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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基础知识 »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历年合同法司法考试题目)

合同法试题及答案(历年合同法司法考试题目)

分类:基础知识 日期:2022-02-19 13:20 浏览:8 次

1.历年合同法司法考试题目

合同法历年试题精解一、选择题(一)合同法的概述★★1(02.卷三。

单。14)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多创税利,县长与酒厂厂长签订合同约定,酒厂如果完成年度税收100万元的指标,第二年厂长和全厂职工都可以加两级工资。

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的行为?( )A.双方民事法律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C.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D.不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参考答案」D「考查知识点」民事合同的概念。「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所规范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债权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

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因此,可以排除选项A、B、C.「应注意的问题」合同的主体的一方是县政府。

如果县政府与酒厂是交易关系(比如买酒),则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合同、债权合同。★★2.(00.卷三。

单。17)下列协议中哪项协议适用合同法?( )A.甲与乙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B.乙与丙签订的监护责任协议C.丙与本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联产承包协议D.丁与戊企业签订的企业承包协议「参考答案」此题为单选,但答案应当为选项A、C、D「考查知识点」合同法的适用。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该条排除了身份合同,因此,B选项所说的监护协议,不能适用合同法的规定。遗赠扶养协议是债权合同,不必然涉及人的身份关系,双方都有给付,是有偿合同,当然可以适用合同法。

联产承包协议和企业承包协议都有债权性质,其适用也没有被合同法排除。「应注意的问题」有的学者把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于债权合同之外,对考生影响极大。

★★3.(02.卷三。多。

35)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参考答案」ABC「考查知识点」合同的分类。「解题思路和依据」依据《合同法》第366条、第406条和第211条的规定,保管合同、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互易的本质,是两个买卖的结合,因此,它必然是有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有偿、无偿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这是合同自由的反映,但互易由于它的本质,无法约定为无偿的合同。

★★4.(98.卷三。多。

4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双务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买卖合同 B.借贷合同C.租赁合同 D.付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参考答案」ACD「考查知识点」合同的分类。「解题思路和依据」(1)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有对价的合同,因此,所有有偿合同都是双务合同。

典型的双务合同,就是有对价的合同。因此,选择A.(2)借贷合同有有偿(有息)和无偿(无息)两种,因此,可以排除B.(3)租赁合同都是有对价的,因此,都是有偿的。

因此,选择C项。(4)保管费包括保管成本和利润,因此,选择D项。

「应注意的问题」有保管费的合同依据《合同法》第366条为有偿合同。(二)合同的相对性★★(02.卷三。

单。1)甲公司要运送一批货物给收货人乙公司,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丙电话联系并委托某汽车运输公司运输。

汽车运输公司安排本公司司机刘某驾驶。在运输过程中,因刘某的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

乙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 )A.甲公司 B.丙 C.刘某 D.汽车运输公司「参考答案」A「考查知识点」合同的相对性及违约责任。

「解题思路和依据」(1)甲公司与乙公司有合同关系(是何合同题意不明),汽车运输公司受托运输,运输未完成的后果应当由甲公司对乙公司承担,而不应由汽车运输公司向乙公司承担,这是由合同的相对性决定的。因此,可以排除D项。

(2)丙是职务行为,丙个人并不向乙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可以排除B项。

(3)司机刘某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发生过失,其并不直接向乙公司承担责任。因此,排除C项。

「应注意的问题」(1)题干中指出:“乙公司未能及时收到货物而发生损失。问:乙公司应向谁要求承担损失?”由此可见,此题不是直接考货物毁损风险的负担。

(2)要重点考查甲、乙之间的关系。(三)合同的订立★★★1.(00.卷三。

单。16)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

5月8日,信件寄至甲商场,时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A.5月1日 B.5月8日 C.5月9日 D.5月10日「参考答案」B「考查知识点」承诺生效的一般规则。

「解题思路和依据」《合同法》第26条第1款规定:“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以信件的方式承诺,该信件到达时为成立的时间。因此,B项正确。

「应注意的问题」送达是指受送达人处于可接收的状态,不等于受送达人已经看到了承诺通知。送达到相对人及其受托人的营业所、住所或者其信箱,都是送达的完成,或者是送达的终点。

★★5.(00.卷三。多。

61)甲公司主张乙公司违约,乙公司则主张合同未成立,其理由。

2.合同法的基础知识有哪些

合同法基础知识 一、概述 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种类很多,有物权合同、债权合同、身份合同等,但通常所说的合同是债权合同,《合同法》所规定的也仅是债权合同;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不适用《合同法》。 2.《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合同自由原则:即《合同法》规定的“自愿”原则。

包括缔约自由;选择相对人的自由;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自由;选择合同形式的自由。 (2)合同正义原则:合同正义强调一方的给付与对方的对待给付之间的等价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

