容乐观
从现行政策履行来看,全区坚苦东西可以分为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农村受灾坚苦户、都会低保户(包括坚苦户和“三无”人员)、各种突发性变乱酿成的临时坚苦群体等五大类。如今,我区整体社会救济程度紧张有以下特点:一是城乡不均。都会保险程度整体比农村保险程度要高很多,客岁都会低保发放保险金900多万元,而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救济金总共才290万元,都会保险面比农村要广,都会低保根本覆盖了都会扫数的坚苦家庭,保险面达14%,而相对贫苦的农村如今只有五保户和特困户才华享福,保险面只有2。2%;二是漫衍不均。城镇相对集结,农村相对分散,农村处所间差距较大,偏僻乡镇的村人数相对较多,个别村组五保户达10人以上;三是救济程度低。都会低保户的“三无”东西最高才144元,平常在45元摆布,农村特困户救济只有5元每个月每人;四是救济内容大略。如今只能勉强保险根本糊口生涯,对付坚苦东西救治、住房、入学故意无力。五是城乡致困因为有别。城乡坚苦大众根来历根本因是当经济欠发财,可是城乡又有辨别,这些辨别的紧张背景则是城镇初步建立了社会根本保险系统。城镇坚苦成因紧张是因为下岗赋闲,占62 %,农村致困因为则是多方面的,如交通地舆前提、受教诲程度、天然灾祸、突发变故等。六是救济主体大略。我区如今履行坚苦大众救济的主体紧张是当部分分,民间慈善构造、社会气力相称薄弱,社会互帮互助的气候还未构成。坚苦大众糊口生涯坚苦的详细环境以下:
1、农村五保户。据查看,客岁底我区农村五保人数为3773人,均匀每个乡镇252人、每个村7人,广泛履行分散扶养即各村组自行当真,集结扶养程度低,集结扶养人数不敷200人。200X年前扶养标准由各乡镇自行肯定,乡镇补助根本在15元—20元每个月,粮油由村组集体供给,因为比年农村长年外出务工人员增多,粮油供给很难落实,部分村多年未再供给,糊口生涯非常坚苦。本年落实省为民办实事政策后,扶养补助到达每一年796元
(80%直接发到五保东西手中,20%部分由乡镇兼顾安排办理五保东西救治等别的坚苦),村级粮油扶养环境有所好转,糊口生涯状况有所改进。可是住房救治还是难以化解的坚苦,全区农村五保户广泛栖身在破旧危房傍边,无力补葺,个别五保户还存在无房住,贫乏防冬衣被的环境,五保户救治还异国一个长期有效的办法来保险。
2、农村特困户。全区特困户人数为6238人,200X年前对农村特困户的救济只能得当赐与临时救济。作为省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一,从200X年起,市区财务按1:8的比例负担,为农村特困户按每人每个月5元的标准发放特困救济,此项经费由民政和财务于200X年底下拨到乡镇办事处,落实到特困东西手中。本年市里决议将标准进步到10—15元,渐渐改进农村特困东西糊口生涯坚苦,可是标准仍然很低,保险内容还很有限,他们的医疗、住房、后代入学题目还不能获得很好办理。
3、城镇坚苦户。城镇坚苦户包括都会“三无”户等坚苦群体,紧张是指低于都会居民最低糊口生涯保险标准(我市城区为每个月144元)的东西。全区城镇低保人口已达18000人,占非农民口的14%,根本兑现了应保尽保,比年来,经过议定民政部分和谐,教诲、水电、有线电视、卫生等相干部分都按有关政策法则落实了优惠政策,对付保险坚苦大众根本糊口生涯,保护社会巩固阐扬自动的效用。但也有不敷的地方:对都会“三无”户而言,保险标准相对较低,难以满足根本糊口生涯必要;都会低保东西无房户的住房题目、未参加医保人员的救治题目仍不容忽略。
4、受灾坚苦户和临时坚苦大众。一是受灾户救济题目。我区处于江南丘陵地区,属亚热带季民风候,简单激发洪灾和旱灾,近几的来,全区都不程度地蒙受了天然灾祸吃亏,根据国度有关政策法则,天然灾祸救灾救济工作分级当真,救灾经费分级负担,县区级按农业人口均匀1元的标准由财务做出预算,专项用于天然灾祸救灾救济工作。可是我区财务本色上异国预列出配套资金,每一年救灾款由民政部分向上级篡夺的中间级救灾款(昔时未呈现庞大天然灾祸或灾祸不紧张中间就不会下拨救灾专项资金或下拨很少),因为资金有限和乡镇专门工作人员贫乏,对受灾坚苦户救济显得非常乏力。二是农村临时坚苦大众包括部分政策因为下放的坚苦群体救济题目,政策是从财务预算的社会救济经费中列支(即“救济款”),比年来,区财务根本未做预算安排,对付坚苦大众的临时救济工作,民政部分不得已从上级下拨的救灾款中划出一部分(法则上级下拨资金只能用于天然灾祸救济,要求造册、张榜公告由乡镇直接发到受灾户手中,这里属未按法则用处利用),但人浮于事,根本杯水车薪。
2、存在的题目:令人不安
固然比年来,民政部分连续加强对坚苦大众的救济救济力度,在必定程度上改进了坚苦大众的根本糊口生涯,特别是城镇坚苦居民糊口生涯获得明显改进,农村坚苦大众糊口生涯渐渐获得改进,但据查看明白,在政策落实进程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略的题目:
(一)机构不健康。负担坚苦大众救济救济工作的紧张是民政部分。据查看,凸起的是乡镇民政机构配置设备摆设与日趋增多的民政工作交易极不相等。跟着国度城乡一体化构筑的加快,民政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坚苦大众救济也将由紧张集结在都会扩大到农村,乡镇民政机构将显得愈来愈紧张,任务也愈来愈沉重。如今,我区乡镇民政机构根本上著名不实,大大都乡镇异国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异国专门办公室和办公配置,异国构成工作轨制和工作系统,兼职人数也太少,根本上是1个人,最多的大族桥安排了3人兼职,并且工作人员调换频频,珠山镇根本上一年换一人,最凸起的是政策交易知识贫乏,很不适应民政工作特别是救济坚苦大众的必要。
(二)财务坚苦。我们发觉,经济欠发财地区坚苦大众救济的难点是很简单进入恶性轮回:财务坚苦,贫苦东西多,贫苦东西越多,财务越坚苦。如今我区坚苦大众救济紧张是由当局财务负担,作为经济欠发财地区,区级可用财力捉襟见肘,救助坚苦大众的资金非常有限,以客岁为例可见一斑。本级财务应予预算的坚苦大众专项资金应当是都会低保配套210万元,天然灾祸救灾款46万元,农村五保扶养转移付出259万元,农村特困救济金配套29万元,得当安排社会救济专项经费(定10万元),合计起码应安排554万元,本色安排拨付的坚苦大众救济经费为农村五保转移付出259万元,农村特困救济金配套29万元,实际拨付288万元,为应安排资金的52%,为同期财务总收益的3%。
(三)社会救济系统构筑不美满。我区社会救济系统还处于起步阶段,程度较低,覆盖范畴小。都会初步建立了低保轨制,天然灾祸救济轨制固然建立,但不很美满,不容易操纵。城乡医疗救济轨制、农村低保轨制还未开动,社会互助轨制还未建立,特别是农村坚苦大众根本糊口生涯救济题目还很凸起,依靠民政一个部分发点临时救济杯水车薪。应由当局主导建立与之相配套的社会帮助系统,让那些有坚苦的大众经过议定当局的救助和赞成能白手起家,糊口生涯连续获得改进,最紧张的是社会根本保险系统应尽快在都会美满,尽早在农村建立。
