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须出示执法证。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时必须表明身份,并通过相关文件,告知对方;
2. 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安全生产监督执法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时,互相监督,防止执法人员违规执法,另一方面可以保证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
3. 必须佩戴执法记录仪。现在执法记录仪通过卫星定位,数据传输,在检查过程中,既能远程协助,又能做到执法公正;
4. 须遵守保密义务。执法过程中,会接触到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须对生产经营单位保密。
《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必须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须两人或两人以上执法,佩戴执法记录仪,为企业生产保守秘密。
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生产设备设施情况 ;现场作业安全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监管情况;职业卫生健康情况;应急救援相关情况。
目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
扩展资料
监督管理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安全生产是安全与生产的统一,其宗旨是安全促进生产,生产必须安全。搞好安全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可以调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减少职工伤亡,可以减少劳动力的损失;减少财产损失,可以增加企业效益,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0、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拓展资料: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是为促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于2009年10月1日颁布施行。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
职责划分明确是做好执法工作的保证。
我国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大多数是隶属于安全监管局的内设机构,系参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全监管部门要注重强化内部分工与管理,对事故调、执法管辖、案件审理、市县两级执法机构职责划分等方面均要作出明确界定。
一是做好业务处(室)与执法机构之间的事权划分,找准执法工作的定位,做好不越位、不错位、不扰民,让基层安监执法人员有位、有职、有权;
二是理清各级执法机构的职能、职责与执法范围,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是做好执法工作基础。
切实制定执法人员年度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采取个人学习、集体学习、集中培训和处出参观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如每月安排1~2天时间进行集中业务学习,全年组织两次以上全地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各县(市)区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轮流在各县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和现场交流分析会,通过各种途径来切实提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与履职能力。
廉洁公正执法是执法工作用前提。
积极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实际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努力践行廉洁行政各项规定,妥善处理与被监察对象的工作关系,坚决不做违反原则的事情,不搞假公济私,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在涉及到当事人利益的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时,坚持做到阳光透明,科学民主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是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办法。
一、职责划分明确是做好执法工作的保证。
我国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机构大多数是隶属于安全监管局的内设机构,系参公(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安全监管部门要注重强化内部分工与管理,对事故调、执法管辖、案件审理、市县两级执法机构职责划分等方面均要作出明确界定。
一是做好业务处(室)与执法机构之间的事权划分,找准执法工作的定位,做好不越位、不错位、不扰民,让基层安监执法人员有位、有职、有权;二是理清各级执法机构的职能、职责与执法范围,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二、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是做好执法工作基础。
切实制定执法人员年度业务学习和培训计划,采取个人学习、集体学习、集中培训和处出参观等方式开展业务学习培训,特别是要加强新进人员的业务培训,如每月安排1~2天时间进行集中业务学习,全年组织两次以上全地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各县(市)区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轮流在各县组织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活动和现场交流分析会,通过各种途径来切实提基层执法人员的执法业务与履职能力。 三、廉洁公正执法是执法工作用前提。
积极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实际工作中,要求执法人员努力践行廉洁行政各项规定,妥善处理与被监察对象的工作关系,坚决不做违反原则的事情,不搞假公济私,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在涉及到当事人利益的行政处罚等具体工作时,坚持做到阳光透明,科学民主决策,集体讨论决定。 四、执法与服务相结合是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有效办法。
你好 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内容很多,只要是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规内容都是他们的执法内容。
日常执法中常见的监管内容一般包括以下:
1-对员工和新入职人员的培训情况,看是否符合培训的学时,是否存有培训档案;
2-是否建立安全管理的各项档案;
3-是否对相关的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工作;
4-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5-是否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工作负责人;
6-是否对现场的隐患周期性的进行排查,是否有排查记录;
7-现场存放使用的各类安全相关器材、设施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否有维保记录;
8-现场是否存在重大危险源,如存在会检查是如何进行管控的;
9-安全管理人员及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是否接受了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管理人员持证培训;
还有很多,以上是常见的检查内容。
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对象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
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查内容主要检查企业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配备、执行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处置等七个方面情况。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包括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检查活动和查处企业应急管理非法违法行为。
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的部门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应急管理机构。已有专门执法机构的,原则上交由专门执法机构执行。
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开展将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内容编入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根据工作计划编制应急管理现场检查方案,落实分级分类执法检查的要求,按照辖区内企业的数量、分布、危险源状况等,明确执法检查覆盖区域,灵活运用执法检查方式,适当加大对重点监管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消除对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监管盲区和死角。执法人员应该注意的问题要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5号公布,第77号修改)的要求,规范行政处罚执行程序。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12号)要求,正确选择使用和规范制作执法文书。证据形式和取得方式要符合《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未经调查取证或者证据不足的,不得采取不利于当事人的执法措施。
要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严禁以罚代管、以罚代整改,当事人对自由裁量结果有疑义的,应当予以解释说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等事项。