(3)鼓励交易原则:《合同法》是交易法,各类合同制度是保护正常交换的具体准则。鼓励交易,首先应鼓励合法正当的交易,其次应鼓励自主自愿的交易。

3.我国《合同法》的内容 我国的《合同法》曾呈“三足鼎立”之势,分为《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1999年10月1日,新《合同法》生效,统一了立法。

《合同法》由总则、分则和附则组成,共428个条文。本节重点介绍《合同法》总则的内容,分则部分只介绍三种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和委托合同。

二、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过程,分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它不同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1.要约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以下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受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须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过于含糊的词句应排除。

订立目的应是真实的,要约的内容应当具备合同的主要条件。 要约应与要约邀请相区别。

要约邀请又称要约引诱,是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的目的并非订立合同,而是邀请对方对自己为要约,只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预备行为,本身并不发生法律效果。

按照《合同法》第15条的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建议中含有“仅供参考”、“以我方最后确认为准”等字样的,为要约邀请。 要约的法律效力: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也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准备工作。 要约的失效:要约失效是指要约丧失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约人均不受其约束。

有下列情形时,要约失效:(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所谓实质性变更,是指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的变更。

2.承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有效的承诺应具备以下要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发出。

(2)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如要约未确定承诺期间,则依对话方式或者非对话方式而分别确定。

但是在迟到的承诺(逾期承诺)情形,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如果承诺逾期到达,即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4)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承诺的生效: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承诺的撤回:承诺可以撤回。

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一旦撤回,即失去效力,合同不能成立。

3.强制缔约 指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而与其订立合同的义务,如邮政、电信、电力、煤气、自来水等的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强制缔约义务。强制缔约是为保护消费者利益所必不可少的法律措施。

4.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包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称格式合同、定式合同、定型化合同等。

格式条款有利亦有弊。优点在于可以节省时间,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企业的合理经营。

弊端在于制定格式条款的。

3.合同法教材(第六版)练习题答案

您好!(1)合同效力待定。钱某属于无权处分,赵某追认前合同效力待定。

(2)能,孙某属于善意取得。无权处分、以合理价格、善意、交付。

(3)抵押

(4)无效,合同法规定禁止流押。

(5)无因管理。

(6)钱某,因为钱某是施工合同的当事人。

(7)侵权或违约。

[正确答案]

(1)合同效力未定,因钱某不是古董的所有人,其行为属无权处分行为。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2)孙某能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因为孙某是从钱某那里买得的且孙某是善意有偿地买得该古董的,可因善意取得而得到古董的所有权。

(3)在孙某与李某之间形成动产质押法律关系。孙某是质押人,李某是质权人。

(4)该约定无效,因属流质条款,为法律所禁止。

(5)在钱某与赵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关系。

(6)施工队应向钱某请求付款,因施工队与钱某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7)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依保管合同,钱某违背了保管的义务。依侵权,钱某侵害了赵某的所有权。赵某可以选择提起违约之诉或者侵权之诉。

[综合分析]

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是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制度.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其构成要件: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财产是合法可流转的动产;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取得财产;但是,实践中如果第三人是无偿的从无权转让该项财产的占有人那里取得财产的,所有人在任何情况下都有权向该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如果第三人是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市场上买得的,即使是盗赃、遗失物,所有人也无权向第三人请求返还原物。

抵押、质押、担保合同中的流质条款为法律所禁止。流质条款是指在抵押合同或者质押合同等担保合同中约定: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抵押物或者质押物当然地归属于抵押权人或者质押权人所有。

希望能帮到您

4.一份合同法的试题,高手帮忙做下

君正商贸公司《合同法》培训测试题 题号 一 二 三 四 五 总分 得分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计30分) 1、下列哪些合同既是双务合同,又是有偿合同。

( ACD ) A、买卖合同 B、借用合同 C、租赁合同 D、附有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是:(AC ) 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 C、融资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3、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C )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 4、甲与乙约定,如果甲分配到房屋,就让乙装修。 该装修合同是 :(C ) A、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B、附终止期限合同 C、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5、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 ,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

后因货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D ) A、无效,已履行的部分双方返还 B、有效,已履行的部分不在返换 B、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合同已成立,已履行部分不在返还。 6、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B ) A、为自始无效合同 B、为效力未定合同 C、为可变更可撤消合同 D、以上都不是 7、合同的履行原则为 ( B ) A、全面履行原则 B、实际履行原则 C、协助履行原则 D、经济合理原则 8、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下列义务属诚信义务的是 ( ABC ) A、通知 B、协助 C、保密 D、履行 9、合同的变更 ,仅仅涉及 ( ABCD )变更。

