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发布者:王晓宁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
高速公路管理条例规定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路政管理,是指公路管理机构根据公路主管部门的授权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公路设施(以下简称“路产”),维护公路合法权益和为发展公路事业所进行的行政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路政管理
专用公路路政管理,可以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公路路政管理工作遵循“管养一体、综合治理、预防为主、依法治路”的原则。
第二章路政管理
第五条公路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和监督检查。省、地(市)、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可分别设立相应的路政管理部门,配备相应的路政管理人员,具体实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公路养护道班和养护人员对所辖路段应依法保护路产,制止毁坏路产行为,并及时向公路管理机构和路政人员报告有关情况。
第六条路政管理人员分为专职路政管理人员、兼职路政管理人员和义务路政管理人员。兼职、义务路政管理人员由县(市)级公路管理机构聘用。
第七条公路管理机构及专职路政管理人员行使下列职权((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法规 -------------------------------------------------------------------------------- -------------------------------------------------------------------------------- 1、对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人员有何要求? 高速公路,是指经国家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符合高速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并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管理设施和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实习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
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应当配备故障车警告标志牌。规定安装安全带的车辆,其驾驶员和前排乘车人必须系安全带。
机动车行驶中,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洒物品。货运机动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人。
二轮摩托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不准载人。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或载物长度和宽度超出车厢,高度超过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的,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并须悬挂明显标志。
2、高速公路的行车道如何区分?对各车时速有何要求? 高速公路以沿机动车行驶方向左侧算起,第一条车道为超车道,第二、第三条和其他车道为行车道。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
最高时速,小型客车不得高于110公里;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摩托车不得高于9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或者限速路面标记所示时速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当遵守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机动车进人高速公路起点后,应当尽快将车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
驶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机动车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按出口预告标志进入与出口相接的车道,减速行驶;从匝道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入减速车道,然后经匝道驶离。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设计时速高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条车道上 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条车道上行驶。
有四条以上车道的,设计时速高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二、第三条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和设计时速低于130公里的小型客车在第三、第四条车道上或者向右顺延的车道上行。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3、对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的间距有何规定?机动车行驶中超车需要遵守什么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正常情况下,当行驶时速10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100米以上;时速7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70米以上。
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机动车行驶中需要超越前车或者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与要进入的车道前方车辆以及后方来车均有足够的行车间距后,再驶入需要进入的车道。
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机动车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