各级安监部门应做好的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将加强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作为全面履行应急管理工作职能的一项重要任务,建立主要领导全面负责的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制度建设,积极探索有利于推动基层执法检查工作的有效途径,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确保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具体检查项目(1)、组织体系1、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2、是否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3、是否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
4、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2)、应急救援队伍1、是否按规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2、因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是否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3、(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是否按照AQ/1009要求达到质量标准化等级。
4.、(针对矿山救护队)队伍建设和人员配备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3)、应急物资准备1、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
2、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器材台账。3、是否建立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台账。
4、应急器材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5、应急物资储备台账是否与实物相符。
6、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器材是否有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记录。7、各种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能够正常运转。
8、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是否会正确使用应急救援器材。9、(针对矿山救护队)是否配备救援车辆及通信、灭火、侦察、气体分析、个体防护等救援装备,建有演习训练等设施。
(4)、应急预案1、主要负责人是否履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分管负责人是否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2、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3、预案编制前是否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4、预案发布前是否进行论证或评审。
5、应急预案是否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备案。6、是否定期开展应急预案评估。
7、应急预案是否及时修订并备案。8、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中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是否与本企业应急能力相适应,应急保障措施是否满足本企业应急工作要求,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是否准确。
9、企业应急预案体系之间,以及与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应急预案是否相互衔接。10、生产经营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是否涵盖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11、生产经营单位现场处置方案是否涵盖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12、应急预案是否由本企业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并发放至本企业相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5)应急演练1、是否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2、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否能做到至少每年演练一次。
3、现场处置方案是否能做到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4、是否对应急演练进行书面评估总结。
5、演练评估报告中是否有对应急预案的改进建议。(6)教育培训1、主要负责人是否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
(一)执法检查程序中存在的问题
1.适用程序种类错误。有的行政处罚没有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采用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等,如对应该采用一般程序做出决定的却采取了简易程序,不按照规定采用听证程序等;
2、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类错误。如检查安全生产不用制式现场检查记录,而是口头说说或是自制的检查表。处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违法问题或安全隐患不是下达执法文书,而是用发文件的形式下达整改通知,行政执法文书不全,违法事实记录不清,缺少适用的法律法规具体条款等;
3、执法步骤类错误。按照一般程序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要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然后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机关的法制机构审核,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做决定,这些环节和步骤是不能缺少的;
4、执法形式不完善。常常以“特事特办”或“办公会议”的形式,去代替执法,导致处罚幅度难掌握,人情难推却,执法难到位。甚至出现对于同一违法单位的同一违法行为,部门与部门之间、特别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处罚尺度明显不一。
5、缺少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满足相对人的知情权,相对人有权了解行政执法行为的权利,有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行陈述、辩解和获得救济的权利。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应当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存在的问题
行业主管部门与综合监管部门在行政处罚意见不统一,从而影响执法监管。有些行业主管部门较普遍地存在不按行政处罚程序办的问题。遇到上级领导打招呼、批条子时,往往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办法。而行政处罚不经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复议不经复议小组核审,仅只少数领导说了算的情况,在部分行业主管部门时有发生。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主观随意性及不规范性,已经影响安全生产执法的合法性、科学性与准确性。
(三)执法人员存在的问题
1、执法队伍业务水平素质参差不齐。由于受安监局组建时特定环境限制,干部多为“半路出家”,专业人员缺乏,整体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不高,对最新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标准不了解,在执法检查中造成误判误罚,从而影响执法监管。
2、部分执法人员政治素质较低。以情代法、以罚代法的现象时有存在。
3、部分执法人员道德水平不高。为了个人或者部门利益,包庇袒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甚至为企业通风报信现象也时有发生。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网格式)、国家监察和地方监管相结合(煤矿安全)、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的格局。
2、监督管理的基本特征:1)权威性2)强制性3)普遍约束性。 3、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1)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3)预防为主4)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5)监察与服务相结合6)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4、作业场所监督检查程序:1)监督检查前的准备,召开有关会议通知生产经营单位2)监督检查用人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情况。许可证,会议记录,安全机构及人员配置情况,安全投入,安全费用提取3)作业现场检查4)提出意见和建议5)发出《整改指令书》、《处罚决定书》。
5、颁发管理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许可程序:1)申请2)受理3)征求意见4)审查和调查5)作出决定6)送达。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式:事前(许可证、资格证等)、事中(行为监察:规章制度建设、教育培训、责任制落实、技术监察:三同时、特殊工种场所)、事后(四不放过)3种 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容:1)安全管理和技术2)机构和安全教育培训3)隐患治理4)伤亡事故5)职业危害6)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7)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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