A、合同的标的 B、合同内容的局部 C、合同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D、当事人的变更 10、下列那些权利不因合同权利的移转而当然地移转于受让人(A ) A、撤消权、解除权等形成权 B、债权的从属权利如担保物权 C、损害赔偿请求权 D、合同不履行时的违约金请求权 11、下列那些情况可以导致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 ABCD ) A、清偿 B、提存 C、抵消 D、免除 12、下列情形可以提存的是( CD ) A、无法确立谁是债权人 B、债权人下落不明 C、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D、当事人约定以提存的方式履行债务的 13、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有 ( ABD ) A、继续履行合同 B、采取补救措施 C、提起诉讼 D、赔偿损失 14、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应当:(ABCD ) A、在办理货物运输时,向承运人准确表明收货人名称或者姓名、收货地点,货物的性质、重量、数量以及其他有关货物运输的情况 B、按约定方式包装货物 C、对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货物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交承运人 D、托运危险品时,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妥善包装,并作出危险品的标志,而且要将有关危险品的名称,性质和防范措施的书面材料,提交承运人。 15、货运合同的收货人(ABCD ) A、可以是托运人 B、在知道货物运到达后,应当及时提货 C、逾期提货的,应当先由托运人向承运人支付保管等费用,托运人与收 货人为一人时,收货人才承担支付保管费的责任 E、在提货时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检验货物。

二、简答题(共计24分) 1、哪些情况下合同无效?(8分)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利益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对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时应遵循哪些履行规则? (9分) 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的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标准。 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指导价或者定价的,按照规定。

3、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4、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5、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6、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7、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3合同解释应遵循哪些规则?(6分)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目的予以解释 三、根据下列材料撰写一份合同书要求名称准确、格式规范、结构合理、内容明确全面。(共18分) 甲化工厂预向乙硅铁厂订购一批硅铁,便于2006年12月1日向硅铁厂发区一份电报,询问硅铁的质量与单价,乙硅铁厂接电后与12 月2日向甲化工厂发回内容为“65#硅铁、4500元/吨;70#硅铁5500元/吨、75#硅铁7000元/吨。

包装包为50Kg袋装”的传真。甲化工厂收到传真后便于同天向乙硅铁厂发来内容为“75#硅铁60吨,包装为60kg铁皮桶装。

5.关于《合同法》的一些试题,跪求高手帮助我解答

您好: 54。

C (有关规定限制的对象是合同主办部门,也就是甲方);55。C (合同相对人即是能主张合同权利的当事人,即合同主办部门);56。

A,B,C,D(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57。

A(如果支付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失,债务人还要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以弥补遭到损失的不足部分,即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用。)B不选。

(在中国的法系里,不管是违约损害赔偿,还是侵权损害赔偿,都是单纯形惩罚性赔偿式的补偿性的民事法律制度。 其最基本的功能,就是补偿因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给受害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

这种补偿,既不能小于损失的数额,因为赔偿小于损失数额,就使损害没有得到完全的救济。也不能超过损失的数额,因为赔偿数额超过损失数额,就会给受害人以不当利益。

在中国现有的法系看来,无论怎样,惩罚性赔偿都是不可理解的,不可取的。 );C。

(实践中,两者只可2选一,理解上,违约金具惩罚性);D不选。(一、定金的主要作用是担保合同的履行,是合同担保方式,而预付款的主要作用是为接受预付款的一方解决资金上的困难,使之更有条件按合同规定适当履行,属于履行的一部分;二、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是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三、定金除了担保作用外,还具有证明合同的作用,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产生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是否有定金交付即可判断合同是否成立;而预付款不具有合同成立的证明力;四、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而交付预付款的协议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五、定金一般为一次性交付,而预付款可分期支付。

)希望能够帮助到您,谢谢。

6.合同法考试样题或者重点内容

去卖盗版的地方买一本国家司法考试历年真题,盗版的话……15块钱,或者买一本合同法的讲解习题集,自己做。上网找题目是不理智的,谁会对着电脑认真学习啊?

不过我还是把重点列给你吧

第三章合同成立的要件可能做为多选题。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的撤回与撤消。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

第四章里 合同解释的七个原则,格式条款的解释。免责条款的解释。

第五章是重点,第二节做为论述题或简答题准备。第三节可能会考案例。第四节是重点,表见代理要好好看看。第五节也是重点,主要是无效合同的概念,特征,种类,

第六章里的 第二 .三节,四节都是重点。

第七章的第三节。

第八章的第二节,把免责的债务承担合同的条件做为重点看。

第九章合同解释的概念和特征是重点。第二节合同解约的条件做为大题来准备。

十章第三节是重点。

第十一章第一节是重点,第二节一般都考案件,第五节损害赔偿的特征要记。第七节定金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第十二章第一节买卖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第三节要考,第六节要看。

第十三章承揽合同的种类,第二节行纪合同看一下,

第十四章技术开发合同

祝你好运

合同法基础知识试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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