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讲授造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术,造林施工与管理技术,工程造林技术,造林技术规程;
森林经营
讲授森林抚育采伐的理论、方法和技术,森林主伐更新的理论和方法,森林采伐作业技术,森林经营技术规程; 讲授森林昆虫基础知识、森林病害基础知识、森林病虫害防治原理和防治措施、森林病虫害调查和预测预报,讲授病虫害防治技术规程,培养学生掌握森林病虫害的防治、调查、预测预报知识,使学生掌握森林主要检疫害虫的种类、识别方法、防治措施。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是市场法、剩余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1)市场法 该方法以相同或类似林木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比较基础,评估待估林木资产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P —— 林木资产评估值; K —— 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Kb —— 物价指数调整系数; G —— 参照物单位蓄积量的交易价格; Q —— 被估林木资产的蓄积量。 (2)剩余法 剩余法又称市场价倒算法,是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所得的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有关税费)及合理利润后,将剩余部分作为林木资产的评估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式中: P —— 林木资产评估值; W —— 销售总收入; C —— 木材经营成本(包括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 是将被评估林木资产在未来经营期内各年的净收益按一定的资本化率折现为现值,是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所得的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其计算公式为;
n —— 林分年龄、剩余法;
At —— 第t年的年收入、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将剩余部分作为林木资产的评估价值的方法;
S —— 林木资源的再生价值。
(3)收益法
收益法又称收益净现值法。其计算公式为,评估待估林木资产价值的方法,作为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Kb —— 物价指数调整系数;
Q —— 被估林木资产的蓄积量。
(2)剩余法
剩余法又称市场价倒算法、物质消耗。其计算公式为。
(1)市场法
该方法以相同或类似林木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比较基础、地租等;
F —— 木材经营合理利润。
(4)成本法
成本法是以按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然后累计求和得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N —— 经营期:
式中;
i —— 折现率:
式中;
Ct —— 第t年的营林生产成本。其计算公式为;
K —— 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式中、销售费用;
K —— 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P —— 林木资产评估值,主要包括各年投入的工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主要是市场法;
W —— 销售总收入;
Ct —— 过去第t年以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计算的生产成本;
C —— 木材经营成本(包括采运成本,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林木资产相类似的林分所需的成本费用、管理费用:
P —— 林木资产评估值;
R —— 资本化率:
式中:
P —— 林木资产评估值;
G —— 参照物单位蓄积量的交易价格:
P —— 林木资产评估值,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有关税费)及合理利润后
林业常识 一、森林生态 森林资源:森林资源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 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
林地:包括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无立木林地、宜林荒山荒地和辅助生产林地。 有林地:包括乔木林地和竹林地。
1、乔木林地:乔木是指具有明显直立的主干,通常高在 3米以上,又可按高度不同分为大乔木、中乔木和小乔木。由郁闭度0.2以上(含0.2)的乔木树种(含乔木经济树种)组成的片林或林带,连续面积大于1亩的林地称为乔木林地。
2、竹林地:由胸径2厘米(含2厘米)以上的竹类植物构成,郁闭度0.2以上的林地。 疏林地:由乔木树种组成,郁闭度0.10~0.19的林地及人工造林3年、飞播造林5年后,保存株数达到合理株数的41%~79%的林地;或低于有林地划分的株数标准,但达到该标准株数40%以上的天然起源的林地。
灌木林地:灌木是指不具主干,由地面分出多数枝条,或虽具主干而其高度不超过3米。由灌木树种(含经济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厘米的小杂竹丛组成的称灌木林地。
灌木林地又分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和其他灌木林地;国家特规灌木林地是指乔木生长线以上的灌木林地、林种为经济林的灌木林地和岩石裸露40%以上、石漠化或红色荒漠化严重、专为防护作用的灌木林地;其他灌木林地是指国家特别规定以外的灌木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包括人工造林(3年内)未成林地和封育(5年内)未成林地。
苗圃地:固定的林木花卉、育苗用地。 无立木林地:包括采伐迹地、火烧迹地和其他无立木林地。
