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是国际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开放条件下的微观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主要研究商品和服务在各国之间的交换,研究国际商品交换的原因、结果,以及相关的政策。
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范围也包括生产要素的国际流动和技术知识的国际传递。生产要素和技术知识一方面作为某种特殊商品有其本身的国际市场,另一方面作为要素投入对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起着重要作用。
国际贸易理论还研究经济增长、技术变动与贸易的相互影响,从动态上分析国际贸易变动的原因与结果。 从经济学说史上看,国际贸易理论可追溯到十五世纪末十六世纪初的重商主义学说。
斯密和李嘉图的贸易理论中,劳动是唯一的生产要素,生产技术是给定的外生变量,生产规模报酬不变。斯密与李嘉图的贸易理论是古典经济学理论体系的一部分,被称为“古典贸易理论”。
二十世纪初,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俄林提出了“资源配置”或“资源禀赋”的贸易学说。在赫克歇尔和俄林的模型中,劳动不再是唯一的投入,但生产的规模报酬仍然不变。
他们的理论被称为“新古典贸易理论”。到了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后期,随着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和结构变化,在赫克歇尔—俄林体系中徘徊多年的国际贸易理论又活跃起来,一部分经济学家开始用新的方法来研究贸易的原因和结果,研究新的贸易结构与贸易政策,创立了一系列新的学说。
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这些学说已逐渐成熟。其中一部分已被编入教科书,另外部分仍在继续讨论之中,仍是贸易的前沿论题,本文将简要地介绍这些贸易理论的新发展并阐述其对我国贸易政策的意义。
一、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工业发达国家之间和相同产业之间的贸易为贸易原因提出新解释的主要是从七十年代末发展起来的“规模经济贸易学说”,主要的贡献者是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Paul Krugman)。这一理论以企业生产中的规模经济和世界市场的不完全竞争为基础解释战后增长迅速的工业国之间的和相同产业之间的贸易。
规模经济贸易理论〔(1)a〕的发展是建立在两个与以往理论不同的假设上:(1)企业生产具有规模经济;(2)国际市场的竞争是不完全的。具体讲在“规模经济”和“垄断竞争”的条件下,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随着产量增加而下降,企业面对的是市场需求曲线,市场需求量会随着价格的下跌而增加。
在参与国际贸易以前,企业所面向的只是国内的需求。由于国内市场需求有限,企业不能生产太多,从而使生产成本和产品价格不得不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
如果企业参与国际贸易,产品所面临的市场就会扩大,国内需求加上国外需求,企业生产就可以增加。由于生产处于规模经济阶段,产量的增加反而使产品的平均成本降低,从而在国际市场上增加了竞争能力。
由于工业产品的多样性,任何一国都不可能囊括一行业的全部产品,从而使国际分工和贸易成为必然。但具体哪一国集中生产哪一种产品,则没有固定的模式,既可以自然(竞争)产生,也可以协议分工。
但这种发达国家之间工业产品“双向贸易”的基础是规模经济,而不是技术不同或资源配置不同所产生的比较优势。二、国际贸易、技术外溢、与经济增长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以来,国际贸易理论的研究主要是围绕国际贸易与技术进步、经济增长的关系来进行。
在经济学文献中,虽然已有许多理论阐述了技术在贸易和经济增长中的作用,但是最新一系列的研究则把技术作为一种内生变量,不仅讨论技术对贸易的影响,也分析国际贸易、经济增长在技术进步中的作用。把技术变动、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和经济增长等结合起来研究,是国际贸易理论的最新发展和前沿课题。
国际贸易理论的这一新发展的背景也与战后国际贸易格局变化有关。在用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的理论说明了当前“北北贸易”和同类产品之间贸易的原因之后,人们自然就会进一步探讨。
为什么会有规模经济?产业的规模经济和国际分工是怎样形成的?如果说技术的差异与发展是重要的原因之一,那么,技术又是怎样产生、发展、传递的?技术的发展与国际贸易、经济增长的关系又是如何?这些问题引起了国际经济学家的极大兴趣。学者们将国际贸易理论与增长理论结合起来,提出了许多新的观点。
近年来,在国际经济学的研究中,关于国际贸易、技术变动与经济增长的文章很多。从其理论渊源来说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沿着李嘉图的模型,仍把技术作为一种外生变量,但从动态角度分析技术变动对贸易模式和各国福利水平的影响,另一部分则把技术作为一种内生变量,不仅研究技术怎样影响贸易和增长,同时把技术发展作为科研、投资、贸易和经济增长的一种结果,研究技术变动、国际贸易与经济增长相互间的关系。
1.技术作为外生变量的贸易与增长理论(1)技术差异所形成的贸易模式除了“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的贸易学说外,技术作为外生变量上的差异亦被用来说明发达工业国家之间和同类产品之间的贸易,马库森和斯文森(Makusen and Svenson,1985)在他们的研究中假设两国的资源配置比例和需求偏好都是相同的。产品生产需用两种以上的要素投入,但不具有规模经。
一、国外费用主要有:1.国外运费(自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海上运输费用);2.国外保险费(海上货物运输保险);3.如果有中间商,还包括支付给中间商的佣金。
计算公式如下:FOB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FR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F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 FCA、CPT和CIP三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适用范围广。在价格构成中,通常包括3方面内容:进货成本、费用和净利润。