4、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不准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准进行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不准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停车;不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和在超车道上连续行驶;不准右侧超车;除遇障碍、发生故障等必须停车的情况外,不准随意停车、停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货物;除因停车驶人或者驶出紧急停车带和路肩外,不准在紧急停车带和路肩上行车。 5、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发生故障应如何处理?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中,因故障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右侧路肩上。
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机动车修复后需返回行车道时,应当先在紧急停车带或者路肩上提高车速,并开启左转向灯。
进入行车道时,不准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能离开行车道或者在路肩上停车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夜间还须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驾驶员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立即报告交通警察。 6、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等作业时应遵守哪些规定? 在高速公路上进行养护、维修等作业时,应当按照交通部有关高速公路养护工程作业交通控制的规定,实行作业交通安全控制。
夜间还须设置红色示警灯(筒)。作业人员应着安全标志服,戴安全标志帽。
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喷涂统一的标志颜色,行驶和作业时均应开启示警灯。机动车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当避让并减速行驶。
7、受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和施工影响以及发生交通车故致使交通受阻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受严重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和施工影响以及发生交通事故致使交通受阻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采取限制车速、调换。
公路项质量管理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以下几种: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
《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
《交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办法》
《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管理办法》
《公路建设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等。
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管理,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高速公路实行统一规划、综合管理和建设与养护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高速公路的路政、运政、养护、通讯监控、经营、服务、收费、还贷等管理工作,清障按现分工暂不变,具体管理职权可以委托其所属的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行使。 省公安部门负责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秩序、交通安全宣传、交通事故处理和违章行为处罚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调整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应当协助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做好高速公路管理工作。 第六条 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和高速公路附属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非法拦截车辆。 第二章 路政管理 第八条 禁止超过高速公路限载标准的车辆和履带车、铁轮车上高速公路行驶。
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试车。 第九条 禁止设置高速公路平交道口。
第十条 禁止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取土、堆放杂物、种植作物、开沟引水。 禁止利用高速公路边沟排水、蓄水。
禁止在高速公路控制建筑区内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禁止在高速公路控制建筑区内倾倒垃圾。
第十一条 禁止在高速公路大中型桥梁上下游各200米范围内修筑堤坝、倾倒废物、采石挖沙、压缩或扩宽河床、进行爆破作业。 禁止在高速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周围100米范围内实施爆破、采石、取土和破坏植被行为。
第十二条 基础设施建设或其他建设工程需要挖掘、占用、利用高速公路和高速公路用地及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时,建设单位必须征得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工程竣工后,需要恢复原状的,建设单位应当恢复原状。
第十三条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车辆运输易洒漏、易抛撒、易触及路面的货物时,应采取防护措施,不得污染或损坏路面。 第十四条 凡占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用地和高速公路附属设施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缴纳占用公路费。