(四)政策落实结果不睬想。社会贫苦人口相对的救济面大,坚苦东西中呈现了越扶越贫,越帮越困的现象。据明白,来民政部分申请临时救济的八成以上是联合坚苦户,他们对民政部分的救济渐渐产生了依靠思维,给临时救济工作带来了很大坚苦。同时,因为财务坚苦和乡镇民政机构不健康的因为,导致农村五保粮油供给题目异国很好落实,个别乡镇农村五保扶养经费未按法则落实,对农村坚苦群体的查看不细致,上报数据不完好等等,对部分政策的解释不到位乃至乱解释,引发部分大众上访,使国度的好政策落空。
3、构成的因为:一言难尽
固然坚苦大众构成和实际工作中的题目的成因是多方面的,紧张有存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坚苦大众救济工作的珍视不敷是根本。一是对民政工作紧张性认识不敷,觉得当前要以经济构筑为中间,当局的紧张工作应当是成长本地经济,关心坚苦大众逢年过节发点慰劳款就行。二是对民政工作内容明白不敷。觉得干民政工作只是抄抄名册,发发钱,平常不干也无妨。乃至有个别乡镇带领觉得关心坚苦大众是区级民政局的事,跟乡镇无关,凡是有坚苦大众要求办理坚苦,二话不说顶多盖个章就要他找民政局。三是存在犯难感情,觉得办理坚苦大众糊口生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难见成绩,难见结果,与其做了不奉迎还不如不做。由此造成我区民政机构不健康,乡镇民政办事不干民政的近况,“抽点时候做民政”这是真实的写照足以阐明乡镇在安排扫数工作时,对民政工作未引发充足珍视,对坚苦大众救济未引发充足珍视。综合以上材料,客岁全区只有朝阳、接履桥、黄田铺3个乡镇结束了农村敬老院改革,本年邮亭圩镇
(二)财务坚苦是紧张的因为。全区财务只够应付干部职工工钱,除此以外,没有余。是以要区财务办理坚苦大众糊口生涯专项经费只会是句空论。
(三)社会救济系统不美满是重点。社会互助的民风、前提还不完全具有,民间慈善气力不知如何参加,会有甚么政策对待,是以下一个题目将是如何鼓励民间气力参加。
4、切当办理坚苦大众糊口生涯:任重道远
(一)加强机构构筑。建立专门构造机构构筑,做到事有人做,能做好。
(二)切当保险坚苦群体糊口生涯,财务应最大竭力予以保险经费,给出经费预算。
(三)自动向上级部分篡夺资金赞成。多方篡夺上级专项资金。
(四)加快建立社会救济系统,构成以当局为主,民间慈善集体、社会互助气力相联合的新型救济系统是最好选择
(五)力足当前,着眼长远,救助坚苦大众办理根本糊口生涯是治标,紧张是如何增进城乡经济成长,创设更多的成长机遇,订定响应政策鼓励坚苦大众再就业、创业,用成长办理成长进程中的题目是最好的独一前途。
社会救助宣传标语集锦
社会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由于各种原因而陷人生存困境的公民,给予财物接济和生活扶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需要的制度。小编整理的社会救助宣传标语集锦,欢迎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1. 阳光救助暖万家,满意在救助;
2. 社会救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 发挥民政社会救助职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
4. 公开救助政策,畅通救助渠道,欢迎各界监督;
5. 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着力打造阳光救助;
6. 做人民群众满意的低保工作,是全县(市)区干部群众的共同责任;
7. 立足保障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公正公平公开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8. 做好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9. 城乡低保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
10. 主动退出低保光荣,故意骗取低保可耻;
11. 规范城乡低保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12. 提高低保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3. 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确保老有所养;
14. 互帮互助,关爱五保老人;
15. 五保政策好,政府来养老;
16. 城乡医疗救助是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的惠民政策;
17. 实施医疗救助,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
18. 开展医疗救助,造福困难群众;
19. 困难群众看病难,医疗救助来帮忙;
20. 推行医疗救助,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21. 医疗救助制度坚持好,困难群众健康有保障;
22. 开展重特大疾病救助,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效果;
23. 加快居民家庭核对机制建设,创新社会救助管理,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24. 健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提高社会救助申请诚信意识;,
25. 实施分类别、跨部门、多层次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提高社会救助工作准确性;
26. 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杜绝人情保、骗保现象,凡未经收入核对程序,不得审批城乡低保;
27. 实施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破解社会救助对象认定难题;
28. 临时救助帮助困难群众解决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
29. 临时救助是缓解城乡困难群众阶段性基本生活困难的一项好政策;
30. 突发基本生活困难不要慌,民政临时救助政策帮你忙;
31.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32.加强社会救助,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33.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社会救助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34.社会救助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
