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实行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为协调统一造价员的资格标准,中价协组织编制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并依据考试大纲中《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实行全国统一水平的要求,中价协组织工程造价行业的有关专家和教授,编写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培训教材,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使用。 本教材是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统一培训教材,可以作为建设、设计、施工和工程咨询等单位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员用书,也可作为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的教学参考用书。
工程造价工作就是对一项工程施工进行计算定价的过程。工程造价专业涉及的知识有建筑工程制图与识图,建筑结构与构件,地基与基础、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基建程序与项目管理等。
如果你想尽快介入状态,那么我建议找一些已经完工的预决算(工程不要大,简单一点的),然后对照图纸、对照施工现场、尤其是对照预算定额(定额子目、计量规则和相关说明)进行研究,不懂就请教有经验的老同志,然后自己试着重做一遍这份预算,用不了几次预算编制水平必定大幅提高。当然,别忘了同时看一些相关书籍如:造价师培训教材、预算员手册、建筑施工手册等等。
我说的办法是从实践到理论的思路,是快速学会预算编制的捷径。当然需要比丰富和提高的东西还有很多很多,那就看你自己的努力了。你要是去参加一个造价员培训班也可以,但学完之后,我说的这些还是必须要做的。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实行统一的行业自律管理。为协调统一造价员的资格标准,中价协组织编制了《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并依据考试大纲中《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科目实行全国统一水平的要求,中价协组织工程造价行业的有关专家和教授,编写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培训教材,供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使用。 本教材是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统一培训教材,可以作为建设、设计、施工和工程咨询等单位从事工程造价的专业人员用书,也可作为高等院校工程造价专业的教学参考用书。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
终止的原因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A。债务已经按约定履行;B。
合同解除;C。债务相互抵消;D。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E。债权人免除债务;F。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G。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2。
合同解除 合同履行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3。
标的物提存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将标的物提存:A。 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B。
债权人下落不明;C。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D。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可依法拍卖或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3)债权人可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4)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期限为五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工程造价计价、招投标、合同管理、成本核算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专业知识,具有工程造价专业领域工作岗位技能,面向建筑行业主要从事造价工作的高技能专门人才。主干课程:建筑识图、房屋建筑学、建筑施工技术、建筑装饰工程预决算、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建筑企业会计、工程造价电算化。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主要到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企业、工程咨询公司、招投标代理公司、审计部门从事建筑工程招投标、建筑装饰工程预决算、项目施工成本核算、基建审计等工程造价相关工作。
第一章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规与制度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制度
第二章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第一节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概述
第二节 建设工程目标管理
第三节 建设工程项目风险管理
第三章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第一节 合同概述
第二节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相关合同
第三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总承包合同管理
第四章 建设工程造价构成
第一节 建设工程造价的含义与特点
第二节 建设工程造价的内容与构成
第三节 各阶段工程造价的关系和工程造价控制
第四节 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
第五章 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
第一节 工程定额的概念与分类
第二节 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分类
第三节 预算定额、概算定额和估算指标
第四节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
第五节 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定额基价
第六节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第七节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
第八节 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积累与造价指数
第六章 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第一节 建设项目投资估算
第二节 建设项目设计概算
第三节 建设项目施工图预算
第四节 决策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第七章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价款的确定
第一节 建设工程招标
第二节 建设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第三节 建设工程招标标底的编制
第四节 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
第五节 开标、评标与定标
第六节 合同价款的确定
第八章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与调整
第一节 施工预算与工程成本控制
第二节 工程变更与合同价的调整
第三节 工程索赔
第四节 工程价
注册造价工程师考试知识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1.地基与边坡处理:地下连续墙:按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振冲灌注碎石:按设计图示孔深乘以孔截面积以体积计算;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锚杆支护、土钉支护: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支护面积计算; 2.砼桩按如下规则计算:承制钢筋混凝土桩、混凝土灌注桩按设计图尺寸以桩长或根数计算;接桩按接头数量计算; 3.砖基础计算规则:包括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扣除地梁、构造柱所占体积;不扣除基础大放脚T型接头处的重叠部分及嵌入基础内钢筋、铁件、管道、基础砂浆防潮层和单个面积0。