第十五条 造成高速公路或高速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赔偿损失。 第十六条 高速公路控制建筑区内确需修建临时性建筑的,须经省交易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涉及河道防洪建筑物的,应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查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手续。
因改建、扩建高速公路需要拆除控制建筑区内的临时建筑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无条件拆除,建设单位不予补偿。 第十七条 高速公路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加强对高速公路的巡视,及时排除各种险情,确保高速公路的畅通。
第三章 运政管理 第十八条 为高速公路运输服务的公用型客(货)站场应当与高速公路统一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使用。 第十九条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高速公路运输市场的需求,及时调整运力总量、结构和客(货)站场、车辆维修及其他运输服务网点的规划布局,以适应运输市场的需要。
第二十条 从事营业性高速公路旅客运输,必须具备调整公路旅客运输的开业经济技术条件,经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开业营运。 营业性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的开业经济技术条件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一条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线路经营权实行有偿使用。 第二十二条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按照车辆级别实行差别运价率,具体办法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物价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高速公路旅客运输主要从业人员应当接受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培训,并经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章 养护管理 第二十四条 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应按国家规定标准养护、维修高速公路、保持路面整洁、构造物和设施完好,并及时清除积水、积雪、积冰。
第二十五条 高速公路大、中型养护及维修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投标和工程监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高速公路当班养护人员应穿着统一制作的反光标志服,作业车辆、机械须装有黄色示警灯或设置反光标志。
进行高速公路养护、维修作业时,应当采取措施,保持交通畅通。 第二十七条 高速公路遭受损坏时,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及时修复。
因自然灾害致使高速公路毁损、交通受阻时,高速公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力量,协助高速公路管理机构进行紧急抢修,尽快恢复通车。 第五章 收费管理 第二十八条 通行于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交纳车辆通行费。
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办法、标准,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物价部门制定,经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九条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设置的收费站统一收取。
收取高速公路通行费必须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费票据。 第三十条 禁止伪造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票据。
第三十一条 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公共科目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三部分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各招考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人选。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另行通知。招考专业涉及中文、法律、计算机、通信、经济类、管理类、财经类、外语类、文秘类等专业。
考试的目的是全面测试报考者是否具备公务员职位所要求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水平,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进行研究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它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知识测试
分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基础知识是对公务员任职的基本要求,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其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行政学、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其中政治又由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和时事政治这五个部分组成。专业知识则主要是指从事具体的某一专业或职业所必须具备的业务知识,它因专业不同而有差别。目前在我国还没有对此作出统一规定,由各省、市、自治区以及专业部门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和具体特点进行灵活设置。只有1992年中央国家机关补员联合招考,才设置了财务、文秘、人事、法律及档案管理五个专业的通用专业考试科目。
(二)能力测试
通过口试、笔试等方式来测试报考者的知觉速度与准确性,判断推理、言语理解、资料分析和数量关系等方面的能力。它实质上是对人的潜能的一种考查,因而具有相当的难度。在公务员考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三)技能测试