二、国内费用有:1.加工整理费用;2.包装费用;3.保管费用(包括仓租、火险等);4.国内运输费用(仓至码头);5.拼箱费(如果货物构不成一整集装箱);6.证件费用(包括商检费、公证费、领事签证费、产地证费、许可证费、报关单费等);7.银行费用(贴现利息、手续费等);8.预计损耗(耗损、短损、漏损、破损、变质等);9.邮电费(电报、电传、邮件等费用)。三、国外费用主要有:1.外运费(自出口国内陆启运地至国外目的地的运输费用);2.国外保险费;3.如果有中间商,还包括支付给中间商的佣金。
计算公式如下:FCA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净利润 CPT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净利润 CIP价=进货成本价+国内费用+国外运费+国外保险费+净利润1、FOB:是Free on Board 或 Freight on Board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交到买方指派的船上,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并及时通知买方。本条中风险转移规则已经《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改,装运港货物装运上船后,风险转移给买方。
(由于2000年解释通则规定之越过船舷风险转移,是否越过船舷不便于举证,故而修改。)2、C&F:即“Cost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的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按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将货物装上船并及时通知买家。
3、CIF:即”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成本加保险费、运费”。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按通常条件租船订舱并支付到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装运期限内将货物装上船并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支付保险费。
4、FCA:即“Free Carrier"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是“货交承运人”。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交由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处置,及时通知买方。
5、CPT:即 “Carriage Paid to”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约定的时间和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处理,并及时通知买方。
6、CIP:即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 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使用该术语,卖方应自费订立运输契约并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地的运费,负责办理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
在办理货物出口结关手续后,在指定的装运地点将货物交由承运人照管,以履行其交货义务。7、EXW:即 “EX Works 的英文缩写,其中文含义为“工厂交货(指定的地点)”。
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即履行了交货义务。8、FAS:即"Free Alongside Ship" 的英文缩写,中文含义为“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使用该术语,卖方负责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码头或驳船上靠近船边,即完成交货。eliv9、DAT:即“Delivered At Terminal (insert named terminal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 其中文含义”运输终端交货“。
使用该术语卖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日期或期限内将货物运到合同规定的港口或目的地的运输终端,并将货物从抵达的载货运输工具上卸下,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10、DAP:即"Delivered At Place"(insert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货(插入指定目的港)。
使用该术语,卖方必须签订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或指定目的地内的约定的点所发生的运费;在指定的目的地将符合合同约定的货物放在已抵达的运输工具上交给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
一、国际贸易的产生 二、国际贸易术语简介 三、国际贸易中的付款条件 四、个案分析 一、国际贸易的产生 一 国际贸易的含义 国际贸易是指世界各国(地区)之间货物、知识和服务的交换,是各国(地区)之间分工的表现,反映了世界各国(地区)在经济上的相互依靠。
二 对外贸易产生的条件 对外贸易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对外贸易的产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有剩余的产品可以作为商品进行交换; 二是商品交换要在各自为政的社会实体之间进行。
因此,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扩大,是对外贸易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在原始社会初期,人类处于自然分工状态,生产力水平很低,人们在共同劳动的基础上获取有限的生活资料,仅能维持本身生存的需要。