35.县级以上地方民政、卫生计生、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统称社会救助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应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
36.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
37.城乡低保,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给予救助;
38.城乡低保家庭的人口状况、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低保家庭应当及时告知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时办理低保变更手续;
39.低保家庭的人口、收入、财产状况发生变化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及时决定增发、减发或停发其低保金;
40.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41.国家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受到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的人员,提供生活救助;
42.对救助对象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后,个人及其家庭难以承担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自负费用,给予救助;
43.需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44.国家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
45.教育救助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给予生活补助、安排勤工助学等方式实施,保障教育救助对象基本学习、生活需求;
46.申请教育救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就读学校提出,按规定程序审核、确认后,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
47.国家对符合规定标准的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给予住房救助;
48.住房救助通过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实施;
49.申请就业救助的,应当向住所地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后予以登记,并免费提供就业岗位信息、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50.低保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应当接受人社等有关部门介绍的工作;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民政部门应当决定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低保金;
51.国家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
52.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
53.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54.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完善相关监督管理制度;
55.申请或者已获得社会救助的家庭,应当按照规定如实申报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56.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配合民政部门,对经委托的申请或已救助的家庭,通过户籍、税务、社会保险、不动产登记、工商登记、住房公积金、车船和银行、保险、证券等代为查询,核对其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
57.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
58.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对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知悉的公民个人信息,除按照规定应当公示的信息外,应当予以保密;
59.对于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的,责令退回救助资金、物资,并处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0.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是一项托底线、救急难、保民生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60.以全面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抓紧补‘短板’、扫‘盲区’,加大投入,健全机制;
62.编织好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安全网,发挥社会救助的应有作用,兜住民生底线;
63.要着力健全工作机制,打牢社会救助工作基础;
64.要加强领导、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加强基层,改进服务,把《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落实到位;
65.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一项保民生、促公平的托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
66.用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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