主要是考查公务员报考者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所学知识或智力的运用能力、处理和协调人际关系的能力以及群体适应等能力。
(四)心理测试
这项内容虽然还没有在所有的录用考试中得到普遍的应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方面的要求必然会日益强烈。心理测试的目的是考察报考者的性情、意志、品质以及反应等心理素质是否符合一个合格的国家公务员所必须达到的各项要求。
一、高速公路的组成部分 高速公路是全封闭、全立交、控制出入口,设有中央分隔带及多种安全、管理、服务设施,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
高速公路包括中央分隔带、行车道、路肩、加速车道、减速车道、上坡车道、跨路桥、匝道、外环和内环、入口和出口等组成部分;行车道又分为内侧车道(亦称超车道)和外侧车道。 二、不准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 根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的规定,非机动车、二轮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不准进入高速公路。
另在实习期的驾驶员不准驾驶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人不准进入高 速公路。 三、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前的注意事项 1.注意收听天气预报和交通广播信息。
2.检查所驾车辆的技术状况:加速性能是否良好;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后视镜等设备是否正常。 3.为了防止因燃料、冷却水和机油不足而造成停车,在上高速公路前,必须对车辆进行下列检查:燃料是否充足;冷却装置是否漏水;冷却水是否充足;散热器盖是否拧紧;发动机油量是否合适;风扇皮带的松紧是否适度,有无损伤;轮胎的气压是否合适;轮胎胎冠花纹是否符合标准,有否破裂和割伤暴露出轮胎帘布层。
4.检查货物装载状况。高速行驶时货物易滚落、飞散,因此,货物的捆扎应平衡、牢固。
5.随车携带"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等停车显示器材。 6.安排好行车计划。
长时间连续高速行车是危险的,要制订有适当休息的行车计划。 7.配备灭火器。
四、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的注意事项 1.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起点时,应当尽快将时速提高到50公里以上;从匝道入口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在加速车道上提高车速,驶入主车道时,不得妨碍已在主车道行驶的车辆,应在外侧车道行驶。 2.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汽车驾驶员和前排乘坐人应系好安全带。
驾驶员不得打电话,不得用耳机听录音机。货车除驾驶室和车厢经核准设有的固定座位外,其他任何部位都不准载人。
乘车人不准站立,不准向车外抛弃物品 3.车辆通行时,应当在行车道上行驶。小型客车在中间行车道上行驶;大型客车、货运汽车等在右边行车道上行驶。
摩托车在最右侧车道上行驶。 4.车辆行驶中不能任意变更车道,需要变更车道或者超越前车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夜间还须变换使用远、近光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
超车时只允许使用相邻的车道。驶入超车道的车辆在超车后,应当立即驶回行车道,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
车辆不得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5.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最低时速不得低于50公里,最高时速不得高于110公里;但遇有限速交通标志所示与上述规定不一致时,应遵守交通标志或者标记的规定。
6.高速行驶中要避免猛打方向盘,遇有大风时,方向盘不易控制,要降低速度,谨慎驾驶,特别是在遂道和开凿的山路出口处,要注意侧风使方向盘偏斜。 7.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不得倒车、逆行,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转弯;不得进行试车和驾驶教练,不得在匝道上超车、停车。
8.车辆载运危险物品,或者载物长度、宽度、高度超过道路交通管理有关车辆装载规定的,须经主管公安机关批准,按指定路线、时间、车道、速度行驶。 9.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时,同一车道的后车与前车必须保持足够的行车间距。
时速为10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100米以上;时速为70公里时,行车间距为70米以上。遇大风、雨、雪、雾天或者路面结冰时,应当减速行驶 五、遇有低能见度气象情况时的注意事项 1.能见度小于500米大于200米时。
必须开启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80公里;保持1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2.能见度小于200米大于10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和尾灯;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保持10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3.能见度小于100米大于50米时,必须开启雾灯和防眩目近光灯、示宽灯、尾灯,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保持50米以上的行车间距。 4.能见度小于50米时,车辆禁止驶入高速公路。
此时已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必须按规定开启有关灯光,驶离雾区,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六、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 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该向后续车辆发出危险信号,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需同时开启示宽灯和尾灯。