因此,没有剩余产品,没有私有制,没有阶级和国家,也就没有对外贸易。 对外贸易的产生是与人类历史上三次社会大分工密切相关的。
第一次社会大分工是畜牧部落从其他部落中分离出来,牲畜的驯养和繁殖使生产力得到了发展,产品开始有了少量剩余。于是在氏族公社之间、部落之间出现了剩余产品的交换。
这是最早发生的交换。这种交换是极其原始的偶然的物物交换。
随着生产力的继续发展,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出现了人类社会第二次大分工。手工业的出现,便产生了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
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不断扩大,产生了货币,商品交换逐渐变成了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流通。随着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产生了专门从事贸易的商人,于是出现了第三次社会大分工。
生产力的发展,交换关系的扩大,加速了私有制的产生,从而使原始社会日趋瓦解,这就为过渡到奴隶社会打下了基础。在奴隶社会初期,由于阶级矛盾形成了国家。
国家出现后,商品交换超出国界,便产生了对外贸易。 二、国际贸易术语简介 一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宗旨和范围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称Incoterms)的宗旨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 ,以避免因各国不同解释而出现的不确定性,或至少在相当程度上减少这种不确定性。
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不了解对方国家的贸易习惯的情况时常出现。这就会引起误解、争议、和诉讼,从而浪费时间和费用。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商会(ICC)于1936年首次公布了一套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规则,名为Incoterms 1936,以后又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和1990年,现在则是在2000年版本中做出补充和修订,以便使这些规则适应当前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 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涵盖的范围只限于销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中与已售货物(指“有形的”货物,不包括“无形的”货物,如电脑软件)交货有关的事项。
关于Incoterms,看来有两个非常普遍的特别误解。一个是常常认为Incoterms适用于运输合同而不是销售合同。
第二个是人们有时错误地以为它规定了当事人可能希望包含在销售合同中的所有责任。 首先,正如ICC一贯强调的那样,Incoterms只涉及销售合同中买卖双方的关系,而且,只限于一些非常明确的方面。
对进口商和出口商来讲,考虑那些为完成国际销售所需要的各种合同之间的实际关系当然时非常必要的。完成一笔国际贸易不仅需要销售合同,而且需要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和融资合同,而Incoterms只涉及其中的一项合同,即销售合同。
虽然如此,当双方当事人同意使用某一个具体的贸易术语时,将不可避免地对其他合同产生影响。举例说明,卖方同意在合同中使用CFR和CIF术语时,他就只能以海运方式履行合同,因为在这两个术语下他必须向买方提供提单或其他海运单据,而如果使用其他运输方式,这些要求是无法满足的。
而且,跟单信用证要求的单据也必然将取决于准备使用的运输方式。 其次,Incoterms涉及为当事方设定的若干特定义务,如卖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或将货物交运或在目的地交货的义务,以及当事双方之间的风险划分。
另外,Incoterms涉及货物进口和出口清关、货物包装的义务,买方受领货物的义务,以及提供证明各项义务得到完整履行的义务。尽管Incoterms对于销售合同的执行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但销售合同中可能引起的许多问题却并未涉及,如货物所有权和其他产权的转移、违约、违约行为的后果以及某些情况下的免责等。
需要强调的是,Incoterms无意取代那些完整的销售合同所需订入的标准条款或商定条款。 通常,Incoterms不涉及违约的后果或由于各种法律阻碍导致的免责事项,这些问题必须通过销售合同中的其他条款和适用的法律来解决。
Incoterms一直主要用于跨国境的货物销售交付,因此,它是一套国际商业术语。然而,有时Incoterms也被用于纯粹国内市场的货物销售合同中。
在此情况下,Incoterms中的A2、B2以及任何与进出口有关的条款当然就变成多余了。 二 为什么需要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修订? 连续修订Incoterms的主要原因是使其适应当代商业的实践。
1980年修订本引入了货交承运人(现在为FCA)术语,其目的是为了适应在海上运输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即交货点不再是传统的。
1.做进出口的公司未必就是外贸公司,也许这个公司属于工业,电子或其他行业但是有进出口经营权。
2.进入外贸公司需要知道空运和海运的一些基本承运方式,比如FOB,EXWORKS,CIP,CIF等等。。。需要了解进口相关货物的关税变动情况,需要了解报关程序,需要清楚完税价格如何计算,需要知道对外付汇的程序
3.我只说实际操作的内容:一般进口(正常进口和返修进口),一般出口(返修,出口销售),临时进口(一般用于展会用货物,先进口参展,参展完毕后再返回),对海外进行付汇(也就是向海外付款)
4.我不建议你用参考书,因为我是做进出口的,当时看了很多的书,一点用处都没有,最重要的是认真看和国外之间的邮件和传真往来信件,从里面可以学到很多,而且都是以后肯定能用上的。
祝成功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
蜀ICP备2020033479号-4 Copyright © 2016 学习鸟. 页面生成时间:3.12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