宜林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为林地的土地。包括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其他宜林地。
辅助生产林地: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与配套设施用地。 林木:生长在林内达到林冠层的乔木树种。
林木的树干比孤立木通直、高大,能产生圆满度较好的原木,它是构成森林产量的主体,是经营和利用森林的主要对象。 森林分类:森林分为以下5类: (1)防护林:以防护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丛,包括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农田、牧场防护林,护岸林,护路林; (2)用材林: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 (3)经济林:以生产果品,食用油料、饮料、调料,工业原料和药材等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4)薪炭林:以生产燃料为主要目的的林木; (5)特种用途林:以国防、环境保护、科学试验等为主要目的的森林和林木,包括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
森林起源:亦称林分起源或林分成因。指森林形成的方式,也就是森林的繁殖方式。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①林分最初形成时的起源。因起源于天然繁殖或人工种植,有天然林与人工林之分。
②林木的形成,由于繁殖方法的不同,可将森林起源分为实生林和无性繁殖林两类。 人工林:由人工播种、栽植或扦插而形成的森林。
天然林:由天然下种或萌芽而形成的森林。 原始森林:从来未经人工采伐和培育的天然森林。
次生林:是指原始森林或人工林经过人为的或自然的因素破坏之后,未经人为的合理经营,而借助自然的力量恢复起来的一类森林。 植被:各种各样的植物成群生长,种类聚集,群落交织,就像绿色的绣花被一样把大地紧紧包裹起来,这一层生气蓬勃、千变万化的植物覆盖层,就叫做植被。
植物群落:植被并不是杂乱无章的拼凑,而是在一定地段的自然环境条件下,由一定的植物种类结合在一起,成为一个有规律的组合。每一个这样的组合单位,就叫做一个植物群落。
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是指多种不同的动植物群落类型、数量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森林是陆地上生物最多样、最丰富的生态系统,是动植物和微生物的自然综合体,所以保护森林就是直接和间接保护生物多样性。
生态环境:生态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水资源、土地资源、生物资源以及气候资源数量与质量状况的总称。生态环境亦可简称环境。
生态环境建设:生态环境建设是指运用生态系统原理,根据不同层次、不同水平、不同规模的生态建设任务,模拟设计最优化的人工生态系统,按模型进行生产,以取得预期的最佳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是指从国土整治的全局和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出发,以维持和再造良性生态环境以及维护生物多样性和具代表性的自然景观为目的,在一个地域或跨越一个地区范围内,建设有重大意义的防护林体系、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项目,并管护好现有的森林资源。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特点: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与一般的资产评估一样具有以下特点: 1、政策性 根据我国的国情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国家有一定的政策规定。
当前最主要的有,国务院颁布的《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林业局颁发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以及各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ㄨㄨ省森林资源资产转让条例》等等。对资产占有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应进行资产评估,以及评估的范围、评估的组织管理原则、程序、方法及其法律责任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这是对资产评估工作的政策要求,还有资产评估价格。同一产品有不同的价格,有些产品特别是林产品的价格在很大程度上受国家规定的税费影响,这就使之更具有政策性。
2、技术性 要对森林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出一个相对准确的数字,必须经过一系列复杂而细致的技术工作。对每一项森林资源资产,在评估其价值之前,评估人员必须先到现场进行勘察。
不仅是查对数量,而且要勘察其质量。详细了解该森林资源资产的树种组成、林龄、郁闭度、树高、胸径、蓄积量以及生产成本、生产条件等情况,才能正确计算其评估值。
这项工作具有严格的科学和技术要求,这不是一般人或一个人能完成的,必须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各类〕才能胜任。 3、专业性 一是要求评估机构的专业性,二是参与资产评估的人员应该有一定的林学专业技术素质和丰富的财务、统计、审计实践经验。
4、综合性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从而要求评估人员的知识和经验必须具有全面性,在评估中对资产的诸多因素大部分要用确切的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和综合。因此评估人员应具有相应的知识,一名评估人员不可能完全具备与资产评估工作相适应的全面的技术和知识,必须要有一个具有多方面知识的群体,做到优化组合,相互取长补短。
评估人员不仅要有多方面的知识还要有较高的智力水平〔如观察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等〕,丰富的实战经验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5、时效性 作为一个林业企业来说,森林资源资产的数额和结构都不可能是静止不变的。