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基础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基础与砖墙的划分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有地下室的的安地下室室内设计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界,超过±300mm,应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砖围墙应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础垫层包括在基础项目内,不计算工程量; 4.实心砖墙按设计尺寸以体积计算。 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圈梁、挑梁、过梁及凹进墙内的壁柜、管槽、暖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单个面积0。
3m2以内的孔洞所占的体积;凸出墙面的腰线、挑檐、压顶、窗台线、虎头砖、门窗套的体积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体体积内计算; 5.墙长度:外墙按中心线,内墙按净长线; 6.墙高度:外墙:歇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到屋回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逄至钢筋混凝土板底;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女儿墙:从屋面板上表面算至女儿墙压顶下面;内、外山墙;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7.围墙高度算到压顶上表面(混凝土压顶下表面),围墙柱并入围墙体积内; 标准砖墙厚表 8.空斗墙、空花墙、填充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空斗墙外形体积计算;砖砌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小便槽,地垄墙可按长度计算;其他工程量按立方米计算,石梯带工程量应计算在石台阶工程量内。
1)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
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就是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合理确定投资估算、概算造价、预算造价、承包合同价、结算价、竣工决算价。
2)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
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就是在优化建设方案、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一定的方法和措施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具体说,要用投资估算价控制设计方案的选择和初步设计概算造价;用概算造价控制技术设计和修正概算造价;用概算造价或修正概算造价控制施工图设计和预算造价,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包括:
(1)以设计阶段为重点的建设全过程造价控制。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包括工程造价和工程交付使用后的经常开支费用(含经营费用、日常维护修理费用、使用期内大修理和局部更新费用)以及该项目使用期满后的报废拆除费用等。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设计费一般只相当于建设工程全寿命费用的1%以下,但正是这少于1%的费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度占75%以上。由此可见,设计质量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效益是至关重要的。
(2)主动控制。造价工程师基本任务是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工期、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为此,应根据业主的要求及建设的客观条件进行综合研究,实事求是地确定一套切合实际的衡量准则,将“控制”立足于事先,主动地采取措施,积极地影响投资决策、设计、发包和施工,主动地控制工程造价。
(3)技术与经济相结合是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手段。工程建设过程中把技术与经济有机结合,通过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正确处理技术先进与经济合理两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力求在技术先进条件下的经济合理,在经济合理基础上的技术先进,把控制工程造价观念渗透到各项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之中。
3)工程造价管理的工作要素
(1)可行性研究阶段对建设方案认真优选,考虑风险,合理编制投资估算,
(2)从优选择建设项目的承建单位、咨询(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搞好相应的招标。
(3)合理选定工程的建设标准、设计标准,贯彻国家的建设方针。
(4)按估算对初步设计(含应有的施工组织设计)推行量财设计,积极、合理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优化设计方案,合理编制概算,打足投资。
(5)对设备、主材进行择优采购,抓好相应的招标工作。
(6)择优选定施工企业、调试单位,抓好相应的招标工作。
(7)认真控制施工图设计,推行“限额设计”。
(8)协调好与各有关方面的关系,合理处理配套工作(包括征地、拆迁、城建等)中的经济关系。
(9)严格按概算对造价实行静态控制、动态管理。
(10)合理使用建设资金并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保证资金合理、有效地使用,减少资金利息支出和损失。
(11)严格合同管理,作好工程结算索赔。
(12)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制,落实项目法人对工程造价管理的主体地位,在法人组织内建立与造价紧密结合的经济责任制。
(13)社会咨询(监理)机构要为项目法人积极开展工程造价管理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咨询服务,遵守职业道德,确保服务质量。
(14)各造价管理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基础工作(定额、指标、价格、工程量、造价等信息资料)的建设,为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提供动态的可靠依据。
(15)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造价工程师的选拔、培养、培训工作,促进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331、政府采购的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33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标的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333、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应遵循下列程序:成立谈判小组;制定谈判文件;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不少于3家);谈判;确定成交供应商; 334、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具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 335、采取询价方式,应当遵循下列程序:成立询价小组;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336、价格法中的价格包括商吕价格和服务价格;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信的原则;其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变化; 337、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享有如下权利: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按政府指导价规定的幅度内制定价格;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产品范围内的新产品的试销价格,特定产品除外;检举、控告侵犯其依法自主定价权利的行为; 338、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侵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除降价处理鲜活、季节性、积压商品外,为排挤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侵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等等; 339、对下列商和服务的价格,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重要的工用事业价格;重要的公益服务性价格; 340、土地的分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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