司机和乘车人必须迅速转移到右侧路肩上或者紧急停车带内,并在肇事车后100米外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立即通过紧急电话报告交通警察或高速公路监控中心,简要叙述以下内容:事故地点、时间、状态(碰撞、翻车、燃烧等)、规模及人员伤亡情况。与此同时,其他人员应该采取措施,救护伤员,保护现场。
如有需要立即送医院救治的伤员,可向过往车辆发出求救信号,但不能试图强行拦截车辆求助或自行在行车道上抢救伤者。 七、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怎么办 1.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中,因故障等需要临时停车检修时,必须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右侧路肩上,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在车身后100米处设置"故障车警告标志牌",。
第一条 为加强高速公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高速公路客运)管理,保护旅客和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促进高速公路客运事业的发展,适应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高速公路客运是指营运线路主要里程通过高速公路的班车、包车和旅游客运。 第三条 高速公路客运的发展以建立快捷、方便、优质、高效的快速客运系统为目标,遵循"合理规划、额度控制、严审资质、购车预审、批量投放、集约经营"的原则。
提倡和鼓励大中型交通汽车运输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以资产为纽带,实行集约化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 第四条 交通部负责全国高速公路客运发展的统一规划、协调和管理。
各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高速公路客运发展的规划、协调和管理。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具体行使高速公路客运管理职责。
第五条 申请开设高速公路班车客运线路的经营业户,除应具备《道路旅客运输业户开业技术经济条件(试行)》(交运发[1993年]531号)规定的一般要求外,还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经营班车客运5年以上资历; (二)具有经营一类班车客运的资质; (三)有二类以上汽车维修能力或与二类以上维修企业建立了长期的维修合同关系,能确保车辆的正常维修; (四)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车辆应是符合部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1997)规定的高、中级客车,车辆状况达到一级车标准,禁止使不符合技术要求的老旧车辆; (五)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驾驶员、乘务员应具有良好的技术业务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并岗前培训合格。驾驶员还应具有5年以上客车驾龄和10 万公里以上安全行车的经历,身体健康。
第六条 申请设立高速公路客运企业,其控股投资方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五条(一)、(二)项条件。申请设立中外合资高速公路客运企业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七条 开设高速公路班车客运线路或设立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企业,应向所在地市(地)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如下资料: (一)对申请经营的高速公路客运线路的市场预测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营运组织情况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三)所在地设有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的,县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出具的申请企业或其投资人具备经营一类班车客运资质证明材料和从事班车客运的年资证明,以及相应维修能力的证明或确认有效的建立维修合同关系的证明。 第八条 道路政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宏观调控,通过客流调查,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出高速公路客运线路运力总体规划,按照本规定第三条的原则,确定运力投放额度。
省际班线按《省际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5]828号)规定的程序审批, 省内班线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批并报部备案。已开通的高速公路客运线路平均实载率低于70%时,不再审批新增车辆。
第九条 高速公路客运线路经营期为5年。 经营期满需继续营运的,应重新办理报批手续。
第十条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的需求,经营高速公路客运的业户有义务承担农村、短途、支线旅客运输业务。但参股企业已承担农村、短途、支线旅客运输业务的股份制公司除外。
第十一条 高速公路客运线路经审核批准后,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核发线路标志牌和附卡。经营业户应在车辆指定位置放置线路标志牌。
第十二条 高速公路客运加班车,由经营该线路正班车的业户经营;高速公路客运包车按班车客运类别由相应的业户经营。高速公路客运加班车、客运包车、旅游包车,必须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车辆状况达到一级车辆标准,并分别凭省际或省内加班车客运线路标志牌、包车客运线路标志牌、旅游客运线路标志牌运行。
第十三条 客运出租汽车通过高速公路营运应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禁止出租汽车客运经营业户采取合乘和固定线路的方式从事高速公路客运。
第十四条 高速公路客运实行站到站的直达运输,途中不得上下旅客。经营业户应严格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班次、车辆运行,不得擅自变更。