一方面物价经常变动,另一方面森林资源资产本身也在不断生长,评估结果只能说明一个林业企业在某一个时点的森林资源资产状况。随着时间的推移,森林资源资产必然会发生变化,并产生较大的差距,因此确定了的评估结果只能在一定期限内有效。
我国的规定是从评估基准日起评估结果一年内有效。 6、规范性 资产评估是一项复杂而严肃的工作,决不能具有主观随意性。
为了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要求评估结果的全过程都要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比如评估的组织管理、原则、程序、方法以及评估报告书的内容都有具体的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 7、公正性 资产评估是按法定或公允的准则和规程进行的,具有公允的行为规范和业务规范,为公正性奠定了技术基础。
评估人员应当是与资产业务没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第三者,这是公正性的组织基础。 8、权威性 评估结果将作为资产经营和产权变动底价的依据。
作为一个企业来说经确认的评估结果可据以调整帐务,这就从客观上要求评估具有权威性。 9、责任性 资产评估结论应当是真实可靠的。
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要经得起检验和推敲,而且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而来不得半点马虎,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10、风险性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是依据相关资料的可靠性,对森林资源资产价值作出的一种模拟价格,这种模拟价格是评估人员主观对被评估资产的客观反映。
其价格的准确程度如何取决于所搜集到的资料情况,以及评估人员的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的高低,可以做到的尽可能准确,但不可能做到绝对准确。但评估机构要对评估结果负法律责任,这又使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具有很高的风险性。
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的编写 (一)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报告所需资料 森林资源资产由于所具有的经营的永续性、再生的长期性、分布的辽阔性、功能的多样性、管理的艰巨性等特点,其评估有别于其它一般资产的评估,所需资料也不同。对于不同目的、不同种类、不同范围的森林资源资产,其评估所需资料也不同,这些资料的一部分要求森林资源资产的占用单位提供,但相当一部分则要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单位和评估人员调查收集。
1、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所需材料 (1)森林资源资料: a.森林资源资产清单(以小班一览表或调查薄形式按小班提供)。 b.各类森林资源统计表: Ⅰ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注册评估师 一、全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财政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共有《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和《建筑工作评估基础》五个科目。
二、参加5个科目考试人员的成绩实行3年滚动的管理办法,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5个应试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报名时间: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 报名地点:省财政厅 考试时间:每年9月份第二个星期周五、六、日。
多作真题 ,好好准备。 从等级上说好像是先考注册评估师接着是注册税务师,可见还是注册税务师难一点啊 。
一、现行市价法应用的条件
《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在林木资产、林地资产与森林景观资产评估中都将现行市价法排在评估方法的前列。现行市价法的本质是根据替代原则,经比较分析评估森林资源的价值。如落叶松和杨树是我国的主要树种。落叶松占东北林区针叶树材总蓄积量的40%以上,杨树在我国的种植面积达到666万公顷,且这两个树种都是速生林,因此交易量都将会很大。在未来的活立木市场上采用市场法评估林木资产价值时,挑选这两个树种的可比性交易案例将比较容易。
二、现行市价法的基本程序
(一)搜集和选择交易案例
现行市价法的关键是参照案例选择的可比性问题,就是应尽量选择与待评估林分相近,交易时间尽可能接近评估基准日的交易案例。另外,为避免某个参照案例中特殊性因素和偶然性因素对成交价不正常的影响,应尽可能多选择几个交易案例。
(二)在待评估对象与参照案例之间选择比较因素
对于不同的林木资产评估方法,影响其评估价值的因素各有侧重。现行市价法中影响林木资产价值的主要因素有树种、市场条件、交易日期、产权类型、林分生长状况、立地质量及地利等级等。其中交易情况是指交易行为中是否包含特殊因素,如存在特殊因素,则需要排除掉这些特殊因素导致的交易价格偏差;林分生长状况是指林分的林龄、株数、树高、胸径和蓄积量等主要生长指标;立地质量是指坡位、坡向、坡度、土壤种类和厚度等因素;地利等级是指可及度和运距等。
(三)量化差异与调整综合
将参照案例与评估对象的对比因素进行比较,把比较的结果数量化,再根据量化后的比较因素指标对参照案例的成交价格进行调整。
(四)综合分析确定评估结果
根据调整的参照案例的结果,采用简单平均、加权平均、中位数等方法得到最终的评估结果。
1,外国林木资产评估的原理:
用材林是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森林、林木和灌木林,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在用材林林木资产评估之前,应首先对委托评估的林木资产进行适当分类,在林木资产评估中经常作以下几种分类:
①根据用材林经营目的可分为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速生丰产用材林和一般用材林;