第十五条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车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站址在旅客集中、交通顺畅,便于与其他运输方式换乘衔接的地段; (二)布局合理,在同一城市车站的数量不宜过多,在同一起讫站的同一班线日始发班次达到一定密度时,方可另设其他车站发车; (三)车站内的设备设施须达到部颁《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200-95)规定的二级以上站级标准; (四)高速公路客运与普通道路客运共用的车站,须设立高速公路客运的专用候车室、发车位和检票口,配备专职站务员。 第十六条 经营高速公路客运的车站建设、变更、迁移按规定报经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 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依据本规定审批高速公路客运线路时应合理确定相应的车站。经营高速公路客运的车站应接纳经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批准进站的车辆。
未经批准进站的车辆,不得接纳进站经营。车站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统一、合理安排发车时间和售票、配客。
经营业户应服从车站调度管理,不得在车站外作业。 第十八条 高速公路客运应做到: (一。
( 1 ) 驾驶人清洗车辆时,应该: A: 在车辆清洗点清洗 B: 在道路上清洗 C: 在仍何地方清洗 ( 2 ) 机动车注册项目发生变化时,须到车辆管理所办理变更. A: 对 B: 错 ( 3 ) 在严寒地区,出车前应对发动机____,以便于启动发动机和减少机件摩损。
A: 多加点机油 B: 进行保温 C: 预热加温 ( 4 ) 摩托车遇有哪种情况,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 A: 交叉路口 B: T型路口 C: 铁路道口 ( 5 ) 汽车横向翻车的原因是: A: 转弯时,速度过快 B: 车辆超载行驶 C: 变更车道 ( 6 ) 机动车行驶中必须: A: 关好车门 B: 锁好车门 C: 关好车窗 ( 7 ) 图中标志为 标志 A: 绕行 B: 环岛 C: 人行道 ( 8 ) 汽车传动装置是由离合器、变速器、传动轴和万向节 组成: A: 驱动桥 B: 转向桥 C: 车桥 ( 9 ) 实习驾驶人可以运输危险物品. A: 对 B: 错 ( 10 ) 图中标志为人行横道标志。 A: 对 B: 错 ( 11 )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和车内的乘车人应当把废纸和其他废弃物: A: 扔到道路上 B: 扔到随车携带的垃圾箱或等车辆停止后扔到道路两边的垃圾箱 C: 扔到无人看管的道路上 ( 12 ) 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每一项一次应记2分。
A: 对 B: 错 ( 13 ) 图中标志为____标志: A: 下坡 B: 上行 C: 上陡坡 ( 14 ) 蓝底、白色图案的交通标志是: A: 警告标志 B: 禁令标志 C: 指示标志 ( 15 )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情节严重的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对 B: 错 ( 16 ) 大型公共汽车停车时: A: 可按乘车人要求在任意地点停车 B: 可在确保安全的前题下在任意地点停车 C: 无特殊情况,不准在站点以外停车 ( 17 ) 汽油泵的作用是将油箱中的汽油输送到: A: 气缸 B: 化油器浮子室 C: 进气管 ( 18 ) 当被超车辆示意左转弯时,可借用非机动车道,从右边超越。 A: 对 B: 错 ( 19 ) 车辆停放时: A: 应当停在停车场或准许停放车辆的地方 B: 应停在机动车道或人行道上 C: 只要不妨碍交通就可以任意停放 ( 20 ) 一人同时有两种以上(含)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应 。
A: 分别处罚,分别执行 B: 分别处罚,合并执行 C: 合并处罚,分别执行 ( 21 ) 如图所示,停止线是车辆等候放行信号或______时的停车位置。 A: 停车让行 B: 减速让行 C: 临时停车 ( 22 ) 持有大型货车准驾记录的驾驶人,可以驾驶___ A: 大型客车 B: 三轮摩托车 C: 小型汽车 ( 23 ) 只要你拧紧钢瓶的安全阀,可以在车厢里横放,但不能有滚动。
A: 对 B: 错 ( 24 ) 汽油发动机燃料供给系统的组成主要有:燃油箱,油管,汽油滤清器,化油器和: A: 汽油泵 B: 高压油泵 C: 机油泵 ( 25 ) 汽车转向时,转动方向盘感到沉重费力,可能是转向传动机构的______。 A: 各球销装配过紧或缺油 B: 转向节臂过长 C: 转向器缺油 ( 26 ) 图中标志为急弯路标志。
A: 对 B: 错 ( 27 ) 图中标志为禁止通行标志。 A: 对 B: 错 ( 28 ) 直行车辆,发现前方是红灯时,可以: A: 在任意车道减速停车 B: 继续行驶 C: 在本车道减速停车,等待放行信号 ( 29 ) 怎样通过视线不良的弯道? A: 减速、鸣号、靠右行驶 B: 鸣号后靠右行驶 C: 靠右行驶即可 ( 30 ) 起步发现后方超越车辆较多时,应: A: 沿原方向缓行,再逐步驶入车道 B: 沿原方向加速行驶,再驶入车行道 C: 相左转动方向盘,斜线驶入车行道 ( 31 ) 图中标志为 标志: A: 桥面变宽 B: 避车道 C: 前方变窄 ( 32 ) 图中标志为交叉路口预告标志 A: 对 B: 错 ( 33 ) 车辆行经漫水路或漫水桥时,必须停车察明水情,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
A: 对 B: 错 ( 34 ) 图中标志为____标志: A: 禁止超车 B: 禁止借道行驶 C: 解除禁止超车 ( 35 ) 运输、税务、公路等管理部门,可在高速公路上设立临时检查站,拦截检查车辆。 A: 对 B: 错 ( 36 ) 图中标志为 标志: A: 左侧绕行 B: 左右侧绕行 C: 右侧绕行 ( 37 ) 驾驶人不准以下面哪种方式收听广播。
A: 行车中带耳机、耳塞 B: 行车中 C: 高速行驶时 ( 38 )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A: 对 B: 错 ( 39 ) 图中标志为 标志: A: 禁止直行和向右转弯 B: 直行和向左转弯 C: 禁止直行和向左转弯 ( 40 ) 由进气、压缩、作功、排气过程组成的循环叫发动机的工作循环。
A: 对 B: 错 ( 41 ) 下列哪种摩托车不准载人: A: 二轮摩托车 B: 后三轮摩托车 C: 轻便摩托车 ( 42 ) 限制速度标志的含义为: A: 表示车辆按限制速度标志上的速度值行驶 B: 表示车辆以不低于限制速度标志上的速度值行驶 C: 表示该标志前方至前方解除限制速度标志的路段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不准超过标志所示数值 ( 43 ) 在本市高架、大桥、隧道的车行道上更换轮胎的,对驾驶员应予以: A: 处200元罚款,并处吊扣1至3个月驾驶证,交通违章记6分 B: 滞留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年审时给予缓审 C: 对驾驶员批评教育,并给予处30元罚款 ( 44 ) 交通民警应当在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后 内将被采取行政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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