②根据用材林林龄组划分可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和过熟林;
③根据用材林的起源不同可划分人工林、天然林和人天混林;④根据用材林内部结构的不同和经营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同龄林和异龄林。
2,外国的林木资产评估模式 根据用材林林木资产评估的基础数据的详尽程度及评估范围与精度的不同要求,有三种常用的评估模式,即:小班评估、总体平均评估、现行林价评估。 在林权制度改革中一般按小班进行流转承包经营,资产占有方能够按小班提供有关林木资产评估详尽资料,因此,在林权制度改革中用材林资产评估以小班为单位进行评估,充分应用二类清查、三类调查等小班调查资料,收集有关的小班经营类型、经营措施、及小班林分生长经营状况,结合当时当地的技术经济指标,分小班按不同的经营类型对森林资源进行评估。 3,林木资产评估方法 (1)市场价倒算法。用被评估林木采伐后所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有关税费)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部分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 (2)现行市价法。以相同或类似林木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比较基础,估算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3)收益净现值法。将被评估林木资产在未来经营期内各年的净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现为现值,然后累计求和得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4)收获现值法。利用收获表预测被评估林木资产在主伐时纯收益的折现值,扣除评估后到主伐期间所支出的营林生产成本折现值的差额,作为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5)重置成本法。按现时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林木资产相类似的林分所需的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林木资产评估价值的方法。
4,中国的收获现值法等与国外相比,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5,林木资产评估与其他资产评估的区别如下:
森林资产有其特殊性,森林资产评估是资产评估重要而特殊的领域。
通过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可以明确森林资产产权,了解森林经营效果,防止森林资产流失和资源无效损耗,推动森林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达到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环境良性循环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目标。
一般情况下,林业司法鉴定的程序同其它司法鉴定程序基本相同,但鉴定过程有本行业独特的方法。
1、委托 林业案件发生后,诉讼主体可以就案件所涉及的主要证据内容委托相应的鉴定组织进行鉴定。委托人可以是司法部门,也可以是诉讼当事人。
诉讼当事人既可以双方共同委托,也可以单方委托。 受委托机构或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或技术水平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接受委托的,应当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合同书。合同书除应包括一般合同所应包含的内容外,最重要的是要明确鉴定范围和内容。
同时,委托方应向受委托方提供相关的档案或其它必要的证明材料。 2、制定鉴定方案计划书 鉴定机构或鉴定人接受委托后,要制定详细的鉴定方案计划书。
计划书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主要内容:组织人员安排,鉴定的技术方案,各阶段的时间安排等等。 3、鉴定组织与实施 这是鉴定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主要包括现场勘测、收集历史档案资料,调查走访知情人,对其它证明材料的甄别查验,调查数据的整理、计算与分析,对检材进行检测化验分析等等。
4、制作鉴定文书 鉴定文书主要包括鉴定报告文本、数表、图件及附件。鉴定报告主要应包含以下内容:案情简述,委托部门或个人及委托鉴定的范围和内容,鉴定过程的起始时间,鉴定的组织实施及所采用的方法和技术手段,其它相 关证据的认证说明,确定相关数据的基准时间,所委托鉴定内容的鉴定结论等;数表和图件根据鉴定项目来确定是否需要,数表类型及图素也依鉴定内容来确定;附件主要应包括鉴定委托书、主要书证的原件或复印件、鉴定机构资质证明或鉴定人自然情况证明等。
5、鉴定材料归档 鉴定文书提交后,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应将鉴定过程中所取得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档案的保存时间应根据案情的轻重复杂程度来确定,案情越严重越复杂,其档案的保存时间应越长。
6、参加诉讼 我国目前有关司法鉴定制度方面的法规尚不完善,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也没有法定的义务要出庭参加诉讼。 但作为一个法治化国家,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向司法机关提供证据,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就更应尽到此项义务,在案件审理时都应作为证人出庭参加诉讼。
在目前情况下,有些林业案件并不需要由人民法院审理,而是由公安、林政、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来处理。在这种情况下,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应积极配合案件处理部门的工作,就相关的专门性问题作出详尽的解释和说明,尽到证人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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